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报废标准及起重机操作规程
起重设备操作规程

行车操作规程1、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源部分和防护保险部分是否完好。
2、起吊前应检查起吊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3、定期给钢丝绳添加黄油,钢丝绳发生纠集或有一个绳段断裂,应立刻更换钢丝绳。
4、必须经常检查行车制动器,大车行走制动器发现异常应及时调整,齿轮箱一般每半年添加齿轮油一次,对各部位轴承一般一年添加润滑油一次。
5、行车与轨道各连接点必须时常检查,定期对轨道各螺丝部件进行牢固,以防松动(一般时间为一年)。
6、起吊时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其他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时应立即停车。
7、当行车吊装至限位时速度要缓慢,严禁用倒车制动,严禁用限位代替停车。
8、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才能升高吊运,严禁同时操作两个方向吊运。
9、行车吊运必须做到“十不吊”①超过额定负荷的不吊;②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的不吊;③钢丝绳不合格、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吊;④停车吊挂材料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⑤设备带病或负荷强烈抖动的不吊;⑥歪拉斜吊、锐角、刃角不垫好的不吊;⑦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堆放物的不吊;⑧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品不吊;⑨不知负荷的不吊;⑩吊物重心过偏的不吊。
10、吊运物品坚持"三不越过":①不从人头上越过;②不从汽车、火车头上越过;③不从设备上越过;11、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
12、工作停歇不得将超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运行中或下放吊物时应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动物件时离地不得过高。
13、严禁在同跨车间内同一柱距之中停留两台行车。
14、起吊重物时,距地面距离不许超过0.5米。
15、吊运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升至100mm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
16、吊运过程中,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机构(即大车、小车、卷扬不能同时动作)。
17、正常情况下不准打反车。
18、严禁使用两台起重量不同的起重机共吊一物。
用两台起重能力相等的起重机共吊一物时,应采取使两台起重机均能保持垂直起重措施,其吊物重量加吊具重量之和的不准超过两台起重机起重能力总和的80%。
起重机安全管理之吊索具检验、报废标准及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安全管理之吊具索具、检验、报废标准及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吊具索具采购、自制、使用、检验、安全管理程序.吊具索具属起重机械作业必备的工装附具,具有较大的危险性.为加强吊具索具的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钢管公司各直属单位.3 引用文件《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4 术语:本制度规定的吊具索具是指在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起重物的固定和提升系统(含吊钩、钢丝绳、磁盘吊、天平、抬梁、卸扣和各种软吊带等)。
5 管理原则吊具索具管理属归口管理,规范吊具索具的采购、自制、使用、检验报废的管理程序,按照“分线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吊具索具相关的安全管理职责。
6 管理职责6.1 物流中心6。
1。
1 负责公司吊具索具采购供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6.1.2 组织相关单位对吊具索具供应商供货能力、生产资质的认定审查。
6.2 检验部门6.2.1 参与对外购吊具索具供应商供货能力、生产资质的认定审查.6.2。
2 负责集团公司自制吊具索具质量控制工作.6.2.3 负责外购吊具索具入库过程中的质量检查。
6。
3 生产部6.3。
1 负责公司在用吊具索具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3。
2 负责对外购吊具索具供应商供货资格的认定、审批。
6。
3。
3 组织对外供特殊吊具索具的试用、认定工作。
6。
4 使用单位6。
4。
1 负责落实本单位吊具索具安全管理职责,对吊具索具的本质安全性和使用安全负责.6。
4.2 负责对本单位在用吊具索具的日常管理工作。
6.4。
3 负责对本单位使用吊具索具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7 管理程序7。
1 采购7.1。
1 吊具索具采购实行准入制度,凡是进入钢管公司采购、招标程序的吊具索具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生产资质、生产业绩、相关类型的产品同批次经地市级以上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质检报告,以及企业内部质保体系。
7.1.2 由集团公司物流中心、生产部、检验部门组成审核小组,负责对供货方的企业生产资质、生产业绩、质检报告以及质保体系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生产部批准,方可进入采购、招标程序。
钢丝绳的使用及报废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钢丝绳的使用及报废安全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规范钢丝绳的使用、保养、报废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对所使用的钢丝绳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4术语与定义(无)5职责5.1钢丝绳使用部门负责钢丝绳规格的提出和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及报废申报工作。
5.2钢丝绳采购部门负责钢丝绳的采购和进货检验。
5.3使用部门专职技术员负技术责任,专职安全员负监督责任,作业班班长负检查责任。
6具体内容6.1钢丝绳使用部门依据规程、规范的要求提供钢丝绳采购单,应注明钢丝绳的规格、用途、数量。
6.2钢丝绳采购部门应依据采购单内容,选择厂家,采购合格的钢丝绳。
6.3采购部门对采购来的钢丝绳应做进货检验,并做好钢丝绳进货检验记录。
6.4使用部门按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制订如下规章制度,加强钢丝绳的使用管理。
a)钢丝绳使用安全系数选取规定;b)钢丝绳插接标准、规定;c)钢丝绳的日常保养保管要求,包括定期检查;d)钢丝绳使用前检验、检查内容和规定;e)钢丝绳的报废、更换标准;f)报废钢丝绳的处理规定。
6.7不合格钢丝绳,使用部门按报废钢丝绳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6.8使用部门定期对钢丝绳进行检查。
7相关文件(无)8相关记录钢丝绳进货检验记录钢丝绳的使用及报废安全管理办法(二)钢丝绳是一种常用的起重工具,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对钢丝绳的选择要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包括工作载荷、工作环境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
根据国家标准对钢丝绳的直径和工作载荷进行匹配,不得超过其额定工作载荷。
2. 在使用钢丝绳时,应检查绳索的表面是否有明显的损坏、切割或变形。
如果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更换。
使用过程中,要定期对钢丝绳进行检查,如发现断丝、明显变形等现象,应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3. 使用钢丝绳时,应保持绳索的拉直,并且不应有结、绕、纠缠等情况发生。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员必须熟悉电力驱动、手拉葫芦、钢丝绳、吊环、卡环等起重工具的性能、最大允许负荷、使用、保养等安全技术要求,同时还要掌握一定的捆扎、吊挂知识;2、起重作业前,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安全可靠,若有裂纹、断丝等现象,必须更换有关器件,不得勉强使用;3、起重作业前,提前清除起吊地点和通道上的障碍物。
自己选择恰当的作业位置,并通知其余人员注意避让。
吊运重物时,严禁人员在重物下战立或行走,重物也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4、钢丝扣的长度应合适,多根钢丝绳吊运时,其夹角不得超过60度。
吊运物体有油污时,应将捆扎处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锐利棱角应用软物衬垫,以防割断钢丝绳或链条;5、起重作业时,严禁用手直接校正被重物拉紧的钢丝扣,发现捆扎松动或吊运机械发出异常声响,应立即停车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继续吊运。
翻转大型物件,应事先放好枕木,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相反的方向,严禁面对倾斜方向战立;6、起重作业时,根据所吊物件的重量、形状、尺寸、结构,应正确选用起重机械,吊运时,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准确发送各种命令信号。
吊运物体剩余的绳头、链条,必须绕在吊钩或重物上,以防牵引或跑链;7、起重作业时,均匀用力拉动手镯或钢丝绳、缓和,以免链条或钢丝绳跳动、卡环。
手拉链条、行车钢丝绳拉不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检查修复后方可使用;8、起重作业时,注意物体下落中心是否平衡,确认松钩不致倾倒时方可松钩;9、起重作业时,操作人员注意力要集中,不要随意接电话或离开工作岗位,如与其他人员协同作业,指令信号必须统一;10、各种起重机械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最大起重载荷标志牌,起吊重物时不得超出额定负载,严禁超载使用;11、手拉葫芦、电动行车在-10。
C以下应在起重设施额定负载的一半下使用,以确保安全使用。
12、吊运物品要检查缆绳的可靠性,同时使用防钩装置的钩和卡环。
13、起吊重物时,各种链式起重机应估计重量是否超过机器的额定负载,严禁超载使用;在使用前须对机件以及润滑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在起吊过程中,无论重物上升或下降,拉动手链条时,用力均匀、缓和、不要用力过猛,以免手链条跳动或卡环;在起吊重物时,严禁人员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操作者如发现拉不动时不可猛拉,应进行检查,修复后方可使用。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最新版)

起重机械操作规程(通用部分)1 遵章守纪1.1 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爱护公共财产,认真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四项义务。
1.2 操作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工作安排。
1.3 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准会客和外出,不准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各种活动。
若有急事,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1.4 职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严禁酒后上班。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起重机械的结构、原理、及保养和维修的基本知识,牢记所操作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表。
3 掌握(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及(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并按要求去做。
4 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5 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辐、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笛示意。
6 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
作业时应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
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的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7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8 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9 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0 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11 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人员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12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运行和回转动作要平稳,当运转或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3 起重机工作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
操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未经指挥人员许可,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14 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在接近满负荷的情况下不得同时操作两个动作。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一、总则(一)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的主要结构,原理和控制技术,经所操作机型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二)司机应遵守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负荷及其它违章作业,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起重机。
(三)起重机总电源的合闸、分闸及其它的电气操作由使用单位指定的人员负责,严禁其它人员操作。
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
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启动送电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操作作业。
(四)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立即与主管部门联系处理,应在操作前排除,禁止起重机带故障运行。
(五)司机每天上机操作、每次合上控制电源前,应检查确认主令控制器处于零位。
合上控制电源后,应查看起重机有无故障,每次总电源断开后再通电运行,司机必须将起升机构运行至上下限位,检查限位的位置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方可运行。
(六)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
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七)操作应按指挥人员所发的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A)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九)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十)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
(2)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4)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十一)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1)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2)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3)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4)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维修;(5)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进行吊运;(6)无下降极限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7)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起重钢丝绳报废标准

起重钢丝绳报废标准
起重钢丝绳作为起重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使用安全性直接关系到起重作业的安全性。
为了保障起重钢丝绳的使用安全,制定了起重钢丝绳报废标准,以下是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首先,起重钢丝绳的报废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磨损程度,起重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会因受力和摩擦而产生磨损,当磨损超过规定的标准时,就需要报废。
磨损程度可以通过测量直径和外观来判断,一般规定当钢丝绳直径减小超过原直径的10%时,需要报废。
2. 断丝情况,起重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断丝现象,就需要及时更换。
断丝会导致钢丝绳的承载能力下降,存在安全隐患。
3. 变形程度,起重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严重的变形,如扭曲、扁平等,就需要报废。
变形会导致钢丝绳受力不均匀,影响使用安全。
4. 腐蚀情况,起重钢丝绳在潮湿环境中容易发生腐蚀,腐蚀严重的钢丝绳会出现明显的损坏,需要及时更换。
5. 使用年限,起重钢丝绳的使用年限一般为5年,超过这个年限就需要报废,即使外观没有明显损坏,也存在安全隐患。
以上就是起重钢丝绳报废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广大起重设备使用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和更换,确保起重作业的安全进行。
同时,在使用过程中也要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确保起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起重机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起重机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起重机是现代工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设备之一,其作用十分重要。
然而,由于起重机操作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以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下面将详细介绍起重机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一、起重机操作规程1. 操作前准备(1)检查起重机本身是否完好无损,各部位是否灵活运转。
(2)检查吊具、钢丝绳等配件是否齐全、完好无损。
(3)检查被吊物品是否符合吊装条件,并确定吊装位置。
2. 操作过程(1)在操作前应先发出警告信号,确保周围人员已经离开危险区域。
(2)在进行起重作业时,应按照规定的动作顺序进行操作,并确保稳定性和平衡性。
(3)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并注意防止坠落等意外情况的发生。
3. 操作后处理(1)在完成作业后,应将起重机停放到指定位置,并做好防护措施。
(2)对于长时间不使用的起重机,应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
二、起重机安全注意事项1. 人员安全(1)在操作过程中,必须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在起重机作业时,应设置警戒线,并对进入危险区域的人员进行警告。
(2)在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并注意防止坠落等意外情况的发生。
2. 起重机本身安全(1)起重机本身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并且经过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
(2)吊具、钢丝绳等配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并且经过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
3. 吊装物品安全(1)被吊物品必须符合吊装条件,并且经过认真检查。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物品,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2)被吊物品的重心位置必须确定清楚,并且要确保平衡性和稳定性。
在高空作业时,还需要考虑风力等外部因素的影响。
4. 环境安全(1)在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考虑周围环境的影响,如地面的平整度、坡度等因素。
(2)在高温、低温、强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总之,起重机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是非常重要的,必须严格遵守。
只有做好了安全保障措施,才能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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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1.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报废
2.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3.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4.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5.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6.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7.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指标时必须报废。
参考资料:《钢丝绳安全技术》
第一条:带有驾驶室的起重机械必须设有专人驾驶。
严禁非驾驶人员操作。
第二条:起重机司机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按指定机型独立操作。
第三条:起重机械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
2、吊钩、滑轮、卷筒达到报废标准。
1、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刹不住额定载苛。
2、限位开关失灵。
3、主要受力件有裂纹、开焊。
4、主梁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理界限。
5、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
6、电气接零保护挂靠失去作用或绝缘达不到规定值。
7、电动机温升超过规定值。
10、转子、电阻一相开路。
11、车上有人(检查、修理指定专人指挥时除外)。
12、露天起重机当风力达六级及以上。
13、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验改合格。
14、轨道行车梁松动、断裂、物件破碎、终点车档失灵。
第四条:一般通用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工作前严禁饮酒。
2、不准带无关人员上车。
3、开车前先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是否良好;车上有无可碰、卡、挂现象;确认一切正常,打铃告警后,再送电试车。
1、检查试车中发现有第三条规定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车。
2、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与下面密切配合。
操作时不准吸烟、吃东西和与他人谈话。
3、操作中严格执行'十不吊':
①超过额定负苛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
⑤歪拉斜挂不吊。
⑥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动物不吊。
⑦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⑧带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⑨埋地物品不吊。
⑩违章指挥不吊。
4、操作中要始终做到稳起、稳行、稳落。
在造近邻车或接近人时必须及时打铃告警。
5、吊运物品坚持'三不越过':
①不从人头上越过;
②不从汽车、火车头上越过;
③不从设备上越过;
6、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均应立即停车。
10、操作带翻、游翻、兜翻时应在安全地方进行。
11、起吊重物时,距地面距离不许超过0。
5米。
12、吊运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升至100毫米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
13、吊运过程中,不允许同时操作三个机构(即大车、小车、卷扬不能同时动作)。
14、正常情况下不准打反车。
15、严禁使用两台起重量不同的起重机共吊一物。
用两台起重能力相等的起重机共吊一物时,应采取使两台起重机均能保持垂直起重措施,其吊物重量加吊具重量之和的不准超过两台起重机起重能力总和的80%。
且须总工程师或其指派的专人在场指挥,方能起吊。
16、上下车时需由梯子平台通过。
不准从一台车爬至另一台车。
不准沿轨道行走。
17、车上不准堆放活动物或其他物品,工具应加以固定。
18、同一跨轨道上有两台以上吊车时,不准相互推车碰撞。
19、吊钩不载荷运行时,应升至一人以上高度。
20、露天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加以固定。
21、在处理故障或离车时,控制器必须放于'0'位,切断电源。
不准悬挂重物离开车。
下班时把小车停于驾驶室一端,吊钩升至规定高度。
22、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特别是不安全因素必须交待清楚。
第五条:电动梁式吊车、电动葫芦操作规程:
1、操作前必须做到:
①向交班人或参阅交接班记录了解设备状况。
②详细检查卷场限位开关、制动器力矩。
③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和电器部分。
④观察车上有无可能掉下来的东西,紧固件有否松动,并试验空车。
2、操作中做到:
①必须保持钢丝绳卷绕正确,发生出槽乱卷现象应及时下降理正后再起吊。
②吊物件时禁止从人头、火车头、汽车头及设备上越过。
③吊物操作要平稳,不准摆晃。
④同一跨轨道有两台以上吊车时不准推拉碰撞。
⑤发现有第三条情况之一者应停车。
3、离开工作地时应将吊物放下,吊钩升到规定高度,切断电源。
第六条:带有驾驶室的电动跑车,除执行梁式吊车、电动葫芦操作
规程外,还应执行下列规定:
1、开动行走机构时,应先看转辙器(叉道)是否接通。
2、在弯道上不能全速行驶。
第七条:特种天车除执行第四条规程外,还应执行下列规定:
1、操作吊运熔化金属、液体浮渣及浇铸天车:
(1)起吊前,须注意吊是否将包环吊牢。
(2)将金属包吊至距地面100毫米以内的高度试验制动器可靠性。
(3)包内液体距包沿之距离不得小于100毫米。
(4)不得将天车停于浇铸钢渣位置。
(5)不准利用天车扯拉'凝固金属'。
(6)吊运金属包时不准从易燃易爆物品上和冰、水面上通过。
(7)发现有漏包现象时,应打铃告警、找安全地方放下,运行中金属包距地面距离不得大于0。
5米。
(8)在起吊时,应注意辅助吊钩动作,不准钢丝绳与金属包相碰接触。
(9)当天车移动时,应注意避免吊钩及金属包挂住地面物品,不准从设备上越过。
(10)倾倒液体金属或浮渣时应平衡均匀,以免迸溅到工作场地。
(11)如因有浮渣,液体金属倒不出时,不应再翻复金属包。
2、操作电磁盘及抓斗天车:
(1)起重电磁盘工作时,只可在指定路线内移动重物。
(2)起重电磁盘工作时,应经常注意电压变化情况,如有突然下降或超出规定值时,应停车检查。
(3)起重钢丝绳及电缆应正确卷绕在卷筒上。
(4)起重电磁盘不准超高退磁卸物,不吸物时不准通电。
(5)电磁盘工作不准超'JC'制。
(6)抓斗工作时,为避免物品物品掉出,应交抓斗闭合紧密,不许可摇晃。
(7)当抓斗没有完全闭合前,抓斗需稍提起再闭合,以防止过载。
(8)抓斗起升时,应使负苛均匀传至每支钢丝绳上。
(9)抓斗工作前,各机构需进行短时间空运转,查看是否正常。
(10)电磁、抓斗不得吸、抓固定物品。
不准升高卸物破碎。
形状不规则的硬质物品不准抓。
(11)抓斗、磁盘重与重物重量之和不得超过天车的额定起重量。
(12)不工作时磁盘、抓斗应落至地面。
3、吊运毛坯天车:
①在起吊时须确信捆绑、夹持紧固。
②将毛坯送进或取出炉子时不得碰击炉口及其他物品。
③不准使夹持毛坯的夹钳或其它装置留在炉子中。
第八条:起重机驾驶人员交接班必须实行班点检,详细记录每班检查及运转情况。
班检内容包括:
1、有声信号声音宏大。
2、控制器触头应接触良好,保证调速正常。
1、各制动器必须灵活可靠(特别是卷扬机构)。
2、锥度轴上的联轴器不准松动。
3、大、小车缓冲器完整可靠。
4、集电托及软线不准有挂、卡、碰、脱现象。
5、各安全开关必须完整、灵活、可靠(特别是升降机构)。
6、大、小车轨道不准有障碍物。
7、电动机碳刷、滑环必须光滑,接触良好,调速正常。
10、钢丝绳的紧固、卷绕必须正确,其损坏不得超过报废标准。
11、吊钩、滑轮转动灵活,不准有裂纹、破裂现象,防松螺母必须可靠。
12、空运转试车,确信安全可靠,方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