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诉讼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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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务考试用书和教材精讲

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务考试用书和教材精讲

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务考试用书和教材精讲
以下是一些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务考试用书和教材,以供参考:
1. 《知识产权法学》:该教材着重介绍了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法律,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各个方面的知识,适用于初学者。

2.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与实务》:该教材通过分析实际案例来深入解析知识产权的实际运用,包含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各个方面的例子,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知识产权。

3. 《专利实务与案例解析》:该教材主要围绕专利知识展开,包括专利的申请、审查、权利、侵权等各个方面的内容,通过案例解析来帮助学生掌握专利的实际操作和应用。

4. 《商标与著作权实务与案例分析》:该教材主要关注商标和著作权的实务知识,包括商标和著作权的申请、维权、侵权等方面的内容,通过案例分析来帮助学生理解和应用商标和著作权的实务操作。

5. 《国际知识产权法学》:该教材主要介绍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和规则的内容,包括国际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学生了解和应对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挑战。

这些教材和用书都是较为常用的知识产权专业考试用书和教材,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和考试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教材。

另外,还
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以及参加培训班或辅导课程,加强对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务的理解和应用。

知识产权保护实务指南商标侵权的诉讼程序

知识产权保护实务指南商标侵权的诉讼程序

知识产权保护实务指南商标侵权的诉讼程序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商标被视为企业身份的象征,是企业的重要资产。

然而,不法分子对商标的侵权行为也时有发生。

为了维护商标所有者的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商标侵权的诉讼程序。

本文将深入探讨商标侵权的诉讼程序,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指南。

一、起诉准备阶段在起诉商标侵权之前,商标所有者需要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证据收集。

这可以包括拍摄侵权行为的照片或视频,支付购买侵权产品的发票等。

其次,商标所有者需要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获得法律建议。

最后,商标所有者需要准备起诉文件,包括诉状、证据清单和请求救济的申请书等。

二、诉讼程序1. 提起诉讼商标所有者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向被告发出起诉通知。

在起诉文件中,商标所有者必须详细说明商标权益受到侵权的事实,并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2. 被告答辩被告在法定的时间内需要向法院提交答辩意见。

被告可以对商标所有者的主张进行驳斥,并提出自己的辩护理由。

3. 举证和质证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可以对彼此的主张进行证据的举证和质证。

商标所有者可以通过证据证明商标的合法性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被告则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来辩解或抗辩。

4. 调解和庭外和解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鼓励双方进行调解,寻求和解。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协议,法院会予以确认并终结诉讼程序。

5. 审理和判决如果无法达成和解,法院将安排审理,并根据各方提供的证据和辩护意见做出判决。

判决可以包括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追究刑事责任等。

6. 上诉如果任何一方对法院的判决不满意,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

上诉程序将由高级法院或最高法院审理。

三、补救措施商标所有者在胜诉后,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采取一系列补救措施。

这可以包括请求赔偿损失、责令对方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等。

结论商标侵权的诉讼程序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

知识产权诉讼流程和民诉流程

知识产权诉讼流程和民诉流程

知识产权诉讼流程和民诉流程《知识产权诉讼流程与民诉流程:那些你不知道的小秘密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知识产权诉讼流程和民诉流程,这就像是在聊两部不同风格的戏,都在法律这个大舞台上演出,不过各有各的精彩和独特之处。

先说说民诉流程吧,这就像是老百姓生活里的家常菜,大家都比较熟悉。

一般都是张三李四之间有了个什么矛盾,从起诉开始,感觉就像是吹响了战斗的号角。

到法院交个起诉状,就像是递上自己的挑战书。

法院受理了就开始传唤被告啊,这感觉就像是邀人来比划比划。

然后就是双方举证、法庭辩论,这个环节可精彩了,就像两个武林高手把自己的证据和理由当作绝技互相亮出来。

最后等法官宣判,尘埃落定。

民诉大多处理的就是咱们日常生活中的纠纷,什么债权债务啦,邻里吵架打架索赔之类的。

再说说知识产权诉讼流程呢,这就像是一道精致的西餐,透着点洋气又有些复杂。

知识产权,听起来就很高大上,像是给智慧上了层法律的盔甲。

比如说有人抄袭你的创意、商标或者专利,你要起诉,首先得明确自己的知识产权到底有多硬。

那像保护商标权,你得拿出商标注册证这些很关键的东西。

然后起诉环节,要精确地指出对方侵犯你权益的具体行为,这不像民诉里那种债权债务关系那么直观。

在证据收集上,更是得像个侦探,特别是涉及一些技术秘密、发明专利之类的侵权案子,你得精通那些专业的知识。

比如说软件的著作权侵权,要从代码什么的找毛病,感觉像在数字迷宫里找线索。

在庭审的时候呢,法官有时候还得变成一个半个技术专家,才能搞清楚双方到底在争什么。

从某种程度上说,民诉流程更亲民,而知识产权诉讼流程像是一个神秘的技术加法律的混合领域。

两者在流程上虽然有相似性,像是立案、审判等大环节都差不多,可是在细节上却有着天壤之别。

民诉更在意生活常理和法律条文的简单对应,而知识产权诉讼则像是在高精尖的知识海洋里行船。

不过不管是“家常菜”还是“西餐”,最终目的都是给争议一个公正的说法,让这个社会的大餐桌保持平衡和平静。

知识产权律师实务

知识产权律师实务

知识产权律师实务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简称IP)是指人类创造力的产物,包括心理、实体上的产物,如发明、文艺创作、商标、专利等。

知识产权保护是为了鼓励和促进人类的创新活动,维护人类的文化创造,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律师的角色非常重要。

因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涉及很多不同的法律条款和规定,需要知识产权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良好的实践经验。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知识产权律师的工作实务。

1. 专利方面:知识产权律师需要给客户提供专利申请方面的服务。

这包括与客户沟通、审查及准备申请材料、为客户提供专业意见以及协助客户与专利局交涉等。

同时,律师还需要为客户提供与专利有关的诉讼服务,包括维权、反侵权等。

2. 商标服务:律师需要为客户提供商标咨询、审查、注册与购买、维权诉讼、商标许可及转让等服务。

律师需要帮助客户设计商标、检查和保护商标权利,并协助客户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处理商标侵权或恶意商标抢注等方面的工作。

3. 版权服务:知识产权律师还负责为客户提供版权服务。

包括与客户就版权争议沟通、起草版权许可协议等。

同时,律师还需要处理版权侵权、盗版等争端,并将客户的版权权益得到保护。

4. 专业培训:知识产权律师也是企业内部和外部咨询的专业人员。

律师可以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培训,包括介绍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专利、商标、版权等的保护方式。

为了更好地保护客户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律师还需要了解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及其实践运用,了解国际组织的规定和指引(如WTO、WIPO、TRIPs等)。

他们还可以通过与其他律师或同行的合作,分享成功案例和创新解决方案,以帮助客户实现最佳的知识产权保护效果。

总之,知识产权律师是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人物,他们能够帮助企业和个人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在保护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同时,也保护了创新和创造的人的利益。

简述知识产权实务的范围

简述知识产权实务的范围

简述知识产权实务的范围
知识产权实务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以及知识产权维权等。

1.著作权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著作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出租权等人身及财产性权利。

2.商标权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包括商标注册权、商标专用权等。

商标权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中对于品牌的保护至关重要。

3.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因发明或创新而享有的独占权利,包括专利申请权、专利使用权等。

专利权是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要手段,对于技术的保护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

4.知识产权维权
知识产权维权是指权利人针对侵犯自身知识产权的行为所采取的维权措施。

具体包括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申请行政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向报社等新闻媒体曝光、搜集保存对方侵犯知识产权的证据,必要时咨询律师进行调查取证等。

知识产权维权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环节,也是展示知识产权实力和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实务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以
及知识产权维权等方面。

这些领域都是企业、个人等主体在商业竞争中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对于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利益和推动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诉讼流程及步骤

知识产权诉讼流程及步骤

知识产权诉讼流程及步骤宝子,今天来给你唠唠知识产权诉讼的流程和步骤哈。

一、起诉前的准备。

你要是觉得自己的知识产权被侵犯了,那得先把证据啥的准备好。

比如说你有个专利被人盗用了,你得把专利证书、对方侵权的产品或者相关行为的证据,像照片啊、合同啊之类的都找齐。

这就像你要去打仗,先得把武器弹药准备充足。

而且你得清楚自己的知识产权范围到底是啥,可不能稀里糊涂的。

二、起诉立案。

证据准备好后,就可以去法院起诉啦。

你得写个起诉状,把自己的情况,比如说你是谁,被谁侵权了,要求对方怎么赔偿之类的写清楚。

这就像写个告状信一样。

然后把起诉状和证据一起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法院呢,会看看你这些东西符不符合要求。

要是符合呢,就会给你立案。

要是缺啥东西,法院会告诉你补全的。

三、送达与答辩。

立案之后,法院就会把你的起诉状副本啥的送给被告啦。

这就相当于通知被告,有人告你啦。

被告收到之后呢,他有一段时间来写答辩状。

就是他可以说说自己有没有侵权,为啥没有之类的。

四、证据交换与庭前准备。

在开庭之前,双方可能会有个证据交换的环节。

这就像是双方把自己的牌先亮一亮,看看对方都有啥证据。

然后法院也会确定开庭的时间、地点啥的。

这时候你就得好好准备自己的论点啦,想想怎么应对被告可能提出的各种情况。

五、开庭审理。

终于到开庭啦。

这时候法官会主持整个庭审过程。

双方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出示证据,互相辩论。

你就得把自己的委屈啊,还有对方侵权的事实说得明明白白的。

就像在舞台上表演一样,要把自己的戏演好。

六、判决。

开完庭之后呢,法官就会根据双方的证据、陈述啥的做出判决啦。

要是你赢了呢,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或者让对方停止侵权之类的。

要是输了呢,也可以看看有没有上诉的必要。

宝子,知识产权诉讼就是这么个大概的流程,不过每一步都有很多细节要注意哦。

知识产权司法实务新型疑难问题解析:专利、商标与著作权热点问题

知识产权司法实务新型疑难问题解析:专利、商标与著作权热点问题

29 “数字图 书馆”著作权
2
纠纷的基本情
况、起因、问
题及建议
3 30视频网站著
作权案件的基 本情况、起因、 问题及建议
4
31影视作品信 息网络传播权
侵权案件的特
点、问题及解

5
32卡拉OK著作 权“小权利人”
诉讼的产生原
因、困境及解
决途径
34计算机软件侵权 纠纷案件审理若干
问题研究
33破解涉及卡拉OK 著作权纠纷关联案 件司法难题的法律
目录分析
1专利侵权案件 1
裁判规则的探 索与发展
2外观设计专利 2
司法保护问题 研究
3 3外观设计专利
侵权判定中的 疑难问题研究
4
4现有技术抗辩 制度的适用
5 5关于标准必要
专利中反垄断 及FRAND规则 的司法适用理对策
7玉米植物新品种权 案件的基本情况、疑
为加强对新型疑难复杂知识产权案件的调查研究,全面总结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和审判经验,完善知 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国家创新体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精选68篇有价值的知识产权调研报告予以编 辑出版。本丛书既适合作为知识产权法官了解知识产权审判业务知识、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能力的参考用书,也可 为知识产权诉讼律师、当事人提供参与知识产权诉讼的指导和借鉴,更有助于研究人员全面了解知识产权诉讼现 状和法律适用难点,从而形成理论与实践的良好互助与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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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35计算机软件纠纷 的特点及基本问题
研究
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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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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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初级)专业知识和实务试卷及答案指导

2024年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初级)专业知识和实务试卷及答案指导

2024年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务(初级)自测试卷(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60小题,每小题1分,共60分)1、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是()。

A、地域性B、专有性C、时间性D、以上都是2、下列哪种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A、发明B、实用新型C、外观设计D、商业秘密3、下列哪项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C)A、发明B、实用新型C、外观设计D、商标4、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发明专利申请实行哪种审查制度?(B)A、形式审查B、实质审查C、简化审查D、简易审查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哪项不属于著作权的客体?()A、文字作品B、电影作品C、宣传册印刷图案D、时事新闻6、关于专利申请,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B、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单位可以就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C、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D、申请专利时,除发明创造外,还应当提交专利申请的费用7、在知识产权法中,以下哪项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A. 文字作品B. 艺术作品C. 实用新型D.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8、以下哪项不属于商标注册的必备条件?A. 具有显著特征B. 不违反公序良俗C. 能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D. 与已注册商标相同9、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多少年?A、10年B、15年C、20年D、25年 10、下列哪种情形下,商标专用权会被终止?A、商标注册人主动申请终止B、商标注册人未使用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C、商标注册人涉嫌侵犯他人商标权D、商标注册人声明放弃注册商标专用权1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专利权的客体?A. 发明B.实用新型C. 版权D. 外观设计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哪种作品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A. 文学作品B. 实用艺术作品C. 口述作品D. 软件作品13、根据《专利法》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专利授权的基本条件?()A. 新颖性B. 创造性C. 实用性D. 审美性14、在商标注册中,以下哪种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A. 具有显著性的文字标志B. 具有显著性的图形标志C. 具有显著性的声音标志D. 仅以地理名称构成,缺乏显著性的标志15、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以下哪个选项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A. 软件作品B. 工艺品图案C. 商标D. 音乐作品16、下列关于专利申请保护的陈述,错误的是:A. 专利申请自申请文书寄出之日起计算保护期限B.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C.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D.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5年17、以下哪项不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A、专利权B、商标权C、著作权D、土地使用权18、根据《专利法》规定,以下哪种发明创造不属于可申请专利的范围?A、科学发现B、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C、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D、动物和植物品种19、根据中国商标法,商标注册的有效期限为多少年?A、5年B、10年C、15年D、20年 20、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不包括下列哪一项?A、计算机软件B、数据和数字作品C、建筑作品D、口述作品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哪一项不属于专利授权的条件?A. 新颖性B. 创造性C. 实用性D. 允许独占22、以下哪种类型的知识产权不适用于商标注册?A. 商品商标B. 服务商标C. 个人名称权D. 商号23、以下哪一项不属于知识产权的基本类型?A、专利权B、商标权C、著作权D、土地所有权24、某公司研发了一项新型环保技术,并申请了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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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知识产权诉讼实务篇一:专利诉讼实务专利诉讼实务(江苏高院意见)一、现有技术抗辩1、定义:指被控侵权行为人以自己使用的技术是现有技术(现有设计),或者更接近于现有技术为由,抗辩专利权人的侵权指控,以否定侵权指控。

2、法律依据:法22,3、可以以在先专利进行抗辩,但在先专利的专利权人需是原告以外的其他人。

4、在先专利申请日应该在原告专利申请日前即可,无需在先专利公开日早于原告专利申请日。

5、可以引用的在先专利的抗辩范围应该包括其专利文献的全部,而不仅仅是权利要求书。

6、公知技术抗辩时,被控侵权人一般只能引用一份公知技术对比文件,证明其实施的技术于该公知技术相同或十分接近,而不能援引两份或多份对比文件进行组合。

将两份或多份对比文件进行技术组合本身就有可能产品新的技术和新的专利,组合而成的技术既不属于公知技术,也不与任何一份单独对比文件近似。

且多份对比文件组合本身就涉及是否具备创造性的判断问题。

7、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不应适用组合公知技术抗辩,但该现有外观设计属于同一生产者的同一产品的除外。

8、但是,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案中,如果被控侵权人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了公知技术的组合是显而易见的情况下(如简单叠加),可以认定该技术的组合属于公知技术。

此时,应加大被控侵权人的举证责任,即其应该提供专家证明、权威刊物的书面表达、权威机构证明、鉴定等证明上述组合属于显而易见的组合。

且被援引的技术应该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反之,不同技术领域的技术组合一般不具有显而易见性。

当然,如果现有技术中给出了明确的记载,认为可以得出结合的启示,则仍然可以组合。

故可以认定为现有技术。

二、禁止反悔原则和等同原则1、定义:禁止反悔原则指专利权人在专利审查或专利无效程序中,为获得专利授权或维持专利有效,通过书面方式作出的对专利保护范围有限制作用的修改或意见陈述,对专利权人有限制作用,在专利侵权纠纷程序中不得反悔。

2、禁止反悔原则是等同原则的反对或限制原则,等同原则的适用可能会扩大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3、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应该是被告申请还是由法院主动适用,如果仅仅认为是被告的抗辩原则,则应该由被告申请适用;如果认定禁止反悔原则是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则法院应该主动适用,以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从而进行侵权对比分析。

4、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北京高院认为应该是专利权人对有关技术特征的限制或修改必须是明示的,且记载在专利文档中,且该限制或放弃是对专利权的维持或授予有实质性作用。

其余的修改则可能不适用禁止反悔原则。

5、等同原则:以基本相同的技术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可以联想到。

6、判断是否等同的基准日,北京高院认为应该以侵权行为发生日为基准判断技术特征是否等同。

7、等同原则的适用,应该是由原告主张为等同,法院不应主动适用。

三、关于先用权1、专利法第63条规定先用权;2、必须是“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才可以使用先用权抗辩,实际上,先用权抗辩不应该以相同才可以抗辩,只需相关即可以抗辩,即证明使用的是现有技术即可抗辩。

3、那么,先用权与现有技术抗辩异同?4、先用权抗辩仅仅只是制造者才享有吗,还是可以延伸到销售、使用、许诺销售、进口?认为应该延伸。

5、先用权的技术来源有无限制,还是只要有合法来源即可?认为应该有合法来源即可。

6、先用权使用范围应该明确“原有范围”;四、关于平行进口1、我国新专利法63条:主张权利用尽,允许平行进口,视为不侵权;五、专利侵权中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实验例外1、案例:美国boLAR例外案例2、含义是:允许他人在专利权到期前开展专利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实验和官方申请工作,以便在专利期满后其他生产者的同类药品和医疗器械能够进口上市,使得消费者对于药品和医疗器械有更多选择权。

3、目前我国尚无明确规定。

4、相关规定见:《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审理专利侵权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建议在专利法63条中增加进去视为不侵权。

六、专利技术标准化1、专利标准化的含义:将专利技术纳入标准之中,他人应该采用该标准即应该采用该专利,该专利可以收费。

2、专利披露的制度,不披露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3、专利许可制度,对标准制定者和对市场主体进行许可;4、防止专利权滥用;5、许可费和赔偿费的区别;七、关于恶意诉讼1、法律依据:TRIps第41、48条、宪法第51条、民法通则第4条、106条、民事诉讼法第5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的若干规定第3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0条;2、应该是有恶意,超出一般的故意;3、程序中含滥用起诉权、管辖权异议、回避权、答辩权、上诉权、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诉前禁令等;4、实践中可以认定为恶意的情况:专利权人明知自己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且具有损害对方的不正当目的,如明知专利属于现有技术仍然起诉、明知已经撤诉后又起诉等。

八、专利间接侵权问题1、间接侵权的表现形式:向他人提供专利的关键原料或部件、未经许可而向他人提供专利技术的并由他人实施的、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专利技术。

2、民法通则130条:共同侵权,最高法院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148条;3、间接侵权的要件: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主观故意、因果关系;4、建议立法明确专利间接侵权。

(上海高院意见)一、专利侵权案件中的懈怠抗辩与失效抗辩原则二、专利侵权诉讼中停止侵权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原则1、法院判决赔偿损失的实质是侵权人已经生产且已经销售给予权利人造成的损失,那么未销售是否造成了损失?也是否获得了利益?那么可以不判决赔偿。

篇二:知识产权诉讼博弈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律保护的权利,权利包括“权”和“利”两个部分,“权”和“利”是形影不离的两兄弟。

知识产权诉讼起因多是为了维权,而在实践中大部分知识产权权利人往往是冲冠一怒为了打击侵权愤而提起诉讼,但是最终的结果常常只是维了“权”,却没了“利”,也就是经济利益得不到保障,常人所说“赢了官司,丢了金钱”,这个说法在知识产权诉讼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又怎样才能在知识产权诉讼中既维“权”,又得“利”呢?本文试从博弈的角度来进行分析。

诉讼与博弈诉讼犹如两个博弈者(为了简要说明问题,我们假设是只有原告与被告而无第三人参与的诉讼),各自为了自己的利益进行博弈,博弈的结果只有三种情况,①零和博弈,②负和博弈,③正和博弈。

在一场普通的民事诉讼中,比如被告撞了原告的车,原告花了一万元的修理费,原告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赔偿1万元的损失费,法院支持这个诉讼请求,被告将一万元赔偿给了原告,仅从财务上看被告赔偿了一万元,而原告得到了一万元的赔偿,两者总额没有变化,这就是“零和博弈”,一个参与者的所得正好是另一个参与的所失。

但是诉讼并没有这么单纯,在原告与被告的博弈中参与者还有法院,到法院起诉是要交诉讼费的,一般而言诉讼费由败诉者承担,那么被告最后支出的不只一万元,而原告却只得到一万元,一方所得小于另一方所失,这个博弈叫“负和博弈”。

如果情况再复杂一点,原告还请了律师,律师费在普通民事诉讼中只能由聘请方自行承担,那么原告最后所得还要减去律师费用,实际得到的赔偿就不够弥补自己的损失了,这就成为一个典型的“负和博弈”。

在诉讼实践中经常会发生一些几乎戏剧性的情节,在一些案件中因为被告态度比较诚恳,原告很快与被告达成和解,互让一步,海阔天空,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这个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也可能会出现这么一种戏剧性的情节,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诚恳的态度打动了原告,原告主动提出自己的朋友是开修理厂的,可以打折,原告的车修好了,弥补了撞车损失,同样修车费全部由被告承担,但被告赔付的钱却少了,原被告也许还成为了朋友,这个博弈就是“正和博弈”。

知识产权诉讼的困惑知识产权诉讼比普通的民事诉讼要复杂一些,最为特殊的是赔偿数额的计算。

理论上讲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适用我国一般民事赔偿原则,采用“填平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是在实践中基本做不到这点,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知识产权赔偿的计算一般采取三种方式:第一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第二是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这两种计算方式在实践中都存在很大的问题,想想发生知识产权侵权后,有哪个被告会主动交出账本,老老实实地交代自己因为侵权获得了多少收益,法院也不能做到强制被告交出账本,没有账本就无从知道被告到底因为侵权获得了多少的收益。

实务中还有比较极端的例子,被告刚刚开始侵权,还没有获得利益,反而因为前期准备花了不少的成本,其收益为负数,这种情况下怎么赔偿?第二种方式似乎原告可以向法院递交自己的账本证明自己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但是也有问题,怎么证明自己收益减少就是因为被告的侵权所致呢?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也经常发生,因为产品销售很旺盛,其销量并没有减少,反而比侵权前更高,那么这又怎么计算呢?因为这两种计算方式都有问题,所以法律规定了第三方式:法定赔偿,这是在考虑到前两种方式都无法计算,法官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判决,这个范围只限定最高的赔偿额,一般是五十万元,因而在实务中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都比较低,赔偿二十万元就算比较高的,因此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判决赔偿的数额并不能弥补原告(被侵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是常有的事。

这是知识产权诉讼的尴尬与困惑之处,笔者亲身代理的一个案件就特别能说明问题。

笔者在二审阶段代理了一个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案件,该案件由南方某省高院审理。

从诉讼的角度而言,该案件的代理应当是十分的户,从而使得权利人的赔偿要求实际落空,而笔者成功地否定了被告的法人资格,并让实际得到侵权利益的个人承担连带责任,这就使权利人的赔偿得到了保障。

但是诉讼的成功无法让原告高兴起来,因为原告在北京,而案件却在南方省份立案、审理,原告多次往返南方参加法庭审理,加之该案件准备工作做得十分充分,前期做了大量包括公证取证、保全被告财产等工作,因此整个诉讼过程原告总的花费超过二十万元,与其所获赔偿几乎一致,那么这个案件对于原告而言维了权,却没有得到“利”,在经济利益上并没有得到实质的补偿。

而被告在这个案件中也是费尽心机,疲于应付,最终也免不了赔偿。

这个诉讼博弈对于双方而言完全是个“负和博弈”。

“负和博弈”的无套20XX年6月1日,经过了长达两年耗尽心力的法庭内外的攻防后,深圳市中级法院终于作出判决,认定华旗公司侵权成立,需向朗科公司支付100万元赔偿款。

朗科公司喜形于色,据说包了一节火车厢浩浩荡荡进京宣传造势,而败诉的华旗公司也不甘示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朗科公司专利无效,准备掀起又一轮的诉讼高潮??争斗成功,侵权赔偿额从一审的十几万元提高到了二十多万元。

由于被告是一个没有资产的空壳公司,所以在二审阶段笔者要求否定该公司的法人资格,让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主张得到了二审法院的支持,这在当时的诉讼实务中是非常难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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