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合集下载

国企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国企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国企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企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保护国企网络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依据《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企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手段,确保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四条国企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坚持防范为主、保障和防护相结合、全员参与的原则,积极预防和应对网络安全风险。

第五条国企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依法、规范、合理地运行,保障国企的企业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国企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由信息安全委员会统一负责,设立信息安全办公室具体负责具体工作。

第七条信息安全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担任副主任,信息安全办公室主任充任秘书,负责组织和监督国企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信息安全办公室根据信息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各部门的信息安全工作,并及时通报信息安全委员会。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自身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合信息安全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条国企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保密制度、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安全经费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等。

第十一条国企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应根据国企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十二条国企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应建立规范的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对重要信息资产的保护。

第十三条国企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应建立规范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评估制度,及时识别和评估网络信息安全风险。

第十四条国企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应建立规范的网络信息安全漏洞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修复系统漏洞。

第十五条国企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应建立规范的网络信息检测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网络安全事件。

2015建(构)筑物消防员第十章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复习题

2015建(构)筑物消防员第十章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复习题

第十章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一)判断题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核心,以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为补充,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制定其他一切法律规范的依据,也是消防法规的基本法源。

(√)3、我国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以《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为核心'以消防法规、消防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为补充,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的组成成部分。

(X)4、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进行处罚。

(√)5、2009年的《消防法》第62条中的五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同时也属于治安违法行为。

(√)6、2009年的《消防法》第62条中的五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也同时属于刑事《治安》违法行为。

(X)7、消防行政规章(地方性消防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X)8、消防规章可由公安部单独颁布,也可由公安部会同别的部门联合下发。

(√)9、消防规章只能由公安部单独颁发。

(X)10、地方性消防法规(消防行政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制定和发布的命令、指示、规章等。

(X)11、消防技术标准根据其性质可分为规范和标准两大类。

(√)12、消防技术标准根据其性质(强制约束力)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X)13、消防技术标准根据强制约束力的不同,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14、消防技术标准根据强制约束力(性质)的不同,分为规范和标准两大类。

(X)15、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6、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国务院应当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企业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企业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企业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法律法规管理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以及外部合作伙伴,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客户等。

第三条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保护环境,维护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企业经营环境。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管理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和法律素养。

第二章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

第六条企业应当利用内部刊物、企业网站等多种形式,定期发布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法规,推动员工全面了解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法律法规要求。

第七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和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章法律法规合规管理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合规管理制度,明确法律法规合规责任人,确保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第九条企业应当及时跟踪和了解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信息收集、整理、归档和交流制度,确保法律法规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到每一位员工。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程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完善安全生产防护设施,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件报告、处理和追究责任制度,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严肃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知识产权保护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企业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明确知识产权使用和管理规定,严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咨询和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拍卖概论》第十章-行业管理与法律责任

《拍卖概论》第十章-行业管理与法律责任

第十章-行业管理与法律责任第一节拍卖活动监管一、拍卖行业监管体制(一)监管体制的含义指在一定法律框架下,建立独立运作的监管机构,根据法律法规所明确界定的监管内容,对某一行业的具体事务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管制的综合整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条:国务院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对全国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拍卖管理办法》第四条:商务部是拍卖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国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二)监管的必要性是拍卖活动的特殊性决定的,拍卖人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仅靠自律是不够的(三)我国的拍卖行业监管体制1.监管目的:防止发生资源配置低效,确保市场主体公平利用资源,克服市场失灵2.监管手段:事前的准入许可,事中、事后的监督查处3.监管内容:企业的进入和退出、佣金水平、业务内容、服务质量、财务会计等4.监管主体:政府职能部门按监管的环节,拍卖行业的监管可以划分为对市场准入的监管、对拍卖活动的监管。

二、拍卖市场准入监管(一)市场准入制度是国家和政府准许市场主体进入某个行业领域,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资格管理制度(二)准入模式大体分三类:自由放任、特许设立、行政许可(三)准入程序1.第一层次的准入:取得市场主体地位(取得营业执照)2.第二层次的准入: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3.第三层次的准入:取得特种商品经营资质(文物拍卖许可证制度,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前,应当取得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4.特殊拍卖标的的市场准入烟草拍卖《特种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食品类标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象牙制品拍卖,必须来源合法,经专业鉴定机构确认的,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危险化学品拍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三、拍卖活动监管(一)监管主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拍卖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监管机构。

护理管理与法律法规

护理管理与法律法规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一节 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 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以 下简称《护士管理条例》,见本书附录1),自2008年5月12日起正 式施行。《护士管理条例》是在分析我国护理现状,总结我国护士管 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卫生行政法规,在我国护理立法史上具有重要 意义。
第十章 护理管理与法律法规
• 第一节 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 第二节 护理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返回
第一节 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 一、卫生法
• (一)卫生法的概念 • 卫生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用以调整人们在卫生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 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卫生法既包括由国家立法机关正式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也包括非正式机关颁布的在其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的规范 性决定、条例、办法等。 • (二)卫生法的表现形式 • 我国卫生法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其中包括与护理管理有关的条文 和直接对护理工作进行规范的护理法规。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一节 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 医政法具有四个特点:①以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②跨 越卫生法和行政法两大法律体系。③社会管理功能显著。④技术规范 多。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医政管理法,而是由有关医政药理的法律、 法规、规章等法规性文件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法律制度共同组 成的医政管理法律体系。我国的护理法属于医政法律体系的一部分。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第一节 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 第五章,医疗事故的赔偿,共7条,主要规定了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 责任争议解决的三条途径:双方协商解决,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 申请,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还明确了医疗事故赔偿原则, 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及赔偿方式。第六章,罚则,共7条,对违反条例 规定的行政法律义务的行为规定了系列的行政处罚。第七章,附则, 明确了医疗机构的概念、非法行医的处理以及军队医疗机构医疗事故 处理依据。

第十章旅游饭店管理法规

第十章旅游饭店管理法规
饭店并不具备这四个要件,如上所述案情可见,已经 确定客人挎包系两名男子所盗,即侵害人不是饭店, 而是那两名男子,在这种情况下,要求饭店承担赔偿 损失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客人林某等人的损失只
能由那两名男子来承担。
第16页,共54页。
2、饭店在维护住宿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 事件发生前应尽提醒注意、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妥善保管等义务,事件发生后应及
第33页,共54页。
二、对旅馆经营中的治安管理 设置治安保卫部门
• 1、接待旅客住宿须登记 • 2、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等指定专
人负责保管工作 • 3、对旅客遗留物品妥善保管 • 4、发现旅客违第34禁页,共54页或。 威胁物品及时
三、对旅馆经营娱乐服务的治安管理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06年3月)
第24页,共54页。
• 黎某认为,在他入住期间没有发现保安人员,也没
有发现警示标志,对被盗财产的损失,酒店负有不可 推卸的责任。双方就赔偿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黎某 遂一纸诉状将酒店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1980元及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2000元。 酒店则以黎某没有证据证明其钱物是在入住酒店期间 被盗为由拒绝赔偿责任,请求法院驳回黎某的诉讼请 求。
2、义务
旅客住店应出示有效的相关证件,并如实填 写住宿登记表;
向饭店支付住宿及相关服务费用; 损坏饭店设备设施的应照价赔偿;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饭店规章制度。
第22页,共54页。
二、旅游饭店与非旅客间的权利义务
•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待 • 一般性的保护其人身财物 • 非旅客发生损失,首先推定旅游饭
确认车已经丢失。
这是一辆刚买一个多月的凌志牌400型轿车,张友新买
这辆车总共花费万元,由于丢车事件发生在宾馆的收

第十章逆向物流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一、环保执法力度加大,创造出有利于逆向物流 发展的法制环境 二、用可分解的思想设计产品
在新产品设计阶段要注意以下几点内容: (1)设计中材料的选择。 (2)可拆卸创新设计。 (3)兼容创新设计。

2024/7/17
8
三、逆向物流的作用从改善资源环境上升到企业战 略层次
退货处理是客户服务的重要内容,对于有些企业来说, 客户退货与客户购买产品同样重要。
大量无故障产品的退货为二手市场增添了活力,也为 企业提供了新的利润来源。
四、逆向物流将改变买卖双方的动态关系
2024/7/17
9
五、逆向物流将更多地应用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 六、包装回收创新 七、逆向物流实行标准化
商品退货管理的标准化 储运包装、集装单元的标准化 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标准化
2024/7/17
济效益 4.较强的社会环境保护意识使逆向物流具有更大的发展
空间
2024/7/17
3
二、我国逆向物流的发展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我国逆向物流发展现状 1.法规和责任机制不健全 2.较高技术含量的回收工艺水平在我国得不到推广 3.生态园区逆向物流方兴未艾
2024/7/17
4
(二)我国逆向物流发展缓慢的原因分析 我国逆向物流发展缓慢的原因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1.逆向物流自身的原因 (1)经济利益与环境效益相矛盾。 (2)逆向物流供应链风险逐级放大。 解决这一问题可采取如下方法: ① 削弱“牛鞭效应”。 ② 建立契约式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逆向物流流程与正向物流流程相冲突。 (4)零售商与制造商之间存在冲突。
10
八、采用第三方物流运作方式实施逆向物流
逆向物流业务外包对于逆向物流需求方来说,可以 简化退货处理流程、降低退货处理成本,提高企业核心 竞争力;对于逆向物流企业来说则是更多的机遇,有利 于促进其逆向物流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十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相关规定-监管规避

2015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第十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相关规定知识点:监管规避● 定义: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规避金融、外汇监管的规定● 详细描述:① 规避是指为逃避法律、法规中禁止性、义务性以及程序性规定而采取的以合法的形式逃避法定义务、掩盖非法或违规事实的行为。

② 一般而言,法律法规的规定既包括授权性规定,也包括禁止性、义务性或程序性规定。

禁止性规定属于法律明确规定不可以从事的行为;义务性规定是法律要求行为人必须履行的行为;程序性规定是指法律法规中有关从事某种活动必须按照一定程序履行审批或备案的规定。

例题:1.下列行为中符合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监管规避”条款要求的是()。

A.未经批准为客户境外理财B.开立匿名账户C.因工作繁忙,未及明报告可疑交易D.熟知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正确答案:D解析: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规避金融、外汇监管的规定。

2.某银行客户经理在办理业务时建议客户利用关联企业委托贷款规避所得税,违反了《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

A.协助执行原则C.监管规避原则D.熟知业务原则正确答案:C解析: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规避金融、外汇监管的规定。

3.规避是指为逃避法律、法规中()规定而采取的以合法的形式逃避法定义务、掩盖非法或违规事实的行为。

A.过程性B.义务性C.程序性D.责任性E.禁止性正确答案:B,C,E解析:规避是指为逃避法律、法规禁止性、义务性以及程序性规定而采取的以合法的形式逃避法定义务、掩盖非法或违规事实的行为。

4.下列属于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法律法规中禁止规定的是()。

A.不得进行洗钱活动B.法律、法规要求所有经营性、生产性企业依法照章纳税C.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必须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代客理财业务资格D.法律、法规要求所有经营性、生产性企业要遵守会计原则正确答案:A解析:很明显A项正确。

第十章文化娱乐与休闲服务类法律法规

社管理暂行条例》 ❖ 2、旅游服务和管理的加强——旅行社质
量保证金制度的建立 ❖ 3、旅游法制建设的快速发展——《旅行
社管理条例》的发布 ❖ 4、WTO后的旅游法制建设
❖ 二、旅行社概述 ❖ (一)旅行社的概念及旅行社管理条例的
使用范围 ➢ 1、概念 ➢ 2、旅行社的法律特征 ➢ 3、适用范围
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 的企业。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 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 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 营活动。
❖ (二)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 (三)导游证 ❖ (四)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 七、法律责任 ❖ 1、刑事法律责任 ❖ 2、行政法律责任 ❖ (1)行政处罚 ❖ (2)行政处分
第三节 公共文化服务和管理法律法规
❖ 一、对公共文化的认识 ❖ 1、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角度 ❖ 2、公共需求的角度 ❖ 3、公共文化产品属性的角度 ❖ 4、国家的特殊国情和主流意识形态的角度
❖ (2)文化馆是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 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 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活动场所。
❖ (3)群众艺术馆与文化馆是业务指导关 系。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2、机构设置 ❖ ——省市设艺术馆 ❖ ——县区设文化馆 ❖ 3、主要工作任务 ❖ ——共同任务 ❖ ——侧重点
❖ 4、两馆管理 ❖ (1)馆长负责制 ❖ (2)健全管理办法 ❖ (3)纳入总体规划
❖ 六、公共图书馆管理 ❖ 1、概述 ❖ 2、藏书与目录管理 ❖ (1)藏书管理 ❖ (2)目录管理
❖ 3、读者服务工作 ❖ 4、安全保卫工作
❖ 七、美术馆管理 ❖ 1、概述 ❖ 2、主要工作任务 ❖ (1)收藏 ❖ (2)保管 ❖ (3)研究

第十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第一节消防法相关知识(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
消防法规的渊源
1、公安部单独下发的规章; 例如:《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 (公安部106号令)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07号令)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108号令) ----------以上3部规章是为了配合新消防法的 实施而制定并与新消防法同时实施。
消防法规的渊源
新中国消防法规的产生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
消防法规的渊源
2、国家行政管理通用法律 这类法律是所有的国家行政
机关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中都 应遵守和执行的法律。 如《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
消防法规的渊源
3、与消防违法行为处罚相关的法律 这类法律都与消防违法行为处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
消防法规的渊源
(六)消防技术标准 1、含义:是规定社会生产、生活中保障消防安全的 技术要求和安全极限的各类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总和。 技术标准本身不具备法律意义,它是由国家赋予 普遍约束力和法律意义的那部分规范、标准,才构成 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一部分。 因为,对于违反消防技术标准的行为,最终要依 靠消防法律、法规中的法律义务、责任相关规定,来 追究违法行为者的法律责任的。
从惨痛的一幕幕画面讲起
......
2005年6月10日:汕头市潮南区华南宾馆特大火灾 ,造成31人死亡,26人受伤。
现场描述: “只见二楼的KTV包厢窗口冒出一 股浓烟,片刻工夫火势就迅速蔓延至整个楼层, 并很快殃及三四层的客房……” ;“有5人因从 高楼跳下,导致颅脑出血、胸腹破裂,骨折、呼 吸循环衰竭,其中4人直接死亡,1人转送汕头市 中心医院途中死亡。 ……”
关。消防违法行为处罚一般都是行政处 罚,其中一些也同属于治安的行政处罚, 而针对造成群死群上或重大财产损失等 严重后果消防违法行为的,则有刑事处 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⑵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 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⑶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新的规定 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关于法的溯及力
(二)消防立法概况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1998年4月29日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 1998年9月1日起施行;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修订,自 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消防法》分为 总则、火灾预防、 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附则,共七章、74条。 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 律中也有关于消防管理的内容。
消防案件刑事侦查的法律依据:
⑴《刑事诉讼法》;
⑵《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
安部令第127号)
4、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
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给予的行 政制裁。消防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 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止执 业)、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资质(消防安全 检查合格证)、拘留。
3、多样化的社会消防服务体系 ⑴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法
第7条、条例第5条)
⑵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
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法第33条) 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接受委托提供消防 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法第34条,条例第
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⑵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法》第13条,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 检查:《消防法》第15条,《山东省消防条 例》第24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消防法》 第34条,《山东省消防条例》第38条
3、火灾调查与刑事侦查权
火灾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查,是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
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作出火灾事故认定的 行为。
火灾调查的法律依据: ⑴《消防法》第51条; ⑵《山东省消防条例》第63条、64条;
⑶《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刑事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
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 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公安机关消防 机构以公安机关名义,承办 失火案 和 消防责 任事故案两类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6、应急机制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
急反应和处臵机制,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 7、消防工作督查: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履 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消防安全大检查:农业收获季节、火灾 多发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季节、重大节假 日期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9、重大停产停业决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 影响较大的责令停产停业,由政府依法决定
2、行政法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国务院令第302号)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363号)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55号)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458号)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505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消防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⑴《消防法》第六章
⑵《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38、39、50条
⑶《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章 ⑷《山东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办法》 ⑸《山东省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5、行政强制权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
目的,对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 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消防行政强制 包括临时查封、取证性检查、封闭火灾 现场等行政强制措施和强制拆除(清 除)、执行性查封等行政强制执行。
2、行政检查权
行政检查,是指行政机关基于职权,依法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遵守法律、法规 的情况进行了解的行为。消防行政检查权包 括: ⑴备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抽查 ⑵竣工备案建设工程的抽查 ⑶消防监督检查 ⑷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消防行政检查的法律依据 ⑴备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抽查:《消防法》
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3、基本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 4、基本力量: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5、基本义务: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 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及参加有组 织的灭火工作
(二)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领导体制: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
方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 1、纳入发展规划: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 发展相适应
3、地方性法规
《山东省消防条例》, 1998年11月21日省 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 30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修正。 2011年1月14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修订,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此外,济南、青岛、淄博作为较大的市 有立法权,淄博市已经制定了《淄博市消防 条例》。
(三)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职责
1、消防监督管理体制
⑴消防工作主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监



督管理 ⑵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 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 ⑶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 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⑷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按照森林防火条 例和草原防火条例的规定执行
38、24、25、28条)
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委
会、居委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 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 作(法第41条)
(五)消防执法权
1、行政许可权 2、行政检查权 3、火灾调查与刑事侦查权 4、行政处罚权
5、行政强制权
1、行政许可权
山东省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
第259号) 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 令第201号) 山东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 第209号)
今年将制定《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管理
规定》
二、消防法解决的基本问题
(一)原则问题
1、基本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基本原则: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
4、部门规章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106 号,



第119号令修正)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第120 号 令修正)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第121 号 令修正)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质检总局、工 商总局令第122号)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等九部门令 第109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 部令第61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总 则 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 防火检查 火灾隐患整改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消防档案 奖 惩 附 则
5、地方政府规章

山东省消防条例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公共消防设施 建筑物消防安全质量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宣传教育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消防组织 灭火救援 监督管理 法律责任 附 则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 定活动的行为。消防行政许可权包括: 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⑵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 检查 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
消防行政许可的依据: ⑴消防设计审核:《消防法》第11条,《建
2、相关部门职责 ⑴许可前臵: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未经
消防许可,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 体育等部门不得给予相关许可。 ⑵消防安全检查:教育、民政、交通、农业、 文化、卫生、广电、旅游、安监、人防、文 物等部门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 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⑶消防产品质量检查:质监、工商部门负责 生产、销售等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⑷教育、人社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育、 教学、培训内容并督促实施。 ⑸建设部门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年度城 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多层化的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⑴基本消防安全职责:所有机关、团体、企
业、事业等单位都应履行的七项职责(法第16条、
条例第三章第三节)
⑵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重点单位还应
履行四项职责(法第17条第二款,条例第三章第三节) ⑶共用共管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各自职责, 落实统一管理(法第18条、条例第32至34条) ⑷大型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职责(法第39条)
第十章 相关法律法 规知识
今天从三个方面讲述消防法(广义):
一、消防法基础知识
二、消防法解决的基本问题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一、消防法基础知识
(一)法的基本概念
1、我国法的渊源-纵向
⑴宪法
宪法起草委员会制定


全国人大有权修订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 ⑵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国家主席令公布 ⑶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令公布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