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措施
2024年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24年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执法,确保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加强对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建立公路建设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对市场主体资质管理,依法规范市场秩序。
三、推动公路建设市场规范发展,加强市场监测和预警。
建立公路建设市场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有效防范市场风险。
四、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制度,推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激励诚信经营,惩戒失信行为。
五、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公路建设市场秩序良性竞争。
推动行业协会、企业协会积极开展自律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加强行业内诚信合作。
六、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公共舆论引导。
建立公路建设市场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发布市场动态,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公路建设市场形势。
七、加强协调合作,形成治理合力。
强化行政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各方合作机制,形成良好的治理合力,推动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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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管理规定

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建筑市场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以下管理规定:一、市场准入管理1. 建筑企业在进入建筑市场之前,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2. 建筑企业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规范,并定期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检测和评估。
3. 建筑企业应遵守建筑市场监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如履行规定的备案、审批手续等。
二、市场竞争管理1. 建筑企业应遵守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妨碍正常竞争。
2. 建筑企业应做好信用管理,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采取欺诈行为。
3. 建筑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不得垄断市场或限制竞争。
三、工程质量管理1. 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工程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措施。
2. 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3. 建筑企业应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并积极履行售后服务。
四、安全生产管理1. 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统一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
2. 建筑企业必须按照相关的安全技术要求组织施工作业,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
3. 建筑企业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防范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五、市场监管措施1. 建筑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建筑企业的监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 建筑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引导市场预期。
3. 建筑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市场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各类投诉,并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建筑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而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促进建筑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壮大,建筑市场的规模和复杂度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建筑市场秩序的混乱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存在仍然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为了保障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势在必行。
1. 加强监管力度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第一步是加强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市场的全面监管。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建筑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 规范市场准入建筑市场的准入条件是确保市场秩序良好的基础。
制定和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明确准入条件和标准,严格审核建筑企业的资质和信誉,避免不合格企业进入市场,减少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同时,建立健全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和公示制度,加强市场主体的自律和信用建设。
3. 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立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建筑企业的信用状况、项目进展、投诉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提供给消费者、投资者、监管部门等各方,促进信息对称,减少不透明度,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
4. 推动行业自律建筑行业协会和组织应发挥自律作用,加强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倡导建筑企业遵守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建立行业信用体系,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和曝光,形成压力和警示,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5. 加强消费者保护建筑市场的发展离不开消费者的支持和参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环节。
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建筑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欺诈行为,确保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得到维护和保护。
6.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是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市场监测和竞争政策研究,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同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竞争,促进市场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市场效率。
建筑市场管理规定(5篇)

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保护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市场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权,对从事各种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勘察设计、施工(含装饰装修,下同)、建设监理,以及建筑构配件、非标准设备加工生产等发包和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凡从事上述发包和承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依法对建筑市场进行管理,保护合法交易和平等竞争。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承发包活动中行贿受贿或收受“回扣”,不得以介绍工程任务为手段收取费用。
第二章建筑市场管理机构的职责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市场的管理,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草拟或制定建筑市场管理法规;(二)总结交流建筑市场管理经验,指导建筑市场的管理工作;(三)根据工程建设任务与设计、施工力量,建立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四)审核工程发包条件与承包方的资质等级,监督检查建筑市场管理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下同)的执行情况;(五)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草拟或制定建筑市场管理法规,宣传并监督执行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二)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依法核发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的营业执照;(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确认和处理无效工程合同,负责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并根据当事人双方申请或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对工程合同进行鉴证;(四)依法审查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经营资格,确认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五)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如何规范我市建筑市场

浅谈如何规范我市建筑市场摘要:针对我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建议、设想关键词:建筑市场;建设程序;市场秩序;制度;规范引言:随着我市经济的稳步增长,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的扩大,建筑市场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建筑业作为我市的一个重要产业,顺应了城市的发展态势,保持了产业的持续增长。
如何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已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目前我市正处于建设高峰期,不仅建设规模大,工程建设的复杂程度也远远超过以往,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市场主体的信誉观念和履约意识还较为薄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还未得到根除,致使建筑市场的风险因素大大增加,制约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如何使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进展,笔者认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建筑结构,进行资源优化配置。
紧紧围绕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才能推动我市城市建设的全面、可持续、协调发展。
一、依法行政,加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
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及新的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的出台,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特别是规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行为。
从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的动态管理入手,强化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探索建立覆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综合监管体系。
1、从严规范执法行为。
从办理各项基本建设手续开始,依法严格办事程序,该办的一定要办,不该办的一定不能办,杜绝问题进入市场。
办理各项手续规范到位、尽职尽责,为市场各方主体做好榜样。
2、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
在工程项目投标前,企业所具备的资质、拟派建造师资格以及拖欠民工工资等情况是市场准入审查的首要条件,凡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准入,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3、建立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制度。
与各相关单位建立诚信行为信息联系网,通过对工程报建、招投标、施工许可管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履约、拖欠工程款、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等市场行为的监督,及时采集并向社会披露市场各方主体诚信情况,实现失信企业“一地处罚、处处受制”的社会监控环境,推动市场各方主体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状态。
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计划

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计划建筑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对于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公共安全以及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实现以下目标:1、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4、促进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一)加强建筑企业资质管理1、严格审查建筑企业的资质申请,确保企业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资金实力。
2、对已取得资质的企业进行动态核查,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3、加强对企业资质证书的管理,防止资质证书的出借、转让等违规行为。
(二)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1、加强对招投标文件的审查,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合规。
2、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
3、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提高评标质量和公正性。
(三)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管1、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督。
2、加强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监管,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3、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四)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1、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五)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1、建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档案,记录其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
2、对信用良好的企业给予激励,对信用不良的企业进行惩戒。
3、加强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三、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筑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执法监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建筑市场管理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保障建筑质量的法律规定

建筑市场管理法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保障建筑质量的法律规定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保障建筑质量。
本文将对这些法律规定进行探讨,以期加深人们对建筑市场管理法的理解和认识。
一、建筑市场准入管理为保障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建筑质量的可控可靠,我国明确了建筑市场准入的管理要求。
根据《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市场准入应符合以下条件:1. 合规证照:准入建筑市场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建筑业务许可证,且证照有效期内。
2. 经济实力:准入者应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承担相应的建筑风险。
3. 技术能力:准入者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建筑任务。
二、建筑合同管理建筑合同是建筑市场交易的基础,为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我国对建筑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1. 合同签订:建筑合同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工程内容、工期要求、价格及支付方式等,且以书面形式签订。
2. 合同履行:建筑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应按照约定的要求进行合作与协调,并按时、按质完成工程任务。
3. 合同变更:建筑合同的变更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和备案。
三、建筑监督管理为了确保建筑质量和工程安全,我国对建筑监督管理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和要求。
1. 建筑监理:建筑工程应配备专业的监理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工程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 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在不同阶段应进行相应的质量检测,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3. 工程验收:建筑工程竣工后,应进行工程验收,符合验收标准方可正式交付使用。
四、建筑质量责任追究为了确保建筑市场的信誉度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对建筑质量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责任追究。
1. 追究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应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修复。
2. 追究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问题上失职、渎职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筑市场管理规定范本

建筑市场管理规定范本1. 规范市场行为1.1 建筑市场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不得从事欺诈、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1.2 建筑市场从业人员不得泄露客户信息,不得隐瞒建筑项目的关键信息,如安全风险、建设周期等。
1.3 建筑市场从业人员不得串通欺骗客户,不得攀比宣传,不得干扰市场竞争秩序。
1.4 建筑市场从业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合同,不得违反建筑市场准入和管理规定。
2. 加强市场监管2.1 建立和健全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对建筑企业和个人进行评级,依据评级结果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2.2 建筑项目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审批和验收,不得擅自开展建设活动。
2.3 建筑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项目的质量把关,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2.4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项目,建筑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控制和消除。
3. 加强执法力度3.1 建筑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违法建筑和不合格建筑项目的执法力度,确保违法行为得到严惩。
3.2 建筑市场监管部门要与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行为。
3.3 建筑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市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和意识。
4. 促进市场竞争4.1 建筑市场应保持公平竞争的环境,不得限制市场准入,不得进行垄断行为。
4.2 建筑市场从业人员应遵守竞争法规定,不得进行价格垄断、串通抬价等违法行为。
4.3 建筑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发现和查处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4.4 鼓励建筑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
5. 强化责任追究5.1 对于违法建筑和不合格建筑项目,建筑市场监管部门要追究责任,依法进行处罚,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5.2 建筑市场从业人员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5.3 对于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建筑项目,建筑市场从业人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4 建筑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失职失责的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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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暨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职责,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建设工程报建审批程序
建设工程行政许可审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透明、合法、及时的原则。
实行首问负责制、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统一办结制。
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遇到来人咨询办理建筑工程行政许可手续时,应当积极为其提供办理部门联系方式,并告知上“伊川工程建设信息网”查看“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栏,或指引其到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申请。
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接到申请时,应积极为其发放各类申请表和建设工程管理流程图,指导申请办事人按要求规范填写,装订应提供的全部资料,传递到各职能部门审查,主管局长审核,局长批准,最后由服务中心建设窗口颁发行政许可证书。
二、分片监管,完善建筑市场管理信息交流制度,形成闭合管理
为形成建筑市场管理闭合体系。
首先是实行分片承包监
管机制,即以人民大街和酒城路为轴线,划分为东北片、东南片、西北片、西南片;以环城东路以东和产业集聚区形成新区片;廉租房项目为廉租房片;除此以外的村镇工程为村镇片,分别由质监站、安全办、检测站、招标办、墙改办、房管所、村建股承包监管。
其次是落实片区监管责任机制,承包责任单位负责本片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的形象进度监督、新开工项目基本概况收集。
一周必须对本辖区检查两次,发现新开工项目和施工现场存在明显的质量、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以《建筑市场管理信息交流函》的方式,分别向监察大队、质监站、安全办等职能部门通报信息,以便部门落实监管职能责任。
最后是建立建筑市场管理信息交流例会制度,建管股应配合局办公室每周二上午组织召开一次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例会,与各片区和职能部门互通每个项目的行政监管文书和行政处罚文书下达情况等监管信息,共同研究处理新开工项目的报建、费用征收、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资质管理、质量、安全监督、建筑节能等建筑市场管理中遇到的各类疑难问题,进一步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避免漏项监管、漏项收费。
同时充分发挥建筑行业协会的双向服务作用,以“伊川工程建设信息网”为平台,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管理信息档案库,将参建单位的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且按照市建委文件的规定期限在“工程建设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示,严格执行“红、黑名单”制
度,形成行政部门监管与行业信用约束的闭合管理机制。
三、建立建设行政综合执法检查制度
为增强建设行政执法的震慑力,应以城建监察大队为综合执法大队,以片区承包单位和职能部门为执法分队,对我县建筑市场实施日常综合执法监督检查。
除此以外,每季度的末月下旬,建管股应起草方案,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由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进行一次建设工程报建、招投标、施工图审查、墙体材料应用、建筑节能、质量、安全、合同履约情况等综合性建设行政执法大检查,每次检查后,应认真汇总总结,并积极配合局办公室组织召开建筑市场管理研讨会,研究布置下阶段规范我县建设暨房地产市场秩序措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