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及班委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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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会章程

研究生会章程

研究生会章程研究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研究生的主体作用,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加强研究生之间的沟通交流,为研究生提供服务、维护研究生权益,充分发挥研究生在学校事务决策中的作用,做好研究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研究生会是由在校研究生组成的群众团体,代表研究生的意愿,维护研究生的权益,为研究生服务,由全体研究生自愿加入。

第三条研究生会的宗旨是:团结研究生,发挥研究生的主体作用,关心研究生的身心健康,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权力机构第四条研究生会分院级研究生会和学校研究生会两个层次。

分院级研究生会负责分院范围内的研究生工作,学校研究生会负责全校范围内的研究生工作。

第五条研究生会设主席团、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由全体研究生通过选举产生。

主席团是研究生会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和副主席组成,主席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副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工作。

第六条研究生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开展研究生的文化、体育、社团、学术等各类活动;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的心声和要求;代表研究生参与学校事务决策,提出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与其他组织和单位的交流合作,为研究生提供各类服务。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七条研究生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重大问题,选举主席团成员,并审议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

第八条研究生会办事处负责全面协调研究生会工作,办理日常事务,组织各类活动,保障研究生权益。

第九条研究生会各部门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定期向研究生会办事处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条研究生会工作由研究生主席团负责具体安排和组织实施。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研究生会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会捐赠、活动收入等。

第十二条研究生会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年进行财务审查,并对外公开财务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于通过后生效,并成为研究生会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对本章程的修改需要经过全体研究生通过,并报学校批准后生效。

第十五条对本章程所未涉及的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研究生会具体规定和执行。

大学委员会研究生会分会工作考核办法

大学委员会研究生会分会工作考核办法

大学委员会研究生会分会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大学委员会研究生会分会的工作,提高其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全体研究生,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章工作考核内容一、组织开展各种促进研究生学术和生活的活动。

二、协调各校区的研究生活动,打通各位研究生的联系和渠道。

三、负责处理研究生的投诉,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四、针对研究生的需求,提出可以满足需求的工作计划及方案。

五、编写学校研究生会的工作月报、年度总结等相关材料。

六、协调好同为学校组织的其他各级学生组织,合作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章工作考核标准一、组织开展各种促进研究生学术和生活的活动。

(一)活动安排合理、内容丰富。

(二)活动组织和参与度高。

(三)安全保障和食品卫生问题妥善处理。

二、协调各校区的研究生活动,打通各位研究生的联系和渠道。

(一)协调情况反应及时,配合机构有力。

(二)各校区间交流畅通、信息共享。

(三)研究生群体的凝聚力有所提升。

三、负责处理研究生的投诉,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一)投诉处理及时、合理。

(二)研究生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四、针对研究生的需求,提出可以满足需求的工作计划及方案。

(一)有针对性和创新性。

(二)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可行性强。

五、编写学校研究生会的工作月报、年度总结等相关材料。

(一)月报及时、详实。

(二)年度总结概括、结论明晰。

六、协调好同为学校组织的其他各级学生组织,合作完成各项工作。

(一)合作协调互助有效、组织力较强。

(二)工作结果突出、服务质量得到认可。

第四章工作考核流程一、考勤:研究生会分会的全体成员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签到。

漏签到者责令写检讨,影响不良的记入个人考核成绩。

二、活动考核:研究生会分会的组织的各种促进研究生学术和生活的活动在活动结束后应填写活动总结表。

总结表以及照片、视频等资料完成后应交至研究生会分会常委。

常委会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通过研究和测评,给出成绩。

三、工作考核研究生会分会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分值,得分越高证明工作越出色。

研究生会规章制度

研究生会规章制度

研究生会规章制度【篇一:研究生会规章制度】浙江理工大学经管学院研究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学生会工作准则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3.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应该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体同学基础上。

4.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两者相互协调。

6.学生会干部要积极配合学校领导的工作,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第二章学生会职务职能制度一、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是领导学生会工作的常设机构。

浙江理工大学经管学院研究生主席团包括主席一名,主席助理两名。

二、主席团的职责包括:1、讨论通过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人员名单。

2、根据学生会主席提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任免事项。

3、审批学生会的有关条例、制度、办法和总体工作计划等。

4、领导、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

三、主席: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全体会议。

2、负责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每学期提出学生会工作的计划,指导各部门的工作开展,组织计划的实施,并检查和总结开展活动的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主席助理:1、负责学生会职能部门的工作,接受主席的领导,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直接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4、向学生会汇报自己分管的共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的工作任务。

五、部长:1、在主席团的直接领导下,整体安排本部门一切事宜,把握并制定本部门工作方向和总体规划并监督执行。

2、与学生会其它部门协调,共同做好学生会事物。

3、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努力完善工作。

4、有权对本部门所有成员提出任免意见,并报请主席团审批。

研究生会规章制度

研究生会规章制度

研究生会规章制度研究生会作为研究生群体的自治组织,旨在服务同学、促进交流、丰富校园生活以及推动学术研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为了确保研究生会的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总则1、研究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研究生同学服务,代表和维护广大研究生同学的利益,积极开展各类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

2、研究生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团委的指导。

二、组织架构1、研究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

2、研究生会下设学术部、宣传部、文体部、外联部、生活部等部门,各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三、成员选拔与任免1、研究生会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

2、成员选拔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等方式,选拔过程应公正、公平、公开。

3、对于工作不积极、违反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成员,经研究生会讨论决定,可予以免职。

四、工作职责1、主席职责(1)全面负责研究生会的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2)定期向学校党委和团委汇报工作情况,接受指导和监督。

(3)代表研究生会与学校其他组织和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2、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2)在主席缺席时,代行主席职责。

3、各部门职责(1)学术部:组织各类学术讲座、学术交流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2)宣传部:负责研究生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活动宣传、海报制作、新闻报道等。

(3)文体部:策划和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研究生的课余生活。

(4)外联部:与校外单位和组织联系,争取资源和支持,加强校际交流。

(5)生活部:关注研究生的生活需求,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维护研究生的权益。

五、会议制度1、研究生会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总结工作,部署任务。

2、各部门定期召开部门会议,讨论工作进展和安排。

清华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清华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清华大学核研院研究生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清华大学核研院研究生会是为核研院广大同学服务的群众组织,是清华大学研究生会的下属机构。

核研院研究生会接受院党组织和清华大学研究生会的双重领导,并接受同级共青团组织的指导。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引导和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是:(一)为广大同学的学习、生活提供便利,服务同学,服务教师;(二)贯彻本研会上级组织的决议,执行上级组织所分配的任务;(三)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学生与院、校各部门的联系,反映广大研究生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四)组织研究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同学成为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造性的人才;(五)指导班级工作,加强各班之间的交流;(六)指导并协助俱乐部等学生自发性组织开展工作。

第四条本院活动的开展采用项目管理制度。

(详见附则:项目管理制度)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在读于清华大学核研院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本会会员应当支持本会工作,正当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二)通过正当渠道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三)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四)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五)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科研任务,努力提高自身全面素质;(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的声誉;(五)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本会会员因毕业、退学等原因离校,其会员资格在办理离校手续的同时自行取消。

第三章核研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第十条核研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班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会是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全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的群众组织,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会,欢迎阅读。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会是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全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本会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本会宗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全校博士生、硕士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才服务;开拓进取、求实创新,团结和引导广大研究生同学积极投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把我校建设成为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们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分析和解决问题,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观、人生观,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使广大研究生同学能够胸怀祖国,服务人民,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发愤成才。

2、发扬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

本会开展各项活动的方针是: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遵循建设,创新,服务,发展的原则,不断优化广大研究生同学的学术、实践、文化等多方面的氛围。

3、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研究生与党、政府和学校的联系,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设性和要求,维护广大研究生同学的正当权益。

4、加强校内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具有中国人民大学学籍的中国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学校研究生会管理制度

学校研究生会管理制度

学校研究生会管理制度一、引言研究生会作为研究生院的重要组织之一,对于促进学术研究、提高学生自身能力以及推动学校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研究生会,确保其正常运作和有效发展,学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研究生会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研究生会应设立主席团和各部门,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处组成,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各部门分别负责学术研究、学生活动、外联合作等方面的工作。

三、选举与任期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的产生应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的选举方式进行,选民应包括全体研究生。

主席团成员的任期一般为一学年,确保其在任期内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同时也保证机会公平。

四、职责与权限研究生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代表研究生提出建议、组织学术研究活动、开展学生活动、维护学生权益等。

同时,研究生会也应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和决策权,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安排。

五、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研究生会管理制度,明确权责关系和工作流程。

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制度、财务制度、活动管理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研究生会的工作有序进行,规范各项工作的开展。

六、培养计划为了提高研究生会成员的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学校可以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可以包括培训课程、实践机会、导师指导等,帮助成员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更好地履行职责。

七、与研究生院的协调研究生会与研究生院之间应保持密切联系和良好合作关系。

研究生会可以通过定期向研究生院汇报工作、参与院级决策等方式,与研究生院共同推动学院的发展。

八、与学生之间的沟通研究生会应设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与全体研究生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联系。

可以通过建立微信群、开设线上讲座等方式,及时获取学生需求和反馈,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九、评估机制为了评估研究生会的工作和成效,学校可以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和机制。

包括但不限于对研究生会工作报告的评审、学生对研究生会工作的匿名评议等。

研究生班级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

研究生班级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

研究生班级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研究生班级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一、导言研究生阶段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术、技术、管理和创造力的培养与发掘阶段。

研究生班级是学生生活和学术交流的必要组成部分,班级管理的严格性和规范化程度是影响研究生成果和毕业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本文旨在制定和完善研究生班级规章制度及管理细则,全面提升班级管理水平,促进班级和谐发展,同时也可以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学习生活指导,引导研究生健康成长。

二、班级组织及管理1.班委会:班委会是班级组织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主要职责为协调班级生活学习,建立班级学习及各项活动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等等。

班委会成员包括班长、副班长、文体委员、学习委员、组织委员、生活委员等,委员会成员应当人数适中,为 7-9人。

班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定期主持班级和学生议事会和班委会干部工作会议。

同时,建议班委会成员进行岗位分工,确保各委员会成员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达到各职能委员会协调工作的形式化。

班委会成员应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推动班级各项工作的发展。

2.班级文体活动:文化、体育、艺术等多元化的活动可以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和团结力,各种活动可以结合节日、生日、活动源 etc.进行开展。

班级活动的举办应当全程考虑学生的安全隐患,确保所有的活动在可控范围内进行。

同时,应该尽可能充分体现班级成员的个性和兴趣特长,提升班级活动的主题性和特色。

3.班级学习生活制度:研究生阶段是我们对未来职业和学术发展最为重要的阶段,班级应有相应的管理机制来引领学生的思想态度和学习生活。

例如,班级应制定考试制度,包括开考时间、考试要求等;还应规定学生签到制度,迟到、早退、旷课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学习时间分配等等。

4.班级文明礼仪:文明礼仪是社会习惯和社会文化的重要体现,班级应该贯彻落实。

在日常生活中,学生应该积极参与班级公共活动,保持场所的清洁和整洁,懂得尊重他人的观点和陈述,并尽量避免对他人的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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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电气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
(2018年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天津理工大学电气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是天津理工大学电气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的最高执行机构,受天津理工大学电气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及团委领导。

第二条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在每年研究生代表大会期间进行调整及修改。

第三条执行委员会宗旨是竭诚为学院研究生服务。

第四条工作按照《天津理工大学电气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第四章进行开展。

第二章执行委员会构成
第五条执行委员会由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构成。

第六条本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团设置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各部门设置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第七条本届执行委员会设立组织部、文体部、科创部、外宣部。

第三章主席团及部门分工
第八条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学院团委、党委要求,领导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工作;
(二)副主席负责具体部(室)等工作,实行副主席、部长负责制,各部(室)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

第九条组织部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学院团委、党委要求,开展有关党建、团建工作;
(二)协助学院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及其他工作;
(三)协助其他部门组织活动。

第十条文体部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学院团委、党委要求,开展有关文体工作;
(二)组织年度学院文化活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关注研究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负责加强学院研究生与本科生相关交流活动。

第十一条科创部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学院团委、党委要求,开展有关科研及创新工作;
(二)负责各项科创讲座、大赛的组织、报名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学院研究生科研活动,加强学院科研交流,促进研究生科研作风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外宣部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学院团委、党委要求,开展有关外联及宣传工作;
(二)负责研究生会活动经费筹措及研究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及通知工作;
(三)负责组织学院研究生与校内其他学院和其他院校科研活动交流,加强学院及学校间科研交流。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学院团委及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及其修正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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