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2020年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开展,期货市场逐渐成为企业进行风险管理和套期保值的重要工具。
然而,期货交易涉及的风险也随之增加,因此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期货套期保值活动的必要条件。
本文将介绍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根本内容和管理要点。
1. 内部控制制度的概念内部控制制度是对企业内部各种活动和环节进行标准和管理的一套制度和方法。
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企业为了管理期货交易风险,建立的一系列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风险监控和信息披露等控制措施。
2. 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控制和管理期货交易风险,确保套期保值活动的合法性和平安性,提高套期保值的效率和效果。
3. 内部控制制度的根本内容3.1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设立企业应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审核期货套期保值的策略和操作规程,并对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
3.2 职责和权限的划分内部控制制度应明确定义各个职能部门和人员在期货套期保值活动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3.3 信息披露和内部沟通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和内部沟通机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传达信息,确保各个环节的沟通畅通,减少信息的滞后性和误解。
3.4 风险评估和监控企业应建立风险评估和监控体系,对期货套期保值活动的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和控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3.5 审计和检查企业应定期进行审计和检查,评估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4. 内部控制制度的管理要点4.1 高层管理的重视企业高层管理应高度重视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4.2 培训和教育企业应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期货市场的了解和风险管理的专业能力,确保套期保值活动的正确性和平安性。
4.3 信息技术的支持企业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系统,实现对期货套期保值活动的全程管理和监控。
云图控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0年4月)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0年4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公司设立期货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分管业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采购总监组成,总经理为期货领导小组负责人。
期货领导小组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负责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运作,职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拟定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二)审议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及报告;(三)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四)批准授权范围内的套期保值交易方案;(五)审定套期保值业务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工作原则和方针;(六)听取套期保值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审议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性和风险性;(七)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等;(八)行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公司设立期货部作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部门,根据期货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的具体业务操作。
(一)负责起草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各项具体规章制度、风险管理政策、程序等,提交期货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得到授权后参照执行;(二)会同公司采购部、财务部等部门制订、调整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交易计划、操作方案等,并报期货领导小组审批;(三)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管理和交易风险控制;(四)根据公司期货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落实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五)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和现货采购业务事项的日常衔接;(六)负责期货市场、现货市场信息的收集和趋势分析,及时提出套期保值业务和现货采购业务建议;(七)负责向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以及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情况。
期货内部控制制度

(三)如果现货交易已经完成,套期保值合约应当立即平仓,并按财务处理 第2条进行会计处理。
员核查期货经纪公司发来的成交交割单是否与交易员提供的交割 单一致。若核查无误,则由交易确认员在账单上签字并向期货经纪公司发确认; 若不一致,则需由结算员同交易员一起核查原因。 若发生错单情况,则按第四十 二条交易错单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结算员需将最终结算情况传递给期货部经理、风险监督员和交易员。
第二十二条 风险监督员核查交易是否符合套期保值方案,若不符合,须立即 报告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
合规管理员(审计部设)
期货部期货业务结算部门期货业务监督部门
(销售分公司下设)(财务部、企管部)(审计监察部)
交易员 档案管 资金调 会计核 结算员兼交 风险监
理员 拨员 算员易确认员督员
第九条公司的期货部经理由销售分公司经理兼任,向总经理负责。
第十条公司按以上组织机构设臵相应岗位,具体如下:
企业套期保值合约在交易或交割时发生的手续费,按结算单据列明的金额, 借记“递延套保损益 ”科目,贷记“期货保证金-套保合约”科目。
企业套期保值合约平仓了结时,应结转其占用的保证金,借记 “期货保证金-非套保合约 ”科目,贷记 “期货保证金-套保合约 ”科目。
企业套期保值合约了结,将套期保值合约实现的盈亏,同被套期保值业务发 生的成本相配比时,若期货市场上的套期保值合约实现盈利,则借记 “递延套保 损益”科目,贷记
第十四条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的变动,应立即由授权人通知业务相关 各方。
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被授权的一切权利。
第四章套保投资业务的申请和审批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须将具体运行方案提前报董事会或董事长制 定人员,确定套期保值额度、止损限额、业务权限、操作策略、资金调拨、效果 评估等进行审核批准后执行。
股份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增加公司应对原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手段,提升公司对原料市场的价格把握和风险管控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及修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期货、期权市场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第三条公司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期权交易所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
第四条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同、相近或类似的期货、期权品种,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因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
套期保值的数量不得超过年度现货交易的数量。
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公司安排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本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和经营部门。
第六条公司应以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名义设立专门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董事会是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
主要职责为:(一)审批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工作程序;(二)审批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资金额度;(三)审批公司年度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四)审批其它与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重要决策。
第八条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是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
成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生产中心总经理,采购中心总经理,销售中心总经理,财务中心总经理。
(上市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套保内部控制制度(草案)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期货市场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聚氯乙烯期货(天胶)品种,目的是为公司所生产的聚氯乙烯(天胶)和公司生产所需原料进行套期保值。
第三条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是管理公司期货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四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新的风险控制需要。
第五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应传达到每位相关人员,每位相关人员应理解并严格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节组织机构第六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设置如下:第七条公司期货业务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主管。
第八条公司期货业务由营销部具体负责,营销部经理就公司期货业务向期货业务主管负责。
公司设置期货业务合规管理经理岗位,合规管理经理直接对公司期货业务主管负责。
第九条公司按以上组织机构在营销部及财务部设置期货交易业务的相应岗位,具体如下:1.交易员:由专职人员担任;2.结算员:由专职人员担任;3.风险管理员:由专职人员担任;4.资金调拨员:由财务部经理兼任;5.交易确认员:由结算员兼任;6.会计核算员:由财务部会计核算员兼任;7.档案管理员:由营销部档案管理员兼任;第三节授权制度第十条与经纪公司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签订合同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审核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十一条公司对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
交易授权书应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期货交易授权书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署。
第十二条被授权人员只有在取得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操作。
第十三条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的变动,应立即由授权人通知业务相关各方。
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被授权的一切权利。
第四节业务流程第十四条公司的期货业务流程如下:第十五条营销部根据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会提出的保值操作思路,结合现货销售的具体情况和市场价格行情,制定保值操作方案,吸收风险管理员的意见,报营销部经理审核,经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执行。
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期货套期保值是指企业为了规避期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通过买卖相对应的期货合约来锁定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商品价格。
期货套期保值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为了保证套期保值的有效运作,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下面将从制度目标、核心内容、风险评估、审计和监督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期货套期保值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企业能够实现套期保值的预期效果,即利用套期保值策略规避价格风险,保护企业的利润。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企业应该制定明确的套期保值策略和目标,例如锁定一定时间内的固定价格或限制价格的波动幅度。
同时,企业要确保套期保值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防止误操作和不当行为。
其次,期货套期保值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包含以下核心内容:1.套期保值策略的制定和执行。
企业需要明确制定套期保值策略,并将其纳入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中。
策略应该包括对套期保值对象和期货合约的选择、交易额度和频率的控制、账户管理和结算制度等。
2.交易流程和权限分配。
企业应明确期货套期保值的交易流程,包括交易前的决策程序、交易授权和执行程序、交易后的记录和分析等。
同时,应明确各个岗位和人员在套期保值交易中的责任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授权和审批制度。
3.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
期货套期保值涉及价格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多种风险,企业需要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
例如,建立风险管理部门或岗位,开展市场和信用风险的评估和监测,制定风险控制指标和措施,建立止损机制等。
4.内部监管和审计。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和监管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流程、操作和效果进行监督和检查。
内部审计可以通过内部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评估企业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最后,企业在实施期货套期保值的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技术支撑和信息系统建设。
期货套期保值的交易量较大,对信息技术和系统的支撑要求较高。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经营行为和业务流程,加强公司对期货套保业务的内部控制,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公司套期保值资金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期货业务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的PVC品种,目的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所生产的PVC 产品进行套期保值。
第三条公司设立期货领导小组,期货领导小组是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条董事会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现行的套期保值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相一致。
第二章运营模式第六条套期保值交易使用大连商品交易所的PVC合约,起始方式为卖开仓,终止合约方式为买平仓、实物交割或期货转现货等。
第七条公司套期保值的数量以实际现货生产数量为依据,以公司PVC年产量的20%为限。
第八条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自有资金。
公司期货专用帐户资金不得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九条公司期货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为组长;成员包括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氯碱公司分管销售副总经理、氯碱公司销售部、氯碱公司财务部、证劵部、审计部等。
期货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思路;审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核准交易决策;协调处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重大事项;定期向公司报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及相关业务情况等。
第十条公司每月召开一次期货领导小组会议,制定下个月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思路,包括套保头寸与最低操作点位的确定。
2020年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0年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 (2)第三章审批权限 (3)第四章内部操作流程 (3)第十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4)第五章保密 (5)第六章内部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 (6)第十九条风险处理程序 (7)第七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有效发挥套期保值业务在公司原材料采购中规避价格风险的功能,健全和完善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未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开展该业务。
第三条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为与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相关的商品。
第二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第四条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一)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价格风险为目的,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实际生产经营中同类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二)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头寸规模、合约持有时间原则上应与实际生产需采购的同类原材料的数量、采购金额、采购时间相匹配。
第五条公司及子公司应当在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相关业务操作。
第六条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应当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三章审批权限第七条公司应在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权限范围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决策和审批权限如下:(一)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保证金的最高余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规范某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护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经营利益,特制定此管理制度,以供全体员工遵守和执行。
二、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过程和管理要求,确保公司在面对市场波动时能够合理运用期货工具,规避风险,保护公司的财务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某公司内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全体员工。
四、基本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进行任何非法或违规操作。
2. 保守原则:在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时,应以保守的心态来制定策略,防范风险,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3. 职责明确原则:对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各方,应明确其在业务中的角色和职责,确保各项操作有序进行。
4. 全程监控原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设置专门的监控机制,全程监控业务的实施过程,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保证业务流程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5. 信息保密原则:所有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信息都应加强保密,严禁泄露给外部人员或机构。
五、业务流程1. 风险评估:在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前,应对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合适的套期保值策略。
2. 套期保值计划制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套期保值计划,明确套期保值的目标和操作方式。
3. 契约签订:选择适合的期货品种和合约进行契约签订,确保契约符合公司的套期保值计划。
4. 操作执行:根据契约内容和套期保值计划进行操作执行,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监控和调整: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根据市场变动情况调整套期保值策略。
6. 结算和风险控制:在期货合约到期后,根据实际持仓情况进行结算,进行风险控制和资金管理。
六、逐级审批制度1.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应按照逐级审批制度进行。
每笔业务需要经过不同层级的人员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2. 各层级人员应在审批过程中对业务进行仔细评估,对潜在风险进行充分的考虑和决策,确保公司的经营利益和财务安全。
2020年商品类衍生业务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2020年商品类衍生业务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0年4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组织结构及岗位职责 (4)第三章业务授权及操作流程 (10)第十二条业务计划的审批权限 (10)第十三条保证金支付的审批权限 (11)第四章风险管理 (11)第十五条建立风险测算系统 (12)第十六条风险报告和处理机制 (12)第十九条操作主体应建立交易错单处理制度 (13)第五章责任追究 (13)第六章信息披露 (14)第七章附则 (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商品类衍生业务,加强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实现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商品类衍生业务(指以商品为标的资产的金融衍生业务,包括大宗商品期货、期权等),按照坚持专业化集中管理原则,公司内部商品类衍生业务由平台公司作为公司操作主体统一进行集中操作,未经公司同意,公司所属其他控股子公司不得自行开展商品类衍生业务。
第三条公司进行商品类衍生业务是为规避商品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产生的不利影响,遵循套期保值原则,在国家许可的期货交易所进行的标准化合约交易,以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的相对稳定。
第四条公司进行商品类衍生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守套期保值原则。
仅限于进行以规避价格风险为目的的商品类衍生业务,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二)品种。
仅限于公司及所属公司生产和经营范围内的大宗商品;(三)只能在场内市场进行,不得在场外市场进行;(四)年度保值规模不超过年度实货经营规模的90%,其中针对商品贸易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年度保值规模不超过年度实货经营规模的80%,时点净持仓规模不得超过对应实货风险敞口,持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或实货合同规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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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JUNE 2021期货套
期保值
内部控
制制度
附件5:
《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
修订案
第九条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和天然橡胶套期保值头寸的申请应当在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20日之前提出,逾期交易所不再受理该交割月份合约的套期保值的申请。
套期保值者可以一次申请多个交割月份合约的套期保值额度。
第十二条获准套期保值交易的交易者,应当在交易所批准的建仓期限内(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和天然橡胶最迟至套期保值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按批准的交易部位和额度建仓。
在规定期限内未建仓的,视为自动放弃套期保值交易额度。
第十八条燃料油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规定适用《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铅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规定适用《上海期货交易所铅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天然橡胶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规定适用《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注:
1、双删除线部分为已删除的内容,灰色底纹且加粗部分为增加的内容;
2、未列入条款为未作修订;
3、上述第十八条第3款为新增,序号依次变动。
整理丨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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