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范
煤矿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煤矿机电设备是煤矿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设备,一旦出现问题将直接影响煤矿的生产效益和安全生产,因此综合管理煤矿机电设备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机电设备维护、安全管理、能源管理三个方面构建煤矿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
一、机电设备维护篇一、设备维护目标1、确保机电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2、延长机电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设备维修成本,提高设备使用率。
二、设备维护内容1、日常检查该环节通过定期检查机电设备,及时了解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维修,避免设备出现事故和故障。
内容包括:1)定期检查设备的表面和内部的清洁情况;2)对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并记录,以避免设备出现故障;3)对轴承、润滑、轴向游差、电缆、管道等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并进行维护;4)对设备进行动态、静态、运行、停机等各种环境下的检查。
2、定期保养该环节通过定期保养设备,维护设备的工作状态,提高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的维修成本。
内容包括:1)检查和更换重要部位的易损件以及密封件;2)检查和更换各种油品以及液压系统和气动系统;3)对设备各种连接处进行检查和更换。
3、紧急维修该环节主要解决未能事先预测的设备故障和紧急情况。
内容包括:1)对于危及人员安全的故障,必须立即暂停设备运行,并进行维修;2)对于威胁设备安全运行的故障,必须尽快进行维修。
二、安全管理篇一、安全管理目标1、确保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
2、落实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二、安全管理内容1、生产领导责任煤矿应制定并实施煤矿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规定,制定和完善煤矿生产安全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并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2、设备管理责任煤矿应制定和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对机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设备管理人员要有明确的安全责任和管理标准,负责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是指煤矿中对机电设备进行管理的一系列法规和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防止机电设备故障导致事故发生。
具体的规定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1. 设备安全管理:煤矿应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2. 设备操作规范:煤矿应制定机电设备的操作规范,明确操作人员的权限和职责。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3. 设备检测和监测:煤矿应建立设备的检测和监测系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监测,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隐患。
4. 设备维修和维护:煤矿应建立设备的维修和维护制度,确保设备被定期检修和维护,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5. 设备更新和升级:煤矿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技术状况,及时更新和升级设备,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工作效率。
6. 设备备品备件管理:煤矿应建立设备的备品备件管理制度,确保备件的及时供应和储备,以防止因备件缺乏导致的设备停产。
7. 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煤矿应建立设备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设备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预防。
以上是一些可能涉及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略有差异。
煤矿在执行这些规定时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更新和变化,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
煤矿机电管理规定(5篇)

煤矿机电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范职工行为,提高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防止和减少机电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____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法规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电管理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涉及面广,是矿井安全、稳定、高效运转的基础,各矿必须建立、健全矿长领导下的机电管理体制。
必须设置分管机电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必须按照干、管、监分离原则,分别设立负责机电设备安装、运行、维护的生产管理区队,负责机电专业化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安全监督监察的监督部门;按规定要求配齐生产管理区队、职能管理科室、安全监察部门的机电专业管、技人员。
第三条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分管机电的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对矿井机电系统和设备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转负全面管理责任;分管机电的副总工程师协助分管矿长做好矿井机电技术管理工作,包括技术方案的制定、审核、方案实施的指导;安全监督部门对矿井机电工作负安全监督监察责任,职能科室负责矿井机电专业化综合技术管理,是矿井机电管理的业务保安部门,各机电生产管理区队(含采、掘自管机电队)对管辖范围的机电设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负全面管理责任。
矿井机电技术、管理工作要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宣贯、严格执行。
第四条分管机电的副矿长,要认真组织研究矿井重大机电技术问题、安全技术改造方案及措施,经矿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分管机电的副矿长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机电专业会议,对机电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技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制定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矿井机电职能科室按要求上报的资料、报表等要及时准确,对外提供资料、报表必须由科室负责人严格审核,并经矿分管领导批准。
煤矿企业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企业机电设备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机电设备管理,包括制定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机电设备的采购、维护、保养、更新等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公司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制定第五条煤矿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应包括机电设备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更新等内容,并注重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对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都能认真遵守。
第三章机电设备的采购第八条煤矿企业在进行机电设备采购时,应根据实际需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采购。
第九条机电设备采购应注重产品的质量和性能,选择名优产品,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第十条机电设备采购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确保采购的机电设备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
第四章机电设备的验收第十一条机电设备验收应严格按照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确保机电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验收过程中,应加强对机电设备的外观和性能检测,对不合格产品应该及时退货或者退换。
第十三条验收合格的机电设备应及时登记、编码并安装保险。
第五章机电设备的使用第十四条机电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五条在使用过程中,应修好记录,定期检查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机电设备使用过程中,应严禁擅自拆卸、保留备用。
如需维修、保养应由专人进行。
第六章机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第十七条机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由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确保设备长期运行良好。
第十八条机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应按照制定的标准和周期进行,并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一、前言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对于矿山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矿山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和实施科学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规范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二、设备管理责任1.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是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并进行全面的设备管理。
2.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设备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保证设备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 机电设备操作及维修人员须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并对设备的故障进行及时上报。
三、设备管理流程1. 设备验收(1)机电设备购买完毕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应由专门的验收人员负责,验收人员应对设备的性能、质量进行全面检测。
(2)验收合格的设备应及时登记并标识,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设备管理系统。
2. 设备台账管理(1)设备管理部门对所有煤矿机电设备进行登记并建立详细的设备台账,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维修记录等。
(2)设备台账应定期更新,并及时进行修订和整理。
3. 设备维修(1)设备的维修工作应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维修计划应提前制定并报批。
(2)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规范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质量。
(3)维修人员应及时填写维修记录,并将维修结果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
4. 设备保养(1)设备保养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应按照保养计划进行。
(2)保养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并按照保养规范进行保养工作。
(3)保养人员应及时记录保养情况,并将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
5. 设备更新(1)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更新评估,判断是否需要更换。
(2)设备更新应按照更新计划进行,更新计划应提前编制并报批。
四、设备安全管理1.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并针对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改进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2. 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制度,对设备事故进行全面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023年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2023年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的机电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机电设备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控制风险,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煤矿应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台账,对设备进行分类、登记,明确设备的用途、型号、生产厂家、使用年限等基本信息,并定期更新。
第五条煤矿应制定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明确设备的维护保养内容、周期和责任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六条煤矿应设立机电设备安全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机电设备的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具备合格证明,并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使用。
第八条煤矿应加强对机电设备的质量检测和验收工作,确保设备的性能符合要求。
第九条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专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进行设备台账登记。
第十条煤矿应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煤矿应加强对机电设备的巡检工作,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和处理。
第十二条煤矿应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记录设备的故障维修情况、维修人员和维修时间等信息。
第十三条煤矿应建立机电设备的报废处理制度,设备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或出现严重故障不能修复时,应及时报废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三章紧急事故应急处理第十四条煤矿应建立紧急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紧急事故的应对措施和责任人,进行事前演练,提高应急处理水平。
第十五条煤矿应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六条煤矿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紧急事故进行报告、登记和归档,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煤矿机电设备是煤矿生产和运输的重要设备,对于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起着关键的作用。
为了保障煤矿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制定一套科学、严格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维护煤矿生产的安全、高效运行而制定的。
2.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所有机电设备,包括煤矿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
3.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设备管理的组织机构、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设备的日常管理、设备的检修与维护、设备的更新与淘汰等。
二、组织机构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的采购、验收、投用使用、维修等工作。
2. 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设备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巡检、维护、保养等。
三、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设备管理必须以安全为重点,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
2. 预防为主:设备管理要以预防为主,加强设备的保养、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经济合理:设备管理要尽最大可能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利用率,确保煤矿的生产经济效益。
四、设备的日常管理1. 设备使用管理: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设备巡检: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设备保养: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按照维护手册进行设备保养和润滑。
4. 设备故障处理:对于设备故障,要及时报修,并记录故障发生的原因,及时处理故障。
五、设备的检修与维护1. 设备的定期检修:设备的定期检修要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2. 设备的关键部件检修:对于设备的关键部件,要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3. 设备维修记录:对于设备的维修工作,要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维修的内容、维修的时间、维修人员等。
六、设备的更新与淘汰1. 设备更新的计划: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工作需求,制定设备的更新计划,确保设备的更新及时。
2. 设备淘汰的程序: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设备,要按照设备淘汰的程序进行处理,包括报废申请、报废审批等。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范文(3篇)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范文一、机电设备的管理组织机构:(一)组织机构(1)矿成立机电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经营副矿长机电副矿长付组长:机电副总安全副总成员:机电科长设备维修主任通风区长运输区长调度所长安全科长材料科长选煤厂长劳财科长(2)下设机电设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科办公室主任:机电科长(兼)二、设备管理责任范围(一)机电设备的范围界定:(1)机电科范围:矿有大型固定设备、普采设备。
(2)设备维修中心范围:综采设备及主要零配件、设备维修、加工。
(二)机电科设备管理职责(1)负责界定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的全面管理,详细掌握机电设备的使用、备用、修理、报废等状况,统一调配机电设备的使用及补充。
(2)负责界定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动、静态的管理,包括机电设备领发、建帐、编号、保管、选型、验收、鉴定、交接、计划编制、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3)加强各级、各部门及外协单位之间的协调与沟通,使设备管理规范化。
(4)掌握全矿设备的运行状态,负责采煤、掘进工作面的设备选型,现场检查监督。
决定各种设备的报废及大、中、小修。
(5)对设备供应要及时,性能良好,提高机电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降低事故率、待修率,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6)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出机电运输设备的技术改造、安全措施、更新改造中长期规划,报矿和公司批准。
(7)对国家规定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安全保护、技术性能无法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设备要统计造册上报矿、集团公司。
(8)负责组织每月两次的全矿机电设备完好检查,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矿机电设备管理专业会议,通报当月各单位机电设备管理情况,机电设备完好情况,分析各单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对管理不善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三)设备组管理职责(1)在机电科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全矿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
(2)设备组按规定对设备统一分类编号、实行微机管理。
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及管理牌板,做到“帐、卡、物、牌”四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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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各单位使用和管理的设备严禁擅自拆套,不得丢失、埋压和私自调配、私自转用,否则,按情节轻重,对分管领导、维护班长、责任人给予处罚。
3.8.备用设备、备品、备件必须上架挂牌管理,摆放整齐、清洁。严禁放在积水、淋水、杂物处。严禁将备品、备件乱丢、乱放,备件的领用以旧换新。机电科各车间及专业组应及时登帐,监督各单位及时回收闲置设备、备品、备件。
3.9.严格矿用设备材料入井验收、审批手续,控制不合格、无MA标志产品入井,对所有矿用机电设备(包括机电设备产品、五小电器、高低压电缆、五小线、机运安全保护设施定型产品等)MA标志进行登记造册,领用新MA设备材料等要在领料单及入井单上注明MA编号。
3.7.各单位使用的设备必须保持外貌清洁卫生。喷浆机喷完浆后,必须清理干净,不得有喷浆料。皮带机、刮板机上不得有积煤、机尾点柱必须使用两根,电机、齿轮箱上不得有浮煤,电机四周不得有积煤。其他设备上不得有浮煤、油迹。设备不得放在有积水、淋水的地方。机电设备5米内不得有杂物、不得有喷雾装置。机电设备与轨道、煤帮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2.4.回收上井的设备由设备组和机电科有关检修车间及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网员共同验收,其零部件必须齐全,符合领用(或移交)时的数量,并办理相关手续。
2.5.井下电缆严禁私自截取,使用单位回收上交的电缆两端编号必须齐全、完整,损耗长度不得超过0.5米,回收要送交地面电缆库。
3.1.各单位在帐的设备,由本单位负责管理。必须实行人、机一体化的管理方法,认真落实包机制度;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严禁“驴不死不卸磨”。
1.3.地面所有10mm2以上(含10mm2)下井的电缆必须用编号机进行编号,所有电缆的入井必须经机电科签发电缆入井证,严禁私自下放高低压电缆,否则对给予一定处罚。
2.1.机电科检修好的机电设备验收工作,在科技术主管的领导下,按机电科《设备验收管理规定》进行验收。每台设备验收前要由检修负责人认真填好检修单及试验单后送交科组织验收。
设备管理规范
作业程序
作业规范
安全要点
处罚条款
一、机电设备的全过程管理.
1.机电设备的领用与发放.
2.机电设备验收
1.1.常规生产所需设备,必须在每旬维护班长会议上提出计划,并提前五天提出领用申请,经机电设备组分片设备管理员在申请单上签字确认后,经机电科分管领导批准,最后由设备组准备和发放设备。
1.2.具备设备发放条件后,应由各单位专职维护班长持本单位设备台帐、设备领用单领取设备,由设备发放人员分别进行电脑台帐的入帐过户、入井单签发等手续的办理工作。
3.4.1.机械设备缺润滑油,每处罚款200元;随意更换润滑油每处罚款100元;造成事故,区长、专职机电区长及维护班长每人罚款100元,责任人100-500元处罚,重大事故给予行政处分。
3.6.1.未经批准私自拆套设备或丢失,私自调配,私自转用,对单位分管领导及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1.2.1设备入井须持“设备入井证”,未经机电科批准设备私自入井的,罚责任单位200元、责任人100元、井口把钩工50元.
1.3.1.电缆入井须持“电缆入井证”,未经机电科批准,电缆私自入井,每次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100人,井口把钩工50元。
2.1.1.1.私自改变设备处部油漆颜色按100元/台次处罚。
3.2.1在运输过程中因碰撞损坏或零部件丢失除按原值赔偿外,另按损坏程度给予100—500元罚款.
作业程序
作业规范
安全要点
处罚条款
主运输送带日检时间不少于4h。
3.4.各单位要做好设备的润滑管理工作,设备在使用前各转动部位应加润滑油,并定期检查油位、油质,适时更换油脂。严禁设备无润滑油运转。机械设备要根据设计或润滑说明书规定使用润滑油脂,不得随意代替。
2.3.1不完好设备、防爆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下井使用.
3.1.1.各工区主管对设备管理负全责,每天督促检查,落实维护员的工作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每天必须保证采掘运设备90分钟的集中检查维护时间和交接班期间的30分钟的检查维护时间,保证维护员对设备检修巡视维护的足够时间。
2.3.1不完好设备、失爆设备入井使用的,罚责任单位20或非正常损坏,除按原值赔偿外,视设备原值量给予200-500元不等的罚款。
2.5.1.电缆从喇叭口截断的罚款50元/次,私截电缆处以500元罚款。
3.1.1.1凡因维护员检查巡视时间得不到保证而造成机运事故影响生产,由主管区长承担主要责任,并罚款200元;罚维护员100元。
3.2.设备在上下井运输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在运输过程中防止设备因碰撞损坏或零部件丢失;电缆在运输责任区内出现丢失,由运输责任单位负责。
3.3.全矿所有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设备检修有关班检、日检管理制度,检修内容、质量、时间必须予以保证。主、副井日检强制检
修时间为2h,综采、高档普采设备日检时间不得少于4h,综掘设备日检时间不得少于3h,
作业程序
作业规范
安全要点
处罚条款
3.机电设备的使用、维护、定期检查、检修
2.2.对各类外委修理的设备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交矿验收时,需保证有有效的检验、测试报告,验收合格后对设备进行质量跟踪,确保检修质量。
2.3.各单位在领用设备时,维护班长应对设备进行检验,查看零部件是否齐全、是否达到完好标准、是否有检测试验单(减速机、绞车等需通电试验的设备应试运转;水泵、电机、防爆开关、五小电器等要有准确的防爆性能及绝缘测试数据)。
1.1.1.除特殊情况外,没有申请单的或是申请单未签字的不给予发放设备。
2.1.1.不得任意改变设备外部原有油漆颜色,应遵循下列规定:DW系列自动馈电开关、污水泵用灰漆,照明综保用草绿漆,煤电钻综保黄漆,真空开关及40KW以上电机用红丹漆,300A以上真空开关用白漆,高压防爆开关用红漆,30KW以下电机使用天蓝色油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