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服务规则【模板】
预约医疗服务制度模版(3篇)

预约医疗服务制度模版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门诊预约制度如下:一、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
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网络、电话预约三种方式。
预约挂号需提前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下午15:00。
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和普通门诊。
三、本着“预约优先”的原则,我院挂号以预约挂号为主,当班挂号为辅。
预约挂号采取____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____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
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如爽约将取消预约挂号资格。
四、为方便患者,导诊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工作人员每天下午____点____分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报医务科通知挂号室,准备好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
六、预约患者就诊当天(____点前)到导诊预约台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提供相应专科(专家)预约号,到预约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
过时未到的预约患者,工作人员主动与患者联系,提示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七、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八、医院通过网络、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九、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
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____点前告知医务科、门诊部。
十、我院转诊工作由医护部负责,与门诊部及预约工作人员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双向转诊工作得以落实。
预约管理制度模板

预约管理制度模板
一、目的
为了合理分配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服务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预约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预约的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使用、咨询服务、技术支持等。
三、预约流程
1. 提前预约:用户需至少提前X个工作日通过电话、邮件或在线预约系统进行预约。
2. 预约确认:服务部门在接到预约后,将在X小时内给予确认回复。
3. 预约变更:如需变更预约时间或取消预约,需至少提前X小时通知服务部门。
四、预约规则
1. 预约时间:用户应按照服务部门提供的时间段进行预约。
2. 预约限制:每个用户每日/每周最多可预约X次。
3. 预约优先级: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预约将享有优先处理权。
五、预约取消与重新预约
1. 取消规则:若用户未能在预约时间前取消预约,将视为违约,可能会影响其后续预约权限。
2. 重新预约:取消预约后,用户需重新按照预约流程进行预约。
六、预约信息保密
服务部门需对用户的预约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七、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预约制度的用户,服务部门有权拒绝其预约请求。
2. 对于屡次违规的用户,服务部门可采取限制其预约权限的措施。
八、制度的修订与解释
本预约管理制度由服务部门负责修订和解释,任何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用户。
九、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十、附加条款
(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具体的附加条款,如预约费用、特殊服务的预约规则等)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符合具体服务项目的需求。
医院预约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预约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便患者就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开展预约服务的科室和部门。
第三条预约服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我院设立预约服务中心,负责全院预约服务的统一管理、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预约服务范围第五条预约服务范围包括:(一)门诊预约:患者可预约挂号、就诊、检查、治疗等。
(二)住院预约:患者可预约住院床位、手术等。
(三)健康体检预约:患者可预约健康体检、健康咨询等。
(四)其他特殊服务预约:如家庭医生签约、专家会诊等。
第三章预约服务流程第六条预约服务流程如下:(一)预约渠道1. 线上预约:通过我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线上平台进行预约。
2. 线下预约:通过医院挂号窗口、导诊台、各科室门诊等线下渠道进行预约。
(二)预约方式1. 患者自行预约:患者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预约时间、科室、医生等。
2. 医生推荐预约:医生根据患者病情,推荐合适的预约时间、科室、医生。
(三)预约确认1. 预约成功后,患者将收到预约确认短信或电话通知。
2. 患者需在预约时间内,凭预约号和身份证到预约科室就诊。
(四)预约变更1. 患者如需变更预约时间或取消预约,可提前通过预约渠道进行操作。
2. 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可调整预约时间或取消预约。
第四章预约服务管理第七条预约服务中心职责:(一)制定预约服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二)负责预约服务的宣传、推广和培训。
(三)协调各科室、部门开展预约服务。
(四)监督、检查预约服务执行情况。
(五)处理预约服务投诉和纠纷。
第八条科室职责:(一)严格执行预约服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二)负责本科室预约服务的组织实施。
(三)加强预约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四)定期向预约服务中心反馈预约服务情况。
第九条医生职责:(一)认真执行预约服务制度,按时接诊。
预约服务协议书模板4篇

预约服务协议书模板4篇篇1预约服务协议书模板一、甲方(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二、乙方(服务提供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三、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四、服务标准1.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标准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2.乙方应保持服务人员的专业性和礼貌,并为甲方提供满意的服务。
3.乙方应按照约定价格收取费用,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4.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和地点接受服务,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或地点,应提前通知乙方。
五、服务费用1.甲方应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_______。
2.服务费用为________元,需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如分期支付,具体分期方式约定)。
3.服务费用不包括其他额外费用,如有额外费用需另行协商确定。
六、违约责任1.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无法提供或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2.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服务,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协议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时,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2.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除协议。
八、协议生效与终止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
2.本协议履行完毕或终止后,双方应及时结清各自间的未决事宜。
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十一、附则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约定。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乙方(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以上为《预约服务协议书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
足疗店预约制度模板

一、总则1.1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顾客,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顾客享受到安全、舒适、高效的足疗服务,特制定本预约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店所有足疗服务的预约管理工作。
1.3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我店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预约流程2.1 顾客可通过电话、网络平台、店内预约等多种方式进行预约。
2.2 预约时,顾客需提供姓名、联系方式、预约时间、服务项目等信息。
2.3 店内工作人员应详细记录顾客的预约信息,并向顾客确认预约成功。
2.4 预约成功后,店内工作人员应及时将预约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和员工。
三、预约变更与取消3.1 顾客如需变更或取消预约,应提前告知店内工作人员。
3.2 变更或取消预约时,顾客需提供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确认。
3.3 店内工作人员应及时更新预约信息,并告知相关员工。
3.4 若顾客未按约定时间到店,预约将被视为自动取消。
四、预约注意事项4.1 店内工作人员在接听电话、回复网络平台咨询时,应礼貌、热情、耐心,详细解答顾客疑问。
4.2 店内工作人员应准确、及时地记录顾客的预约信息,确保预约顺利进行。
4.3 店内工作人员在传递预约信息时,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出现误导顾客的情况。
4.4 店内工作人员应关注预约信息的更新,确保相关部门和员工掌握最新的预约情况。
4.5 店内工作人员应妥善处理预约过程中的纠纷,确保顾客满意度。
5.1 店内应设立预约管理岗位,负责预约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5.2 预约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
5.3 预约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预约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4 预约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预约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其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六、其他6.1 本制度解释权归足疗店所有。
6.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3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通过以上预约制度,我们希望能够为顾客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同时也希望员工能够更好地执行预约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便民服务中心预约服务制度范本

便民服务中心预约服务制度范本一、服务预约目的和原则1. 服务预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效率,确保服务质量,并为用户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体验。
2. 服务预约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所有用户都有平等的机会预约服务,预约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并且对用户的个人隐私进行保护。
3. 便民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预约顺序为用户提供服务,不得擅自调整或跨越预约序列,确保每位用户都能够按照约定时间得到专属的服务。
二、服务预约方式和流程1. 服务预约方式用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服务预约:- 线上预约:用户可以通过便民服务中心的官方网站或手机应用程序进行线上预约;- 线下预约:用户可以到便民服务中心的前台柜台进行线下预约。
2. 服务预约流程用户进行服务预约的流程如下:(1) 用户登录或注册便民服务中心的官方网站或手机应用程序;(2) 在服务预约页面选择想要预约的服务项目和预约时间;(3) 填写个人预约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等;(4) 提交预约申请,并等待系统确认预约结果;(5) 系统确认预约成功后,用户将收到预约成功的通知;(6) 用户按照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便民服务中心等待服务。
三、服务预约时间和限制1. 服务预约时间用户可以根据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进行服务预约,具体可见官方网站或手机应用程序上公布的预约时间表。
2. 服务预约限制(1) 用户每天只能预约一次服务,不得重复预约;(2) 如果用户因故不能按时履约,可以提前取消或更改预约时间;(3) 用户取消预约后,可以重新进行预约,但不能重复预约同一服务项目。
四、服务预约责任与义务1. 便民服务中心的责任与义务(1)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严格按照预约顺序为用户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2)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严格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外传;(3)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及时通知用户预约结果,并提供相关的服务信息和指引。
2. 用户的责任与义务(1) 用户应当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不得故意提供虚假信息;(2) 用户应当按照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便民服务中心,按时接受服务;(3) 用户应当遵守预约规定,不得擅自调整或跨越预约顺序。
便民服务中心预约服务制度模版(四篇)

便民服务中心预约服务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预约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市民生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预约服务指市民通过电话、网上渠道或现场预约的方式,提前向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某项服务,以便更快捷、高效地处理市民需求。
第三条便民服务中心预约服务原则上不收取额外费用,但一部分特殊服务项目可能会收取相关费用,费用明细另行制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各项预约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办事事项预约、咨询服务预约等。
第二章预约方式第五条市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预约:1. 电话预约:市民可以拨打便民服务中心的统一预约电话,按照提示进行预约;2. 网上预约:市民可以登陆便民服务中心官方网站或相关应用平台,按照页面提示进行预约;3. 现场预约:市民可以在便民服务中心的前台进行预约。
第六条市民在进行预约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以便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核实和预约确认。
第七条市民预约成功后,便民服务中心将提供预约编号,并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向市民发送预约成功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预约取消和变更第八条市民可以在预约生效前进行取消和变更,但需提前一定时间通知便民服务中心。
第九条预约取消和变更的方式包括:1. 电话通知:市民可以拨打便民服务中心的统一预约电话进行取消或变更;2. 网上操作:市民可以登陆便民服务中心官方网站或相关应用平台进行取消或变更;第十条若市民需要取消或变更已预约的服务,需在预约服务的工作日前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否则便民服务中心将无法受理。
第十一条若市民多次违反预约取消和变更规定,便民服务中心有权取消其预约资格,并依情况视情节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章预约服务流程第十二条便民服务中心预约服务流程如下:1. 市民选择预约方式并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2. 便民服务中心核实并确认预约信息,为市民分配预约编号;3. 便民服务中心将预约信息存入系统,并向市民发送预约成功的通知;4. 市民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前往便民服务中心;5.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根据市民的预约号和身份信息核对,并进行相应的服务。
预约服务协议书模板6篇

预约服务协议书模板6篇篇1甲方(服务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提供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双方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预约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进行预约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服务顺利进行。
二、服务内容1. 乙方应按照甲方需求提供预约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咨询、预约、安排等服务。
2. 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服务。
3. 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出服务预约请求,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三、服务时间与地点1. 服务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预约服务完成之日止。
2. 服务地点:按照甲方需求确定的地点。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费用明细及金额详见附件。
2.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乙方应在服务完成后提供正式发票或收据。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提供服务,并确保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
2. 乙方应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不得无故推迟或取消服务。
3. 乙方应对甲方的个人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
4. 双方应共同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提供虚假信息,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协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七、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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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预约服务规则
中心实行预约服务,针对目前预约后随意取消预约或违约等行为,造成中心预约服务资源浪费,中心管委会对原中心预约服务“黑名单”管理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预约行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约基本要求
1.预约人要在所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到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导办台或取号机、自助一体机履约取号;上午无法履约下午的预约号。
如无法履约,预约人要在所预约时间前取消预约。
2.将手机号与预约号捆绑,即预约时的手机号系统自动设为受理时的联系电话,该办件的受理、办结等短信通知系统也自动发送到预约时的手机号,方便申请人获取办件信息。
3.将手机号与身份证号进行捆绑判断,即同一个手机号在预约时最多只允许匹配2个不同的身份证号,杜绝随意使用同一手机号进行预约。
二、预约黑名单管理
中心预约服务“黑名单”是指预约后未及时取消预约、未按规定及时到中心履约的违约行为以及恶意预约等扰乱中心正常预约秩序的行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列入中心预约服务“黑名单”管理对象:
1.同一申请人(即同一个身份证号码或同一手机号)1个月违约达到2次,列入中心预约服务黑名单。
如同一申请人违约1次时,系统将自动发预警短信给预约人。
2.同一申请人(即同一个身份证号码或同一手机号)在
一个月内取消预约次数达到5次,列入中心预约服务黑名单。
如同一申请人1个月内取消预约达3次时,系统将自动弹框提示。
3.同一申请人(即同一个身份证号码或同一手机号)同一天预约同一个事项超过3次的,列入中心预约服务黑名单,且第3次及以上所预约的号无效。
三、解除黑名单规则
列入中心预约服务“黑名单”的,需由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保证承诺(详见附件),经中心办事大厅一楼导办台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方予以解除黑名单。
1.对第一次被列入“黑名单”的,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保证承诺,经导办人员核实,5个工作日后才能再在中心预约办事。
2.对第二次被列入“黑名单”的,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保证承诺,经导办人员核实,10个工作日后才能再在中心预约办事。
3.对第三次被列入“黑名单”的,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保证承诺,经导办人员核实,30个工作日后才能再在中心预约办事。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心管委会于2017年3月23日、2017年12月27日分别印发的《关于规范中心预约服务的通知》(泉行政管[2017]16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预约服务的通知》不再执行。
XX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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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XX县医院体检者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采集
及特别疫情告知承诺书
尊敬的体检者:
您们好!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您配合填写《XX县医院体检者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采集及特别疫情告知承诺书》。
一、流行病学史信息
1.近14天内是否有湖北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近14天内是否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体检者。
3.近14天内是否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周边地区,或来自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返乡人员。
4.近14内天内是否有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5.近14天内所在家庭或工作单位出现2人及以上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体检者。
6.近14天内是否境外旅居史。
7.近14天内是否接触境外返回人员。
二、个人基本信息
体检者姓名:电话:体温:℃
身份证号码:现地址
以上均无(),有以上()备注:
三、特别疫情告知承诺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隐瞒、谎报,愿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责任。
为了您和他人健康,感谢您的配合!
体检者签字:
医生(护士)签名:
20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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