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项目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税操作手册

进入附加税申报
1.系统根据所申报的主税信息,自动带出附表的就“计税(费)依据”,纳税人核定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如下图所示。
填写说明
出租面积:必填。
合同租金收入:必填。
合同约定租赁期起:必填,必须为月份第一天。
合同约定租赁期止:必填,必须为月份最后一天。
承租方纳税人识别号:选填。
承租方名称:选填。
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必填,必须在合同约定租赁期起止时间之内,必须为月份第一天,不能早于房产取得时间。
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止:必填,必须必须在合同约定租赁期起止时间之内,必须为月份最后一天,不能早于房产取得时间。
如果房屋于年中出转让,需要终止该房产的纳税义务。
找到需要终止纳税义务的房屋,点击【义务终止】,打开“房源信息”窗口,在【房屋出转让时间】选择该处房屋出转让时间,然后点击【纳税义务终止】按钮,如下图所示。注意,房屋出转让时间不能小于房屋从价的应税信息的有效期起时间。
纳税义务终止成功后,该处房屋的从价应税信息有效期起为房屋从价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有效期止为房屋出转让时间当月最后一天,即房屋从价纳税义务有效期止。纳税人只需申报有效期起止时间内从价计征、从租计征的房产税。
3、用户可自行勾选要申报的税种进行申报操作,再填写完数据后,点击【申报】进入“确认申报表”页面。
4、若用户发现填写数据有误,可点击【返回】按钮,返回到“填写申报表”页面,更改数据,按照第1步操作,再次进入“确认申报表”页面对数据进行确认,若发现数据有误,重复此步骤。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税操作手册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税操作手册V1.6.2文档信息修订状况目录1.1主要内容 (1)1.2预期读者 (1)1.3操作准备 (1)第2章申报清册 (2)2.1按期应申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以增值税为例) (2)2.1.1功能概述 (2)2.1.2操作说明 (2)登录系统 (2)申报操作 (4)2.1.3注意事项 (8)2.2其他申报 (9)2.2.1功能概述 (9)2.2.2操作说明 (9)进入其他申报 (9)通用申报 (9) (12) (20) (28) (30) (34) (35) (38) (40) (41) (44)2.2.3注意事项 (52)2.3按期应申报(其他税费介绍) (52)2.3.1功能概述 (52)2.3.2操作说明 (52) (52) (54) (56) (59) (64) (66) (67) (69) (73)2.3.3注意事项 (76)2.4国地税联合财务报表报送 (76)2.4.1功能概述 (76)2.4.2操作说明 (77)申报入口 (77)申报流程 (77)2.4.3注意事项 (83)2.5国税财务报表报送 (83)2.5.1功能概述 (83)2.5.2操作说明 (83)申报入口 (83)申报流程 (84)2.5.3注意事项 (87)第3章清缴税款 (88)3.1功能概述 (88)3.2操作说明 (88) (88) (89) (89)3.3注意事项 (90)第4章申报作废 (91)4.1功能概述 (91)4.2操作说明 (91) (91) (91) (92)4.3注意事项 (93)第5章出口退(免)税申报 (95)5.1功能概述 (95)5.2操作说明 (95)5.3注意事项 (96)第6章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97)6.1功能概述 (97)6.2操作说明 (97)6.3注意事项 (99)第7章社保费管理 (100)7.1功能概述 (100)7.2操作说明 (100) (100) (101) (102) (103) (104) (104) (105) (109) (109) (110) (111) (112) (113)7.3注意事项 (114)第8章申报查询及打印 (115)8.1功能概述 (115)8.2操作说明 (115)8.3注意事项 (116)缴款查询及打印 (117)9.1功能概述 (117)9.2操作说明 (117)9.3注意事项 (118)第1章概述1.1主要内容本文档为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税分册,包括申报清册、清缴税款、申报作废、出口退(免)税申报、社保费管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申报查询及打印、缴款查询及打印功能。
4.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_事项办理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事项办理操作手册文档信息修订状况目录第1章概述 (1)1.1主要内容 (1)1.2预期读者 (1)1.3操作准备 (1)第2章涉税事项办理 (2)2.1.1 登记 (2)2.1.1.1 变更登记(联合业务)(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办理) (2)2.1.1.2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办理) (5)2.1.1.3 停业登记 (14)2.1.1.4 复业登记 (18)2.1.1.5 注销登记 (20)2.1.1.6 税务证件挂失 (23)2.1.1.7 证件增补发 (26)2.1.1.8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30)2.1.1.9 委托协议签订 (33)2.1.1.1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35)2.1.1.11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37)2.1.1.12 扣缴税款登记(限使用CA或实名用户申请办理)392.1.1.13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登记 (43)2.1.1.14 清税申报 (46)2.1.1.15 注销不动产项目 (48)2.1.1.16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合并分立报告)(限CA用户或实名用户使用) (49)2.1.1.17 税务证件遗失及补办(限CA用户或实名用户使用) (52)2.1.1.18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限CA用户或实名用户使用) (54)2.1.1.19 注销扣缴税款登记(限CA用户或实名用户使用)552.1.1.20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办理) (57)2.1.1.22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 (60)2.1.1.23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延期 (62)2.1.1.2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65)2.1.2 证明 (67)2.1.2.1 完税证明(缴款凭证)开具 (67)2.1.2.2 电子税票-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68)2.1.2.3 完税证明(文书式)开具 (70)2.1.2.4 电子税票-车船税完税证明 (72)2.1.2.5 电子税票-税收完税证明(社保文书式) (74)2.1.2.6 电子税票-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表格式) (76)2.1.2.7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办理) (78)2.1.2.8 纳税证明开具 (80)2.1.2.9 涉税征信证明开具(限CA用户或者实名用户) (82)2.1.2.10 完税证明(退款凭证)开具 (85)2.1.2.11 《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开具(先CA用户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87)2.1.2.12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 (88)2.1.3 征收 (91)2.1.3.1 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请 (91)2.1.3.2 企业所得税核定(居民)申请 (93)2.1.3.3 扣款解锁 (94)2.1.3.4 其他税种核定申请 (96)2.1.3.5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98)2.1.3.6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100)2.1.3.7 误收多缴退抵税 (102)2.1.3.8 印花税核定申请 (104)2.1.3.9 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申请 (106)2.1.3.10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108)2.1.4 申报 (110)2.1.4.1 延期申报申请 (110)2.1.4.2 房产交易智能办税--增量房合同发票信息采集 (114)2.1.5 发票 (115)2.1.5.1 票种核定(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15)2.1.5.2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19)2.1.5.3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23)2.1.5.4 丢失增值税(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26)2.1.5.5 丢失、被盗增值税税控专用设备(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28)2.1.5.6 企业印制发票审批(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1302.1.5.7 发票挂失损毁报告(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1332.1.5.8 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备案 (135)2.1.6 认定 (138)2.1.6.1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138)2.1.7 优惠 (140)2.1.7.1 税收减免备案(个人所得税)(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40)2.1.7.2 税收减免备案(资源税)(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43)2.1.7.3 税收减免备案(城市维护建设税)(限CA或者实名2.1.7.4 税收减免备案(房产税)(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48)2.1.7.5 税收减免备案(印花税)(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51)2.1.7.6 税收减免备案(城镇土地使用税)(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53)2.1.7.7 税收减免备案(土地增值税)(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55)2.1.7.8 税收减免备案(车船税)(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56)2.1.7.9 税收减免备案(耕地占用税)(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57)2.1.7.10 税收减免备案(契税)(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59)2.1.7.11 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60)2.1.7.12 职工名册采集 (163)2.1.7.13 增值税优惠备案(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652.1.7.14 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备案(限CA或者实名制用户使用) (167)2.1.7.15 企业所得税备案类优惠办理(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170)2.1.7.16 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办理(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2.1.7.17 消费税事后备案类优惠办理(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175)2.1.7.18 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产品免税备案(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177)2.1.7.19 税前扣除备案 (181)2.1.7.20 税收减免优惠备案(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183)2.1.7.21 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备案 (185)2.1.7.22 消费税退税资格备案(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187)2.1.7.23 个人所得税优惠备案(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189)2.1.7.24 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办理(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191)2.1.7.25 税收优惠日常管理(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193)2.1.7.26 个人所得税优惠办理 (196)2.1.7.27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优惠备案 (197)2.1.7.28 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200)2.1.7.29 税收减免优惠办理(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202)2.1.7.30 消费税退税优惠办理(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203)2.1.8 纳税信用 (205)2.1.8.1 信用评定补评(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205)2.1.8.2 信用复评申请(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207)2.1.9 通用 (210)2.1.9.1 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申请(限CA用户和实名制用户使用) (210)2.1.9.2 非居民合同备案管理 (211)2.1.10 法制 (213)2.1.10.1 税收行政处罚 (213)第3章事项进度管理 (215)3.1功能描述 (215)3.2操作说明 (215)3.2.1 事项进度查询 (215)3.2.2 事项申请信息查看 (216)3.2.3 事项申请信息修改 (216)3.2.4 事项申请记录删除 (217)3.2.5 事项申请信息补打 (218)3.3注意事项 (218)第4章电子信息下载 (220)4.1功能描述 (220)4.2操作说明 (220)4.3注意事项 (221)第5章我要登记 (222)5.1功能描述 (222)5.2操作说明 (222)5.3注意事项 (222)第6章我要领票 (223)6.1功能描述 (223)6.2操作说明 (223)6.3注意事项 (224)第7章主题办税 (225)7.1功能描述 (225)7.2操作说明 (225)7.3注意事项 (226)第1章概述1.1主要内容本文档为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联合办税项目事项办理功能分册,内容包含涉税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电子信息下载功能。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全面上线的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全面上线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6.12.30
【实施日期】2017.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全面上线的通知
2017年1月1日起,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全面上线,纳税人(不含深圳)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一个入口登录,办理国税和地税两家的各类涉税(费)业务。
广东省国税、地税原有的各级网页版网上办税入口将陆续关闭,其中广东地税原电子办税服务厅网页版入口将于2016年12月31日关闭。
更多内容详见附件《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热点解答》。
附件:《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热点解答》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30日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热点解答
1.如何访问电子税务局?
您可以直接输入网址:http://,或者点击国、地税官网首页相关图标链接访问电子税务局。
2.电子税务局能够办理哪些业务?
电子税务局可以同时办理国税、地税业务,包括申报缴税、发票业务、社保业务、涉税申请、涉税查询、广东法宝、邮政配送等。
同时,实现了国地税关联业务的。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财务报表操作手册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财务报表操作手册文档信息修订状况目录1.1国地税联合财务报表报送 (1)1.1.1功能概述 (1)1.1.2操作说明 (1)1.1.3注意事项 (7)1.2国税财务报表报送 (7)1.2.1功能概述 (7)1.2.2操作说明 (7)1.2.3注意事项 (11)1.1国地税联合财务报表报送1.1.1功能概述本功能模块提供国地税财务报表联合申报业务,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新增或修改财务报表时,系统在保留报表时,同时保留在国税和地税两边。
1.1.2操作说明1.1.2.1申报入口登录系统,进入系统首页,点击右上角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进入系统。
1.1.2.2申报流程1.点击【申报缴税】--【按期应申报】,进入申报清册。
2.点击【填写财务报表】,进入财务报表报送引导页面。
3.点击【获取初始化数据】,可以带出会计制度准则与小类等局端数据(不可修改)。
4.查对引导页面带出小类和报送期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财务报表申报填写界面。
3.申报数据填写完毕后,点击【保留】,关闭页面后从头进入数据仍是存在的。
6.点击【重置】,可以把报表的数据清空。
7.点击【上传文件】,可以通过导入模板数据来报送财务报表。
8.点击【下载模板】,可以下载离线的财务报表报送模板。
9.数据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PDF预览页面。
点击【纳税人数字签名】,CA用户必然要签名后才能报送成功,不然提示是ca用户,签名才能提交。
10.点击【打印】,可以打印当前PDF的数据。
11.预览PDF界面数据无误后,点击【报送】,报送成功。
1.1.3注意事项纳税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财务报表之前,应首先在税务机关进行过财务会计制度的备案,肯定其财务报表的报送范围和报送属期。
财务报表的报送分为按月报送、按季报送和按年报送的财务报表别离为月报、季报和年报。
1.2国税财务报表报送1.2.1功能概述本功能模块提供国税财务报表单独报送业务。
广东电子税务客户端(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申报流程

1.打开客户端
2.申报密码登录
3.第一次操作需要人员信息采集
4.点击导入模板下载并把文件存到文档中
5.打开下载的文件里面的人员信息
6.填写有红色标记的列表
7.回到客户端系统导入文件导入已经填好的人员信息
8.点击姓名列表里面的人物姓名
9.将表格中的有带*号的人员信息补充完整
10.点击综合所得申报
11.点击收入及减除填写下的正常工资薪金
12填写本期收入(本期收入就是月薪,月薪超过5000需要加收个人所得税)
13.所有人员本期收入填写完毕后点击返回
14按步骤点击,税款计算,附表填写(不用填),申报表报送
15在申报表报送中点击申报,显示申报成功后需再点击获取反馈。
16.申报状态显示申报成功,无需缴款及可。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

指引一: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税指南(1.0版)温馨提示:1、新办纳税人指的是未在税务机关进行信息采集或在税务机关进行了信息采集但尚未做税(费)种认定等事项的纳税人,目前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只适用于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办纳税人套餐申请延后实现)。
2、套餐申请人必须是企业办税员、财务负责人或者法人其中一员且已实名认证。
在“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审核通过之后,此申请人自动绑定企业,另外两员需按照一般流程注册实名再绑定该企业。
3、企业进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申请前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如办理银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应携带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已在线上传电子件的可免于提供);如办理发票票种申请,应携带发票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4、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理期限为两个工作日(包括当日),是指从纳税人成功提交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申请到所有子事项在税务机关受理完成的时间。
企业工商登记完成,到申请新办套餐服务前的时间不算在办理时限内,两个工作日不包括企业待补正资料、领取文书、到第三方服务公司购买防伪税控设备、发行防伪税控设备的时间。
5、每月最后三个工作日不允许使用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若仍然要申请新办纳税人业务请使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事项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功能申请或到前台申请。
6、为顺利发行您的税控设备,请尽快完成办税员、法定代表人的实名认证。
具体操作:一、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申请(一)注册登录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请人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填写个人信息,进行身份注册。
红色打*的项目为必填项,其中用户名设置要求为用户名最少需包含4个字符,最多可包含12个字符,可以使用数字、中文及字母,且前四个字符必须为字母或中文;密码设置要求为长度8到16位,可以使用数字及大、小写字母,其中数字和大、小写字母都必须至少要有一位。
勾选同意协议并注册注册成功后,输入设置的用户名密码,按住滑块向右拖动,验证通过,点击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操作手册_纳税申报

电子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V2。
0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15年1月目录1纳税申报 (5)1。
1适用范围 (5)1。
2操作界面 (5)1。
2。
1通用申报(原综合申报) (5)1.2.1。
1功能描述 (5)1。
2。
1。
2操作步骤 (5)1。
2。
1.3注意事项 (9)1。
2。
2分项目申报 (9)1。
2。
2.1功能描述 (9)1。
2.2。
2操作步骤 (10)1.2。
2。
3注意事项 (12)1。
2。
3定期定额用户自行申报 (13)1。
2.3。
1功能描述 (13)1。
2.3。
2操作步骤 (13)1。
2.3。
3注意事项 (15)1。
2。
4委托代征汇总申报 (15)1。
2。
4.1功能描述 (15)1.2。
4。
2操作步骤 (15)1.2.4。
3注意事项 (17)1.2。
5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17)1。
2。
5。
1功能描述 (17)1。
2.5.2操作步骤 (17)1.2。
5。
3注意事项 (19)1。
2.6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及年度申报 (20)1。
2。
6。
1功能描述 (20)1。
2。
6。
2操作步骤 (20)1.2.6。
3注意事项 (22)1。
2。
7营业税 (23)1.2。
7。
1功能描述 (23)1。
2.7.2操作步骤 (23)1。
2.8房产税 (32)1。
2。
8。
1功能概述 (32)1。
2。
8。
2操作步骤 (32)1.2.8。
3注意事项 (34)1。
2。
9土地使用税 (34)1.2.9.1功能描述 (34)1.2。
9。
2操作步骤 (34)1。
2.9。
3注意事项 (37)1。
2。
10......................................................................................... 非核定税种申报371.2。
10。
1功能概述 (37)1。
2。
10。
2操作步骤 (38)1.2。
11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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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项目用户操作手册
用户管理
版本号: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项目建设集中工作组
年月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用户管理操作手册
目前,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推行实名制管理,用户有且只有“实名认证”以及“企业授权申请”通过之后才能办理企业的相关涉税事宜。
本操作手册主要在于介绍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完成包括用户注册、实名认证、企业授权申请以及解绑授权等一系列操作,最终得以使用电子税务局办理各涉税事项。
一、用户注册
登录电子税务局网址:,点击右上角“注册”,如实填写如下信息。
(注意:电子税务局的用户为个人用户,一个用户将绑定一个手机号码、一个个人真实身份信息,且一经绑定不可更改,建议尽量避免使用企业名称命名)
二、实名制认证
新用户注册后,系统会自动跳转到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使用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会弹出如下窗口,点击【实名制申请】,通过“用户管理”的【实名认证】模块进入实名认证界面。
目前电子税务局主要有“线上实名认证”以及“线下实名认证”两种模式,其中,“线上实名认证”指纳税人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采集个人照片以及身份证信息;“线下实名认证”指纳税人已在税务机关前台进行过实名信息采集,需要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实名制绑定。
(一)线上实名绑定
.在实名认证界面选择【否】,转到“实名认证信息采集”
页面。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实名认证信息并上传照片。
此时需注意:
一是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后会出现【发送手机验证码】按钮,只有通过手机验证码后,系统才允许继续办理实名认证信息采集。
二是应根据照片示例拍摄正确的手持证件照(鼠标放在照片示例上可查看手持证件照示例)。
同时,手持证件照,证件正面照对格式及大小具有如下要求:
文件格式:、;
文件大小:小于(最好小于)。
.实名认证信息采集完毕后,点击【提交审核】,如果上传的人像不符合要求,提示:“人像检测不到人脸,请重新上传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如果手机号码验证通过、身份证件验证通过且上传的图片符合要求则提示:“实名制认证成功!”
.注意:
()电子税务局线上实名绑定仅支持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的实名认证办理;
()如实名制认证提示人像比对不通过,请重新拍摄照片再次尝试,切勿使用同一照片多次尝试,同一身份信息每天可以办理实名认证上限次,如次尝试后仍未成功办理实名认证,可小时后再次申请或移步税务机关前台办理实名制认证。
(二)线下实名认证
在税务机关前台办理实名认证后,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实名制绑定,实名制绑定流程如下:
.按【用户信息管理】 【实名认证】的顺序进入实名关联界面,点击【是】按钮。
.选择证件类型和输入证件号码,然后获取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输入后点击【关联】按钮。
(该手机号码为前台实名认证时留存的手机号码)
.用户实名关联成功后,再次点击【实名认证】自动转到实名信息查看页面,点击【查询绑定纳税人信息】可重新进入纳税人身份信息列表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