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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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和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根据矿井和地面实际,确定火灾、水害、煤尘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顶板事故、职业病危害等为矿井主要灾害。

第四条认真分析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预防管理措施。

第五条矿井每年在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时,把矿井主要灾害预防措施纳入《计划》内容。

在每季开始前15日,总工程师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情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六条根据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制定和完善灾害预防管理措施。

第七条矿长每月、分管矿领导每半月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至少开展一次排查。

事故隐患分重大隐患、一般隐患(A、B、C级),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制定隐患治理措施,组织落实并按程序上报。

二、瓦斯爆炸事故预防管理制度第八条按照规定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并按瓦斯鉴定结果对矿井瓦斯进行管理。

第九条矿井每月初对瓦斯管理重点区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瓦斯管理重点区必须制定专门防治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第十条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0.75%)时,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由通防部门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甲烷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对因甲烷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甲烷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第十二条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六-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六-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六-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前言矿井是固体矿产资源的常见获取场所,工作环境危险,容易发生灾害事故。

其主要灾害类型包括: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矿山地面沉降和断层活动等。

矿井灾害的发生给人们带来了严重的人员和经济损失,因此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提高矿井运营效益,制定和实施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灾害防控目标及原则1. 目标通过制度的规范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矿井主要灾害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保护矿山环境,提高矿山生产效益。

2. 原则(1)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做到专人专岗,责任到人。

(4)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性。

三、制度内容1. 灾害预警机制针对矿井的主要灾害类型,建立完善的灾害预警机制,确保在灾害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后能够及时地给予相关人员有效的预警,为灾害抢救做好充分准备。

2. 灾害评估制度在矿井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对矿井生产环境进行评估,及时发现环境危险源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或者处置,确保矿井生产环境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3. 灾害防治措施针对具体灾害,建立对应的防治措施,并严格执行。

如煤尘防治措施,建设煤尘控制系统,对矿井内部空气和粉尘浓度进行监测,及时对矿井内的煤尘危害进行防治。

4. 灾害应急处置建立矿井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做好各项应急措施的准备工作,确保在矿井灾害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5. 培训教育矿井生产安全培训和教育是保障矿工安全的基础保障。

制定相关培训教育制度,对矿井相关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矿井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6. 灾害事件调查与分析建立灾害事件调查和分析制度,定期开展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事故调查,找出产生事故的原因,对矿井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和改进。

四、制度实施及监督管理1. 实施制度的实施需分阶段,先进行试点或者推广,再逐步推广到全部矿井。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民营煤矿、合资煤矿等。

第三条矿井主要灾害包括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爆炸、顶板事故、地质构造事故等。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矿井主要灾害预防措施,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煤与瓦斯突出预防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地质条件,制定矿井内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矿井应当按照规定的排放标准,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矿井内煤与瓦斯的积聚。

第八条矿井出风巷和进风巷应当根据煤与瓦斯突出的情况进行布置,以保证瓦斯的有效排除。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瓦斯检测体系,定期对矿井内瓦斯进行监测,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条矿井内有突出危险的区域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设立警告设备,及时发出警报。

第十一条知晓煤与瓦斯突出的工人不得进入瓦斯超限度的区域工作,发现瓦斯突出的应立即向班组长或上级报告。

第三章煤与瓦斯爆炸预防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地质条件,制定煤与瓦斯爆炸的预防措施,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矿井内应当设置足够的通风设备,确保煤与瓦斯不积聚。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建立和健全瓦斯检测体系,定期对瓦斯进行监测,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五条矿井瓦斯浓度超标的区域应当设置防爆设备,如防爆电器等。

第十六条矿井内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区域应当设置防火设施,如防火墙、灭火器等。

第十七条对矿井内的进风井、出风井等必要的安全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以便应对突发情况。

第四章顶板事故预防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地质条件,制定顶板事故的预防措施,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在掘进过程中,应当注意及时支护顶板,防止顶板松动导致事故。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引言一、责任制度1.矿井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主要灾害预防责任制度。

责任单位包括矿井所有制者、矿井负责人、矿井安全管理机构等。

2.矿井所有制者应当制定相应的灾害预防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与义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矿井负责人要全面负责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制度,并且确保其有效实施。

4.矿井安全管理机构要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对矿井主要灾害进行全面负责的管理和预防工作。

二、安全监测与预警制度1.矿井应当配置相应的安全监测设备,监测矿井相关参数,包括气体浓度、温度、水位等。

2.矿井安全监测设备应当得到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工作。

3.矿井应当制定安全监测与预警制度,当监测设备监测到异常情况时,及时发出警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矿井应当建立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络机制,及时将安全监测信息和预警信息报告给上级部门。

三、事故应急预案制度1.矿井应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职责,包括事故报告、紧急撤离、救援救助等。

2.矿井应当进行定期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3.矿井应当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装备,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救援。

4.矿井应当建立与当地救援队伍的合作机制,确保一旦事故发生能够得到及时救援。

四、培训与教育制度1.矿井应当制定培训与教育制度,确保员工能够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矿井应当定期进行员工安全培训,包括灾害预防知识、逃生自救技能等。

3.矿井应当安排安全教育课程,让员工了解矿井主要灾害的危害,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矿井应当确保员工参与培训与教育的时间和机会,保障其权益。

五、安全设施与装备管理制度1.矿井应当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灭火器、应急通讯设备等。

2.矿井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能够正常使用。

3.矿井应当建立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安全设施的管理水平。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随着中国煤矿行业的不断发展,对煤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的重视程度也不断提高。

这种预防制度主要是为了避免煤矿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和潜在的灾害,保障煤矿和煤炭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一、煤矿矿井主要灾害煤矿矿井主要灾害包括煤炭层底板破裂、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煤尘爆炸、矿井水害、矿井火灾等六大灾害。

1、煤炭层底板破裂煤炭层底板破裂是指在煤矿开采过程中,由于采空区域下方的岩层松动破裂导致上方的煤层底板发生断裂。

这种灾害会引起采区失稳,崩塌随之发生,致使煤矿生产中断,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2、冲击地压冲击地压是由于岩层变形引起矿压释放,导致矿井巨大应力下的塌陷或是冲击。

这种灾害会导致煤柱破碎,采空区过大,物质来回移动,严重危害采煤安全和瓦斯抽放设备稳定性。

3、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突出是指在采煤过程中,由于煤层内高压瓦斯的扩散和渗透,使瓦斯在某些地点突然大量涌出。

这种灾害会引起煤炭生产中断和煤炭从业人员安全受到威胁。

4、煤尘爆炸煤尘爆炸是指煤炭开采过程中,煤尘与瓦斯混合在空气中并遇到火源而发生爆炸。

这种灾害具有危害性高、扩散快且瞬间冲击强度大等特点,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惨重。

5、矿井水害矿井水害是指矿井地下众多水源渗入矿井后,严重影响矿井的通风、掘进和排水等工作,同时也会使石灰岩降解,加速开采过程中坑道的破裂,并导致煤炭从业人员伤亡。

6、矿井火灾矿井火灾是指矿井内因煤炭自燃、瓦斯爆炸等引起的火灾。

这种灾害往往给生产管理、安全管理和停工等方面带来极大影响。

二、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为了避免煤矿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和潜在的灾害,我们必须加强煤矿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制度,以有效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1、安全规范制度建立了煤矿矿井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有效推广安全生产知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煤炭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促进安全生产的发展。

布村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布村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布村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瓦斯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每班开采前,必须将矿井进行仔细检查,发现瓦斯超标的地方必须及时治理,确保矿井内无瓦斯泄漏点。

2.每班开采前,必须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检查,确保通风畅通,以减少瓦斯积聚的可能性。

3.所有进入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防爆电器,并且定期检查防爆电器的有效性。

4.在井下作业期间,瓦斯浓度超过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

5.在矿井内设置瓦斯抽放装置,并定期进行瓦斯抽放,确保矿井内瓦斯浓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二、矿井顶板事故预防管理制度:1.在进行井下开采作业前,需要对矿井顶板进行详细评估,确定底板的稳定性,保证开采作业的安全进行。

2.在矿井内设置支护系统,包括钢架支护、锚杆支护等,确保矿井顶板的稳定性。

3.定期对矿井顶板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加固。

4.对于预示有顶板塌方的异常现象,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作业,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三、矿井火灾预防管理制度:1.矿井内禁止明火作业,并严禁吸烟、点火等行为。

2.定期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检查,确保通风系统正常工作,防止煤尘积聚导致火灾。

3.在矿井内设置灭火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

4.为所有井下人员提供灭火培训,使其熟悉使用灭火器材和应急措施。

四、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定期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检查,确保通风设备正常运行。

2.设置辅助通风系统,以保证井下作业区域的通风效果。

3.确保通风系统的设备完好,并定期进行维修和检查。

4.对于通风系统异常的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综上所述,布村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瓦斯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矿井顶板事故预防管理制度、矿井火灾预防管理制度以及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这些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矿井是一个较为危险的场所,各种灾害随时可能发生,如瓦斯爆炸、煤与矸石冲击、地震等灾害。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矿井应当制定一套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 瓦斯防治瓦斯是矿井中常见的危险性气体,矿井应当制定一套瓦斯防治制度。

具体措施包括:•定期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安装稳定、可靠的瓦斯检测仪器,建立瓦斯预警系统;•研发新型的安全灯、瓦斯抽放设备等安全设施;•制定瓦斯检测与处理的工作流程,并进行定期的演练。

2. 煤与矸石冲击防治煤与矸石冲击是矿井中常见的灾害,应当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具体措施包括:•制定煤与矸石冲击防治技术规范,明确煤与矸石冲击防治的标准和方法;•开展煤与矸石冲击灾害预测和预警,建立预警系统;•对矿井进行定期的地质勘探,并制定适当的支护方案;•确定煤与矸石冲击危险区域,严禁人员和设备进入。

3. 地震预防地震是一种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但是矿井应当采取措施进行地震预防。

具体措施包括:•制定地震预防技术规范,对设备进行抗震加固;•开展地震预测和预警工作,建立地震预警系统;•对矿井的支护措施进行加强,防止出现坍塌现象;•及时进行疏散演练,确保矿工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灾害区域。

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矿井灾害发生时,必须迅速应对,及时进行抢救和救援。

为了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矿井应当制定一套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 应急救援方案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矿井内部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和组织结构、分工,建立应急领导小组和救援队伍,确定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配,制定矿井内外联络和信息交流等事项。

2. 应急救援设施矿井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包括自救设施和救援设施。

具体设施包括:•自救装备:包括呼吸器、安全带、安全绳索等;•救援器材:包括担架、撬杆、手电筒、应急药品箱等;•各种紧急通讯设备:如避难电话、无线对讲机等。

3. 员工培训对于矿工,必须定期开展安全培训,训练矿工在应急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技能。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本【引言】矿井是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由于其工作条件的特殊性和高危性,常容易发生各种灾害事故。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预防矿井灾害的发生,需要建立完善的预防管理制度。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的范本,供您参考。

【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 管理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为了预防矿井主要灾害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并确保矿山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 管理责任2.1 矿山企业负责人负责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2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灾害预防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

2.3 所有相关人员都有责任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3. 管理内容3.1 灾害预防计划的制定3.1.1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灾害预防计划。

3.1.2 灾害预防计划应包括灾害预警制度、灾害防范措施、灾害应急救援等内容。

3.2 灾害预警制度3.2.1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矿井灾害的预警制度。

3.2.2 灾害预警制度应包括预警信号的发出、预警信息的传达、紧急疏散措施等内容。

3.3 灾害防范措施3.3.1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制定矿井灾害的防范措施。

3.3.2 灾害防范措施应包括排查隐患、修复危险设施、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

3.4 灾害应急救援3.4.1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制定矿井灾害的应急救援措施。

3.4.2 灾害应急救援措施应包括事故报警、人员疏散、伤员救治、事故调查等内容。

4. 管理要求4.1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全体员工进行灾害预防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灾害预防意识和能力。

4.2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矿井进行安全巡检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和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

4.3 严禁违规操作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确保矿山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

4.4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报告和反馈机制,及时掌握矿井灾害预防工作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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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总则1、矿井每年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和重新贯彻。

2、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必须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预见性,并制定、采取有预防措施。

3、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4、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5、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疾病等按照政府有关预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二、坚持对矿井的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一)、顶板管理规定1、煤矿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采掘工作面巷道支护状态进行检查。

2、掘进工作面放炮后,待有害气体排除后,人员方准进入。

进入时首先敲帮问顶。

3、采煤工作面采煤作业,应及时前移支架支护顶板,检修时要敲帮问顶加强支护,避免冒顶片帮。

4、巷道的只护质量要符合规定,失修巷道要及时维修,折柱断梁要及时更换。

井下有冒落危险的巷道在未修复前,应在各入口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5、锚杆支护的巷道在破碎复合层顶板的条件下,应按设计适当加打锚索。

6、采用锚杆支护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锚杆固力试验,锚杆固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必须补打锚杆。

7、巷道维修顶板管理规定(1)、井下所有架棚巷道维修,包括翻换棚、修棚、超前支护,必须使用圆木或铁顶子对施工支架进行维护,维护长度为施工地点前后5米范围。

(2)、在巷道底板松软、压力较大时,各巷道维修地点棚腿必须穿木鞋。

(3)、有推棚冒顶现象的巷道采用金属或木棚支护。

(4)、交叉点施工制定详细的施工内容,且结合作业地点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维护措施。

(5)、动压区、淋水区域为重点维护地段,随时观察帮顶变化情况采取打顶子或抬棚加强维护。

8、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1)、采煤工作面前后20米超前支护要符合要求,构件齐全,单体要有初撑力。

(2)、采煤后,及时移架缩小控顶距,顶板不好时,必须超前支护,顶板压力明显时,要带压擦顶移架升架后,支架必须达到初撑力。

9、掘进巷道顶板管理规定(1)、煤巷锚杆支护巷道,要加强顶板观察工作,发现顶板变化要及时缩小排距加打锚索,必要时打中心点柱以加强支护。

(2)、煤巷锚杆支护要做好隐蔽工程记录,责任落实到人。

(3)、片帮严严重的巷道施工时,帮锚杆要紧跟到工作面煤壁。

(4)、巷道交叉点、过旧巷时要采取特殊措施,主动放顶或加大支护强度,跟班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

二、矿井瓦斯预防1、认真贯彻执行采煤、掘进作业规程和“一通三防”技术措施及有关规定。

加强瓦斯、机电管理,实现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通风设施执行验收移交制,风门挂牌落实到单位、具体人员。

2、对瓦斯涌出量大和有异常的采、掘进工作面、实行干部跟班、现场安全把关。

矿及时招开防治瓦斯专业会议制定瓦斯治理的技术措施,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到有关单位,并认真贯彻落实。

3、井下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前,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排放例会制,严格按瓦斯排放措施进行排放,并落实到人员,措施贯彻到位。

4、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并实行分区通风,各用风地点按计划配足风量。

巷道贯通时,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并由矿、队主管通风领导现场指挥。

5、井下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6、局部通风机不准无计划停风。

因故障临时停风时,当班班组长、瓦检员负责立即停电撤人,并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恢复通风前须认真排放瓦斯,按瓦斯排放措施执行,坚持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7、瓦斯监测系统要24小时连续监测。

井下出现瓦斯超限时,操作员及时汇报矿、通风调度及矿总工程师、通风队长等有关领导,并采取措施处理。

8、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每分大于5立方米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每分大于3立方米,并且通风方法不能解决时,必须实施瓦斯抽。

瓦检员执行瓦检制度,工作面应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9、实施安全装备系列化。

煤掘巷道超过500米或瓦斯涌出量每分大于0.4立方米时,必须安设双风机双电源,并要保证切换好使。

局部通风机安装实行“三专两闭锁”。

10、对瓦斯涌出量大、后隅角瓦斯积聚不易处理的采煤工作面,应用瓦斯移动泵进行抽放。

对瓦斯涌出量大、供风距离长的掘进工作面,应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或使用大功率对旋式隔爆轴流式通风式通风机增加掘进工作面风量。

三、矿井水害事故防治1、成立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搞好矿井防治水文件要求。

并成立防治水专业组,负责日常防排水管理工作。

3、掘进巷道是下山施工的,必须把防排水设施跟到工作面。

预计水量大的施工地点,要有备用排水系统。

4、做好因采煤塌陷引起的沉陷区域积水情况,预测预防工作,采取措施防止积水通过裂隙罐入井下。

5、雨季前对防排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成立防汛组织机构,防汛器材准备齐全,各单位加强防汛值班,一旦有汛情二十四小时有领导指挥和有人员参加抢险。

6、对受水患威胁的采区、采掘工作面,“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的原则。

探放水的设计、施工、审批及协调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地测人员预先提出水情分析预测和预测图,做好防治水工作计划及总结。

7、探放水地点距水体必须留设不小于20米的隔水煤柱,加固好施工地点帮顶;探放水钻孔必须安装控水装置及压力表。

8、汛前要对受采动影响的地面塌陷区民房、铁路、通讯等设施进行检查,落实动迁计划,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9、主井、风井的井口要有可靠的泄水沟、放水堤或加固井口周围,防止暴雨洪水直接从井筒罐入井下造成危害。

10、对井田范围内的地面塌陷区、河流积水区设专人检查,应尽可能将其疏干或排出井田。

11、各项防汛工程必须在汛期前结束。

12、雨季前,各水仓清理淤泥必须结束,主水泵必须检修完毕,保证主水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一台检修。

13、汛期前,必须按规定做好井下电缆及电器设备的防雷试验、接地保护试验、绝缘保护试验。

14、具体防汛工作有汛期“三防”领导小组负责。

15、调度室、通风安检队作为“三防”工作主管部门,要本着防大汛、抗大灾的原则,提高防汛、防排涝、防雷电的抗灾意识,提前做好防汛、抗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个单位加强“三防”值班,成立抢险救灾队伍,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16、备足备齐抢险物资、材料和设备,统一集中管理,做到防汛物资专管专用。

17、机电部门在汛期前,要检查、试验好地面供电设施的防雷工作及排水泵、潜水泵,并备好相应的开关、电缆等。

18、通风队要准备好足量的排水管及连接件。

19、地面排水设施必须完好,排水管路必畅通。

四、矿井火灾防治管理制度1、外因火灾(1)、矿井设防火组织。

各科室、队有防火负责人,并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认真落实矿井防灭火制度和措施。

(2)、选煤场、车队、坑木场、库房,都必须有完善的防火制度,井下机电硐室、火药库、胶带输送机头等要害的点,都必须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3)、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及反风门,机电科、通风队和运转队要定期检修,保持完好状态。

(4)、加强机电运输和火工管理,消灭电气失爆和火药残爆,防止外因火灾发生。

(5)、各单位的厂房要安排专门的负责人,对防灭火设施要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6)、保卫科要加强地面消火设施的管理和检查,要确保好使。

(7)、有机电设备的单位要加强机电设备的完好检查,防止电气设备失爆。

2、内因火灾(1)、年初要根据采场接续情况,编制年度的防止煤层自然发火措施。

(2)、每个采掘工作面都要有防止煤层自然发火措施,并纳入采掘作业规程。

(3)、正确选择矿井的开拓方式,合理布置采区和工作面,加强顶板管理,提高回采率,加快回采速度。

采煤工作面要随时调整采高,防止丢煤造成自然发火。

(4)、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正确设置控制风流的设施,加强通风防火管理。

(5)、掌握自然发火预兆规律,及时进行发火预测预报,把自然发火消灭在萌芽阶段。

(6)、对煤层漏风通道,采用喷浆、注阻化剂、注黄泥浆、煤体加固等防火措施。

(7)、加强采空区、密闭、采掘工作面的煤层防火检测分析,发现有自然发火预兆及时处理。

五、矿井防尘安全预防管理制度1、编制好全矿性的年度防治粉尘措施制度。

采掘、皮带、通风等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采掘作业规程应将防尘措施纳入。

2、对井上下有粉尘产生的作业地点,应制定防尘措施,有专人负责管理。

3、建立健全全矿井防尘、环保领导机构,定期对产尘地点按规定测定、产尘点达标率要逐年提高。

4、矿井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净化风流水幕、转载点喷雾、隔爆水棚等防尘设施要齐全完善,符合规定。

5、掘进必须采取湿式钻眼,经常清洗煤帮煤壁。

6、清洗、清扫粉尘要严格按矿2014年《煤尘清洗、清扫计划》执行,同时要根据季节变化相应缩短煤尘清洗、清扫周期。

六、地面主要产尘点(煤场)煤尘灾害的预防和治理1、加强宣传,全体职工都了解煤尘的危害,必须做好防尘工作。

2、当班职工必须清除积尘,做好文明化生产。

3、对煤尘大的地方,增设水管喷雾降尘和设置除尘器除尘。

4、筛选车间、煤仓、煤尘控制区域,不允许吸烟。

5、通风队定期对煤尘控制区域测尘并上报有关部门。

6、各岗位设防火负责人,具有消防火用具,齐全好使,必须人人都会使用。

7、厂区内消防火器材要管理好,消防火用具标志明显,责任明确,不准随意损坏或丢失消防火器材,固定地点的防火设施不准任何人挪用(除救灾灭火外),用过后及时按规定补全。

8、矿防火人员要对消防设施及器材,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矿井必须编制重大灾害应急预案,成立重大灾害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总指挥由矿长担任。

二、矿上每年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全矿井上、井下进行排查,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习,根据演习过程查找问题,做出改进。

四、矿井必须建立井上和井下救灾材料库,配备足够的救灾器材,对救灾器材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及时补充更新。

救灾器材严禁挪做它用。

五、对矿井重大灾害应急处理计划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要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考试,使职工熟练掌握灾害预防及避灾自救知识。

六、矿井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由矿长负责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应急救援计划组织实施各项抢救工作。

七、《预案》启动后,矿救灾指挥部必须迅速查清灾害发生地点、性质和波及范围,并迅速组织井下所有地点的工作人员按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规定的路线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八、煤矿发生事故后,矿救灾指挥部立即集合抢险救灾突击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参加井下救灾工作。

九、参加井下抢险救灾时必须有保证参加抢险救灾人员人身安全的措施。

十、井下抢险救灾的过程中,所需要的特殊装备、材料与调度室联系协调解决。

十一、在救灾过程中对入井人员要严格控制,只有持有救灾指挥部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才可入井。

十二、对井下人数的清点工作由各单位负责人、检身工、灯房值班人员、调度值班人员共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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