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等级公告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成果鉴定办法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成果鉴定办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成果鉴定办法为加强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成果管理,促进成果鉴定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教社政〕[2003]6号〕和(200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成果鉴定办法)〔教社政司函[2003]171号〕,制订本办法。
一、鉴定内容和鉴定等级1.鉴定内容〔1〕能否已完成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和(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2〕研究成果内容及研究方法能否具有创新性及其表现;〔3〕研究成果能否具有重大学术价值、〔预期的〕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
〔4〕研究成果能否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2.鉴定等级鉴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级别。
优秀:出色地完成了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和(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有重大创新,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
鉴定专家有2人定性评价不是“优秀〞者,被鉴定成果的鉴定等级不得为“优秀〞。
合格:较好地完成了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和(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有明显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
不合格:未能完成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和(计划合同书)约定的主要研究任务;研究成果缺乏创新性,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不明显。
鉴定专家有2人定性评价为“不合格〞者,被鉴定成果的鉴定等级视为“不合格〞。
二、鉴定方式和鉴定专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成果采取会议鉴定的方式进行,由社科司聘请专家召开成果鉴定会。
集中鉴定和分散鉴定相结合:一般在每年3月集中报送鉴定材料,相对集中鉴定日期、鉴定地点;有特殊原因者可以在其它时间申请鉴定。
鉴定活动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
鉴定专家组的组成应根据课题的性质、研究内容、成果投放方向确定,并遵守下面遴选规则:〔1〕专家组由5-7人单数组成,应分别来自不同的高校或非高校系统科研机构。
广西哲学社科外语学科专项立项名单

广西哲学社科外语学科专项立项名单一、概述近年来,广西哲学社科外语学科在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了进一步推动该学科的发展,广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对该学科进行专项立项支持。
经过层层筛选和评审,特此公布广西哲学社科外语学科专项立项名单。
二、立项名单1. 研究项目一:《广西地方语言与文化研究》负责人:XXX教授研究内容:本项目旨在深入挖掘广西地方语言的特点及其与当地文化的关系,探讨语言与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为保护和传承广西地方语言和文化作出积极贡献。
2. 研究项目二:《广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研究》负责人:XXX教授研究内容:该项目将重点研究广西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包括语言、宗教、风俗习惯等方面,力求全面、深入地了解少数民族文化的独特魅力和传承情况。
3. 研究项目三:《广西外语教学方法创新研究》负责人:XXX教授研究内容:本项目旨在探索广西地区外语教学的新方法与新途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有效的外语教学改革方案,促进外语教学质量的提升。
4. 研究项目四:《广西文化交流与海外交流研究》负责人:XXX教授研究内容:该项目将聚焦广西地区与海外文化交流的历史渊源和现状,探讨文化交流对于加强国际间相互理解和合作的重要意义,为广西地区文化走向世界拓展新的路径。
5. 研究项目五:《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编辑与出版研究》负责人:XXX教授研究内容:本项目将围绕广西地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的编辑与出版工作展开研究,致力于加强期刊的学术性、权威性和影响力,提高期刊的国际化水平。
三、结语以上所列部分研究项目仅为广西哲学社科外语学科专项立项名单的一部分,期待各项目组能够凝心聚力,开展扎实的研究工作,为广西哲学社科外语学科的发展添砖加瓦。
希望本次专项立项能够在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广西省乃至全国的哲学社科外语学科的发展贡献力量。
四、研究项目六:《广西民俗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负责人:XXX教授研究内容:该项目将重点关注广西地区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探究传统节日、民间习俗、传统工艺等方面的研究,致力于挖掘、保护和传承广西民俗文化的宝贵传统,以敦促当地居民进一步认识并传承保护本土文化,推动广西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目录一、总则二、项目申报与评审三、项目经费四、项目结项与成果推广应用五、附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广西文科中心)对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广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共同发展,广西文科中心根据《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发展规划(2009~2011)》“科学研究工程”总经费额度的25%,设立开放基金,重点扶持区内其他全日制本科院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领域的高端研究。
为加强和完善广西文科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广西文科中心开放基金项目设立的宗旨是:针对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领域和方向设立科研项目,开展联合攻关,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力争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为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提供形象化的标志性检验尺度。
第三条项目的组织体现“公开竞争、择优立项、铸造精品、打造团队”的要求,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委托、自由申报等方式。
二、项目申报与评审第四条广西文科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类别包括:委托项目、一般项目。
第五条委托项目由广西文科中心学术委员会根据《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发展规划(2009~2011)》“科学研究工程”建设规划的重点研究领域与内容确定重要研究课题,并根据《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发展规划(2009~2011)》“科学研究工程”确定的经费比率与原则要求,委托研究。
一般项目由广西文科中心根据《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发展规划(2009~2011)》“科学研究工程”建设规划的研究领域与内容,确定重点研究领域,面向区内其他全日制本科院校接受课题申报,申请者结合所在高校或学科的研究特色及研究优势,自行拟定课题名称并进行选题论证。
第六条开放基金项目的申报条件是:1. 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该是所在学校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学术带头人。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
(2)项目成果原件3套;
(3)项目《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各1份(复印件)。
3.重大项目成果出版遵循以下规定:
(1)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最终成果,由教育部社科司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编辑出版;
(2)基地重大项目最终成果由课题组自行联系出版社,按照教育部社科司规定的出版规格和统一标识出版,正式出版后将3套成果样书寄送教育部社科司。
3.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可免予鉴定,由教育部社科司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编辑出版。
第四条 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重点验收项目最终成果的质量和学术水平。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位,注重实际价值,严把项目验收的质量关。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3)项目成果原件3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样书3套)。
2.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
(2)项目成果原件3套;
(3)项目《申请评审书》1份(复印件)。
2.遵守保护知识产权原则,不抄袭被鉴定成果或将成果泄露给他人,鉴定结束时交还所有鉴定材料;
3.遵守回避原则,鉴定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与鉴定申请者(含课题组成员)私下接触;
4.遵守保密原则,不向任何人泄漏有关鉴定情况和鉴定意见等。
第四章 成果鉴定办法
第十三条 成果鉴定方式分为通讯鉴定和会议鉴定。其中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采取会议鉴定方式;基地重大项目、一般项目采取通讯鉴定方式。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结项管理实施细则

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结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工作是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是科学评价项目成果,提高项目成果质量,促进多出优秀成果、多出优秀人才的重要手段和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的鉴定结项工作,严把项目成果"出口关",根据《AA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6月修辺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坚持公正、民主、科学,遵循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律,增强创新观念和服务意识,严扌巴项目成果"出口关",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做好项目成果鉴定验收工作,严把成果政治方向关,加强学风建设,严把成果学术质量关,注重诚信,崇尚精品,努力营造有利于理论创新和人才成长的学术研究环境,促使成果鉴定结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第三条做好项目成果鉴定的组织工作。
最终研究成果鉴定工作由省社科规划办负责组织实施,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成果结项材料及最终成果的审核和报送工作。
最终研究成果的鉴定采取双向匿名通讯鉴定、会议鉴定的方式,分类组织实施。
第四条做好项目成果鉴定的审核工作。
省社科规划办和科研管理部门要本看对省社科规划项目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审核项目成果。
科研管理部门要协助省社科规划办做好最终成果鉴定结顶申请材料和经费决算的审核工作,切实做到严谨高效。
重点审查最终成果的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最终成果是否公开出版、是否符合研究计划和学术规范,《鉴定结项审批书》填写是否规范,主要阶段性成果是否真实以及是否与项目研究相关,审核结项审批书与立项申请书的成果名称、成果形式、成果字数、原计划完成时间、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的信息是否一致等。
对照预算仔细核对决算,对于存在未附财务明细账、决算与预算严重不符、经费使用违规等问题的,要及时退回并要求整改。
审核成果及结项材料的真实性,按结项审批书要求签署明确、负责的意见。
结项鉴定具体要求:1、提交1份《AA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提交1份《AA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鉴定》;3、《AA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鉴定》材料统一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按最终成果简介、公开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内容,需标注项目批准号)、最终成果等的目录排序,并附上省部级以上单位成果采纳证明或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运用的证明,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经费开支明细账凭证后,制作《AA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鉴定》A3封面纸装订成册。
广西哲社项目结题要求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结题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成果要求:最终成果应符合立项通知书的要求,体现原创性,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
具体形式可以是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
结题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鉴定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最终成果简介、经费支出明细表等。
其中,最终成果和简介需要按照一定格式和要求进行排版和打印,经费支出明细表需加盖财务处公章。
结题鉴定要求:项目完成后需要进行结题鉴定。
鉴定方式分为一次鉴定和二次鉴定,具体要求可参考广西社科规划办发布的鉴定结项通知。
鉴定通过后,项目才能正式结项。
结题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在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完成时间内完成最终成果,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结题材料。
如需延期结项,需提前向广西社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广西社科规划办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遵守结题时间安排,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以上是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题的一般要求,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和领域有所差异。
建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开始前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和通知,了解具体要求并严格按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广西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广西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26•【字号】桂政发[2010]57号•【施行日期】2010.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广西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决定(桂政发〔2010〕57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调动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广西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进行奖励。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遵循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经通讯评审专家、评委评分和评委会集中评审,共评选产生广西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413项。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授予著作《广西古代诗词史》、论文《明代以来岭南地区壮族的地理分布及变迁研究》、调研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广西的实证研究》等20项成果为广西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授予著作《广西文化图史》、论文《广西节庆文化产业发展研究》、调研报告《广西加快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研究》等123项成果为广西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授予著作《中国古典小说叙事话语的诗性特征-以四大名著叙事话语中的诗歌为例》、论文《向心?团结?和谐:广西民族关系的历史考察》、调研报告《关于我区农民工返乡问题调查情况的报告》等270项成果为广西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希望获奖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刻苦钻研,开拓创新,不断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全区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向获奖作者学习,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勤奋工作,多出成果,为繁荣发展广西社会科学事业,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广西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广西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19•【字号】桂政发[2008]59号•【施行日期】2008.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广西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决定(桂政发〔2008〕59号)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我区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自主创新,繁荣发展广西社会科学,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广西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进行奖励。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桂政发〔2007〕43号),广西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经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遵循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经通讯评审专家、评委评分和评委会集中评审,共产生获奖成果319项。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授予著作类“瑶族通史”、论文类“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新体系”、调研报告类“环北部湾区域物流经济联系发展战略研究”等14项成果广西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授予著作类“壮侗民族建筑文化”、论文类“‘杉湖十子’研究(系列论文)”、调研报告类“广西北部湾地区重大项目开发移民安置研究报告--以广西北海林浆纸工业项目为例”等98项成果广西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授予著作类“唐代乐人考述”、论文类“粤西词人群体研究导论”、调研报告类“民俗文化资源与广西文化产业发展研究”等207项成果广西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对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希望获奖作者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为繁荣发展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再创佳绩。
全区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勤奋工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推动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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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等级公告
项目类别
批准号
项目名称
负责人
工作单位
证书号
等级
结项时间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研究课题
05FJL001
广西专业化产业集群的培植与区域创新发展研究
刘俊杰
经济管理学院
20120929
良好
20120929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自筹课题
06FJYX008
广西高校越南校友资源开发研究
蔡昌卓
国际交流学院
20120930
合格
20121029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自筹课题
06FZH004
广西抗战文化与民族和谐精神形成的历史考察--以战时城市群众文化为剖面刘小林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120928
良好
20121029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青年项目)
08CMZ001
广西民间传统工艺美术资源的经济价值研究--以桂北为研究对象
李雅日
美术学院
20120921
优秀
20120924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一般项目)
08BKS011
科学与人文的融合: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研究
黄瑞雄
政治与行政学院
20120917
良好
20120919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青年项目)08FTQ003
基于机构知识库的学术交流和资源共享新机制研究
吴高
图书馆
20120927
合格
20121029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自筹课题
08FZS001
广西北部湾地区西方宗教传播研究(1840-1949)
颜小华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121228
良好
20121230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自筹课题
08FJY024
广西回收逆向物流发展关键问题
研究
顾淑红
经济管理学院
20121208
合格
201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