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呈批表

合集下载

行政处罚文书

行政处罚文书

行政处罚文书一、必备文书,一,卷宗封皮,二,卷内目录,三,检查通知书,四,立案呈批表,五,检查登记表,六,提取证据材料登记表 ,七,调查询问笔录,八,调查终结报告,九,案件讨论记录,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十一,行政处罚决定书 ,十二,送达回证,十三,结案登记表二、选择文书,一,举报记录表,二,准予检查通知书 ,三,移交案件通知书 ,四,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1,五,暂停相关营业通知书 ,六,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 ,七,陈述、申辩笔录,八,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九,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十,听证笔录,十一,吊销营业执照建议书 ,十二,行政处分建议书 ,十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书 ,十四,当场处罚决定书2湖南省物价局价格行政处罚年价检卷号案由当事人执法人员结案时间保管期限本卷共件页3卷内目录序号材料名称页次备注 1 检查通知书 1 2 立案呈批表 2 3 检查登记表 3附:检查明细表 4-7 4 提取证据材料登记表 8-105 5 调查询问笔录 106-108 6 调查终结报告 109-111 7 案件讨论记录 112-114 8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159 116-117 行政处罚决定书10 送达回证 118-119 11 结案登记表 120 12 罚没收据 121-122 13 附件123-1244价格监督检查文书格式之三,价格主管部门,检查通知书价检通[ ] 号,当事人, :本机关决定~于年月日开始对你,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检查组成员~由任组长。

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配合检查。

联系人: 电话:,价格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附卷,一份存根。

5,价格主管部门,检查通知书价检通[ ] 号,当事人, :本机关决定~于年月日开始对你,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检查组成员~由任组长。

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配合检查。

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

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

××区安监局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全局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行为,促进行政处罚合法、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案件的法制审核,是指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在立案、撤案和作出处罚决定之前,由本机关的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具体包括立案的法制审核和案件调查的法制审核。

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立案、撤案和处罚决定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第三条本局各科室、大队按照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在立案前和案件调查终结之后处罚告知审批之前,将案件相关材料提交局法制科审核。

立案法制审核需提供的材料有《立案审批表》和立案的相关证据材料。

案件调查终结的法制审核需提供的材料有《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表》和案件调查的相关材料,也可同步提供《行政处罚告知呈批表》。

第四条法制科办理立案的法制审核,应当做好登记,并在1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作出撤案和处罚决定的法制审核,需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办案科室对法制审核提出的整改建议改正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法制审核时限内。

第五条立案的法制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本机关对该案是否具有管辖权;(二)被立案对象主体是否适格,是否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三)已确定的违法事实是否具有法定处罚情节。

第六条局法制机构对行政处罚案件处罚前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执法对应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要求;(二)事实是否清楚、确凿、充分;(三)证据是否合法有效、相互印证、前后一致;(四)说理性内容是否全面、准确,阐述是否清楚;(五)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现行有效;(六)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完整、规范;第七条局法制机构审核行政处罚案件,以书面审核为主。

必要时可以向当事人了解情况。

第八条局法制科对案件进行立案前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书面意见或建议:(一)主体适格、管辖无异议、违法事实确实存在的提出同意立案的意见;(二)对主体不适格、违法事实不存在的提出不予立案的建议,;(三)对超出本机关管辖范围的,提出移送意见;第九条局法制科对案件进行处罚前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书面意见或建议:(一)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通过法制审核;对重大、复杂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的案件,提交本机关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二)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建议补充调查,并将案卷材料退回;(三)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的,提出修正意见;(四)对程序违法的,提出纠正意见。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附件1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1.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分数。

90分以上为优秀,60至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案卷中凡存在一项基本要素部分问题的扣除全部分数,案卷得分为O分;
3.文书规范和立卷归档部分按照不同内容设定为相应分值,凡存在其中一项问题的,扣除相应分数;
4.案卷得分的计算方式为:100-扣分合计=案卷分数。

扣分合计超过100分的案卷得分为O分;
5.评查名次按照得分多少依次排列,分数相同的,案卷文书种类多的在前;单位按照参评案卷的平均得分排列。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模板】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模板】

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撤销立案审批表协助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行为,违反了的有关规定。

请你(单位负责人)于前携带等有效证件到协助调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处罚机关(印章)年月日(本文书为两联。

一联存档,一联交当事人。

)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检查地点:检查机关:当事人:现场检查情况:执法人员:记录人: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勘验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勘验地点:勘验机关:当事人:现场勘验情况:执法人员:记录人: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询问机关询问地点询问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XXX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职务电话工作单位住址问:我们是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你确认。

答:问:答: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共页第壹页)被询问人签名或盖章:(共页第页)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清单登保〔〕号当事人:时间:地点:因你(单位)涉嫌一案,本机关需对你(单位)在的下列物品就地保存或由保存在。

在七日内,你(单位)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隐匿。

执法人员:处罚机关(印章)年月日(本文书为三联。

一联存档,一联交当事人,一联交保管人。

)提取证据登记表被取证人:联系电话:时间:地点:因你(单位)涉嫌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现提取下列证据:以上材料共种计件执法人员:处罚机关(印章)年月日(本文书为两联。

一联存档,一联交当事人。

)抽样取证凭证抽样〔〕号当事人:时间:地点:因你(单位)涉嫌一案,本机关需对你(单位)下列物品抽样取证。

执法人员:处罚机关(印章)年月日(本文书为三联。

一联存档,一联交当事人,一联交保管人。

)登记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登处〔〕号:本机关对年月日通过《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登记〔〕号)登记保存你(单位)的物品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处罚机关(印章)年月日(本文书为两联。

一联存档,一联送达当事人。

)查封(扣押)通知书查(扣)〔〕号:因你(单位)涉嫌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下列物品予以查封(扣押),在此期间,你(单位)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隐匿。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模板】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模板】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案件来源
日常巡查
案 由Biblioteka 1、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2、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当事人
名称
合肥市艺森网吧
投资人
方国稳
联系电话
********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东路191#
案情概要
2016年7月13日合肥市艺森网吧接纳1名未成年人(许佳佳)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未按规定核对、登记1名上网消费者(郭源)的有效身份证件。违反了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对违规经营行为予以承认。
2016年7月17日,合肥市瑶海区文化局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声明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现给予合肥市艺森网吧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承办人意见
建议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签名:年月日
承办部门
负责人意见
签名:年月日
法制部门
负责人意见
签名:年月日
承办机构
负责人意见
签名:年月日
行政处罚
实施机关
负责人
意见
签名:年月日

立案呈批表

立案呈批表

立案呈批表调查报告编号:2016-4调查机关:嘉善县国土资源局调查时间: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29日承办人:吴金根、陆建中当事人: 嘉善吉能机械密封件有限公司一、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名称:嘉善吉能机械密封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地址:嘉善县灵秀支路56号二、违法事实:现已查明,嘉善吉能机械密封件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动工,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吉能机械门口集体土地178.46平方米(0.27亩)建造停车场,构成建(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面积178.46平方米。

经认定,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33.36平方米,耕地145.10平方米。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1、询问笔录;2、现场勘测笔录;3、现场勘测图;4、现场照片;5、占地性质认定表;6、占地地类认定表。

证据充分,违法事实清楚。

三、违反的法律法规嘉善吉能机械密封件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属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四、处罚依据及处理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嘉善县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的规定,提出如下处理建议: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78.46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的178.46平方米建(构)筑物和其它附属设施;3、对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33.36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333.6元;对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45.10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2176.5元;二项共计人民币2510.1元。

请局集体会审决定。

承办人签名:2016年1月29日违法案件审理记录案件名称及编号:2016-4嘉善吉能机械密封件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地时间: 2016年2月25日地点:国土局308会议室主持人:郑利平记录人:杨丽洁审理(会审)人员:郑利平(局长)、怀林明(副局长)、郑东英(办理中心)、杨愉新(地籍、利用)、汪建明(执法局)、陆建飞(罗星所)案件承办人员:吴金根、陆建中审理记录:嘉善吉能机械密封件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动工,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吉能机械门口集体土地178.46平方米(0.27亩)建造停车场,构成建(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面积178.46平方米。

19违法案件结案呈批表

19违法案件结案呈批表

违法案件结案呈批表
案由非法占用土地
立案时间XXXX年XX月XX日立案编号XXXXX 调查时间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当事人XXX,X,XX岁,XXX镇XXX行政村人
主要违

事实及处理
结果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实,XXX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于XXXX年XX月底占用XXX镇XXX行政村XXX村东北土地建房;占地面积XXX平方米;占地类型:XX(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四十四条的规定,实属非法占用土地。

行政处罚事项: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XXX平方米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三、对非法占用土地XXX 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X元的罚款,计XXX元。

处理结果:我们已将没收的非法财物XXX平方米建筑物移交给XX 市财政局;并已收缴罚款XXX元。

该案件行政处罚已执行到位,符合结案条件。

承办人
意见
签名:年月日承办单位
意见签名:年月日审查
意见签名:年月日主管领导
意见签名:年月日备注。

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是什么?

Life is a mirror. Whatever your heart is, your life will be like that.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是什么?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行政机关对于那些违法公民的行为必须通过处罚来教育,但是仅仅是作出处罚的决定还不足以对公民起到影响而必须通过实际的实施才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但是实施的过程并不是没有秩序和规范的,下面一起来看看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是什么?一、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是什么?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决定立案的,执法人员首先填写《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立案呈批表》,法制机构填写《立案登记表》。

2. 调查取证:由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及其它相关证据。

3. 调查报告:执法人员应在7日内调查终结,并向法制机构提交调查报告及有关证据材料。

4. 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5. 事先告知:决定处罚的,由执法人员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在7日内送达;属于听证的案件同时下达听证告知书。

6.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7日后,当事人无异议或不成立,由法制机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报本部门法定代表人签发后到本部门财务领取罚没票据交执法人员送达。

7. 执行:被处罚人应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或者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8. 强制执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90日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履行的,由本部门法制机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