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一)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由单位主要领导任命,直接领导协调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不得有擅自改变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为,并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
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实行过程检验制度,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实行全员参与制度,保证每个人员都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应明确责任分工,对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追责。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实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第三章工程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安全管理应根据工程特点,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工程安全管理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第十三条工程安全管理应配备专业化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工程安全管理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第十六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机构应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机构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机构应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向上级进行汇报。
2023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023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建设工程参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建设工程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工程招标代理等参与建设活动的各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参建人员。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参与方也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五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行为进行整改,并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第二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确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人员配置。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
第八条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团队,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阶段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因素,出具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提供安全施工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第三章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企业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要求整改。
建设单位安全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安全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建设单位的安全工程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保护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在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的安全工程管理活动。
三、安全管理体系1.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开展安全检查及考核等。
2.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方案,包括风险评估、安全目标、安全措施、责任分工等内容,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3. 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员工能够熟悉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
四、安全责任制度1. 建设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2. 建设单位应当明确项目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项目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3.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考核机制,对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
五、安全生产管理1.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设立安全标识、设置安全警示牌、配备安全设施等。
2. 建设单位应当规范施工作业程序,明确施工人员的作业责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3. 建设单位应当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六、安全工器具管理1. 建设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工器具,包括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
2. 建设单位应当对安全工器具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工器具的有效使用。
3. 建设单位应当对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及时更换或修理。
七、事故应急处理1.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包括向建设单位员工提供应急处理培训、设置应急处理流程、建立应急处理小组等。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2. 设立专职安全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各施工班组应设立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1. 对新入场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基础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更新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和纠正。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作业环境和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
2.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3.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五、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奖惩制度1. 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停职检查直至开除等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从业人员,并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安全。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五条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一)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二)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有关资料;(三)不得提出违法要求和随意压缩合同工期;(四)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费用;(五)不得要求购买、租赁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用具设备等;(六)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七)依法实施装修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一)提供的勘察文件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二)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保障人员的安全;(三)依法进行设计;(四)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和措施建议;(五)对设计成果承担责任。
第七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二)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五)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八条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一)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二)对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处理;(三)对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要求整改。
第九条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应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承担全面领导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2.项目部安全员应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工作,监督检查工地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3.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和器材,保障职工的安全。
4.施工现场每日应进行安全生产例会,安全例会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主持,施工人员必须参加。
5.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7.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对工地上的安全设施、器材、人员进行台账管理,及时更新并保持完整。
2.每日进行施工现场日常巡检,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及时整改并报告项目经理或安全员。
3.建立安全生产救援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意外进行预案编制和演练,提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4.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出色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对存在违规和事故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惩罚。
5.建立安全生产投诉处理制度,对工程项目涉及的安全问题、纠纷和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协调。
6.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邀请第三方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7.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进行规范和标准化,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施工现场应设立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标明安全注意事项和禁止事项,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2.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确保职工的安全。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本制度制订。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二、组织机构1.项目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并组织实施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实现。
2.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各部门合作,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职工: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意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的安全生产。
2.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防护方案,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作业的安全可靠。
3.进行安全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4.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5.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工作,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四、监督检查1.每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每月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重点施工环节、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经验,分享教训,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奖惩机制1.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奖励,激励员工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严肃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确保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3.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激励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本制度。
3.本制度如有需要修改,需获得相关部门批准。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措施,科学的管理制度能够提高项目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引言安全生产是建设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内容,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为此,建立健全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本文将从管理制度的制定、培训与宣传、监督与评估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参考。
2.制定管理制度2.1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及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担任委员,负责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2.2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负责,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对各自部分的安全工作负责等。
2.3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与规范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与规范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对于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安全设施、安全操作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3.培训与宣传3.1 安全培训计划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培训应当根据不同参与方的职责和岗位需求进行制定。
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定期复训、专项培训等内容,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2 安全宣传活动建设工程安全宣传应当结合实际,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如张贴安全宣传海报、制作安全宣传视频等,以提升工程参与方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4.监督与评估4.1 安全巡查定期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安全巡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和追踪。
4.2 安全检测建设工程过程中,应委托具有安全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测,确保工程的安全可控。
4.3 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调查,并根据事故原因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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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一)
一、概述
由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点,建设工程施工的特殊性,从业人员的构成及流动性大的特征,使建设工程业成为仅次于采矿业的重大事故频发的高风险行业。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注的大事,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建设部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颁布了诸多的规定和条例,其目的就是要解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根本上保护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生命和社会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
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健全法规。
纵观近年来发生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除了一些表层的致因外,其深层次的原因还与我国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有关。
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利益各方要谋求近期的利润和长远的发展,承担责任和风险的大小,应与获利的多少大致相协调。
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提供给市场营造平等、公平环境的政策及措施,应重视各方利益的协调,重视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问题直接涉及到施工企业的利益和发展,涉及到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利益。
显然,解决建设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不能完全用计划经济体
制下形成的思路和办法,要探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思路和办法。
这需要总结、分析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管理的经验、教训、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在本领域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
本文在分析我国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对该体制提出完善和改进建议。
二、现有管理体制的不足
我国多年来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对保障人民生命和社会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一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管理体制的不尽完善和对新形势、新经济发展的不尽适应也逐渐显现。
首先,“企业负责”意味着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和管理,主要与建设施工方有关,安全风险由施工方单独承担。
工程建设中,建设方在与施工方订立的施工合同里,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要求“企业负责”,实际上是弱化了建设方在安全生产中的主要责任地位,替建设方规避了安全风险。
建设方将安全风险以定额中“安全生产费用”的较小代价,合法地转移至施工方。
在建设方和施工方的相互关系中,施工方处于从属和弱势地位,要从属和弱势者独立承担安全生产风险是欠公平的,建设方与施工方的获利和风险关系明显失衡。
工程建设中,建设、设计、监理等相关各主体方,关于建设安全生产的责任不明确。
这在客观上导致了建设、设计、监理等等相关各主体方,以旁观者的姿态出现,不太关注和重视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有
的甚至认为我不是施工方,安全生产与我无关。
不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的工程建设,政府投资的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及强势投资方兴建的工程占一定比例,这无疑是安全生产的隐患。
不少工程安全事故,与建设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有的事故中,建设方就是主要或直接责任者。
其次,在某种程度上,现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缺乏激励机制,对违法、违章行为缺乏处罚力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和成本最小,是每个企业的自觉行为和目标。
企业不会将精力、资金和设施投至貌似没有经济效益的地方。
建设工程施工中,施工方并非不知道发生安全事故的后果,他们担心事故发生,但出于生存、利润与发展的考虑,认为抓安全生产要投入,没有利润,没有直接的经济回报,不怎么抓也没有出什么大事(实际上只是一个短暂的时期,是一种侥幸心理——编者)往往不愿作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不采取有力的措施预防安全事故,而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对待安全生产问题。
施工方的侥幸心理,除了与只重视眼前利润忽视安全生产带来的隐形及长远效益的主观原因有关外,还与行业管理的政策,措施有关。
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没有事故发生的施工企业,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缺乏有力度的奖励政策和激励措施,导致施工方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下降或受挫。
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按国家
及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但侥幸没出安全事故的企业,缺乏处罚或缺乏有力度的处罚,这在客观上助长了施工方对待安全生产问题的麻痹、马虎、漫不经心及侥幸心理,致使施工方在安全生产及管理上的精力、资金和设施投入不足,措施不力,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