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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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

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

学校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学校印章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办公工具,用于证明学校文件、证明等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为了管理和使用学校印章,保证其正常和安全使用,我们制定了以下规定:一、印章的种类和用途:1.学校印章主要包括公章、校长名章、办公章等。

这些印章的使用范围和用途分别为:公章用于学校重要文件、合同、证书、奖状等的签发和盖章;校长名章用于学校行政、人事、财务等重要文件的签发和盖章;办公章主要用于学校日常办公工作中,如请假条、证明材料等的签发和盖章。

2.除了上述印章之外,学校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其他特定用途的印章,但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的批准和备案。

二、印章管理措施:1.印章的保管:(1)各个印章由具备相应职务或经过授权的工作人员负责保管。

保管人员要定期检查印章的完好性,遇损坏或遗失时,应及时上报并进行备案。

(2)印章必须存放在专用的防火、防潮设施中,在使用时应携带专用印章盒,确保印章的安全性。

2.印章的使用权限:(1)印章的使用权限仅限于相关人员。

未经授权的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印章。

(2)印章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严禁滥用和私自盖章。

3.印章使用的程序和要求:(1)所有需要盖章的文件必须经过审批,并在文件正本上亲笔签字,并注明文件的日期,方可使用印章。

(2)在盖章之前,必须仔细核对印章的文字和图案是否清晰、准确。

(3)印章盖在文件上时必须压紧,确保章面完整、清晰。

(4)在涉及重要文件、合同等情况下,在印章上要加盖日、月、年,并由盖章人员签字,以确保印章使用的真实性。

三、印章使用中的注意事项:1.在使用学校印章时,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确保盖章真实、准确,不得私自改动印章中的文字和图案。

2.学校印章只能用于学校内部事务,严禁将印章外借或出售给他人使用。

3.一旦印章遗失,必须及时报案,并重新制作新的印章,同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以防止印章被滥用。

4.印章在使用中必须保持清洁,避免与油墨、墨水等污染物接触。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4篇)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4篇)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公章的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转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部门和单位公章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公章是学校的重要财务和行政管理工具,凡涉及需要用到公章的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的规定操作。

第四条公章的使用应坚持法制原则、安全原则和节约原则。

第五条学校公章由学校法定代表人保管,委托专人负责管理。

第六条学校公章使用必须经过合法授权,未经授权不得随意使用,重要事项的使用须经批准。

第七条学校公章使用必须保证印章的完好,防止丢失和损坏。

第八条公章的使用记录必须详细、准确,每次使用都要在公章使用台账上登记。

第九条学校公章必须专人保管,不得借给他人或私自出借。

第十条学校公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盗窃和被他人冒用。

第二章公章的授权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公章的授权使用分为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

第十二条学校公章的一般授权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根据职权范围事先规定,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十三条学校公章的特殊授权由学校法定代表人临时授权,需经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学校公章的授权使用期限以具体事项为准,超过授权期限不得使用。

第十五条授权人须对被授权人的公章使用行为负责,确保使用符合规定。

第十六条学校公章的授权使用可以由授权人书面通知被授权人,也可以由授权人亲自授权。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规定第十七条学校公章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第十八条学校公章的使用应与具体事项相匹配,不得随意涂改和超范围使用。

第十九条学校公章的使用应准确、规范,不得模糊不清,以免引起纷争和不良后果。

第二十条学校公章的使用不得泄露学校重要信息,不得用于个人事务和非法用途。

第二十一条学校公章的印刷、制作和保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进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公章的使用涉及财务和行政管理的,必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合法有效。

第四章公章的使用程序第二十三条学校公章使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申请使用公章的人员必须填写《学校公章使用申请表》,并加盖部门负责人(或经授权人)的签字。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公章使用管理,保障公章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凡涉及学校名称、校徽、校训等的文书、证书、合同等文件,均应使用学校公章。

第二条学校公章是学校的象征和标志,具有法律效力。

严禁无权擅自使用、复制学校公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按照规定使用学校公章,不得随意更改、涂抹或损坏公章。

第三条学校公章使用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法人章程》以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责任由学校行政负责人负责,学校办公室为公章使用管理的牵头单位。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和使用第五条学校公章的保管应由学校的公章管理人员负责,公章管理人员应为学校领导或相关负责人任命。

第六条公章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学校公章的保存情况,确保公章的完好无损。

若公章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汇报,并及时挂失和重新制作新的公章。

第七条学校公章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1. 公章只能在相关文件上使用,不得擅自用于其他用途;2. 公章使用时应对准文件指定位置,使用方式应统一规范,不得改变使用方式;3. 公章使用前应核对文件内容,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4. 公章使用应由正式工作人员操作,不得委托非工作人员代替;5. 公章使用过程中如有错误或意外情况,应及时通知主管领导或相关负责人处理。

第八条学校公章的使用权限应根据学校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分级授权,不同权限人员使用学校公章时应遵循相应的流程和规定。

第九条学校公章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离校使用,但必须由校领导亲自授权,并由公章管理人员随行保管。

离校使用后,应及时将公章送回学校并报备使用情况。

第十条学校公章应定期更换新章,以保证公章的清晰度和真实性。

公章管理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更换,并将旧章妥善保管或销毁。

第三章公章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一条学校公章管理应接受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公章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第十二条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公章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重点检查公章的保存、使用、更换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学校印章管理规定与使用规定

学校印章管理规定与使用规定

学校印章管理规定与使用规定为了规范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印章的安全、有效、合法使用,制定本规定。

一、印章管理规定1.学校印章包括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发票章等各类印章,由学校负责管理。

2.学校公章是学校重要的法定印章,只能由校长或授权人员持有和使用。

3.学校印章必须保管在专用箱内,并设立固定的存放位置,由学校负责人负责监管。

4.对学校印章进行维修、切割、加盖特殊印记等操作,必须经过学校负责人的书面批准。

5.学校印章的使用登记必须详细记录印章的使用日期、用途、使用人员、文件目的等内容。

6.学校印章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使用,如有需要,必须填写印章借用单,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7.学校印章遗失或损坏,必须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查找或补办。

8.对于擅自使用学校印章用于非法活动的人员,学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使用规定1.使用学校印章必须合法、合规,严禁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印章。

2.使用学校印章必须符合学校的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使用学校印章必须事先报备,由主管部门审核并批准后方可使用。

4.使用学校印章必须仔细核对相关内容,确保印章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5.使用学校印章应注意保持印章的整洁,避免印章表面破损或者印章图案受损。

6.对于因使用学校印章造成的损失,相关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对于学校印章的使用权限有限制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来使用印章,不得越权操作。

8.对于学校印章的使用期限有限制的,必须严格控制使用期限,不得超期使用。

9.对于学校印章的使用记录,必须归档保存,以备日后查询和审计需要。

总结:学校印章管理规定与使用规定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学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印章的安全、有效、合法使用。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学校利益,防止印章被滥用或者伪造、变造。

遵守这些规定,将有助于减少风险,保障学校及相关人员的权益,并使印章在学校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公章学校印章管理制度与使用规定

公章学校印章管理制度与使用规定

公章学校印章管理制度与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的印章管理工作,规范印章使用行为,确保学校的印章安全有效地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的印章,包括正式印章、法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等。

第三条学校的印章只能由学校指定的工作人员保管和使用,不得私自存放或外借。

第四条单位内的公章使用一般需要两个以上的人员共同参与,或者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第五条学校的印章必须具有有效期限,并由指定的机关进行制作和维护。

第六条学校的印章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随意私自使用或滥用。

第二章印章保管和使用责任第七条学校应指定专人对各类印章进行管理,并进行登记、备案等工作。

第八条单位负责人对学校的印章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加强对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第九条学校对各级人员的印章使用进行审批,确保每份文件的真实合法。

第十条学校的印章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用。

第十一条学校的印章只能用于合法合规的事务中,并且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授权和批准。

第十二条学校财务专用印章只能用于与财务相关的事项中,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任何人员都不得私自擅自制作、盗用或伪造学校的印章,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规定第十四条在使用公章时,必须确保印章的清晰、完整、无损及印章上的文字、图案正确。

第十五条公章的使用必须经过秘书处的审核,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在使用公章时,必须填写完整的用印单,并由相关参与人员在用印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公章的使用必须按照事项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来决定,不得随意滥用公章。

第十八条合同章的使用必须经过法务部门的审核,并签署具体的合同使用协议。

第十九条任何人员都不得私自调换、更换或损毁学校的印章,一经发现,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危机应急处理第二十条一旦发生印章丢失、损坏、被盗用等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单位负责人,并报警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及时采取措施,限制受影响印章的使用,以防止盗用者利用印章进行非法行为。

学校公章使用规定

学校公章使用规定

学校公章使用规定一、公章的定义学校公章是学校的重要公文、证明和合同用章。

具有无形的权威和约束力,必须加强管理,并严格限制使用范围。

二、公章的种类和名称学校公章分为校章、行政章和财务章三种。

1.校章:用于学校重要文件、合同和证明等重要事项,只能由校长或校长授权的人员使用,名称为校名+校章。

2.行政章:用于学校行政部门的日常工作文件、证明等事项,由行政部门主管领导或授权人员使用,名称为校名+行政章。

3.财务章:用于学校财务部门的各类财务文件、凭证等事项,由财务部门主管领导或授权人员使用,名称为校名+财务章。

三、公章的申请和发放1.公章的申请校级部门和学院可以根据需要向校办公室申请新的公章或重新制作公章,申请时需提供书面申请,并说明公章名称、用途、样式等相关信息。

2.公章的发放公章由校办公室统一制作,并交接给相关部门的主管领导或授权人员保管。

领导及授权人员需签署公章领用确认书,并承诺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公章。

四、公章的使用范围1.校章的使用范围校章只能用于学校重要文件、合同和证明等事项,如校级决议、重要合同、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等。

除校长和校方授权的人员外,其他人员无权使用校章。

2.行政章的使用范围行政章主要用于行政部门的日常工作文件、证明等事项,如公文、请假条、证明书等。

只有行政部门主管领导或授权人员可以使用行政章。

3.财务章的使用范围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部门的各类财务文件、凭证等事项,如发票、收据等。

只有财务部门主管领导或授权人员可以使用财务章。

五、公章的使用管理1.公章保管公章由实际使用的部门负责保管,必须妥善保管,并确保不被他人非法使用。

公章应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携带或转交给他人。

2.公章使用记录每次使用公章时,必须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包括公章使用日期、用途、文件名称和编号等信息。

登记表由实际使用的部门保管,并定期提交给校办公室备查。

3.公章的使用责任公章使用人员必须对其使用公章的行为承担责任。

2024年大学公用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2024年大学公用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大学公用印章使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公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规范程序,根据自治区有关公用印章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印章的刻制(一)学校公用印章和各处室部门的公用印章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根据编办批复,统一在公安部门指定处办理刻制。

(二)各处室部门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随处刻制或更改部门印章。

(三)各部门新刻制的印章正式启用前,由学校办公室发文通知各部门后,方能启用;新印模要在学校办公室档案科留底备案;旧印章要交学校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销毁,不得私自销毁或处理。

二、印章的管理(一)专人负责管理“中共西藏藏医药大学委员会”和“西藏藏医药大学”公用印章,“西藏藏医药大学”钢印、书记私印、校长私印及学校办公室印章由学校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处室部门的公用印章由部门主要领导指定专人管理。

(二)用印的审批与管理1.凡以学校党字、校字形成的文件及以学校名义对外行文等以校领导亲笔签发为依据加盖公章。

2,各类协议、合同、项目申报、上报表格、提供材料等需要加盖公章的要根据内容分别请示校领导或相关部门的领导同意签字后方能加盖公章。

3.加盖校领导私章须请示领导本人,并做好用印记录。

4.凡加盖的学校公章都要有用印登记本,以备查。

5.凡加盖学校公章的所有文件或项目、合同等相关的重要资料都要留两份用于存档,由印章保管人员负责登记,于每年年底将存档资料移交到学校档案科。

6.各部门用印不得超出本单位职权范围,加盖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印章按照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用印登记和管理。

三、不得用印的范围(一)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便条上使用公用印章。

(二)不符合用印原则及程序者。

(三)未持单位证明或单位证明事由不明者。

(四)无分管校领导签字的报表、文件或材料。

(五)不属于本单位或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证明或文字材料等。

四、其它凡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私盖公用印章或利用公用印章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

用印不当所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与当事人责任。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章管理制度1、公章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

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使用人(或经办人)签字,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以学校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校长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3、学校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时由校长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学校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校长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1、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2、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校长同意方可成立。

经校长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并严格按照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3、未经校长批准或空白合同上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凡私盖合同专用章或利用合同专用章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1、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给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项需用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报请学校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

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使用管理制度1、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只有在现金、银行、转帐收讫或付讫时使用。

3、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并承担经济损失。

五、发票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发票专用章由财务人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发票专用章用于加盖通用机打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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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使用:由学校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学校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学校的各类合同、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2、其它情况需加盖公章时,必须由学校校长签批。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凡在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信息与学校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校长签字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部室负责人签字后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3、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一律由学校主要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4、一般报送材料、便函、需加盖公章的,经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5、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

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学校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登记公章借用记录表后,方可带出。

借出时间以整个工作日为单位,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7、单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

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单位印章。

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8、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领导签字,然后认真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经办人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清楚文件材料名称、份数、时间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章管理人员进行审核,严格按文件核准印数加盖公章,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9、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10、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1、规范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12、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

三、印章的保管
1、学校公章由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员要建立“印章使用登记表”,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严禁私自交于他人。

2、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3、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公章专管员外出,移交公章时,需由主要领导同意。

4、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的保养,使用中达到干净、字迹清晰、色调鲜艳。

5、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6、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本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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