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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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财务稳定和合法合规运营而建立的。

财务管理制度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方式、操作程序、财务报告和预算计划等,以此来加强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提高其运营效益与管理水平。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系统介绍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在国有企业中是财务管理中极为重要的一环节。

国有企业应确立自己的会计核算制度,在第一时间准确记录和处理国有企业的各项收支、资产、负债、权益、成本、费用账务,并按规定办理核算报告和平衡表。

国有企业应按照每月、季、年的周期,及时做出各项财务报表,对于有不规范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整改。

其中,核算方式应遵守税法、监管规定和会计制度等。

第二,财务预算与审计制度国有企业要建立完善的财务预算和审计制度,以保障经济效益和预算管理的合法性。

预算制度中要设立年度、季度、月度预算制度,对每个环节都要有明确的规范及责任人员。

资产负债制度中,对资产与负债分类进行管理的同时,制定盘点制度规范企业对资产的备案、清理等工作。

审计制度需设立独立的内审系统和业务审计机构,对企业的各项业务进行抽查和监督检查。

第三,合规监督制度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合规监督制度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与处理违规行为。

企业要建立内部财务管理监督体系,对企业的各项财务账目、凭证和资产进行随时检查,确保账务真实准确。

此外,还要配备财务风险控制管理人员,帮助企业分析财务风险,制定风险对策,确保企业正常运营。

第四,信息化管理制度近年来,信息化建设已成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应建立信息化系统,使财务管理流程更加简便、可靠、高效。

企业需要配备专门的信息化管理人员,及时维护财务管理系统,提供数据报表,以便企业决策部门做出准确的决策。

综上所述,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助于国有企业保持经济发展动力,形成有利于企业增长的良好环境。

国企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国企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企业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财务政策。

2. 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

3. 效率优先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4. 安全保障原则: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企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 组织编制和执行企业财务预算;3. 管理企业资金,确保资金安全;4. 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5. 审核和监督企业经济活动;6. 提供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应设立以下岗位:1. 财务总监:负责财务部门的全面工作;2. 财务经理:负责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3. 会计: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4. 出纳:负责现金管理和银行存款业务;5. 财务分析员:负责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企业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权限和报销流程;2. 严格执行资金预算,合理控制资金支出;3. 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4. 严禁违规使用资金,禁止挪用、侵占、截留、转移资金。

第七条企业资金收支应当及时入账,不得拖延或隐瞒。

现金收支应当遵守现金管理制度,银行存款应当及时核对。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八条企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2. 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3. 定期进行会计核算,及时编制财务报表;4. 加强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的审核,确保其合法、合规。

国企财务管理制度法规

国企财务管理制度法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控股公司等下属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者虚报;(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成本,增加企业盈利;(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部门,明确职责,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六条国有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二)负责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三)负责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四)负责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负责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六)负责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第八条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资金预算管理:编制年度资金预算,按预算执行,定期进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二)资金收支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收支平衡;(三)资金结算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管理,规范银行结算,确保资金结算安全;(四)资金借贷管理:严格控制借贷行为,确保借贷资金合规使用;(五)资金投资管理: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投资风险控制。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成本控制制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第十条国有企业成本控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成本核算管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成本核算,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准确;(二)成本分析管理: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重点和难点;(三)成本考核管理:建立健全成本考核制度,将成本控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四)成本节约管理:鼓励创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成本节约。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1.法定性原则: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确
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独立性原则: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具有独立性,要求财务部门独立运作,负责编制财务报告、制订财务决策等。

3.健全性原则: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应具备完善的制度和相应的内部控
制措施,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运行。

4.真实性原则: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要求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企业的经济状况和财务活动。

5.时效性原则: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要求及时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确保
各方能够及时了解企业的财务情况。

1.财务报告制度:国有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真实、准确地
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2.预算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年度财务预算,
并履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评审等程序,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资金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应制定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计划、资金筹措、资金使用和资金监督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和安全储存。

4.会计核算制度:国有企业应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确保各项业务的真实记录和计量。

5.成本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应建立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制度,确保成本合理、低廉,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6.税务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应依法申报纳税,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确保纳税义务的履行。

7.内部控制制度: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国企公司财务制度管理制度

国企公司财务制度管理制度

国企公司财务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运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国有企业及其子公司,财务管理范围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方面。

第三条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实行公开透明的原则,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维护国有企业的整体利益。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业财务管理部门,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细则,并严格执行,确保财务管理过程的规范和有效。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注重财务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告,确保决策者对企业财务状况有准确、及时的了解。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财务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预算、资金拨付、资金监管等各个方面。

第九条国有企业的资金管理应当根据企业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和拨付的时间和金额。

第十条国有企业的资金管理应当依法依规,不得擅自挪用资金,不得为非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的资金监管应当加强,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健运作,对资金流向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金审批制度,对重大资金支出和投资决策进行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账户资金安全和合规。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规范,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凭证管理制度,每一笔财务交易都应有依据的凭证支持。

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XXXXXX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财务工作质量,达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目的,根据《广州市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广州新厚德农工商联合公司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置财务部为公司独立的财务机构。

第三条在公司经理和分管负责人领导下,公司财务部管理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主要职责: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全面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组织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目标与责任制,并加以贯彻、落实。

2、组织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审查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及提供的会计资料,并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3、监督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并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规、政策制度,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事项。

4、搞好本部门的内外协调工作,并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全公司的资金运筹及资金管理工作。

5、进行成本费用的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以及经济合同,协议的拟定,为公司领导提供财务方面的参考意见。

7、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任用及奖惩提出意见。

8、协调公司与银行、税务、工商、审计部门的关系,严格保守公司财务机密。

9、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10、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三条公司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一切活动均纳入财务预算管理。

严格执行和《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预算管理试行办法》及上级主管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预算是建立在企业全面预算基础上的,包括现金预算、销售及管理费用预算、财务报表(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预算等。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公司财务管理,加强公司财务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执行,监督公司财务运作,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条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公司的各级财务机构和全体员工,包括公司财务部门的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财务管理应当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不得有违规违法行为。

第五条公司财务管理应当以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增值为宗旨,加强预算管理和资金运作,完善公司财务制度,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公司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组织、制度和实施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财务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财务管理职责由总经理负责,下设财务总监,直接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

第八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内部财务控制和审批权限,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流程。

第九条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会计核算、出纳管理、资金运作和财务风险控制等工作。

第十条财务总监负责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需求,合理安排公司各项支出和投资。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管理制度、会计制度、财务报告制度、审计制度等。

第十二条资金管理制度应当规范公司资金运作,包括财务预算编制、资金审批、资金调剂和使用、资金监督和管理等内容。

第十三条会计制度应当遵循国家会计准则,做到会计核算准确、及时、完整,确保财务数据真实性。

第十四条财务报告制度应当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披露要求等。

第十五条审计制度应当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保证公司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四章财务管理流程第十六条公司财务管理流程包括预算编制、资金审批、审计监督、财务报告等。

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国有资产是指由国家或国家授权经营者全资或控股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和其他组织属于国有的股权或资产。

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指国有资产在财务上的管理规范、制度建立和落实,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稳定和有效运作。

2. 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国有资产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国有资产运营的效率、稳定和安全。

这也是国有资产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

因此,制定科学、规范的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3. 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规范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规范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3.1 初步准备阶段在建立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制度之前,首先要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人员、制度进行评估分析。

其中包括:•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与机构,包括中央和地方的相关机构;•国有资产的管理人员的水平和素质,包括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等;•现有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包括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3.2 制定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在基本介绍清晰的情况下,需要制定一个行之有效的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这个制度应该包括:•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基本原则;•国有资产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国有资产的日常收支管理规则;•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标准等。

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应该有明确的咨询机制以确保科学、公正、合理。

3.3 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制定好的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必须要加强执行和监督,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具体做法包括:•国有资产方面的财务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相关部门加强对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评估;•不定期对制度进行反馈、检查和评价。

3.4 制度落地制度落地是制度执行的最后一步阶段,需要保证制度落到实际操作中。

这个步骤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实施:•采用多种方式,对各级国有资产进行培训和普及•建立制度督导机制和信访机制,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立即纠正•对可操作的情境进行案例分析、模拟演练或定期检查等措施,确保制度牢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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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 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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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财务工作质量,达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目的,根据《广州市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广州新厚德农工商联合公司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置财务部为公司独立的财务机构。

第三条在公司经理和分管负责人领导下,公司财务部管理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主要职责: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全面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组织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目标与责任制,并加以贯彻、落实。

2、组织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审查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及提供的会计资料,并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3、监督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并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规、政策制度,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事项。

4、搞好本部门的内外协调工作,并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全公司的资金运筹及资金管理工作。

5、进行成本费用的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以及经济合同,协议的拟定,为公司领导提供财务方面的参考意见。

7、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任用及奖惩提出意见。

8、协调公司与银行、税务、工商、审计部门的关系,严格保守公司财务机密。

9、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10、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三条公司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一切活动均纳入财务预算管理。

严格执行和《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预算管理试行办法》及上级主管公司的相关规定
公司财务预算是建立在企业全面预算基础上的,包括现金预算、销售及管理费用预算、财务报表(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预算等。

提高企业财务预算的编制质量,保证预算指标的可执行性,财务预算指标一经下达,各部门必须维护财务预算的刚性,认真组织实施,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

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经公司董事会、上级主管理单位审议批准后生效,各部门年度财务预算经公司党政班子审批后生效。

公司必须认真编制财务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对实际发生数与预算数之间的差异,找出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对实际完成指标和预算指标差额较大的,可提出调整意见,经公司审查后报上级主管单位调整年度财务预算。

第六条公司拟以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的,需公司班子会议同意并报公司董事会、上级主管单位审批。

第七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资金不足的部分,可依法多渠道、多方式解决。

在融资过程中必须掌握负债适度,并注意防范财务风险和降低资金成本。

用好商业信用筹资。

第八条公司必须在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制订年度贷款计划,纳入财务预算管理,公司每笔贷款都必须报公司董事会、上级主管单位审批。

向银行贷款由财务部提出、公司同意后报公司董事会、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形成决议后,由公司经理组织实施。

公司财务部应依据公司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等因素提出每笔借款的偿还期以及归还借款的资金来源的安排方案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公司不得对外拆借和提供经营资金,不得为本公司以外的单位提供贷款担保。

第十条投资是指将财力投放于一定的对象,以期望在未来获取收益的行
为。

广州新厚德农工商联合公司是投资决策中心,对公司的投资享有决策权。

公司必须将每年的投资计划包括对内对外投资及所需资金的来源编制财务预算由公司汇总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纳入财务预算管理。

公司的对外长短期投资,须报广州新厚德农工商联合公司审批。

第十一条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健全的现金管理制度,对货币资金的支取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要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当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加强各种发票和空白银行结算凭证的管理以及各种有价证券的保管。

第十三条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建立XXXXXX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对已经发生的应收帐款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制定催收款计划,对每笔应收帐款加以跟踪,及时发现问题,提前采取适应对策,最大限度地减少坏帐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实行资产损失处理的审批制度。

资产损失(包括存货的盘亏、盘盈、毁损、产品或商品的削价损失等)和企业坏帐损失的处理报广州新厚德农工商联合公司审批。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

凡属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都应及时入账,并按照规定提取折旧,不允许存在帐外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房屋建筑物为40年,机器和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一般为固定资产原值的5%。

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如果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固定资产,由负责保管或负责使用的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固定资产盘亏、报废发生的净损失应书面上报公司财务部,公司根据管理权限经审批后进行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的购建和报废都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对购建的固定资产1万元以上、报废资产损失须报新厚德公司审批;对购建的固定资产1万元以下由企业权限内的自行处理,报广州新厚德农工商联合公司备案。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应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以清晰界定使用责任,避免主体不清,权责不清。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卡、册,记载固定资产的编号、类别、名称、规格和使用单位等情况,对重要设备应实行一机一档。

房地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资产权证、竣工图资料等由办公室保管。

第十四条公司加强成本和费用的管理,合理控制费用,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

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

公司应将当期已销产品或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当期损益。

公司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被没收的财产;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公司每年初制订生产经营计划、生产成本计划,年终按计划完成情况考核。

成本的核算是以经过审核的生产通知单、领发料凭证、产量和工时记录、人工费用分配、材料费用分配表、制造费用分配表为依据的。

生产通知单、领发料凭证、产量和工时记录、人工费用分配、材料费用分配表、制造费用分配表均事先编号并已经登记入帐。

成本核算、费用分配方法前后各期一致。

第十五条公司加强存货的管理,合理控制库存,降低成本。

公司生产部门依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制定合理的存货计划,编制采购计划,提出具体的采购目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存货采购要经过公司的审查批准方可进行。

存货成本的计算过程和会计处理要正确无误,计价方法要一贯执行,实行内部核查制度。

存货要进行定期盘点,保证存货账实相符。

存货保管人员与记录、保管理人员职务相分离。

生产领用须制定定额,按定额核定领用数量,经批准才能进行。

各种存货进出仓要手续齐全。

第十六条企业应积极支持、保障财务部门履行好财务监督职责,维护财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同时需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
职业道德水平,做好防腐思想教育,保证公司资金安全使用。

第十七条公司应按上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各种分析报表,按国资委、财政部及集团公司的要求编制年度决算报表,并附财务分析报告。

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必须详细说明公司的基本财务状况,当年取得的经营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生产经营活动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

第十八条公司有本规定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由主管财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XXXXXX有限公司,本办法未尽事宜以《广州市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广州新厚德农工商联合公司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为准,由公司研究解决。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现行的管理办法(规定)如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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