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三篇)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____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____,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煤矿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

煤矿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1.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为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范围本考核方案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各单位、部门以及相关人员。
三、考核组织机构1.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
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安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及各矿行政正职为小组成员。
2.常设考核执行机构。
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及其他协调工作。
四、考核形式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2.考核以按季度考核、年终兑现的形式进行。
五、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如下表所示。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分类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差五个等级,具体如下表所示。
七、考核结果计算1.季度考核考核得分二(安全指标自评得分+抽查考核得分)/2+(安全制度自评得分+抽查考核得分)/2+(安全指令自评得分+抽查考核得分)/22.年度考核考核得分二年度安全指标考核得分+(安全制度季度累计得分+安全指令季度累计得分)/4八、考核结果的应用1.考核结果作为审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奖的依据。
考核结果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出具,在审批各单位奖金时给予上浮或下浮。
具体浮动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上浮年度安全生产奖20%。
(2)考核结果为良好等级的,上浮年度安全生产奖10%(3)考核结果为一般等级的,年度安全生产奖不上浮。
(4)考核结果为较差等级的,下浮年度安全生产奖50%。
(5)考核结果为差等级的,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奖。
2.各单位党、政正职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与本考核结果挂钩。
3.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评比先进工作者、先进班组和部门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每季度在集团公司内部刊物上公布一次。
九、考核实施1.每季度5日前,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印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表”,并下发到各个下属矿区和单位。
煤矿各主要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煤矿各主要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各主要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一、安监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1、及时传达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指令、指示,监督、检查安全法律、法规、文件、指令、指示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做好文件的下发和存档工作;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2、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监督好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3、负责组织、管理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及时安排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好培训材料的整理、信息录制、证件存档工作;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4、认真审查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把好安全关,并监督执行;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5、加强对安全检查人员的管理,确保不出现空岗现象,检查覆盖率达100%,对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改正;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6、结合矿井特点和实际,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大检查工作,及时落实隐患,监督整改情况,按整改时限进行验收,实现闭合,归档备查;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7、深入作业现场,严格制止和查处“三违”行为;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8、当矿井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搞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制定出防范措施,并监督执行;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9、及时做好重大事故隐患登记、“三违”登记、事故调查记录等有关记录,做好安全档案管理;按时、按规定上报各种安全报表、计划、汇报材料;按时提出安全汇报和安全信息,做到数字准确,文理畅通;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0、监督、检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落实和相关部门、人员的执行情况;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11、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制度,经常深入队组监督检查安全活动,安全措施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一、引言煤矿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的头等大事,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明确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考核程序,加强安全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二、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煤矿企业负责人煤矿企业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负责人应对本企业煤矿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培训和学习,加强对各岗位安全责任的管理和考核,确保各岗位责任落实到位。
3.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需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组织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
4.岗位责任人不同岗位的责任人需按照岗位具体情况,明确相应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矿长、监工、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员、机电工、矿工等。
各岗位责任人需深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确保本岗位的安全生产。
三、煤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考核细则1.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应包括对岗位责任人的工作能力、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安全意识以及安全事故发生率等方面的评估。
2.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应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要求而定,可以根据半年或年度进行考核。
3.考核程序(1)明确考核标准: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
(2)收集资料:收集各岗位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中的相关资料,包括工作记录、安全事故处理记录等。
(3)组织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主持,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岗位责任人进行综合评定。
(4)评定结果反馈:将评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各岗位责任人,并将结果报给企业负责人。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五篇)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规定一、总则:1、为明确规定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及管理目标,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根据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和项目制定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依据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而编制。
3、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
二、指导方针和安全目标:1.指导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管理目标:(1)伤亡事故管理目标:杜绝死亡,防止重伤,轻伤月平均负伤率低于____‰(2)安全管理达标:合格率:____%;优良率:____%(3)文明施工目标:合格率:____%;优良率:____%三、安全责任及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一定时期____活动预期达到的成果或结果。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指____活动中的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在实施中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行为科学,借助人们的事业感,能力,1福田区市容环境提升工程项目部自信,自尊等,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实现目标。
其基本点是以被管理活动的责任、目标为中心,把安全的任务转换为具体的责任和目标加以实施和控制,通过责任和目标的实现来完成安全的任务。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的精髓是以责任、目标指导活动。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____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故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系统整体的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重视成果的管理,重视人的管理。
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就是没有成果,没有管理好,就有责任,就要落实目标的责任主体。
项目部对技术组,施工组,安质组,物资组,这四个部门和部门的责任人,在安全工作方面制定了目标,明确了责任。
以下就各个部门的责任和目标加以明确。
1、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安全网络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目标管理的制定及实施。
煤矿三项制度

煤矿三项制度是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三个重要制度,包括责任制度、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1.责任制度:责任制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权益。
主要包括:●领导责任:煤矿企业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层对安全生产负总体责任,要带头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管理责任:各级管理人员要按照规定行使好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
●员工责任:员工要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发现风险隐患及时上报,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
2.考核制度:考核制度是对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的手段,以激励和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主要包括:●安全目标考核:对煤矿企业按照规定设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考核,根据完成情况给予奖励或处罚。
●安全责任考核: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
3.奖惩制度:奖惩制度是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对表现优秀和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奖励和惩处的制度。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奖励:对煤矿企业和个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励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安全生产惩处: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和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以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
这些煤矿三项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能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并且为持续改进和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科室、队、班组和各层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范围,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科室、队、班组和各层级岗位人员。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单位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等,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五条本制度规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范围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考核办法。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第七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矿长担任。
第八条班子成员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九条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条一岗双责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行政副职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总工程师对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十一条矿领导班子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十二条各层级人员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和直接责任,做到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对上级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总则
1、为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煤矿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经营者”是指依法负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集体、个人或者其他组织。
3、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
4、本制度应引导安全生产经营者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和行业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约束,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断改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考核方式
1、实际情况考核。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考核煤矿安全生产经营者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质量和结果进行考核。
2、参与考核。
煤矿安全生产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应协商确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指标,组织有关人员参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并记录考核结果。
3、定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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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XX煤矿2018年5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2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副职相同。
3(六)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副职和安全副职的基础上,再追究单位正职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七)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副职承担领导责任,安全副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八)公司专业科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安检科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
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4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或干部不履职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反“三违”具体办法,强化“三违”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安检科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5(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大类,其中一般隐患又分为A(较大)、B(较轻)两类。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队长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队长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队长8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副职和6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500元/处。
9、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2000元。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科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安全副职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000元/条,罚安7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1、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2000元;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习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安检科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8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副职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没有严格执行隐患自述旬报和执行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1、“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检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罚公司职能科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9管副职、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正职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监局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办法(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公司矿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各单位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四个项目进行季度排名,奖励项目第一名的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15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800元;奖励项目第二名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分管副职各8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400元。
(三)管理人员月度超额完成反“三违”目标或主动采取措施直接预防事故发生的,奖励500—2000元;管理人员没有完成反“三违”或不履职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