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入围预审须知
入围选型补充规则

入围选型补充规则一、前言入围选型是指在一项项目或任务的竞标过程中,经过初步筛选后,符合特定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被邀请进入下一轮的竞标程序。
为了确保公平竞争和公正评选,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入围选型规则。
本文将在已有的入围选型规则基础上,针对一些细节环节进行补充,以确保选型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二、入围条件1.供应商资质:入围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企业注册文件、合法税务登记证明等依法所必需的资质文件。
2.过往业绩:入围供应商应提供其过往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起止日期、业绩完成情况等。
这些证明材料需经过核实与审核,不得夸大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
3.技术实力: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能力,能够满足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的技术资质证明和研发能力证明材料。
4.资金实力:入围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资金实力证明,以确保其在项目中能够正常履约并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供应商应提供其近期的财务报表、企业信用报告等资金实力证明材料。
5.项目管理能力:入围供应商应提供其项目管理团队的相关资质和经验,包括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团队成员的相关背景和工作经历等。
供应商应能够证明其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并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
三、入围评审及程序1.入围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对供应商的资质和能力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
2.入围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应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和特点进行制定,评审标准应明确、规范,能够客观地评估供应商的资质和能力。
评审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资质、过往业绩、技术实力、资金实力和项目管理能力等方面。
3.入围评审程序:评审程序应包括评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资格审核、资质审查、过往业绩评估、技术实力评估、资金实力评估、项目管理能力评估等环节。
评审程序应公开透明、有条不紊,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申请与审核要点

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申请与审核要点供应商资格申请与审核是企业采购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保障采购品质和合规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申请与审核要点展开论述。
一、供应商资格申请1.1 申请表格供应商资格申请的第一步是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表格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经营范围、组织结构等。
此外,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明等。
1.2 商业记录供应商应提供近几年的商业记录,包括销售数据、财务报表、税务记录等。
这些记录能够反映供应商的财务稳定性和经营能力。
1.3 资质认证供应商申请资格时,应提供相关的资质认证证书,如ISO认证、行业协会认证等。
这些证书能够证明供应商在特定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品质保证。
1.4 参考客户和产品样本供应商可以提供过去合作客户的联系方式,以供采购部门进行核实。
此外,供应商还应提供产品样本,以供采购部门进行品质评估。
二、供应商资格审核要点2.1 公司背景调查采购部门在审核供应商资格时,应进行公司背景调查,了解公司的发展历程、经营状况、市场地位等。
这有助于判断供应商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2 财务评估财务评估是审核供应商的重要环节。
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的财务报表进行仔细分析,确保其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承担合作所需的经济压力。
2.3 品质管理体系评估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的品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
这包括检查供应商是否拥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否有质检设备、是否定期进行内外审计等。
2.4 供应能力评估供应商的供应能力是核心考量因素之一。
采购部门应评估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库存管理能力、物流配送能力等,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时交付符合要求的产品。
2.5 合规性评估合规性评估是审核供应商的法律合规性。
采购部门应查验供应商的相关证照、合同文件、税务缴纳等,确保供应商在法律法规方面没有违规行为。
三、供应商资格审核结果在完成供应商资格审核后,采购部门将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分类,将供应商划分为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或潜力供应商。
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围资格规定

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围资格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0.08.23•【字号】京财采购[2000]1407号•【施行日期】2000.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围资格规定(京财采购(2000)1407号2000年8月23日)为确保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现对参加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制造商、代理商、销售商、承包商等的入围(简称供应商)资格规定如下:一、适用范围凡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参加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申报资格条件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要按有关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有效,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按有关规定须经税务主管部门年审有效。
3.具有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代码证书。
4.具有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的年度审计报告或当年的验资报告。
5.从事专卖销售和代理销售的供应商,必须持有由生产厂家或销售总代理提供的书面授权书、委托书或证明文件。
6.经销国家有特殊规定标准的货物,除须持有生产许可证外,还要有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复证明和本市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京销售许可证明。
7.从事接待服务行业的必须持有消防安全证明、特种行业证明、收费许可证、卫生防疫许可证等。
三、申请程序和方式1.参加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持本规定中所列举的有关材料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经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查合格后,由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颁发资质证明,同时将供应商的资质输入供应商信息库备案。
2.对于外埠的供应商除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外,也可以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登记。
经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查合格后,由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颁发资质证明,同时将供应商的资质输入供应商信息库备案。
3.凡取得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颁发的资质证明的供应商在参加本市各区县政府采购活动时,可不再进行资质初审。
供应商资格预审报名须知【模板】

供应商资格预审报名须知一、报名所需提供资料:(一)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此文件附表一,一式两份,不装订)(二)申请函(见此文件附表二)(三)公司有关资质二、递交要求1.格式规定和签署(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装订成册(除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外,其余资料胶装装订)。
(2)申请材料应当编制目录,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
(3)申请材料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其它要求(1)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
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2)电报、电话、电传、快递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3)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采购机构将拒收。
附件1(此表一式两份,打印并盖章,不装订)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申请函济南军区联勤部物资采购站郑州办事处:我方谨此向你方申请作为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为_________ _____的合格投标人。
特递交如下资料:……(资料目录)投标申请人在此郑重承诺:我们所递交的全部资料是完全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并愿为此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果在该项目投标资格预审过程中或者在投标过程中或者在中标后,招标人或者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公司在所填报的该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存在提供虚假不准确、不完整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不管招标人或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是否有合法的处罚依据,我公司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果我公司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公司无条件地承认,我公司所收到的该项目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招标人不具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和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
本段承诺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既是我公司投标资格申请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也是我公司获得投标资格后所递交的投标书的有效组成内容,是我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公司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资格预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
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
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
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第十八条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
第十九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第二十条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资格预审 考察 入围操作指引

供应商资格预审考察入围操作指引本指引明确了公司平台所有项目的供应商推荐、资格预审、考察、入围实施管理提供了依据和指导意见。
本指引自2018年10月24日起执行,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适时修订。
本指引由采购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1目的为规范公司供应商入围审核流程,对供应商(材料、设备、施工、咨询服务等)的入围资格严格控制,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所有分公司、直属项目部、项目部按本操作指引执行。
2术语和定义2.1供应商:指提供用于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咨询等施工服务的组织,如供货方、承包商统称供应商。
2.2资格预审:指对于新的供应商,通过调查核实其商誉、审核证照及已实施项目合同的真实性等内容,确定该供应商是否可以进行合格供应商入库考察。
2.3合格供应商入库考察:指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资格预审及约谈后,对拟入围供应商进行在施及已完工项目、生产车间、厂房、办公地点等的考察活动。
考察应针对企业资信、企业实力、施工能力、加工及供货能力、服务能力等做全面综合的认定。
3职责3.1采购部3.1.1负责《公司供应商资格预审、考察、入围操作指引》的修订;3.1.2负责其自行推荐的供应商资格推荐、预审、考察和入围工作;3.1.3负责分公司、直属项目部、项目部推荐供应商的考察、入围工作;3.1.4负责公司供应商名录的发布;3.1.5负责集团集采供应商的对接;3.1.6负责集团要求的针对集采供应商的资格预审、考察和入围工作;3.1.7负责将集采定标情况及时告知相关部门;3.2各分公司、直属项目部、项目部3.2.1负责其自行推荐的供应商资格推荐、预审、考察和入围工作;3.2.2负责反馈该入围供应商合作意见;3.2.3协助采购部对供应商的考察工作,并负责填制完成《供应商考察评价及报告》;3.2.4确定入围单位。
3.3企管部协助采购部对供应商的资格预审工作;4合格供应商的入围:战略合作供应商战略合作供应商采用推荐制度,由采购部、分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及项目经理部根据其合作经历,直接推荐,并由采购部汇总,经公司综合评定后确定,各专业战略合作供应商原则上不应多于3家;战略合作供应商需同时满足与公司合作5年以上且有在建项目不少于2个;战略合作供应商经选定后,应由在施工程项目经理进行年度评价,且其年度评价分数须达到90分及以上;战略合作供应商经选定后,由公司采购部将《供应商资格审查表》连同附件上传至GS系统并发起审批流程。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响应文件中附供应商未参与本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无
7
联合体供应商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5.2款的规定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5.2款的规定
无
9
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Leabharlann 供应商须知”第5.1款的规定供应商具有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无
注:
无
2
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
无
3
履约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无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无
8
信用记录
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
无
5
无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准入资质基本要求
供应商准入资质基本要求一、供应商准入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得到企业法人的授权。
(二)具备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三)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武钢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安全、环保、绿色认证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五)特殊行业具有国家、行业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
二、对于以下专业和品种供应商需要的特定资质(一)备件材料1.低压盘箱柜:通过3C认证;2.低压电气:列入强制产品认证目录的需通过3C认证;3.高压电器:通过有资质高压测试机构型式实验;4.仪表: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计量产品需具备计量器具生产(经营)许可证;5.安全防护装置类(起重限位、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表、报警器等铁路运输安全设施、防爆电器等):需事先得到武钢安环部审批;6.测温偶头:通过管理部门或各用户单位的样品试用评审(出具评审报告);7.钢丝绳: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国船级社认证(CCS)或生产现场试用认可;8.起重设备(电葫芦、吊车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9.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10.易制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等;11.压力管道、各类阀门等特种产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供应品种需与其许可等级相对应;12.压力容器(含各类压缩气体储气罐、冷却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第一、二类压力容器);13.金属波纹管膨胀节、金属波纹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14.大型工具:通过设备管理部组织的样品及现场评审;15.磨具:通过用户单位的样品试用评审;16.AB类物资(如:脱硫剂、发泡剂、涂层、包装材料、脱脂剂、轧制油、防锈油、特殊合金)等需要试用产品:武钢制造部、硅钢管理部、质检中心等主管部门试用评审合格报告;17.技术改造时,关键设备、备品备件、大型工具和A、B类辅助材料(大型变压器、大型电机、大型吊车、氧气阀门、高压阀门、轴承、关键运输皮带、高压电缆等)需提供与武钢签定的原始合同或使用单位认可推荐证明。
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与审核流程
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与审核流程为了确保企业运营的顺利进行,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供应商的选择和审核流程至关重要。
通过设立供应商资格要求和相应的审核流程,企业可以筛选出合适的供应商,并保证他们能够满足企业的需求和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以及审核流程,旨在帮助企业建立一个有效的供应商管理体系。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1.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必须合法注册,并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定。
2. 资信状况良好: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信誉,无不良商业记录或经营失信行为。
3. 产品或服务质量: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必须符合企业的质量要求,具备良好的可靠性和性能。
4. 供应能力:供应商需要有足够的生产和供货能力,能够满足企业的需求,并确保及时交货。
5. 成本合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应合理,符合市场行情。
6. 技术支持能力:供应商需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支持能力,能够及时解决产品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或提供必要的培训。
7. 环境管理:供应商应对环境保护具备一定的责任心,积极参与环境管理和资源节约等相关活动。
二、供应商审核流程1. 公告发布:企业将供应商招募公告发布于合适的渠道,包括企业官网、网络平台等。
招募公告中应明确说明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所需申请材料。
2. 材料提交:供应商根据招募公告要求,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并按要求提交给企业。
申请材料应包括供应商的企业信息、资质证书、产品或服务介绍、财务状况等。
3. 资格初审:企业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初审包括对企业资质的核实、产品或服务质量的评估等。
4. 现场考察: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企业将派员进行现场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企业规模、生产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情况。
5. 资格评审:考察完成后,企业将组织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综合评估。
评审内容包括企业信用状况、产品或服务质量、供应能力、技术支持能力等。
供应商准入审核制度模板
供应商准入审核制度模板一、目的为确保公司采购的原辅材料、外购(协)件等物品满足产品生产的质量和相关法规要求,特制定供应商准入审核制度。
通过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评价,确保其具备合格的经营状况、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从而保障公司生产的稳定性和客户满意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供应商的管理和控制。
三、职责3.1 采购中心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并归口管理。
3.2 品质管理部负责采购物资的验证。
四、内容4.1 准入审核4.1.1 采购中心制定供应商准入要求,建立供应商档案。
根据采购信息,包括采购物品类别、验收准则、规格型号、规程、图样等内容,对供应商经营状况、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供货期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
必要时开展现场审核,以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要求。
4.1.2 审核过程中,采购中心应充分了解供应商的企业背景、资质证明、生产设备、技术水平、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情况。
现场审核时,应查看供应商的生产现场、管理体系文件、检验记录等相关内容。
4.1.3 准入审核结束后,采购中心根据审核结果,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发放准入通知书,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时反馈审核意见,给予改进机会。
若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要求,则不再合作。
4.2 过程审核4.2.1 生产技术部建立采购物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审核要求,对采购物品的进货查验、生产使用、检验情况、不合格品处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并保持记录,保证采购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持续符合要求。
4.2.2 过程审核过程中,生产技术部应定期与供应商沟通,了解其生产状况、质量控制情况,确保供应商能够持续满足公司的要求。
4.2.3 对过程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生产技术部应立即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应督促供应商及时整改,并对其进行跟踪审核。
4.3 评估管理4.3.1 采购中心建立评估要求,对供应商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回顾分析其供应的产品质量、技术水平、交货能力、产品合格率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XX有限公司
供应商资格入围预审须知
感谢贵公司参加“XXXX-XXXX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方资格入围工作,现就参加资格入围的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格入围内容
XXXX-XXX年度XXXXXX有限公司及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X”)用于内外部工程、维护、经营的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货方。
凡未入围企业,XXXXX公司将不得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二、资格要求
具备如下条件可参与资格入围: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方(分公司或办事处申请入围的要有总部的正式授权书)。
2、投标方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合同。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该公司在国内/外曾经进行或正在进行的施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4、具有良好的供应商支持系统。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入围材料及要求
参加资格入围时请提供下列材料与文件:
1)必需材料
1、合格供应商资格申请表;(此表请发送电子版到XXXXX@XXXX)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5、XXXXXX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其他材料(如有,请予以提供,此部分材料将影响入围评分)
6、企业简介
7、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
8、近三年内历史业绩材料;(每年至少一份,请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
)
9、企业代理资格证明;
10、获得荣誉奖项(含产品制造商);
11、售后服务能力说明文件:
12、技术能力说明文件;
13、产品质量说明文件;
14、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文件请加盖公章;XXXXX对以上材料将妥善保管,无论入围与否,将不予退还且不承担申请人参加此次入围预审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提交到XXXXXXXX路28号XXXXXXX 有限公司XXX室市场开发部。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绝。
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将获得参与入围评审的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址:XXXXXXX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
联系人:XXXX
电话: XXXXXXX
电子邮件: XXXXXX@XXXX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