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会议题呈报单
如何规范做好市委常委会会议服务工作

SECRETARY’SCOMPANION□曾高武市委常委会是全市的决策中枢,其召开的会议是市委研究和决定重要事项以及协调解决事关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决策性会议,对本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方面经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有决策领导作用。
为提高会议服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切实保证市委常委会会议效果,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对如何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市委常委会会务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精心安排会议议题市委常委会会议议题是会议目的和任务的具体体现。
科学合理安排议题,是提高服务市委常委会会议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前提。
一要全面征集议题。
首先要征询各位常委及市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的意见;其次要征询市委各工作部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等)的意见,将需要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的事项收集上来。
同时注意收集市委书记、副书记和市委常委明确提出或批示建议列入市委常委会研究的议题。
二要规范申报议题。
有关单位需向市委常委会提出议题的,应先填写《市委常委会会议议题申报表》,写明议题名称、需提交议决的事项、协调情况、建议列席人员(单位)和汇报人等;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事项,须先经分管的市委常委、副书记审核同意或由市政府党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提出意见后报市委。
此外,市人大、市政协的议题,应与分管联系的副书记通气并以党组的名义报市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的议题,须经分管的常委审核同意后,再以党组的名义报市委。
所有议题由市委办公室承办科室按程序报批。
三是合理筛选议题。
市委常委会每研究一项议题,从单位汇报、部门发言、领导讨论到最后达成共识,一般需要半小时,一些重大事项需要的时间更长。
因此,每次会议安排四至五个议题比较适宜。
这就需要对收集到的议题进行筛选。
筛选议题既要看事项的轻重缓急,更要看其是否属于市委常委会议事范围。
凡市委分管领导按职责可以决定的工作,不安排上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属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后,不再上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如有重大决定或重要政策出台,会前需报市委主要领导同意。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增强团结,发挥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主要规范会议议事程序、内容、方法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局党组对县委和市局党组负责,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对市局负责。
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工作;局长总揽全局,负责局全面工作;副局长对局长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
凡政策性较强的大事、本局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调配和奖惩以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等,必须按会议的议事内容分别提交党组会、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二、会议的准备第四条凡提交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有关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成熟的提交会议研究;凡准备提交研究的议题涉及几个科室或与其他科室职权范围和业务分工有交叉的,主办科室要切实做好沟通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材料,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提交办公室。
个别不能协调一致,又要急于研究的问题,主办科室要列出各方理由、依据,提出暂时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后,提交会议研究。
凡应协调而未按程序协调的议题,一律不上会研究。
凡没有书面材料的议题,办公室不予呈报局长审定。
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议定的事项,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报送办公室,转呈局长审定。
各科室提交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书面材料,必须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
三、会议的召开和议事内容第五条局党组会由局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各党组成员参加。
具体时间和会议议题,由局党组书记决定。
列席科室和人员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会议召集人审定后,通知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的内容主要有: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国家局、省局、市局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方针政策、指示的具体实施意见;研究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意见;研究贯彻有关党风党纪的规定和处理违反党的纪律的问题;研究本局科级机构的设置和撤并;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及人事调配;讨论决定以局名义的奖惩事宜;讨论通过以局的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向上级发出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上级布置并需党组研究的其他事项;其他需要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党支部常用文书写作

以说明和 请求口吻 ,言辞诚恳 ,尾语多 用 以陈述性语言,具体、详明地叙述情况, “以上意见,请予批示”、“以上要求,请 尾语多用 “特此报告”、“专此报告” 或“如无不当,请批转…”等 予批准”、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等
(入党)考察报告和决议
3.1 (入党)考察报告
概念解说
由党支部拟写
格式要求
请示和报告
2.1
概念解说
请示
请示是党支部请求上级党组织对某一 事项给予指示或者批准的上行文书。
报告
报告是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以 及答复上级党组织询问的一种陈述性 的上行公文。
请示和报告
2.2
请示的写法
请示理由
请示事项 请示结尾
正文
落款与日期 最后注明联系 人姓名、电话
全面掌握有关材料
实事求是 点面结合 语言朴实、简洁
写作 要求
5
3 4
2.预备党员转正决议
(入党)考察报告和决议
标题
入党申请人 的基本情况
大会的 表决
×× 支 部 大 会 关 于 吸 收 ×× 同 志 为 预 备党员的决议
吸收预备 党员决议
接受新党员必须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必须 按照程序作出决议。
(入党)考察报告和决议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XXX同志„„(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多 方面表现的情况)。 不足之处:„„ XX年X月X日支部召开大会讨论了XXX同志的入党问题, 本支部党员X人,实到X人,其中应到正式党员X人,实到X人, 经举手(无记名投票)表决,X人同意,X人反对,X人弃权, 同意接收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支部名称XXX党支部 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XXX XXXX年X月X日
年党小组会议记录10篇党小组会议记录模板

年党小组会议记录10篇党小组会议记录模板年党小组会议记录10篇党小组会议记录模板201X年党小组会议记录10篇党小组会议记录模板,并提出责任区活动要与公司工作相结合的建议。
三、讨论了党组织成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及流动党员活动证办理的事宜。
四、对党小组的活动内容提出以下建议:大家提议:密切联系群众,多做实事;统计打药数量;培养积极入党分子;建议党小组组长列席支部委员会,方便传达会议精神;在小组会议上选一个国际、国内的政治事件作为议题进行讨论;与其他公司或社区党支部沟通,举办联谊会,交流经验等。
五、学习了年月执行的新的党费交纳标准:1、在职:税后月收入3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3000元-5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000元-10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2%。
2、离退休人员:月实际领取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5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5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1%。
讨论结果通过小组讨论,确定今后党组织小组成员应该继续加强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增加对党的认识,提高党性及专业技能。
小组会议及组织活动要紧密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及公司发展,多为单位做贡献,工作带头肯干,用实际行动树立榜样。
201X年党小组会议记录篇九时间:201X年1月5日地点:党员活动室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支部全体党员会议议题: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会议记录: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新形势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要求。
加强学习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党提出的时代课题。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我国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
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如果不加强学习、不抓紧学习,不能在学习中不断提高自己,就难以完成肩负的历史责任,甚至难以在这个时代立足。
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是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因素。
党组议事规则

党组议事规则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党组议事规则为坚持和发扬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本单位党组议事和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市委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局党组是鹰潭市委的派出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在市委的领导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得到贯彻落实;对体育局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指导总支、支部工作;团结和带领全局同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议事原则(一)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解放思想,事实求是,结合体育局实际,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指示决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努力为全局工作人员办事。
(四)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觉维护党组的团结,维护领导集体的权威,树立班子的整体形象,发挥整体效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均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充分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得搞个人专断。
第三条议事范围(一)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的重要文件、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根据市委的部署,研究确定体育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报告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讨论研究本局干部的选拔、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确定拟请市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人事任免事项、奖励、惩戒、辞职、辞退。
(四)讨论决定本局工作人员考核。
(五)分析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部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党委党组议事规则

xx县人民xxx(通知)稿纸事由附件发送机关打字校对发文x法党〔2017〕1号2017年8月日封发xx县人民xxx党组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院党组会议事活动,完善院党组决策程序,提高党组对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xxx工作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院党组要自觉服从党对xxx工作的领导,研究决定全院重大工作问题和重要工作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xxx各项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
第三条院党组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少数服从多数,保证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第四条讨论人事问题,涉及党组成员本人或亲属时,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五条本规则所指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为:(一)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xxx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二)确定领导班子建设,xxx队伍建设的重大方针;(三)讨论、研究、决定本院重大的改革措施和涉及全局性的工作部署。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本院干警的任免或提请任免事项;研究干部培养、选拔、奖惩、任免、调动(含借调)等问题;讨论决定对干警的表彰、奖惩;讨论决定重大工程项目开支、重大经费开支等事项。
(五)讨论审定以院党组或本院名义呈报上级机关的重要报告和请示。
(六)研究讨论党组认为或按规定应由党组集体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议事组织第六条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由受委托的党组成员主持召开。
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党组书记可以决定临时召开会议。
党组成员为会议参加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须列席党组会的人员应经党组书记同意。
因有议题须临时列席的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该议题讨论后即时退席。
参加会议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事先向党组书记请假。
党委党组议事规则
xx县人民xxx(通知)稿纸事由附件发送机关打字校对发文x法党〔2017〕1号2017年8月日封发xx县人民xxx党组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院党组会议事活动,完善院党组决策程序,提高党组对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xxx工作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院党组要自觉服从党对xxx工作的领导,研究决定全院重大工作问题和重要工作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xxx各项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
第三条院党组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少数服从多数,保证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第四条讨论人事问题,涉及党组成员本人或亲属时,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五条本规则所指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为:(一)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xxx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二)确定领导班子建设,xxx队伍建设的重大方针;(三)讨论、研究、决定本院重大的改革措施和涉及全局性的工作部署。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本院干警的任免或提请任免事项;研究干部培养、选拔、奖惩、任免、调动(含借调)等问题;讨论决定对干警的表彰、奖惩;讨论决定重大工程项目开支、重大经费开支等事项。
(五)讨论审定以院党组或本院名义呈报上级机关的重要报告和请示。
(六)研究讨论党组认为或按规定应由党组集体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议事组织第六条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由受委托的党组成员主持召开。
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党组书记可以决定临时召开会议。
党组成员为会议参加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须列席党组会的人员应经党组书记同意。
因有议题须临时列席的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该议题讨论后即时退席。
参加会议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因故不能出席的,应事先向党组书记请假。
党组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及党组会议制度
党组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及党组会议制度第一篇:《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为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提高党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规定为依据,特制定本议事决策规则:一、议事决策原则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
2、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
3、坚持解放思想、实际求事、与时俱进,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精神,从实际出发,坚持原则,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
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5、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二、议事决策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
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3、研究机关及资源管理中心科级(含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
4、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5、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6、研究有关全局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增强团结,发挥优势,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主要规范会议议事程序、内容、方法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局党组对县委和市局党组负责,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对市局负责。
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工作;局长总揽全局,负责局全面工作;副局长对局长负责,抓好分管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
凡政策性较强的大事、本局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调配和奖惩以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等,必须按会议的议事内容分别提交党组会、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二、会议的准备第四条凡提交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有关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成熟的提交会议研究;凡准备提交研究的议题涉及几个科室或与其他科室职权范围和业务分工有交叉的,主办科室要切实做好沟通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材料,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提交办公室。
个别不能协调一致,又要急于研究的问题,主办科室要列出各方理由、依据,提出暂时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后,提交会议研究。
凡应协调而未按程序协调的议题,一律不上会研究。
凡没有书面材料的议题,办公室不予呈报局长审定。
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议定的事项,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报送办公室,转呈局长审定。
各科室提交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的书面材料,必须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
三、会议的召开和议事内容第五条局党组会由局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各党组成员参加。
具体时间和会议议题,由局党组书记决定。
列席科室和人员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会议召集人审定后,通知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的内容主要有: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国家局、省局、市局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方针政策、指示的具体实施意见;研究加强党的建设的具体意见;研究贯彻有关党风党纪的规定和处理违反党的纪律的问题;研究本局科级机构的设置和撤并;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及人事调配;讨论决定以局名义的奖惩事宜;讨论通过以局的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和向上级发出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上级布置并需党组研究的其他事项;其他需要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
办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党组会议是某某决策性会议,研究、审批、决定重要事项。
一、参加人员为党组全体成员;与议题有关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和调研员按通知列席会议。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
党组书记因事不能出席,可委托一名党组成员召集和主持会议。
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方可召开。
二、议事内容(1)研究全州外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2)研究制定全州外侨事业发展规划;(3)研究下发全州外侨工作的重要文件;(4)研究上级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讨论审定向省外办、侨办、州政府呈报的重要请示、报告;(5)研究决定召开全州性外侨工作会议;(6)研究本办管理的中层干部配备意见和任免事项;(7)研究本办自身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决定外侨办内干部、职工的调配奖惩等事项;(8)研究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干部的培养选拔老干部工作。
(9)听取本办财务工作,研究确定本办重大的经费支出;(10)其他需要党组会议研究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1、党组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如有特殊情况由党组书记临时决定召开。
2、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办领导和有关科、室提出。
各科需要提交党组会议审议的主题,各科室要按议题做好材料准备,所提供的材料,事实要清楚,内容要准确,数据要确实,汇报材料要书面打印。
汇报情况要在提出建议和提供有关政策依据及相关资料会议审议。
凡需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主办科室应将议题内容提前先报请分管领导同意,交秘书科汇总报党组书记审定。
会议议题确定之后,将议程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和列席人员,保证会议的召开。
四、议事原则1、党组会议应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加会议人员要充分发表自己明确的意见和看法,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会议决定。
会议决定以书面文件为准,会议决定一旦做出,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改变,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
列席人员也可提出个人建议意见;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会议讨论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外传;会议精神及议定事项应及时传达因故未到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