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沽大田示范小城镇项目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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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汉沽八仙里棚户改造计划

天津汉沽八仙里棚户改造计划

天津汉沽八仙里棚户改造计划摘要:一、引言二、天津汉沽八仙里棚户区背景及改造必要性三、棚户改造计划的具体内容和目标四、改造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与解决方案五、改造计划对当地居民生活的改善六、总结与展望正文:一、引言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棚户区的改造工作,致力于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城市形象。

天津汉沽八仙里棚户区改造计划正是这一政策背景下的一个重要项目。

本文将对这一改造计划进行详细介绍。

二、天津汉沽八仙里棚户区背景及改造必要性天津汉沽八仙里棚户区位于天津市汉沽区,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老旧小区。

由于建设年代较早,该区域的房屋结构老化,公共设施破损严重,居民生活条件恶劣。

此外,拥挤的居住环境还导致了安全隐患和卫生问题。

因此,对该区域进行棚户区改造显得尤为必要。

三、棚户改造计划的具体内容和目标天津汉沽八仙里棚户改造计划旨在通过对该区域的房屋、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具体内容包括:1.对老旧房屋进行维修、加固或重建,确保居民住房安全。

2.完善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等。

3.提升公共设施,如绿化、照明、休闲设施等。

4.优化交通布局,改善出行条件。

5.加强社区管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四、改造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与解决方案在改造过程中,项目团队面临了诸多挑战,如资金短缺、居民安置问题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改造工程的资金需求。

2.制定合理的安置政策,确保居民在改造过程中的生活稳定。

3.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4.强化项目管理,确保改造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五、改造计划对当地居民生活的改善通过天津汉沽八仙里棚户改造计划,当地居民的生活品质得到了显著提升。

他们告别了破旧的房屋,住进了宽敞明亮的新家;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完善,使他们的生活更加便利;交通和社区管理的优化,让他们感受到了更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六、总结与展望天津汉沽八仙里棚户改造计划是我国政府关注民生、改善居民生活品质的具体体现。

天津滨海新区现代农业空间布局规划

天津滨海新区现代农业空间布局规划

叶炜朱立明刘昭吟天津滨海新区现代农业空间布局规划提要从地区农业的角度.探讨了天津滨海新区农业现状及发展问题,强调了现代农业对于快速城市化地区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并提出了新区现代农业产业区空间布局的规划构想和发展策略。

关键词滨海新区农业空间布局新农村TheSpatIalPIan0fCOntempOraryA-gricultureinTianjinBinhaiNewAreaYEWef.ZHULfmfng.L【UZhaoyinAbstraCt:Frommeviewoflocala鲥-cultllre,mepaperdiscussesconditionsandoppor咖itiesofmeagricultl肛.einTianjinBiIlllainewarea,andemphasizesmatmemodema面cultureisalsoim-portaIItt0mequickurbanizedarea.Theauthorconceivesmespecialplallands仃ategyofmeBinhainewcounb呵side.Keywords:Binhainewa酊cul-ture,spatialplaIl,newcoun臼呵side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3363(2007)03—0072—04作者简介:叶炜.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滨海分院总规划师。

规划师,朱立明.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滨海分院常务副院长.高级规划师刘昭吟,天津华汇环境规划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项目主持人72天津滨海新区现代农业空问布局规划叶炜朱立明刘昭吟]r津滨海新区作为国家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正面临着如何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问题。

2004年滨海新区城市化水平高于70%,农业在地区GDP的贡献率低于1%,农业发展出现了衰退的迹象。

2006年,滨海新区有行政村236个,分布于五个行政区当中①,村庄总人口38.3万人(图1)。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示范小城镇建立规范的群众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示范小城镇建立规范的群众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示范小城镇建立规范的群众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1.16•【字号】津发改区县[2009]44号•【施行日期】2009.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示范小城镇建立规范的群众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发改区县〔2009〕44号)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示范小城镇建设的总体部署,市发改委会同市农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在总结一批、二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示范小城镇建立规范的群众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业经市政府领导同意。

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关于示范小城镇建立规范的群众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二ОО九年一月十六日附件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群众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宅基地换房办法建设示范小城镇是一项惠民工程,涉及到千家万户,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为进一步规范示范小城镇试点过程中的群众工作,建立有效的群众工作机制,在总结一、二批示范小城镇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尊重农民自愿以宅基地换房办法建设示范小城镇,必须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意愿,做到群众不了解的要讲清楚,群众不支持的坚决不做。

(一)宣传发动1、入户宣讲。

要把试点的意义、政策、办法编制成入户宣讲提纲或明白纸,逐村通过广播、村公开栏张帖等形式进行宣传。

一方面由镇、村两级组成若干小组,百分之百入户,面对面讲解,主动为群众算大帐,算长远帐,让每一户农民自己都能算一笔明白帐。

另一方面,由乡镇街及有关部门组成驻村工作组,随时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

2、征求意见。

在群众明白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各层次座谈会等形式,百分之百征求村民对开展试点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边征求意见,边解答问题。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促进农村城市化城镇化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促进农村城市化城镇化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促进农村城市化城镇化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促进农村城市化城镇化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现将《滨海新区促进农村城市化、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滨海新区促进农村城市化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落实国家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实现中央对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积极稳妥地推进滨海新区农村城市化、城镇化,让广大城乡居民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实现新区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帮助项目平台公司申请土地整理权由区规划国土局和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建立统一的农村城市化土地储备制度,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农村城市化区域土地整理储备。

对于农村城市化、城镇化项目,首先由区规划国土局核定其用地范围,然后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和平台公司共同作为实施单位,上报土地整理储备实施计划,整理后由双方共同申请土地登记。

通过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争取市土地中心对平台公司的土地整理授权,并可委托平台公司实施具体融资、补偿、还迁房建设,创造良好的融资条件。

二、农村城市化、城镇化项目土地收益优先用于项目资金平衡凡列入农村城市化、城镇化项目区范围内的土地,其出让收益可打破新区现有土地收益分配政策,优先用于农村城市化、城镇化项目资金平衡。

平衡若有盈余,按区人民政府的有关土地收益分配政策执行。

三、争取扩大天津市示范小城镇政策的适用范围凡纳入滨海新区农村城市化、城镇化推进区域的项目,争取享受天津市示范小城镇优惠政策;对不能享受天津市示范小城镇优惠政策的,由区人民政府参照示范小城镇政策标准给予规定权限范围内的优惠。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示范小城镇试点中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好农民权益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示范小城镇试点中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好农民权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天津市其他机构【发文字号】津发改区县[2007]123号【发布日期】2007.03.07 【实施日期】2007.03.07【法规类别】民政【唯一标志】17077337【全文】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示范小城镇试点中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好农民权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区县[2007]123号)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目标。

市委2007年工作意见指出,要搞好村镇规划,扩大宅基地换房试点,加快示范小城镇建设。

今年的市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我市被列为国家小城镇建设试点城市,在“三镇两村”实行以宅基地换房试点,今年要将小城镇建设试点扩大到“九镇三村”。

以宅基地换房办法建设示范小城镇是一项惠民工程,根本目的是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市化进程,使广大农民真正实现“安居、乐业、有保障”。

小城镇建设,广大农民是受益主体,农民是否满意,是否符合他们的意愿,是衡量小城镇试点是否成功的最终标准。

因此,在整个小城镇和新农村规划建设中,一定要坚持“一切为了农民,一切依靠农民”的工作方针,把维护好群众利益作为各级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广大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得到最大实惠。

目前,示范小城镇建设第一批试点进展十分顺利,第二批试点即将全面展开,现就在试点中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好广大农民权益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一、小城镇建设试点必须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

以宅基地换房方式进行小城镇建设试点,必须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意愿。

首先,各级政府要广泛深入的作好宣传动员工作,把宅基地换房的内容、办法、目的、好处向广大农民讲清楚,让每一个农户、每一个农民都明白,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党群议事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

三是在确定宅基地换房进行小城镇建设的方案之前,必须以村为单位进行群众意愿表决,群众拥护率低于90%,不能参加试点项目,市政府也不批准开展建设。

汉沽管理区2016年工作目标

汉沽管理区2016年工作目标
汉沽管理区2016年工作目标
序号
干什么
怎么干
谁来干
什么时间
干成
目标任务
工作内容
和推进措施
分包
领导
责任
单位
完成时限
1
着力抓好园区建设,提升项目承载能力。
一是要完善园区发展规划。继续坚持“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的发展思路,科学谋划汉丰和临津产业园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布局、配套设施,避免重复建设。二是要提高园区管理服务水平。以服务项目建设为核心,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完善汉丰和临津产业园机构设置,强化内部管理。同时,全面启动中小企业园建设,拓展园区服务功能,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三是要加强配套设施建设。采取多元化的融资形式,大力引进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建设战略投资者,全面加快园区开发进程,年内新建汉丰产业园图强道、仁强路、开放道和临津产业园百祥路、惠民道、安宁路等园区道路,切实保障项目建设需求。
唐铁忠
谢凤英
崔敬民
财政局
人社局
民政局
教育局
卫计局
食药监分局
综治办
信访局
年内完成
9
着力抓好民生保障,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获得感。
年内重点办好10件惠民实事。一是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区级基础养老金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按照市达标准,完成低保调标工作。二是建设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继续改善城乡路网通行条件,完善公交线路运行班次,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实施老年人、残疾人优惠乘车制度。三是提升垃圾处理水平。提高垃圾转运站运转效率,实现区内生活垃圾全部外运,做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四是丰富有线电视网络功能。启动有线电视双向网络改造,开展双向业务服务,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五是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教育重点工程建设,提高教育装备水平,促进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同时,加大名校、名师培育力度,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六是实施区内河道水系治理工程。全面加强区内河道清淤及污水治理,有效改善沟渠河网水体质量,打造良好水环境。七是有序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启动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制定升级改造规划,逐村有序实施。八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城乡居民医疗服务体系。推广新农合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合作医疗费用实时结报。推进医保异地结算系统建设,方便群众就医。九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完善汉沽文化公园建设内容,全面向社会免费开放第一小学操场、社区文体活动室、门球场、篮球场等文体活动场所,满足人民群众文体活动需求。十是完善城镇服务功能。建成地下人防工程及新时代广场并投入使用。积极推进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年内开工。

滨海新区汉沽八仙里棚改计划

滨海新区汉沽八仙里棚改计划

滨海新区汉沽八仙里棚改计划摘要:一、引言二、滨海新区汉沽八仙里棚改计划的背景与意义三、棚改计划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案四、预期效果和影响五、结论正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许多城市的老旧小区和棚户区面临着改造升级的需求。

在这样的背景下,滨海新区汉沽八仙里棚改计划应运而生,旨在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改善城市面貌。

本文将对这一计划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二、滨海新区汉沽八仙里棚改计划的背景与意义滨海新区作为天津市的重要发展区域,肩负着推动京津冀一体化的重要使命。

汉沽八仙里棚户区位于滨海新区汉沽城区,由于建设年代较早,该区域的住房条件较差,基础设施不完善,已经不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

因此,实施棚改计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棚改计划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案滨海新区汉沽八仙里棚改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拆迁补偿:政府将对棚户区内的居民进行拆迁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和安置房补偿两种方式,确保居民的利益不受损失。

2.规划设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棚改区域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形象。

3.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改善棚户区内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绿化、排水、供电等方面,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4.安置房建设:在棚改区域内建设安置房,确保拆迁居民有安稳的住所。

5.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在安置房周边配置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四、预期效果和影响滨海新区汉沽八仙里棚改计划的实施,将带来以下预期效果和影响:1.提升居民生活品质:通过拆迁补偿和安置房建设,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品质。

2.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棚改计划的实施将有助于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

3.促进经济发展:棚改项目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当地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推动经济增长。

4.提高城市化水平:通过棚改计划的实施,推动城市化进程,提升城市整体水平。

五、结论滨海新区汉沽八仙里棚改计划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天津汉沽八仙里棚户改造计划

天津汉沽八仙里棚户改造计划

天津汉沽八仙里棚户改造计划摘要:1.天津汉沽八仙里棚户改造计划背景2.棚户改造计划的具体措施3.改造计划的成果与影响正文:【天津汉沽八仙里棚户改造计划背景】天津汉沽八仙里地区位于天津市东北部,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老城区。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该地区的居民住房条件较差,多为棚户区,居民生活环境恶劣,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了改善当地居民的居住条件,天津市政府决定实施汉沽八仙里棚户改造计划。

【棚户改造计划的具体措施】汉沽八仙里棚户改造计划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措施:1.调查摸底:首先,政府部门对棚户区的居民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居民的实际需求,为制定改造方案提供依据。

2.制定改造方案:根据调查结果,政府部门制定了科学的改造方案,确定了改造的范围、目标、时间表和资金来源等。

3.征地拆迁:政府部门按照改造方案,对棚户区进行征地拆迁,为改造工程腾出空间。

4.建设新住宅:在征地拆迁的基础上,政府部门组织施工单位建设新住宅,确保居民能够尽快入住。

5.配套设施完善:政府部门还负责完善新住宅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如道路、绿化、供水、供电、供暖、教育、医疗等。

【改造计划的成果与影响】汉沽八仙里棚户改造计划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1.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改造后的新住宅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居民生活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

2.消除了安全隐患:棚户区的改造消除了老旧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了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促进了经济发展:棚户改造计划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建筑业、服务业等,为当地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

4.提高了政府形象:政府部门通过实施棚户改造计划,展现了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决心和能力,提高了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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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大田示范小城镇项目投融资合作框架协议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管委会
天津市汉滨投资有限公司
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二0 —年二月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大田示范小城镇项目
投融资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管委会
乙方: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天津市汉滨投资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汉沽区大田示范小城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本项目需获取的行政许可及支持文件: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建设的批复、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立项的批复、天津市规划局对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价影响报告的批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三)建设地点:汉沽区大田镇。

(四)建设周期:以甲方批准的乙方工程进度计划确定的标准工期时间为准,暂定为36个月。

项目建设范围:
1、还迁区及非经营性公建的建设,占地面积为42.57公顷(合638.6亩),其中还迁住宅区占地32.77公顷,非经营性公建占地9.8 公顷,总投资约165641万元。

2、项目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总投资约131679万元。

3、项目区的绿化,总投资约3365万元。

3、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测算,实际数据以实际发生为准。

4、项目区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征地拆迁费用约为81,000万元。

二、合作方式
(一)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上一条的建设范围所列内容,暂定
总投资约47.69亿(暂时按调整后容积率1.8计算,具体估算见附件1 )。

(二)本项目由丙方和乙方联合成立项目公司。

丙方占项目公
司股权的40%,乙方占项目公司股权的60%。

后期项目实施中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双方陆续出资本金。

并且乙方保有按甲方出资额受让丙方所持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的权力。

(三)本项目范围内的征地拆迁由甲方负责包干,除征地拆迁外的全部工程由乙方施工。

项目建安工程费测算按天津市相关专业工程预算基价及配套文件基础上取费,施工过程中市场价格信息参照施工当期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中心发布的《天津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基准价和当期天津市有关文件进行调整计取。

造价信息价格中未包括的,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市场价格为准。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负责协调天津市发改委调整规划条件,包括:调整项目概算,由原来的26.24亿调整到47.69亿。

出让区的总体容积率调整到1.8以上;出让区原规划居住用地调整为住宅及配套商服用地性质;假日酒店21.65公顷调整为高档住宅区15 公顷,酒店6.65公顷。

以及调整出让土地分块:原规划居住用地109.9 公顷(1648.5亩)分割成16块地出让,每块地6.87公顷(103亩), 建筑面积约12.4万平米。

并负责协
调银行向本项目增贷。

(五)甲方同意在相关土地整理工作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土地达到上市交易条件时,协助对项目公司收储的土地进行土地的招拍挂,保证拟出让土地的顺利出让。

(六)用于项目投资平衡的土地出让价款(扣除享受税费减免优惠后仍需上交国家的有关税费部分),甲方同意自相关土地招拍挂成交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全额返还给乙方,用以冲抵乙方投资本项目的成
本。

如果相关资金在一个月内没有返还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3个点,支付给乙方利息。

(七)如果土地无法平衡该项目投资,滨海新区土地储备中心以预期出让价格回购土地,土地回购价款(扣除享受税费减免优惠后仍需上交国家的有关税费部分)仍不能平衡本项目投资时,甲方同意以现金或等价值的土地弥补乙方的投资缺口。

如项目用土地平衡有盈余收益,甲方同意不再和乙方分成,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如果土地无法平衡该项目投资,滨海新区土地储备中心以预期出让价格回购土地时,甲方同意回购土地价款(扣除享受税费减免优惠后仍需上交国家的有关税费部分)自滨海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回购土地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价款支付给乙方,如果相关资金在一个月内没有支付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3个点, 支付给乙方利息。

三、履约保证
(一)甲方履约保证
1、甲方提供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相关决议、汉沽管委会相关决议及滨海新区财政局财政预算。

2、甲方提供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天津市政
府批准的汉沽区大田示范小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津市
建委将建设项目列入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的文件、天津市国土和房管局核定后下达的土地周转指标及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
理局下达《大田镇示范小城镇经营性土地收购整理储备供应计划》等文件。

3、甲方提供天津市滨海新区对项目公司实施大田镇示范小城镇土地整理的授权文件。

4、甲方提供调整规划条件及出让土地分块的承诺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分行同意为甲乙双方联合成立的项目公司提供贷款的银行承诺函及甲方不做收益分享的承诺函。

5、甲方提供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出具《收购汉沽区大田示范小城镇可出让土地的保函》,保函中应明确宗地收购总价款不低于47.69亿,并明确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

6、甲方提供乙方实施该项目能够享有的相关优惠政策方面的有效力的文件,并能保证相关政策在项目实施期内的稳定性。

(二)乙方履约保证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就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偿,并在投融资合同中具体约定
四、争议解决
本协议如一方违约,可通过协商、诉讼解决。

五、本框架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附件1
大田示范小城镇项目土地整理成本估算明细表
1.勘测定界和建设区地形现状测绘费因无法确定准确勘测方案,因此按照占地面积单方造价估算。

2.土地征用、转用和拆迁补偿费=征收土地补偿费+耕地开垦费+农民社会保障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
占用税+征地管理费+地上建筑物拆迁费。

2.1征收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建设区规划占地面积239.93公顷(合3598.95亩),其中可岀让土地占地面积131.55公顷(合1973.25 亩),还迁区占地面积42.57公顷(合638.55亩),道路绿化用地65.81公顷(合987.15亩)。

4.测绘费面积(341.68公顷)=建设区占地面积(239.93公顷)+复耕区占地面积(107.75公顷).
5.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市政大配套费+供热专项配套费+电力专项配套费。

5.1市政大配套费按照300元/m2计取,供热专项配套费按照120元/m2计取,电力专项配套费按照150
元/m2计取,因可出让土地和还迁区均有住宅和公建,但可出让土地住宅和公建项目建筑面积未明确划
分,因此综合考虑
5.2市政基础设施按照可岀让土地总建筑面积和还迁区总建筑面积之和(即333.59万m2)综合考虑。

5.2.1可岀让土地总建筑面积(284.15万m2)=地上建筑面积(131.55*容积率1.8)+地下建筑面积(按地上建筑
面积的20%综合考虑,即47.36万m2)
5.2.2还迁区总建筑面积(49.44万m2)=地上建筑面积(41.2万m2)+地下建筑面积(按地上建筑面积的20%
综合考虑,即8.24万m2 )。

备注
6.临时绿化面积(26.31公顷)=可岀让区占地面积(131.55公顷)*20% (按20%绿化率考虑)。

7.临时砌建围墙只考虑出让土地范围内的围墙砌筑。

8.土地看管面积(197.36公顷)=建设区占地面积(239.93公顷)-还迁区占地面积(42.57公顷),费用按照每月
0.1 元/m2,土地3年岀让完毕。

9.修建性详规按照占地面积计取,其中:
9.1修建性详规居住区面积(142.67公顷)=还迁区住宅占地面积(32.77公顷)+岀让区住宅占地面积(109.9公
顷)。

9.2大型公建占地面积(31.45公顷)=还迁区公建占地面积(9.8公顷)+岀让区公建占地面积(21.65公顷)。

9.3园林道路占地面积(65.81公顷)=道路用地(18.92公顷)+绿化带(17.74公顷)+景观带(29.15公顷)
10.项目管理费=(前期费用+还迁区及非营业性公建建设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绿化看管费+其他费用)
*2%
11.不可预见费=(前期费用+ 土地征用、转用和拆迁补偿费+还迁区及非营业性公建建设费+市政基础设施
建设费+绿化看管费+其他费用+项目管理费)*5%
12.财务费=(前期费用+ 土地征用、转用和拆迁补偿费+还迁区及非营业性公建建设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费+绿化看管费+其他费用+项目管理费+不可预见费)*7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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