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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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国公立医院面临着诸多问题,比如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医患矛盾频发、服务质量不高等等。

为了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推行科学管理,建立现代制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院绩效评价和监管水平。

二、加强医疗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加强对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三、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就诊效率。

通过推行信息化管理,简化挂号、检查、治疗等流程,提高就诊效率,并降低患者等待时间。

四、加强医患沟通,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鼓励医生和患者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增强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减少医患矛盾。

五、严格医疗质量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相信可以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享有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六、推动医院与社会资源的对接,构建多元化医疗服务体系。

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机构、民间力量合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服务提供,丰富医疗资源供给,提高服务覆盖面和质量。

七、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推广应用先进的医疗信息技术,建立电子病历、医疗影像等信息化系统,提高医疗诊断和治疗水平,便利患者就医。

八、建立合理医疗收费标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

制定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控制非理性医疗费用上涨,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的同时,降低患者负担。

九、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监督与评估机制,保障医疗服务公平公正。

建立医院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医疗服务的评估和监督,保障医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十、加大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力度,优化资源配置。

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支持力度,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普惠性和可及性。

通过以上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力推动,可以逐步解决公立医院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建设覆盖全民、功能完善、性价比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更优质、更便捷、更安全的医疗服务。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01•【字号】阿府办发〔2016〕21号•【施行日期】2016.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府办发〔2016〕2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阿坝州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1日阿坝州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县级公立医院(包括县级中医、藏医、中藏医院,下同)是县(市)医疗卫生服务的龙头,是实施医疗卫生精准扶贫,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关键。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州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已于2013年启动了取消药品加成改革。

2014年,理县、九寨沟、黑水、若尔盖、金川、小金6县列入国家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川办发〔2016〕16号)精神,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决策部署,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全面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进一步巩固完善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奋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医疗服务价格、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方面综合改革。

到2017年,全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和人事薪酬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充分激发和调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难、留不住的状况明显改善,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分级诊疗制度更加完善,“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基本实现,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xx 办函〔x〕529号),推进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管理体制和建立创新运行新机制,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有效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下放相关权限,给予政策支持。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在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主要目标。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分级诊疗、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到xx年,完成县级公立医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医疗费用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县域内住院率提高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二、主要措施(三)加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布局、功能、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标准,并明确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方面的责任。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举办县级公立医院的主体,每个县(市、区)要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至少要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一、改革目标我们要明确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目标: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医疗服务公平可及,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

二、改革措施1.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过去,医疗服务价格偏低,导致医院收入来源单一,依赖药品加成。

如今,我们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体现医生劳动价值,减少药品加成,使医院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

2.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我们要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事、绩效等方面的改革。

通过实行院长负责制、任期制,强化院长对医院的全面负责,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县级公立医院要发展,人才是关键。

我们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培训现有人才,提升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

同时,要关注医护人员的生活待遇,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4.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简化挂号、就诊、缴费等环节,实现信息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

5.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通过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培训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6.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提升医院整体形象。

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让医院成为传递正能量的平台。

三、改革保障1.政策保障政府要加大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扶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同时,要加强对改革效果的监督评估,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2.资金保障合理配置财政资金,确保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所需资金。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院建设,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3.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改革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部门协调,形成改革合力。

四、改革时间表1.2023年,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2.2024年,推进医疗服务流程优化、远程医疗服务发展、医院文化建设等工作。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公立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效劳能力,促进公立医院健康持续开展,为群众提供平安有效、方便价廉的根本医疗效劳,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研究公立医院改革有关事宜的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保根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坚持改革与开展并重,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使县级公立医院成为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

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调整收入结构和改革支付方式为切入点,立足本县实际,坚持总体设计,有序推进,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带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水平整体提高,有效解决县域城乡居民看病就医问题。

〔二〕根本原那么1.政府主导,惠民利民。

强化政府在规划、政策、监管和投入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实现人人享有根本医疗卫生效劳。

2.突出重点,综合改革。

以破除“以药补医〞为重点,通过采取“一减二调一补〞〔即:减少药品费用,调整医疗效劳收费,调整相关医保政策,适当增加政府投入〕的手段,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确保我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3.统筹兼顾,循序渐进。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与县域经济社会开展水平、人民群众医疗效劳需求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既着眼长远,创新体制机制,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矛盾。

4.积极探索,边试边推。

按照区、市试点改革相关要求,逐步探索提升公立医院综合医疗效劳能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就医环境新途径,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效劳效率、运行能力和社会效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4.23•【文号】国办发〔2015〕33号•【施行日期】2015.04.2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2012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各试点县(市)积极探索,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

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仍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破除以药补医成果尚需巩固,管理体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有待深化,医疗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改革的综合性和联动性有待增强,需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拓展深化改革。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精神,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效,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分类指导,下放相关权限,给予政策支持。

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6.17•【字号】晋政办发〔2015〕59号•【施行日期】2015.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5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17日山西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人民群众“病有所医”问题,2012年以来,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2〕57号)及其配套文件,全省83个县(市、区)分两批开展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和经验。

为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贯穿改革的全过程,深入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不断健全和完善切合我省实际的政策措施;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把握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部门协作和分类指导,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在破解改革难题和制约瓶颈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尽快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疗事业得发展的改革整体目标。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策划方案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策划方案

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策划方案一、改革背景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县级公立医院在服务能力、资源配置、管理体制等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

为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本方案旨在提出一套综合改革措施。

二、改革目标1.提高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2.优化县级公立医院资源配置,提高运行效率。

3.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增强发展活力。

4.提升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水平,实现医疗服务智能化。

三、改革措施1.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1)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高人才待遇,吸引优秀医疗人才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

(2)加强人才培养,开展在职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3)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医院发展贡献力量。

2.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1)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2)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3)发展特色科室,满足不同患者需求。

3.优化县级公立医院资源配置(1)合理配置医疗设备,提高设备利用率。

(2)加强药品供应链管理,降低药品成本。

(3)优化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疗服务价值。

4.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1)实行院长负责制,明确院长职责权限。

(2)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医院廉洁自律。

5.提升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水平(1)加大信息化投入,完善医院信息系统。

(2)推广远程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

(3)加强数据挖掘与分析,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对县级公立医院现状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存在的问题和需求。

2.制定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具体的改革措施。

3.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逐步推进改革措施的实施。

4.监测评估:定期对改革进展进行监测评估,及时调整方案。

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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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扩大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成效,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6]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中西医并重,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机遇,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深化改革,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二、实施范围全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及远离主城区的区级公立医院,包括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和县级公立中医医院。

三、主要任务(一)改革管理体制。

1、明确功能定位。

县级公立医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县域内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和政府向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承担区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以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市编委办、市卫生局负责。

排在第一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2、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合理界定政府、相关部门和公立医院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

落实县级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充分享有自主经营管理权、分配权和招聘权。

涿鹿县作为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要按照省、市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要求,加大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推进力度,认真总结落实自主权充分、运行顺畅的经验做法,发挥引领导向作用。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到2016年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再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市编委办、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3、合理配置资源。

2016年底前,各县(区)要制定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每个县要办好1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和1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

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推进县级医院建设,30万人口以上的县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国产设备和器械。

适当提高中医药资源所占比例,加强县中医医院及县综合医院中医科基本条件和能力建设。

合理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严禁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对超规模、超标准、举债建设的地方和机构,严肃追究政府和医疗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所办医院的改革政策措施。

(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二)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1、改革以药补医机制。

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县级公立医院因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按照“6∶3∶1”分担机制进行补偿,即: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60%左右,财政补偿30%左右,医院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节约运行成本等自身消化控制在10%左右。

各县区要按照《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操作手册》,尽快组织开展基线调查及测算等各项工作,科学确定财政补偿比例,对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不能补偿医院减少合理收入60%的,可适当提高财政补偿比例,保证足额补偿县级公立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

逐步实行“两提一保”的办法(即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适当提高医保支付比例、政府保障医保平衡),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可持续运行的机制。

各级政府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增加的政府投入3 / 18要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按季(月)预拨,年终结算。

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医保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人社局负责)2、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由市物价部门和扩权县物价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具体制定非扩权县和扩权县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办法,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在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的前提下,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合理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和中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高值医用耗材及药品价格,鼓励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收入。

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和中医等医疗服务项目要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同)支付范围。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要同步到位、相互衔接。

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医用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2016年底前限期降低检查价格,具体回购办法由县级政府制定。

(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3、落实政府责任。

县级政府是举办县级公立医院的主体,要在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政策,分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落实对中医药的财政支持倾斜政策,加大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建设力度。

县(区)政府对所办医院履行出资人责任,完善补偿机制,明确补助范围,落实公立医院补助政策。

市级财政对改革县(区)给予适当补助,建立稳定、可持续的财政补偿机制。

(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负责)4、积极解决医院债务。

按照“锁定旧债、控制新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的要求,县级政府要将医院债务纳入政府性债务,采取措施,筹措资金,积极解决。

(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负责)(三)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1、完善药品(含耗材)集中采购办法。

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集中采购。

健全完善药品分类采购机制,低价药品、短缺药品、独家药品和非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药品,凡已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的,由县级公立医院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自行议价采购;其他基本药物由县级公立医院从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5 / 18购。

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药制剂要优先采购进入国家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的药品。

鼓励县级公立医院联合议价采购直接挂网药品,切实降低药品价格。

逐步建立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采购衔接机制。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原则,积极推进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县级公立医院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交易。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

(市卫生局负责)2、保障药品及时供应。

药品原则上由中标企业自行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或直接配送,尽量减少流通环节,规范流通秩序。

严格采购付款制度,制定具体付款流程和办法,确保药品货款严格按照购销合同及时支付。

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付款的,采购单位要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市、县卫生和财政部门要加强货款支付情况的监督,严厉查处拖延付款行为。

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供应信息系统,逐步完善低价、短缺药品的供应保障机制。

国家定点生产药品实行全省按需统一配送,由县级公立医院逐级向省、市卫生计生部门报送年度需求计划,由省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遴选配送企业,按计划和要求统一配送。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3、建立市场清退制度。

提高采购透明度,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实行部门和区域共享。

加强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不良记录。

对采购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压低价格,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未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供货,向采购机构、县级公立医院和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记录在案并逐级上报省卫生计生委进行处理;全市各级公立医院要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公布的取消在我省投中标、挂网资格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两年内不得采购其所有药品。

(市卫生局负责)(四)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创新编制管理。

根据县域地理位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服务人口、现有编制、实际在岗人数以及发展需要等因素,重新核定县级公立医院的编制总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有条件的县可先行探索实施编制备案制,逐步在全市实行。

要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确定的规模和编制,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符合县级医院发展的规模的人才队伍。

(市编委办、市卫生局负责)2、改革人事制度。

全面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

优化人员结构,专业技术人员在县级公立医院所占比例不得低于70%。

按标准合理配置医师、护7 / 18士、药师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后勤保障人员。

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依法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及时解决其后顾之忧,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创造条件。

(市人社局、市编委办、市卫生局负责)3、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深化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合理核定医疗卫生行业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总支出比例。

医院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用于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

允许县级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规报酬。

(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4、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

将医院的公益性质、疾病预防、服务能力、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重要指标,研究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工资水平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

医务人员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

健全以工作数量、服务质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考核分配机制,建立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为核心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五)建立合理控费机制。

1、明确控制费用目标。

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医药服务成本变化、医疗技术发展等情况,合理确定县级医院门急诊和住院次均医药费用管理目标,并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

县级医院门急诊和住院次均医药费用增幅不得超过当地GDP的增长幅度。

(市卫生局负责)2、深化支付方式改革。

结合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根据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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