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关于建立家事工作室调解工作的调查和思考
人民调解工作建设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工作建设调研报告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广泛社会意义的工作,它具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人民和谐发展的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设和管理,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同时完善配套制度,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能力,本文对人民调解工作建设进行了调研。
一、调研目的本次调研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探寻人民调解工作建设的现状,加深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管理体系和服务水平。
二、调研过程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对各级人民调解机构、人民调解员、双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以深入了解每一个环节的情况。
调研结果显示,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国人民调解工作在各地得到了良好发展。
各级人民调解机构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人民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得到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化程度逐渐提高。
然而,调研结果也显示出一些问题,如:1.人民调解机构的规模较小,专业化度不高。
2.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不够合理,专业化水平和质量还有待提高。
3.信息化建设仍有欠缺,人民调解工作在信息技术支撑下的水平较低。
4.公众对人民调解工作仍存在一定的误解和不信任。
三、调研结论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建议:1.加大人民调解机构的投入力度,扩大规模,提高专业水平。
2.注重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梯度培养,建立合理的晋升机制,加强后备人才储备。
3.加强信息化建设,引入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增强社会宣传力度,加强公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和信任。
四、调研感悟作为一项社会公益性工作,人民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更加深入地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建设的重要性,并对如何进一步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效率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认真倾听人民的呼声、采纳建议,用实际行动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发展,为社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调研报告

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调研报告1500字一、选题背景作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社会矛盾的化解和和谐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大调解成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手段,在缓解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安全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进行大调解工作,需要对大调解工作的格局进行调研和分析。
二、调研目的与意义本文旨在探究并分析大调解工作的格局,以期为大调解工作的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参考,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大调解机制的改进和创新,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调研结果有助于制定出更加高效、科学和可行的大调解工作方案,并提高其应用的成功率和效率,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的发展。
三、调研方法本文采用的方法包括文献调研和实地调查。
文献调研主要是通过查阅相关专业资料和文献,对国内外大调解的相关背景、发展、现状、特点、工作模式等进行研究和分析。
实地调研则是通过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访谈和采访,进一步了解大调解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实践经验,以及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四、调研内容1、大调解的概念和特点:通过对国内外关于大调解的定义、特点和优点等进行分析,明确大调解工作的基本概念和特点,并对其优点和发展前景进行评估。
2、大调解工作的主要类型和模式:根据大调解的不同工作对象和工作阶段,分析大调解工作的主要类型和模式,以及其工作流程和组成人员。
3、大调解工作的常见问题和需求:从调解人员和受调解方的角度出发,分析大调解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和需求,以及应对策略和方法。
4、大调解工作的成功案例:通过实地调查和案例分析等方法,总结大调解工作的成功案例,分析其成功的因素和经验,并提供参考和借鉴。
五、调研结论1、大调解工作是一项具有广泛适用性和重要意义的社会工作。
通过对其优点和发展前景的评估,可以很容易地看出其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社会安全等方面的作用。
2、大调解工作的主要类型和模式一般包括三种:即民事调解、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
在实践中,也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相应的模式和方法。
关于行政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行政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一、研究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行政纠纷也越来越多。
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行政调解工作,为人们解决了许多的纠纷。
但是这个工作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来提高行政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研究方法通过对相关法律、政策和实践经验的学习和研究,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的方式,根据调查结果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和案例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研究内容1. 调解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高调解是一项需要专业技能的工作,但是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导致一些调解工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不具备专业水平。
面对复杂的行政纠纷,他们处理得比较困难,甚至达不到当事人的预期。
建议:建立行政调解机构,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的调解培训,为调解工作人员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和晋升渠道。
2. 调解程序不够公正公平在调解工作中,一些工作人员没有公正的态度,很容易偏袒一方当事人,导致另一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不满意。
同时,由于没有完善的调解程序,很容易让当事人感到不公平,影响到调解的效果。
建议:建立完善的调解程序,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于结果不满意的当事人,应当进行调解机构内部的复核和另行调解。
3. 调解工作宣传不足为了提高当事人的调解意识和调解的效果,调解机构需要做好宣传工作,让当事人了解到调解的优势和必要性。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调解工作人员的宣传意识不足,导致当事人无法及时了解到调解的重要性。
建议:加强行政调解机构信息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传播调解知识,提高当事人对调解的认识和接受度。
4. 调解结果不具有强制性当前,调解结果没有法律效力,不能强制执行,给有些当事人留下了逃避法律责任的空间,影响了调解工作的有效性。
建议:官方应当对调解结果具有约束力,提高行政调解工作的有效性。
四、结论针对以上问题,应当建立统一的行政调解机构,提供系统化的专业调解培训,加强宣传工作,完善调解程序,增强调解结果的约束力,提高行政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从而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家事调解工作室情况汇报

家事调解工作室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经过连续几个月的筹备和运营,我要向您汇报我们家事调解工作室的情况。
首先,我要感谢公司对于这个新项目的支持和投资。
我们成立这个家事调解工作室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帮助解决家庭纠纷,维护社会和谐。
经过市场调研和分析,我们发现家庭纠纷日益增多,不仅对于当事人造成困扰,也对整个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认为这个项目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商业前景。
目前,我们家事调解工作室已经开始正式运营了1个月。
我很高兴地告诉您,我们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果。
首先,我们设立了一个专业的调解团队,包括有执业律师和心理学专家等。
他们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有效地进行调解工作。
其次,我们建立了一个完善的调解流程和档案管理系统,确保调解过程的透明、公正和规范。
最后,我们广泛宣传和推广了我们的服务,吸引了不少有家庭纠纷需要解决的当事人。
在过去的1个月里,我们共接受了10起家庭纠纷的调解案件。
这些案件涉及到婚姻矛盾、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各种问题。
通过调解,我们成功解决了其中8起案件,双方当事人都表达了满意的意见。
另外,有2起案件由于双方当事人态度不合作,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不过,我们会继续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调解,争取尽快解决问题。
除了提供调解服务,我们还注重宣传和推广。
我们在市场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推广活动,包括发放宣传册、组织讲座和参加相关展览会等。
这些活动增加了我们的知名度,并吸引了更多的潜在客户。
我们也与相关机构合作,建立了合作关系,互相推荐客户,提高了工作室的业务量。
尽管我们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但我们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一些当事人对于调解不够了解,对于我们的工作室也缺乏信任。
因此,我们需要更积极地宣传和推广,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和合作。
其次,一些纠纷较复杂,涉及到法律和心理学等多个领域的知识。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提高团队成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确保能够有效地进行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人民调解是我国特有的一种法律调解模式,具有快捷、高效、低成本等优势,被广泛应用于涉及民事、家庭、劳动等方面的纠纷解决中。
为了更好地了解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们对某地区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
二、调研目的本次调研的主要目的是:1. 了解人民调解工作的体制机制、工作流程和具体操作过程;2. 了解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而提出改进建议;3. 为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建议。
三、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的方式。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被调解的一方,旨在了解其对人民调解的认知、评价及改进建议;实地走访主要与调解员和基层组织人员交流,了解他们的工作经验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期望和建议。
四、调研结果1. 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经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我们了解到,人民调解工作在某地区得到了广泛应用和重视,工作机制和流程相对完善。
目前,人民调解所占比例较高的是涉及小额金额、家庭、邻里纠纷的案件,法院和公安机关的联动配合相对较好。
2. 存在的问题虽然人民调解的优点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1)调解员培训不够。
调解员队伍中,有很多人缺乏专业培训,对调解理论、法律知识掌握不足,导致其调解能力不够,难以有效地推动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2)部分案件调解难度大。
由于案件的复杂性和当事人的主观意识等方面因素的影响,部分案件的调解难度较大,难以通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需要转至法院或其他机构处理。
(3)调解和法院审判的冲突。
在某些案件中,当事人对调解意见不满,进而进入诉讼程序,导致人民调解工作的努力付诸东流。
3. 改进建议为了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更好发展,我们提出了以下改进建议:(1)加强调解员培训。
加强调解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调解理论、技能和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提升其工作能力,为顺利开展调解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增加调解形式的灵活性。
针对难度较大的案件,可以采用多种方式的调解,如电话调解、网络调解等,提高调解的独立性和灵活性,提高调解成功率。
家庭矛盾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家庭矛盾调解工作调研报告家庭既是组成社会的细胞,也是社会面貌的缩影,伴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传统家庭的功能结构、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已发生深刻变化。
家庭矛盾增多、离婚率不断上升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关注引导调解好家庭矛盾,对构建和美乡村(社区),推动社会稳定发展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
一、原因剖析一是多代人共居是内因。
在老龄、少子化叠加背景下,更多的年轻人早早形成了独立自我意识,老年人意向于回归田园生活安度晚年。
然而由于隔辈亲、照顾孩子等方面“刚需”,很多父母(公婆)被迫与小两口共同生活,“222”(夫妻二人+俩老人+俩孩子)的家庭结构成为不少家庭的典型模式,俩老人成了打理家务、照顾孩子的“最佳辅助”,部分家庭受限收入和居住环境,无力承担生活开销,俩老人不得已“异地分居”,一人成为“独居老人”,•人成为“全职保姆”。
生活在同•片屋檐下,老年人与年轻人的价值观、信念和行为习惯有很大不同,理解沟通障碍,生活摩擦加剧,引发婆媳、翁婿、亲子、夫妻间矛盾。
二是孤岛式社交是诱因。
一些传统文化观念和习俗对夫妻生活圈形成了固化,如果家庭成员对这些观念有不同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就容易导致矛盾和冲突。
比如:有的大男子主义盛行,随意虐待妻子、家庭独裁,有的受社交圈享乐、拜金主义的影响,赌博、酗酒、吸毒、第三者插足和“情人现象”日益增多。
同时,互联网隔离也造成了场景的分化,家人即便身处同一空间,也不尝试融入同一情境。
互联网导致社会场景与现实环境分离,淡化了家庭人际关系,人们在数字虚拟世界中的联系“扼杀”了现实生活中的交流。
三是低效率沟通是根因。
古人把确立夫妻关系谓之“定乾坤”,夫妻关系对社会活动影响是全局性根本性的,维系主要靠双方彼此认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这就要求夫妻双方在心理、情感和文化素养上应同步发展,但许多夫妻婚后仍过分强调自我,经常抱怨对方不能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很少考虑如何去适应对方和彼此适应,致使双方出现观念和情感的落差。
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人民调解是以公民自愿、平等、公正、公开、和谐为基本原则,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非诉讼和解方式。
为了深入了解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情况,本文进行了一次调研。
一、调研方式为了深入了解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我们采用了多种调研方式,包括问卷调查、实地走访、专家座谈等方式,以获取多角度、多层次的信息和数据。
二、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通过采取多种调研方式,我们了解到如下情况:1. 人民调解工作开展较为广泛,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
2. 调解员的素质普遍较高,调解效果良好,尤其是被调解的双方大多数都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
3. 目前,人民调解工作主要是针对社区居民的矛盾纠纷,如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但在一些地区,也会对普通市民和企业间的商务矛盾进行调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在对各地的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后,我们发现了如下问题:1. 一些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不够高,缺乏有效的培训和提高机制。
2. 一些地方的人民调解工作缺乏标准化和制度化,流程不够规范,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调解行为。
3. 目前,大部分人民调解工作主要由志愿者参与,但调解员比较难招聘,调解工作的稳定性和效率有待提高。
四、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深入剖析之后,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完善。
1.加大人力投入,加强调解员的培训和提高机制,建立层次分明、科学规范的评价机制,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培养一支真正具备专业素质和基本调解技能的调解员队伍。
2.改善人民调解工作的流程和制度,在制度上应该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和工作流程,提高人民调解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程度,在流程上建立更加系统、严格的调解程序,确保调解的过程合法、公正、公平、公开。
3.拓宽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域,推广人民调解在经济纠纷、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的应用,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切实解决矛盾纠纷。
某村家事调解工作室情况汇报

某村家事调解工作室情况汇报某村家事调解工作室情况汇报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迁,家庭纠纷频发,给社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为了有效解决家庭纠纷,改善家庭和睦氛围,我村成立了家事调解工作室。
本报告旨在对该工作室的情况进行全面汇报,总结工作经验,提出进一步改进的建议。
二、工作室运行概况1.成立时间我村家事调解工作室于2018年1月正式成立,至今已运行两年。
2.人员组成工作室为依法设立的,由村委会选派专职调解员担任工作室主任,同时聘请一名法律顾问,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临床经验。
此外,还有一支10名兼职调解员队伍,这些调解员经过严格的培训,具备一定的调解能力和技巧。
3.工作室场所工作室设在村委会办公楼内,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办公设施齐全,环境宜人。
三、工作宗旨与原则1.工作宗旨工作室的宗旨是以调解为手段,倡导和谐、和睦的家庭关系,构建文明、和谐的家庭,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2.工作原则(1)公正中立原则:调解员始终保持公正、中立的态度,不偏不倚地进行调解工作。
(2)自愿原则:调解工作依法必须是自愿的,调解员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鼓励双方自愿参与调解过程。
(3)公开透明原则:调解工作在保护当事人隐私的同时,所有的调解程序和结果都将对双方公开透明。
四、工作室运行情况1.工作范围工作室主要处理家庭内的纠纷,如夫妻间的财产分割、离婚协议、子女抚养及教育费用分担等。
同时,也涉及到亲戚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2.工作流程(1)受理阶段:当事人向工作室递交申请后,调解员将与当事人进行初步接触,了解双方矛盾的起因和情况。
(2)调解阶段:调解员将邀请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调解,充分倾听双方意见,帮助他们寻找共同利益点,并通过开展沟通训练等活动,促进双方达成共识。
(3)签订协议:经过反复协商和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后,调解员将帮助他们起草调解书,并由双方在工作室签署。
3.工作成果两年来,工作室共接受调解案件80余起,成功调解案件7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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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关于建立家事工作室调解工作的调查和思考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家庭的基础。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婚姻家庭矛盾正逐年增多,且严重影响了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
为充分发挥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和调处家庭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婚姻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由市妇联牵头,整合综治、法院、司法、民政等多部门力量以及社会各界力量,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婚调委),设立家事工作室,负责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工作。
近日,市妇联对工作室成立以来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总结了我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主要做法,探索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对推动我市婚调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一、基本情况
家事工作室于2017年10月底成立,截止到今年3月,共接待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例281起,同意调解237例,其中经过调解协议离婚194例,成功和好43例。
(一)案件分布
从户籍性质来看:农村162例,占57.65%,调和24例,调和率14.8%;城镇119例,占42.35%,调和19例,调和率15.96%。
调解案例比重农村家庭大于城镇家庭,且农村婚姻家庭纠纷矛盾的调和率低于城镇。
从年龄阶段来看:60后69例,占24.56%;70后97例,占34.52%;80后90例,占32.03%;其它年龄阶段25例,占8.89%。
60后、70后、80后是家庭中的中间力量,在家庭中起着主导作用,但婚姻家庭纠纷却十分突出。
90后家庭虽然婚龄不长,但因婚前双方了解
不充分、性格冲动等方面的原因也产生了许多矛盾。
从主要矛盾类型来看:长期分居感情破裂68例,占24.2%;经常吵闹感情不和83例,占29.54%;经济原因31例,占11.03%;红杏出墙35例,占12.46%;父母子女干涉、婚后无生育、个人行为能力等其它类64例,占22.77%。
感情因素成为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特别是长期分居、经常吵闹的家庭容易产生矛盾。
从主要来源来看:来自法院、司法涉法诉2例,民政协议离婚的277例,其它家庭纠纷的2例。
涉及到婚姻关系的案例占绝大多数,其它家庭纠纷案例较少。
(二)原因分析
1.长期分居产生矛盾。
目前我市农村富余劳力大部分在外务工,许多夫妻长期分居,感情上缺乏交流与沟通,再加上彼此生活环境不同,导致婚姻关系难以维持产生矛盾。
同时因外出务工也产生了一些跨地域婚姻,这类婚姻因彼此缺乏足够的了解,婚后也容易产生矛盾。
2.经常争吵积累矛盾。
婚前彼此沟通了解不够,缺乏感情基础,婚后夫妻之间忽略感情的培养和交流,双方在性格特征、品德修养、生活习惯、子女教养等方面的差异导致经常争吵。
这类矛盾在初期并没有得到有效化解,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升级,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3.过渡干涉引发矛盾。
这类原因引起的矛盾多发生在“90”后新婚夫妻中和再婚家庭中。
矛盾的产生因并非因为她(他)们感情不和,而是双方父母或子女从中“掺和”所致。
父母偏袒子女,不客观公正地处理子女感情问题,过度干涉子女生活都是矛盾产生的“导火线”。
再婚家庭往往因家庭成员各种利益关系互相交织,也极易产生矛盾,而且这类家庭的矛盾往往比较难调和。
4.观念变化造成矛盾。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人的婚姻家庭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部分家庭成员盲目追求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婚后不积极履行对家庭职责和义务,抛弃患病的伴侣、不赡养年老无能力的父母、不抚养未成年的子女、婚内感情出轨的情况屡见不鲜。
更有甚者受利益驱动,甘当“第三者”,破坏别人的家庭幸福。
二、主要做法
(一)高位推进,注重组织顶层设计
高位推进。
市妇联从平安创建的大局考虑,多次向分管的市级领导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对婚调工作的支持。
在听取了婚调工作的情况汇报后,市委、市政府领导积极召开部门协调会议就婚调委的办公场所选址、经费保障、人员选聘等具体事宜进行逐一落实。
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到广西南宁学习当地婚调工作经验,为我市婚调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顶层设计。
确立了“和”的调解理念。
从调解室的装修设计风格着手,聘请专业的设计师按照“和”的理念对调解室名称、标志、室内陈列精心规划。
采取“大”调解模式。
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调解组织,同时扩大调解范围,除了民政局婚登处的协议离婚,法院的起诉离婚,妇联、司法、民政等部门的家庭信访纠纷及其它日常家庭纠纷都纳入了工作室调解范围。
(二)整合资源,实施“大”调解模式
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妇联利用联系家庭、联系妇女的群众工作优势,切实抓好婚调委的具体运作和日常管理。
法院将家事审判与婚调工作相结合,引导婚姻家庭方面的民事案件在诉前、诉中进行人民调解。
司法部门积极开展婚姻家庭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提供维权咨询服务和相应的法律援助。
民政部门变被动为主动,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