市场主体实施方案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27•【字号】长府办发〔2022〕15号•【施行日期】2022.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秩序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22〕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长春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27日长春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推动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加快培育和催生市场主体,激发经济活力,做大经济总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贯彻长春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大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惠商、富商发展环境,不断壮大市场主体规模,提升市场主体质量和竞争力,为“六城联动”推进提供更加强大的支撑力和内生动力。
二、总体目标市场主体数量发展目标:未来3年,力争我市市场主体总量和企业总量以年均16%的速度增长,2022年底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50万户,3年后突破200万户。
力争每年实现“个转企”2400户,到2024年底实现“个转企”突破1.3万户。
市场主体质量发展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支持一批上市挂牌企业、增加一批成长入规企业、创建一批知名品牌企业,推动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形成量质双升发展格局。
娄底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

娄底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娄底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一、总体目标娄底市营商环境优化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市场主体质量显著提升,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和服务保障。
二、政策措施1. 全面强化法治环境建设(1)完善企业法人登记制度,简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2)加快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制度,加强破产案件审理,保护债权人利益;(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审查和执法力度;(4)加大对诚信企业的奖励和支持力度,对失信企业严格处罚。
2. 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1)严禁市场垄断行为,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2)建立健全反垄断制度,规范市场秩序;(3)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侵权行为;(4)优化政府采购制度,公开透明、公平竞争;3. 优化企业营商环境(1)简化企业注册手续,提高办理效率;(2)完善涉企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环节和时间;(3)加强企业投资环境建设,鼓励民间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4)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4. 强化创新驱动和科技支撑(1)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2)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提高技术含量;(3)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科技创新成果的保护;(4)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新创业基地,提供创业服务。
5. 推进企业便利化服务(1)建立企业服务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服务;(2)提供招商引资政策支持,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户;(3)加大对外贸易便利化改革力度,减少贸易壁垒;(4)加强对外经贸合作,拓宽企业市场;三、监管和评估1. 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 建立娄底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进行评估和监测;3.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相关政策和措施;4. 加强政府自身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市场主体确认制实施方案

市场主体确认制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主体的数量不断增加,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
市场主体确认制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市场主体的资格进行确认和登记,以便监管和管理市场经济秩序。
市场主体确认制的实施,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1. 促进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市场秩序;2. 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推动经济发展;3. 加强市场主体信息管理,提高监管效能;4. 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繁荣。
三、实施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对市场主体的确认和登记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市场主体;2. 便捷高效原则:确认和登记程序应当简化便捷,提高效率,减少市场主体的办事成本;3. 信息共享原则:市场主体确认制的信息应当与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能;4. 法治原则:市场主体确认制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实施措施1. 建立市场主体确认登记制度,明确确认和登记的程序和标准;2. 加强市场主体信息管理,建立完善的市场主体信息数据库;3. 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推动诚信经营;4.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程序和条件;5. 加强市场主体确认制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市场主体的认知和合规意识。
五、实施保障1. 健全市场主体确认制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市场主体确认的程序和标准;2. 加强市场主体确认制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市场主体确认的公平公正;3. 完善市场主体确认制的服务体系,提供便捷高效的确认和登记服务;4. 加强市场主体信息保护,保障市场主体的信息安全。
六、实施效果1. 促进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市场秩序;2. 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推动经济发展;3. 提高市场主体信息管理的效能,加强市场主体监管;4. 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繁荣。
七、总结市场主体确认制的实施,对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落实市场开拓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企业落实市场开拓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1. 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在市场开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为了推动企业落实市场开拓主体责任,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是必要的。
2. 目标本方案旨在鼓励企业主动承担市场开拓主体责任,提高市场竞争力,并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
3. 工作计划3.1 建立市场开拓责任制度制定企业市场开拓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责,确保市场开拓工作有序进行。
3.2 加强市场调研和分析加大对市场需求和竞争环境的调研力度,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趋势,为企业的市场开拓提供有力支持。
3.3 制定市场开拓计划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制定具体的市场开拓计划,包括市场定位、目标市场选择、市场推广策略等,确保企业的市场开拓工作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3.4 加强市场推广与宣传采取多种有效的市场推广和宣传手段,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形象,增加市场份额,扩大市场影响力。
3.5 加强合作与联盟建设积极寻求与相关企业和机构的合作与联盟,共同开拓市场,合力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4. 资源保障为确保三年行动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充分调动各方的资源支持,包括财力、人力、信息等方面的保障。
5. 考核与评估建立完善的考核与评估机制,定期对企业的市场开拓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确保三年行动工作实施的效果。
6. 结束语企业落实市场开拓主体责任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制定并执行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对于企业和整个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能够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是《企业落实市场开拓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具体细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化和调整。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7.13•【字号】遵府发〔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直属机构:现将《遵义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遵义市人民政府2022年7月13日遵义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黔府发〔2022〕8号)精神,持续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做多增量、优化存量、壮大体量、提升质量”为目标,按照“市场配置、政府引导、产业引领、行业培育、要素支撑”的原则,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进一步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良好格局。
(二)发展目标市场主体总量大提升。
到2025年,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96万户、年均增长10%以上;企业突破19万户;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120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0户、资质建筑企业60户、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400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60户;引进国内外优强企业600户以上。
市场主体质量大提升。
到2025年,营收千亿级企业达到1户,百亿级以上企业达到5户,十亿级企业达到20户;上市挂牌企业达到11户以上;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00户;省级服务业龙头企业达到20户;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0户以上,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00户;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以上;培育年进出口额1亿元以上外贸企业10户,其中年进出口额5亿元以上1户。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尊敬的领导和各位同事:为了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以下行动方案:1. 创造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竞争。
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扶持力度,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市场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发展机会。
2. 提供金融支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体系,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难题。
加强信用贷款和担保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灵活和便捷的融资渠道。
3. 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加强对创业创新企业的扶持政策,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市场化能力。
加强创业培训和咨询服务,提供全方位支持,帮助市场主体突破创新瓶颈。
4. 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其管理和经营水平。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法律援助和纠纷解决机制,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5. 加强合作交流:鼓励市场主体之间的合作和交流,促进资源的共享和互利共赢。
加强与各级政府的沟通和协调,推动各项政策的落地和实施。
加强与国内外企业的合作,拓展市场空间,提高市场竞争力。
以上就是我们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行动方案,我们将全力以赴推动其落地实施。
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能够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工作,共同为市场主体的发展做出贡献。
谢谢!为了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举措,推动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首先,我们应该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这包括建立健全的市场准入制度,为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机会。
同时,我们还应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扶持力度,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只有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市场体系,才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
其次,金融支持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关键。
我们应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体系,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难题。
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实施方案

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活力的源泉和经济增长的动力。
当前,我国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但也存在着市场主体规模不大、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
因此,为了促进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提高市场活力,需要制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标确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的目标是实现市场主体数量的快速增长,提高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扩大市场主体数量,提高市场主体的规模和效益,促进市场主体的创新发展,提升市场主体的国际竞争力。
三、实施方案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应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扶持力度,包括简化市场准入程序、优化营商环境、减轻市场主体税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为市场主体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2. 拓宽融资渠道加强金融机构对市场主体的信贷支持,鼓励多元化的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帮助市场主体解决融资难题,提高市场主体的资金实力。
3. 加强创新驱动鼓励市场主体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4. 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监管,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提高市场主体的生存空间和竞争力,促进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
5. 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对市场主体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力度,提高市场主体的管理和创新能力,为市场主体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四、保障措施1.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和服务,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2.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的市场主体发展氛围,激发市场主体的创业热情。
3. 健全市场主体统计监测体系,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的数量和结构变化,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五、总结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促进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提高市场活力,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强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在真抓实干中闯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外引新量”与“内生增量”并重,努力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发展格局,为全面建设“现代城区标杆、金融商贸高地、创新创业广场、城市休闲客厅”打下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2022年街道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分配任务1651家,其中个体1153家,企业498家,个转企7家。
三、重点任务(一)全面开展“清理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统筹结合创文创卫、乡村振兴等工作,精心组织在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电商平台、城镇摊贩等重点部位和领域开展清理无证无照经营,引导其登记注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二)加快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实施“个转企”工程。
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转企三年内享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
保持“个转企”登记档案延续性、一致性,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
(三)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登记便利化水平。
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探索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和企业歇业制度。
(四)任务分解5月24日前每个社区完成企业登记32家,个体登记7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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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实施方案-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关于印发《伊通满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企业科、注册分局、各基层分局:
为了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县局决定,2011年将继续推进市场主体发展工程。
现将《伊通满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工商市场主体通知
伊通满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3月7日印
发
(共印15份)
伊通满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2011年,我局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工作将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增加总量、扩大规模、超长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不断增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活力,积极助推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规划。
县局局决定,2011年将继续推进市场主体发展工程。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2010年底,全县实有个体工商户9115户。
2011年,市局下达的个体工商户发展目标为比上年增长33%,全县计划发展总量为12120户,比去年年底增加3005户。
具体目标任务量化分解如下:
(二)2010年底,全县实有私营企业262户。
2011年,市局下达私营企业全年发展目标为比上年增长8%,全县计划发展总数为283户,比去年底增加21户。
此项目标由注册分局完成。
(三)2010年底,全县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80户。
2011年,市局下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年发展目标为比上年增长90%,全县计划发展总数为342户,比去年年底增加162户。
此项目标由注册分局及营城子分局、景台分局、小孤山分局共同完成。
(四)2011年,市局下达的个体工商户升级为私营企业目标为40户,此项目标由企业科完成。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市场主体发展工程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规划,县局决定成立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工程领导小组:组长:贾方欣;副组长:范永和;成员:祝景田、解怀利、刘建秋、李春海、崔明远、杨信、姚树君、李宏、王卓、关兵、刘景峰、陈雪松、杨瑞。
领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业科,负责调度、督导、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
三、保障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府及工商系统有关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积极培育扶持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发展、不断壮大。
2、深入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
通过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引导规范无证无照经营户为有证有照户。
3、要继续按照2010年市局下发的《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工程实施方案》中“八个结合”的要求,采取行之有效措施,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全面落实。
4、发挥资源优势,挖掘创业潜力。
进一步落实《四平市工商局服务十大特色产业园区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降低准入门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要围绕本辖区内的资源优势、产业特色、行业特点,广泛了解本辖区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城镇特殊群体的创业需求,采取提供信息、帮扶引导、牵线搭桥等方式,帮助寻找创业的切入点、增长点,为市场主体发展增强活力。
5、积极推动农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
广泛宣传各项政策,积极培育、引导和扶持农村种养殖户和有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意愿的农户,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支持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
营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村经济人、涉农和农业龙头企业带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6、探索实行登记注册与备案制度有机结合的新方式。
对早晚夜市、农村集贸市场、季节性、临时性经营户和散商游贩,要采取登记注册与备案相结合的方法,遵循“以登记为主、备案为辅”的原则,备案总量不得超过发展主体的20℅,探索寻求市场主体发展新方式、新办法和新的增长点。
四、完成时限
个体工商户发展目标要于2011年11月20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2011年促进市场主体工程的目标高、任务重,各分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分局长负总责,统一部署,明确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科学谋划,合理安排。
各分局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3、加强调度,认真考核。
县局建立考评机制,加强对进展情况的调度、督导、检查。
每季度末,由企业科负责数据统计,定期通报,确保此项工作整体推进,按时保质完成。
此项目标已列入县局年度考核的重要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没有完成发展目标的,不得参加先进集体评选活动,望各分局认真执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