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资金管理制度
食堂现金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食堂财务管理,规范现金收支行为,确保食堂财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现金收支管理1. 食堂现金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2. 食堂现金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食堂的收入应全额上缴财务部门,支出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审批。
3. 食堂现金收支应设立专户,由专人负责管理。
专户资金必须与食堂其他资金分开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4. 食堂现金收支必须实行日清月结制度,每日结清现金收入和支出,每月编制现金收支报表,报送财务部门审核。
三、现金收支流程1. 收入管理(1)食堂收入主要包括学生餐费、教职工餐费、食堂经营收入等。
收入人员应认真核对,确保收入准确无误。
(2)收入人员应及时将现金收入上缴财务部门,不得私自留存或挪用。
(3)财务部门对上缴的现金收入进行清点、登记,并开具收据。
2. 支出管理(1)食堂支出主要包括食材采购、设备维修、员工工资等。
支出人员应填写《食堂现金支出申请单》,经审批后,方可办理支出。
(2)支出人员持《食堂现金支出申请单》到财务部门领取现金,并在支出凭证上签字。
(3)财务部门对支出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现金支付给支出人员。
四、现金管理1. 食堂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超出限额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2. 现金收支必须使用正规发票或收据,严禁使用白条、假发票等非法凭证。
3. 食堂现金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现金、收据、发票等财务凭证,确保财务凭证的完整、安全。
4. 食堂现金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收支相符。
五、监督与考核1. 食堂财务部门负责对食堂现金收支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现金收支合规、合法。
2. 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堂现金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食堂现金管理人员因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食堂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食堂现金财务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职工食堂经费管理规定

职工食堂经费管理规定一、总则1. 为加强公司职工食堂经费的管理,保障食堂的正常运营,提高食堂服务质量,根据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职工食堂经费的预算、审批、使用、报销及监督等环节。
3. 本规定所称职工食堂经费,是指公司为保障职工餐饮需求,专门设立的食堂运营资金。
二、预算管理1. 食堂经费预算应根据公司职工人数、物价水平、食堂运营成本等因素合理编制。
2. 食堂经费预算应包括食材采购、人工成本、水电费、维修费、设备更新等费用。
3. 食堂经费预算由食堂管理部门负责编制,财务部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
4. 食堂经费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予调整。
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三、经费使用1. 食堂经费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食堂经费支出应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严禁铺张浪费。
3. 食堂经费支出范围包括食材采购、人工成本、水电费、维修费、设备更新等与食堂运营相关的费用。
4. 食堂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报销管理1. 食堂经费报销应遵循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报销凭证。
2. 报销凭证包括发票、购物小票、验收单等,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
3. 报销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额度,超出部分需说明原因,并经公司领导审批。
4.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食堂经费报销的审核,确保报销合规、合理。
五、监督管理1. 公司设立食堂经费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食堂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食堂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及监督管理小组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3.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4. 监督管理小组应定期对食堂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六、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3. 如有未尽事宜,可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七、食材采购管理1. 食堂管理部门应根据预算和实际需求,制定食材采购计划,并报财务部门备案。
单位职工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职工食堂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职工食堂的合理运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职工食堂的所有财务活动。
第二章财务管理原则第三条职工食堂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客观反映食堂收支情况。
3. 严格审批原则:食堂经费支出需经相关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4. 透明公开原则:财务收支情况公开透明,接受职工监督。
第三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职工食堂财务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妥善保管财务账目、凭证、报表等财务资料,确保财务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3. 严格执行食堂预算,合理控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反映食堂财务状况。
5. 协助食堂负责人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职工食堂预算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制,经食堂负责人审核后,报单位财务部门审批。
第六条食堂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章收入管理第七条职工食堂收入包括:职工食堂销售收入、赞助收入、上级拨款等。
第八条食堂收入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进行纳税,确保依法纳税。
第九条食堂收入应全额入账,不得截留、挪用。
第六章支出管理第十条职工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采购、人工费用、水电费、设备维修费等。
第十一条食堂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出预算范围。
第十二条食堂支出需经食堂负责人审批,涉及大额支出需报单位财务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食堂支出凭证应真实、完整、合规,并经经办人、验收人签字。
第七章财务报表与审计第十四条职工食堂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五条职工食堂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接受职工监督。
食堂资金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食堂财务管理,确保食堂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食堂主管负责食堂资金的安全管理工作,对食堂资金的安全负总责。
2. 食堂会计负责食堂资金的具体核算、报销、审批等工作。
3. 食堂出纳负责食堂现金、支票、汇票等资金的管理和支付。
三、资金管理1. 食堂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不得私设小金库。
2. 食堂资金收入应全部纳入食堂账户,不得截留、挪用。
3. 食堂资金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支出范围和标准。
4. 食堂资金收支情况应定期向食堂主管汇报,接受监督检查。
四、资金审批1. 食堂资金支出需经食堂主管审批,超过规定金额的支出需报学校财务部门审批。
2. 食堂资金报销需提供合法票据,并经食堂会计审核无误后,由食堂主管签字审批。
3. 食堂资金支付需出纳根据审批意见进行支付。
五、资金核算1. 食堂会计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食堂财务账目,确保账目真实、完整。
2. 食堂会计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包括食堂收支报表、资产负债表等。
3. 食堂会计应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食堂资金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六、资金监督1. 食堂主管应定期对食堂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 学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食堂资金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食堂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资金管理制度,不得参与违规操作。
七、违规处理1. 对违反食堂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2. 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食堂主管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确保食堂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食堂财务管理水平,为食堂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食堂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食堂财务管理,规范货币资金收支行为,保障食堂资产安全,提高食堂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食堂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存储、使用和管理。
三、货币资金管理原则1. 坚持合法性原则:食堂货币资金的收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坚持安全性原则:确保食堂货币资金的安全,防止资金损失和浪费。
3. 坚持效益性原则:提高食堂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4. 坚持透明性原则:食堂货币资金收支情况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四、职责分工1. 食堂财务负责人:负责食堂货币资金管理的全面工作,对食堂货币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负总责。
2. 食堂出纳员:负责食堂货币资金的收付、保管和记账工作。
3. 食堂厨师长:负责食堂日常运营中的货币资金使用,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资金管理工作。
4. 食堂其他员工: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财务部门做好食堂货币资金管理工作。
五、货币资金收支管理1. 食堂现金收支:(1)食堂现金收支必须以实际发生为依据,不得虚报冒领。
(2)食堂现金收入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3)食堂现金支出应遵循先审批、后支出原则,并取得合法有效凭证。
2. 食堂银行存款管理:(1)食堂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规定。
(2)食堂银行存款的收支,必须由出纳员办理,并做好记账工作。
(3)食堂银行账户的余额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限额。
六、监督与考核1. 食堂财务部门定期对食堂货币资金管理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2. 食堂财务负责人对食堂货币资金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评定的依据。
3. 食堂员工对食堂货币资金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
七、附则1. 本制度由食堂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食堂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如有变更,应及时修订并发布。
公司食堂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食堂资金管理,确保食堂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提高食堂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食堂的资金收支、使用、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食堂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算管理原则:食堂资金收支应编制年度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审批管理原则:食堂资金支出需经相关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3. 透明公开原则:食堂资金收支情况应定期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4. 节约高效原则:食堂资金使用应注重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资金预算第四条食堂资金预算由食堂管理部门编制,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食堂资金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1. 食材采购费用;2. 人员工资及福利;3. 设备维修及折旧;4. 水电费及其他日常开支;5. 预留应急资金。
第六条食堂资金预算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并预留一定比例的机动资金。
第三章资金收支第七条食堂资金收支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支出。
第八条食材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数量、价格、付款方式等。
第九条食材采购款项支付需经食堂管理人员审批,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食堂日常开支如水电费、办公用品等,由食堂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支付。
第十一条食堂资金收支情况应每日进行核算,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资金监督第十二条食堂资金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十三条食堂管理人员应定期向员工公布食堂资金收支情况,接受员工监督。
第十四条员工对食堂资金使用有疑问时,可向食堂管理人员或财务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章责任与处罚第十五条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食堂资金管理负责。
第十六条食堂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相应责任:1. 违反预算规定,擅自扩大开支;2. 资金使用不规范,造成损失;3. 拖延审计、公示等程序。
职工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职工食堂的财务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工食堂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二)公开透明原则:财务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职工监督。
(三)勤俭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杜绝浪费。
(四)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管理第四条职工食堂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规范化。
(二)负责职工食堂的财务核算、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三)负责职工食堂的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负责职工食堂的税务申报、缴纳等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职工食堂的资金来源包括:(一)职工食堂的收入。
(二)公司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合法资金。
第七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资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
(二)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三)资金使用应合理、合规,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四)资金收支应定期进行对账,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表第八条职工食堂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财务报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条财务报表应及时报送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并进行财务分析。
第五章内部控制与监督第十一条职工食堂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职工食堂应接受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四条对在财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职工食堂的账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食堂财务的合规、透明和有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组织架构1. 职工食堂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食堂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财务人员,负责食堂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核算、预算编制及执行等工作。
三、财务管理制度1. 账户管理(1)职工食堂应单独设立账户,独立核算,不得与其他部门账户混淆。
(2)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务真实、准确、完整。
2. 资金管理(1)职工食堂的资金收入和支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财务人员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3. 成本核算(1)职工食堂的成本核算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确保成本的真实、准确。
(2)财务人员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对成本控制不力的环节提出改进措施。
4. 预算编制及执行(1)职工食堂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公司审批后执行。
(2)财务人员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5. 会计核算(1)财务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财务人员应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6. 财务报告(1)职工食堂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向公司财务部门报送。
(2)财务人员应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篡改财务数据。
四、监督与考核1. 公司财务部门对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财务制度的执行。
2. 公司定期对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财务人员绩效考核的依据。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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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局职工食堂资金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局内部职工食堂的管理水平,规范内部食堂财务核算,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与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局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食堂以服务职工为主要职能,不以盈利为目的。
内部食堂必须正确处理好施工生产与职工生活的关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经营形式,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职工食堂财务的管理与核算。
财务管理
第三条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监督食堂的财务收支和伙食开支等有关事项。
第四条规范食堂财务管理。
职工食堂必须单独建帐,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职工食堂不搞商业化、市场化,不允许通过职工食堂搞“创收”、谋福利。
应按照“钱账分管、钱物分管”的原则,配备兼职食堂财务人员,分设会计和出纳,做到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第五条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
食堂资金管理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出纳不得兼任会计账目检查、会计账目登记和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食堂管理员和会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纳会计的库存现金,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第六条明确食堂管理员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七条食堂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都必须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物资采购与管理
第八条食堂物资采购应货比三家,保证采购物资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物资管理应坚持“先进先出,以销定进,以进促销”的原则。
第九条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一般采购必须实行双人采购。
第十条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
所购物资由食堂管理员验收。
每日职工食堂供应食材须有食堂管理员和厨师两人签字认可后才能登记入账。
收入和支出管理
第十一条食堂应本着卫生、实惠、节约的原则,加强伙食成本核算,避免出现大盈大亏;合理制定伙食标准,严格控制伙食收费。
第十二条收入是指食堂开展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的资金。
食堂收入主要包括:
伙食收入是指食堂为职工提供伙食活动取得的收入。
具体包括:职工伙食费收入、食堂人员伙食费收入、内部招待餐费收入。
第十三条食堂支出应以服务职工为中心,根据“量入为出”
的原则,严格控制、规范各项成本支出,切实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
支出的范围如下:
食堂伙食支出主要是指职工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主要包括食堂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支出。
以下费用不在食堂伙食支出中核算:
①人员支出。
食堂聘请临时工等所开支的人员工资、补助工资、福利费等支出。
②日常公用支出。
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的水、电等支出。
③其他支出。
包括食堂零星设备的购置及维修支出、炊管人员的体检费、领取相关证照等支出。
第十四条职工食堂不得列支职工奖金、补贴和其他福利,不得列支行政公务费和公务招待费以及与食堂正常支出无关的费用。
现金
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财务监督
第十五条职工食堂经营应以服务为目的,任何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伙食费用,不得损害职工利益;严格禁止以下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1、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
2、弄虚作假,虚列支出,扩大成本范围。
3、属于行政支出的项目计入食堂成本。
4、挤占、挪用食堂资金。
5、以盈利为目的,刻意降低伙食质量。
6、其它违纪、违规行为。
开封市城区烟草专卖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