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二人股东 )
公司章程(二人股东)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 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 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上述经营范围最终按工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内容为准)。
第四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
第五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六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期限如下:合计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 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监事;4、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5、 优先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分配红利;6、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7、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 其他权利。
股东姓名证件号码忠*)出资期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上述经营范围最终按工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内容为准)。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第五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六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期限如下:合计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 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监事;4、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5、 优先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分配红利;6、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7、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 其他权利。
二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二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公司注册地为___________(具体地址)。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具体描述)。
第四条公司期限: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___年。
第五条公司资本总额: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为___________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股东人数:公司合伙人(股东)人数为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司合伙人(股东)具体名单:(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章公司组织机构与权责第八条公司股东会: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
股东会由所有合伙人(股东)组成。
股东会议事决策应由全体股东亲自参加或者委托他人代理参加,并且应以股东所占股权比例进行表决。
第九条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管理日常运营等。
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任期为___________年,可以连任。
第十条董事会决策:董事会决策应符合股东会决策结果,除非董事会决策事项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决策。
第十一条总经理: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选聘。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代表公司进行对外事务联系。
第十二条会计监督:公司设立会计监督机构,具体职责由董事会决定。
会计监督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核实,并向股东会、董事会报告。
第三章公司财务与分红第十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财务制度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公司资金: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出资、贷款等方式。
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比例分别出资。
第十五条分红政策: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经股东会决策,可以将部分利润作为分红支付给股东。
通用范文(正式版)二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精选)

二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精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注册地质1.本公司的注册地质为:[注册地质]。
2.注册地质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变更,但变更后的地质应当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第三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
第二章公司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公司合伙人1.本公司合伙人为:[合伙人1姓名] 和 [合伙人2姓名]。
2.合伙人无论在公司内外的行为都代表本公司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合伙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4.新的合伙人加入或原有合伙人退出的情况下,需要经过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
第五条公司经理1.公司经理由合伙人选举产生,任期为 [任期年限]。
2.公司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并代表本公司签署合同、协议等文件。
3.公司经理有权指定一名代理经理,在其暂时无法履行职责时代替其行使职权。
第六条决策机构1.公司的决策机构为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2.合伙人会议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组成,每位合伙人享有一票表决权。
3.决策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所有合伙人一致通过的事项外,采取多数票通过的原则。
第七条利润分配1.公司利润分配按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合伙人亦可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通过协商决定利润分配的方式。
第八条财务管理1.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规。
2.公司合伙人有权查看和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第三章期限和解散第九条公司期限公司合伙期限为:[公司期限],期满后根据需要可以继续经营。
第十条解散和清算1.公司解散需由所有合伙人一致通过决议并办理公司注销手续。
2.公司解散后进入清算阶段,由合伙人共同负责清算公司的债权债务。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其他事项对本章程未尽事宜,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决定,并在合伙人会议上进行记录和签署。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公司合伙人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有限公司章程(适合两人股东以上的公司)

广州XXXXX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设执行董事)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条公司名称:广州XXXXX有限公司。
第三条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四条申报的经营场所(同一行政辖区):1. ;2. ;3. 。
第五条主营项目类别(请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大类填写)XXXXX第六条具体经营项目(请在完成具体经营项目生成操作后,按手机收到的确认信息填写):一般经营项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登陆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按照其指引确定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
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11))第七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XX 万元。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注:如属分期缴资,还需填写缴资期数:第一期、第二期……)第九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3.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6.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2.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5.遵守公司章程。
2022年最新二人股份制公司章程范本

_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为建立本公司运行机制,确立和标准公司组织和行为准那末,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那末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三条公司股东姓名及身份证号码:1、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2、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第四条股东的合营期限〔即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公司为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以____________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宗旨:守法经营,恪守信用,效劳经济开展。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九条股东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和出资比例:1、甲方_______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以___________〔出资形式〕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出资缴清,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2、乙方_______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以___________〔出资形式〕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出资缴清,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
第十条股东各方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当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盖有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日期;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十二条公司备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以下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局部股权。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的______允许。
二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二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二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的注册地为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二章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第五条公司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第六条公司股权的出资比例为:股东甲:_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_%;股东乙:_____,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第三章合伙形式第七条公司为合伙企业,股东甲和股东乙以出资比例共同分担公司的收益、风险和债务。
第八条公司的合伙事务由股东大会决策,股东大会的决议由股东甲和股东乙以出资比例共同通过。
第九条股东甲和股东乙共同负责公司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共同行使公司的法律行为。
第十条股东甲和股东乙享有公司经营利润的权益,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章公司机构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会由不少于3名股东共同组成,包括股东甲和股东乙各指定1名董事,并由股东大会选举1名独立董事。
第十三条董事会拥有公司的最高决策权和执行权。
第十四条监事会由1名监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选举和任免第十六条董事和监事的选举和任免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十七条董事和监事任期为_____年。
第十八条在两次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连续未能出席会议的情况下,股东可决定予以免职。
第六章财务第十九条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提交股东大会。
第二十条公司的会计核算遵循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济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七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公司解散:1. 由股东大会决定解散;2. 公司达到法律规定的解散条件。
第二十三条公司解散后,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第二十四条公司依法完成清算后,应及时注销登记,并公告解散事宜。
二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精选)

二人合伙公司章程范本(精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1.1 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 合伙公司。
第二条公司性质2.1 本公司系合伙制企业,由[合伙人姓名1]和[合伙人姓名2]合伙经营。
2.2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为[业务范围]。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3.1 本公司的注册地为[注册地]。
第四条公司期限4.1 本公司的期限为自[注册日期]开始,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
第二章合伙人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合伙人权利和义务5.1 合伙人对本公司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参与公司决策;•共同分享公司利润;•共同承担公司债务。
5.2 合伙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在公司中的职责;•遵守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以及公司决策;•协助公司顺利经营和发展。
第六条合伙人的退出6.1 合伙人有权在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的情况下随时退出公司。
6.2 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其在公司的权益按照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理。
6.3 合伙人退出前应履行完毕其在公司内的职责,并协助公司顺利进行交接工作。
第三章公司管理第七条公司管理机构7.1 本公司设有合伙人大会和执行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人大会8.1 合伙人大会是本公司最高决策机构。
8.2 合伙人大会由所有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以出席合伙人大会的比例来决定表决权比例。
8.3 合伙人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选举和罢免执行合伙人;•通过公司重大事项;•审议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财务预算。
第九条执行合伙人9.1 执行合伙人由所有合伙人根据投票结果选举产生。
9.2 执行合伙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监督公司各项业务的进展情况;•审核和签署重要经济合同和文件。
第四章公司利润分配第十条利润分配10.1 公司的净利润由合伙人共同分享,按照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10.2 利润分配应在公司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第十一条公司债务分担11.1 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比例来共同承担公司债务。
(完整版)(二人)有限公司章程

二人有限企业章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及其余有关法律、行政法例的规定,由 XXX 和 XXX 共同出资成立 XXXX 有限企业(以下简称“ XX 企业”),经全体股东谈论,并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企业的名称和住处第一条企业名称:XXXX有限企业第二条企业住处:XXXXXXXXXX第二章企业经营范围企业经营范围: **** (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允许经营的凭允许证经营)。
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例也许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赞同的项目的,应该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赞同。
第三章企业注册资本第三条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XX 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姓名也许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四条股东的姓名也许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以下:出资额参股比率股东姓名住处证件号码出资方式(万元)(%)股东未依照出资表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该向企业足额缴纳外,还应该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肩负违约责任。
第五条股东缴纳出资后,一定经依法成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企业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企业的机构及其生产方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企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是企业的权益机构,执行以下职权:(一)决定企业的经营目标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赞同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赞同监事会也许监事的报告;(五)审议赞同企业的年度财务估量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赞同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填充损失方案;(七)对企业增添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刊行企业债券作出决议;(九)对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理也许更改企业形式作出决议;(十)更正企业章程;(十一)对企业对外投资也许为别人供给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赞同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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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上述经营范围最终按工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内容为准)。
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监事;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5、优先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分配红利;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其他权利。
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3、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4、在公司审核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7、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修改公司章程;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
第十四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特殊事项或紧急事项可临时通知。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召开股东会由所有股东参加。
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决议。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前款为公司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事项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九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产生及更换办法如下: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
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职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任期三年。
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一名。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的财务;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2、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3、代表公司签署文件;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5、其他职权。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于第二年二月底前送交各股东。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财务状况变动表;4、财务情况说明书;5、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十章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八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对全体职工实行合同制,参加社会保险统筹。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第二十九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规定予以解散。
第三十条:公司有章程第二十九条第㈠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三十一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二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九条第㈠、第㈡、第㈣、第㈤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三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四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