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完整版)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完整版)范本1:1. 安全管理部分1.1 责任分工1.1.1 施工单位负责人1.1.2 安全管理人员1.1.3 作业人员1.2 安全生产计划1.2.1 安全检查1.2.2 安全培训1.2.3 安全设施1.3 安全教育1.3.1 新员工安全教育1.3.2 计划安全教育1.3.3 不定期安全教育2.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2.1 进场安全措施2.1.1 进场检查2.1.2 进场许可2.1.3 施工场地保护2.2 施工道路交通安全2.2.1 施工道路设置与标识2.2.2 机械车辆的使用与管理2.3 施工设备安全2.3.1 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规范2.3.2 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与保养2.3.3 施工机械设备的作业操作规范2.4 施工工程物料安全2.4.1 施工工程物料的存放与保管2.4.2 施工工程物料的使用与消耗2.4.3 施工工程物料的分装与运输3. 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要求3.1 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3.1.1 安全防护用品的着装与使用3.1.2 应急避险与自救逃生3.2 电气安全3.2.1 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安装与维护3.2.2 电气操作的安全规范3.3 高处作业安全3.3.1 高处作业的临时设施和安全防护措施3.3.2 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3.4 特种作业安全3.4.1 壁挂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要求3.4.2 升降机的安全操作要求3.5 爆破作业安全3.5.1 炸药、起爆器材的安全保管与使用3.5.2 爆破操作的安全规范4. 附件附件1: 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2: 安全培训材料附件3: 安全设施图纸5. 法律名词及注释5.1 安全生产法5.2 建筑法5.3 劳动法5.4 职业病防治法范本2:1. 安全管理部分1.1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1.1 安全部门的设立和职责1.1.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1.2 安全生产计划1.2.1 安全检查计划1.2.2 安全培训计划1.2.3 安全设施计划1.3 安全教育1.3.1 进场员工安全教育1.3.2 在岗员工定期安全教育1.3.3 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2.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2.1 进场安全控制2.1.1 进场前的安全检查2.1.2 进场许可制度2.1.3 施工场地保护2.2 施工道路交通安全2.2.1 施工道路设置与标识2.2.2 机械车辆的运输与管理2.3 施工设备安全2.3.1 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与检查2.3.2 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规范2.3.3 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与保养2.4 施工工程物料安全2.4.1 施工工程物料的存放与保管2.4.2 施工工程物料的使用与消耗2.4.3 施工工程物料的运输与卸载3. 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要求3.1 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3.1.1 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与使用3.1.2 紧急避险与自救逃生3.2 电气安全3.2.1 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护3.2.2 电气操作的安全规范3.3 高处作业安全3.3.1 高处作业临时设施的搭建与使用3.3.2 高处作业人员的操作规范3.4 特种作业安全3.4.1 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要求3.4.2 升降机的安全操作要求3.5 爆破作业安全3.5.1 炸药和起爆器材的安全保管与使用3.5.2 爆破作业的操作规范4. 附件附件1: 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2: 安全培训材料附件3: 安全设施示意图5. 法律名词及注释5.1 安全生产法5.2 建筑法5.3 劳动法5.4 职业病防治法。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正确实施,保障建设工程作业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一切建设工程施工、安装活动的企业及作业人员,在施工活动中除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遵守国家及行业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安装活动的企业,在施工活动中凡涉及到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以及本规程尚未涉及的内容,必须由企业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相关作业人员学习,确保其在施工活动中得到执行和遵守。
第二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第四条建设工程开工的基本条件是:(一)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
(二)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
(三)具备执业资格的各关键岗位人员已按规定要求配备。
(四)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五)已申报。
第五条施工现场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示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二)施工现场应设立临时厕所,保证卫生条件良好。
(三)施工现场应设立临时宿舍,保证住宿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四)施工现场应设立临时医疗急救站,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
(五)施工现场应设立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三编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六条施工人员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操作:(一)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二)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三)施工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等。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施工作业行为,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及外来施工队伍在本企业承担施工作业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总经理负总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负责人负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班组长负一线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企业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作业按照安全规定进行。
任何情况下,安全生产不得漠视、放松和敷衍。
第五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施工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内容、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第七条员工应按照企业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作业,不得违反规范操作,无故改变作业程序。
第八条班组长应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行为。
第三章安全设施设备第九条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第十条安全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使用效果。
第十一条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应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严禁私自拆卸或更改。
第十二条发现安全设施设备有损坏或失效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并更换。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三条任何发现事故隐患的人员应及时上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发生事故时,应迅速组织施救,并报告企业安全负责人,同时向当地相关部门报警。
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以保证员工能够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和技巧。
第十六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事故应急知识培训。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操作规程而导致事故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企业有权进行纪律处分,包括扣发工资、停职、辞退等。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本规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类作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施工现场相关责任人应当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四条安全教育和培训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第五条施工现场的划定施工现场应当划定明确的范围,并建立围栏或标识,以避免非授权人员进入。
第六条禁止吸烟和明火在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设备。
第七条环境卫生管理施工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理垃圾和废弃物。
第三章劳动保护措施第八条安全防护用品在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防护鞋、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第九条机械设备操作规范使用机械设备作业时,必须按照设备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并严禁超载和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
第十条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绳索、防护网等安全设施,严禁悬挂物品和越界作业。
第四章火灾防控措施第十一条火源控制施工现场内应严格控制明火源,定期检查电气设备,保证电线电缆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灭火器械的配置施工现场内应配备不少于两个适用的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有效性。
第十三条灭火预案施工现场应制定灭火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章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第十四条临时交通标识设施施工现场内应设置明显的道路标线和交通标识,保证施工现场交通秩序的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施工车辆管理施工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严格按照交通法规进行驾驶。
第十六条人员通行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照指定的通道和通行时间进行通行,避免人车混行。
第六章紧急救援措施第十七条紧急救援预案施工现场应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和救援措施。
第十八条急救设施和人员施工现场应配备急救设施和急救人员,提供及时的紧急救援。
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提高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操作、防护和管理的规范。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施工单位的领导人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应当积极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施工人员应当遵守作业规程,正确使用安全装备和工具,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第九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配备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条砌筑、拆除和修复建筑物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坍塌、滑落等危险。
第十一条在施工现场进行电焊、切割、喷漆等操作时,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烟火等易燃物品进入作业区域。
第十二条使用吊车、塔吊等起重设施时,应当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记录每位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并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新入职的员工应当进行安全培训和岗前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定期的安全演练,模拟各类安全事故和应急情况,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监督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建筑业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业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 (3)1.1 (3)1.1.1 目的 (3)1.1.2 适用范围 (3)1.1.3 职责 (3)1.1.4 分工 (3)第二章:施工现场环境管理 (4)1.1.5 规划原则 (4)1.1.6 规划内容 (4)1.1.7 规划实施 (5)1.1.8 卫生管理 (5)1.1.9 绿化工作 (5)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5)1.1.10 目的与意义 (5)1.1.11 管理制度内容 (5)1.1.12 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6)1.1.13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6)1.1.14 安全教育培训方式 (7)1.1.15 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7)第四章:施工现场人员安全 (7)1.1.16 目的与意义 (7)1.1.17 个人防护要求 (7)1.1.18 个人防护措施 (8)1.1.19 目的与意义 (8)1.1.20 健康管理要求 (8)1.1.21 健康管理措施 (8)第五章:施工现场设备安全 (8)1.1.22 设备选购 (9)1.1.23 设备验收 (9)1.1.24 设备维护 (9)1.1.25 设备保养 (9)第六章:施工现场物料管理 (9)1.1.26 物料储存 (9)1.1.27 物料运输 (10)1.1.28 物料使用 (10)1.1.29 物料回收 (10)第七章:施工现场施工工艺 (10)1.1.30 目的与意义 (11)1.1.31 施工工艺制定原则 (11)1.1.32 施工工艺制定内容 (11)1.1.33 施工工艺执行要求 (11)1.1.34 施工工艺执行措施 (11)1.1.35 施工工艺执行监督 (12)第八章:施工现场临时设施 (12)1.1.36 设计原则 (12)1.1.37 设计内容 (12)1.1.38 设计要求 (12)1.1.39 施工准备 (13)1.1.40 施工流程 (13)1.1.41 验收标准 (13)1.1.42 验收程序 (13)第九章: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处理 (13)1.1.43 预防原则 (13)1.1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防机制,强化安全意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目的
本操作规程的目的是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
安全保障措施
1.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并执行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措施:
- 完善的施工现场安全设施;
- 明确的人员安全责任制;
- 确保施工材料的安全和质量;
-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
- 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
2. 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并佩戴相应的防护设备。
3.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示出施工区域和
危险区域。
4.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施工现场
的安全操作规范。
安全监督与检查
1. 建设部门将组织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
管理和操作规程的检查。
2. 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建设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及
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3. 安全监督机构和工会组织有权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处罚措施
1. 违反本规程的,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包括
但不限于罚款、停工整改、责令停业等。
2. 对于严重违反施工安全规定,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
本操作规程的执行是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稳定,减少事故的发生。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规程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制定。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知识。
2.确定施工现场的安全区域和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3.检查施工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情况,确保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4.编制施工环境风险评估报告,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施工作业的安全要求1.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和作业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
2.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3.对涉及高空、深坑、危险化学品等特殊作业环境的施工,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措施和管理。
4.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交通秩序,保证施工区内的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1.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
2.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4.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表现突出和违规行为进行奖励和处罚。
四、施工后的清理和整改工作1.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整改,清除安全隐患。
2.评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3.彻底关闭施工现场,撤除所有施工设备和标识,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与整洁。
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安全操作规程,切实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危险源和风险防范1. 高空作业1.1. 对于需要在高空进行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且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如栏杆、安全网等,严禁在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
1.2. 在天气不佳的情况下,如大风、暴雨等,禁止在高空进行作业,以免发生意外。
2. 机械设备操作2.1. 对于需要操作机械设备的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进行相应的操作培训。
2.2. 在机械设备操作时,必须保持警惕,切勿疲劳驾驶或操作,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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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一、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为确保起重运输生产过程得安全,起重工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1、起重工应经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有“特种作业证”,方能参加起重操作。
2、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对投入作业得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可靠。
3、现场指挥信号要统一、明确,坚决反对瞎指挥。
4、使用得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
移动灯具,使用安全电压。
5、工作物必须捆缚牢固,经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6、使用起重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靠,不允许在受力后产生有危险得扭,弯,沉,斜等现象。
7、使用缆风绳应不少于3根,并不准在电线杆、机电设备与管道支架上系结。
8、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
遇6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作业。
9、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被吊物悬空得情况下中断工作。
10物悬空时,严禁行人在吊物、吊臂下停留或穿行。
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旁不准站人。
二、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搭设或拆除脚手架必须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训练,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操作。
钢管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得不得使用,扣件有脆裂、变形、滑丝得禁止使用。
竹脚手架得立杆、顶撑、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得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横杆直径不得小于9厘米。
达不到要求得,立杆间距应缩小。
青嫩、裂纹、白麻、虫蛀得竹杆不得使用。
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得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就是腐朽。
扭曲、斜纹、破裂与大横透节得不得使用。
板得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竹片脚手板得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
螺栓必须打紧。
竹编脚手板必须牢固密实,四周必须用16#铁丝绑扎。
脚手架得绑扎材料应采用8'镀锌铁丝或塑料蔑,其抗拉强度应达到规范要求。
钢管脚手架得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
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架子宽度不得大于12米,大横杆应设四根,步高不大于1.8米。
钢管得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竹脚手架必须采用双排脚手架,严禁搭设单排架。
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宽度不得大于回米,且应采用四根大横杆。
竹立杆得搭接长度与大横杆得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
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扎不得少于三道。
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与地面得夹角不得大于60度,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每二步四跨,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设连墙点,拉点应固定在立杆上,做到有拉有顶,拉顶同步。
主体施工时在施工层面及上下层三层满铺,装修时外架脚手板必须从上而下满铺,且铺搭面间隙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与探头板。
脚手板搭接应严密,架子在拐弯处应交叉搭接。
脚手板垫平时应用木块,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翻脚手板必须两个人由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好安全带。
斜道得铺设宽度不得小于l.2米,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脚手架得外侧、斜道与平台,必须绑l-1.2米高得护身栏杆与钉20-30厘米高得挡脚板,并满挂安全防护立网。
砌筑用得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应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重得结构上。
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不准随意搭设。
拆除脚手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拆除脚手架时,必须有专人瞧管,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得人内。
拆除连墙点前应先进行检查,采取加固措施后,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交叉作业。
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拆下得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严禁往下抛掷。
三、电工操作规程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与开关箱应由持证得电工负责使用管理。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与维修一次。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就是专业电工。
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得电源开头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一、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二、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得紧急情况除外)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挂牌标志。
7、开关箱得操作人员必须符合第27条要求,并熟悉开关电器得正确操作方法。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经常维修与整洁。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不准乱剪乱接电源线。
10、熔断器得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熔体或铁丝、铜丝、铁钉等金属体代替使用。
11、配电箱、开关箱得进线与出线不得承受外力。
严禁挂晒衣服等生活用具,与金属尖锐断口与强腐蚀介质接触。
12、电工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电工技术等级应同工程得难易程度与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13、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一、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与所用设备得性能。
二、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与配备好相应得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与保护设施就是否完好。
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三、停用得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四、负责保护所用设备得负荷线,保护零线与开关箱。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五、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共应包括:一、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得全部资料。
二、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得资料。
三、临时用电技术交底与验收资料。
四、临时用电安全检查与安全隐患整改资料。
五、电气设备得试车、检验与调试纪录(合格)。
六、接地电阻测定记录:(l)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得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姆。
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得变压器或发电机得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姆。
(2)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得中间处与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得接地电阻值应大于10欧姆得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得并联等值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七、电工维修值班与工作纪录。
15、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
高、低压线路下方,不能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16、在建工程(含脚手架与机具)得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得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l)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米。
(2)外电线路电压1一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米。
( 3)外电线路电压 35--1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米。
(4)外电线路电压154-22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0米。
(5)外电线路电压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15米。
17、施工现场得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IKV以下为6米、l--10KV为7米、35KV为8米。
18、旋转臂架式起重机得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IOKV以下得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
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得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得距离不得小于0.5米。
1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x配电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与"一机一闸一保险一箱"得做法,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用电独立设计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与架设。
20、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她用,井应定期检查、校验,电工在操作中应穿好绝缘鞋。
21、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22、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23、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
工作完毕,应灭火放气。
24、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有胶物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25、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
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2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以及电机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现场应配置专职维护电工,并做好巡视维修记录。
27、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28、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得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29、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得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30、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应戴好防护眼镜。
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31、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与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32、管子偎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应搭设牢固,并设栏杆。
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
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33、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
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34、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
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35、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
人抬时,动作要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36、人工立杆,所用叉本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
使用机械设备立杆,两侧应设溜绳。
立杯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37、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
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
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38、登杆操作时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
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
安全带应控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
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39、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应上紧螺栓。
紧有角度得导线,应在外侧作业。
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40、紧线用得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得连接,必须牢固。
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
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41、进行耐压试验装置得金属外壳须接地。
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瞧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42、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
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43、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得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会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