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论文__3500字
建筑法规论文最新8篇

建筑法规论文最新8篇.从两个层次入手,对当前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解析篇一2.1、国家法律,《文物保护法》中关于不可移动文物的解析《文物保护法》中对建筑遗产和周边环境的描述主要是第二章中关于不可移动文物的相关条目,共14条,其中一共有6条涉及到了对建筑遗产的周边环境或对周边环境的保护有所涉及。
按照条目针对内容又可分为以下几种:(1)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名镇—街区的规划保护(第14条)该条目主要针对国家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体系建立,虽然没有明确关于周边环境的描述,但这种体系的建立与体系内的环境建设不可分割。
文件中仅提及保护体系的申请和核实。
(2)对遗产周边保护地带的建设控制环境整治(第17、18、19条)关于周边的建设控制和环境整治是文物保护法关于周边环境的重点所在。
就具体内容来看,周边控制建设(17、18条)的描述为“建设工程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以及“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可以看出,其关于周边建设的控制仍然局限于文保单位本身的安全问题和风貌问题。
而关于明确的周边环境问题仅限于污染:“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3)原址保护、原址重建和异地重建的相关规定(第20、22条)对于原址保护、原址重建和异地重建的问题也与建筑遗产的周边环境有所关联,这一点前文已有所涉及。
所谓原址重建和异地重建本身就是错误的做法,《文物保护法》在相关条目也对此做出批评和建议。
但在具体规定中,关于原址保护并没有提到环境的保护,而是强调“避免拆除”。
《文物保护法》只是一个全国性具有法律效应的条例,其关于不可移动文物的。
描述很少,无法详细的介绍逐条内容,主要针对的也是政策指引。
但从完整性而言,其关于周边环境保护整治的内容可以更加完善。
主要在于:(1)应该增加关于非物质要素的保护内容,例如空间格局和文化习俗的保护。
(2)建设控制区不应只涉及工程建设和遗产本体的保护,还应该考虑周边风貌的协调。
工程建筑法规论文(最新3篇)

工程建筑法规论文(最新3篇)工程建筑法规论文篇一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建筑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许多建筑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合同意识。
国家工商局和*虽然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有些建筑企业在签署合同时不依据此合同文本,内容不全,对权责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导致签署的合同流于形式。
(二)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需要,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
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账务结算,拒付工程款等。
(三)合同体系和管理**不健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渐落后,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同时,现有的合同文本对管理环节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缺少相应的规定,而且对一些基本要约也未作出明确规定,承、发包双方存在钻合同文本漏洞的情形。
在合同管理体系上,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也不是)白话文○(很明确,存在着规定的**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的情况,缺少必要的**和**机制。
二、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施工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工期、安全和质量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关系。
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广义地说,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
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
它作为其它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和总保证作用。
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不可能实现项目的目标。
不注重合同履约,必然影响企业形象,逐渐被市场所抛弃。
三、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一)强化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对方在违约情况下,自身处于不利地位。
建筑法规重要性作文

建筑法规重要性作文你知道吗?建筑法规这玩意儿啊,就像是建筑行业的超级英雄,虽然它没有披着红披风到处飞,但它的重要性可一点儿都不含糊。
咱先说说建筑法规为啥像个“紧箍咒”吧。
想象一下,要是没有建筑法规,那些建筑商们可就像脱缰的野马,想怎么盖楼就怎么盖楼了。
他们可能会为了多赚点钱,把楼盖得像个纸糊的玩意儿,偷工减料那都不叫事儿。
比如说,本来该用粗钢筋来支撑大楼的骨架,他们就偷偷换成细的,就像给一个大力士吃减肥餐,还指望他能扛起一座山呢,这不是开玩笑嘛。
没有建筑法规的约束,楼的间距也会乱套。
可能你早上一推开窗户,发现对面那楼就像个大怪兽一样,脸贴脸地瞪着你,阳光都被它给挡住了,你想晒个太阳都难,这日子可咋过呀。
再讲讲建筑法规是怎么当“保护伞”的吧。
对于咱们普通老百姓来说,建筑法规就是那个保证我们能住在安全房子里的大保镖。
当我们走进一座大楼的时候,我们不用担心这楼会突然塌了把我们给埋了,因为建筑法规规定了这楼得按照严格的标准来盖。
从地基开始,就得打得稳稳当当的,就像给大楼穿上了一双超级结实的靴子,让它能稳稳地站在地上。
建筑法规还管着消防设施呢。
你看那些楼道里的灭火器、消火栓,还有安全通道,那都是建筑法规要求必须有的。
万一哪天楼里着火了,这些设施就是我们的救命稻草啊。
要是没有这些规定,那着火的时候我们就只能像热锅上的蚂蚁,到处乱转,最后被浓烟给呛死了。
从城市的角度来看,建筑法规也是让城市变得美观有序的大功臣。
你想啊,如果没有法规,城市里的建筑就会五花八门,毫无秩序。
今天这儿盖个奇形怪状的大楼,明天那儿又来个歪歪扭扭的房子,整个城市看起来就像个大杂烩,乱七八糟的。
但是有了建筑法规,城市的建筑就像是一群听话的孩子,排排站得整整齐齐。
商业区、住宅区、工业区都划分得明明白白的,高楼大厦、小洋楼、四合院都在自己该在的地方,城市看起来就特别赏心悦目,就像一个精心打扮过的大美女。
对于建筑工人来说,建筑法规也是他们的保护神。
浅谈建筑法规案例论文

浅谈建筑法规案例论文浅谈建筑法规案例论文在建筑行业中,也离不开对法律法规的遵守,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浅谈建筑法规案例论文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浅谈建筑法规案例论文一国家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法规体系的确立,是建筑行业安全的保障,关系到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
是建筑行业得以稳固提升,规模逐渐增大,质量逐渐增强的必要条件。
本文对国家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法规体系进行分析,希望能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提供帮助。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行业事故,也在不断的发生,提高建筑行业生产安全的手段有很多种,比如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等等。
而其中法律手段无疑是最好的一种制约手段,它可以将所有的建筑行业生产条例进行一个严格的规定,强制性的制约建筑行业的发展,使建筑行业的安全得到保障。
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一系列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建筑行业的安全水平,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1]。
1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存在的意义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是指国家施行的一系列法律条例,对建筑行业的生产进行相关规定,保证其安全性能以及具体施行过程中的行为规范。
它对建筑的安全施工起到了一定的督促作用和保障作用,对相关事务的责任人也起到了追究责任的目的。
而准则中涉及的各个单位,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管单位、安拆单位、租赁单位等等,都是执法渠道的相关责任人,都会直接影响到施工过程以及生产过程。
它是政府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的强力武器,也是政府直接监管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的一种法律途径。
它倡导整个社会重视生产安全,提供了一个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范围。
为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各项机构、各种院校等创造了一个浓郁的法律氛围,使他们能够得以有正确的参照,对相关技术人员专业人才等的培养也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而且该项法律体系还有效地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国家财产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供了保障。
建筑法规重要性作文

建筑法规重要性作文我们的城市有好多漂亮的房子。
这些房子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盖起来的。
这里面有个很重要的东西,就是建筑法规。
就像我家旁边要盖新楼的时候。
建筑工人叔叔们每天都按照规定来干活。
他们要先把地挖得很深很平,这样房子的地基才稳。
要是没有法规,他们随便挖挖就盖,那房子可能就会摇摇晃晃的。
有一次我看到工人叔叔拿着一个本子,上面写着很多要求,他们就照着做。
比如说,用什么样的砖头,砖头之间的水泥要抹多厚。
这都是为了让房子牢固。
如果不按照这些来,房子可能没住多久就会有裂缝,那我们住在里面就很危险。
建筑法规就像一个严格的老师,告诉大家怎么盖房子才安全,这样我们的家才能稳稳当当的,我们才能在里面开心地生活。
在我们生活的城市里,到处都是各种各样的建筑。
建筑法规对这些建筑可重要啦。
我记得有一次去一个老城区玩。
那里有些房子看起来破破烂烂的,和新盖的大楼比起来差好多。
后来听大人说,那些老房子有些是以前没有好好按照规定盖的。
比如说有的房子盖得太密了,阳光都照不进去,房子里面总是暗暗的,住在里面的人心情都不好。
还有的房子因为没有按照规定的材料来盖,一到下雨天就漏水。
再看看那些按照建筑法规盖的新大楼,又高又漂亮,里面亮亮堂堂的。
大楼周围还有绿化和休闲的地方。
这都是因为建筑法规规定了要怎么合理规划空间。
有了建筑法规,我们的城市才会有这么多又好看又安全的建筑,我们走在城市里才会觉得很舒服,像走在一个美丽的大花园里一样。
我们每天都会看到很多建筑,学校、商场、家里的房子。
可你知道吗,建筑法规是让这些建筑安全的重要东西。
我有个小伙伴,他的爷爷住在乡下的老房子里。
有一年下大雨,他家旁边有一间小屋子就塌了。
后来才知道,那间小屋子是很多年前随便盖起来的,没有按照什么规定。
而爷爷住的老房子虽然旧,但是因为盖的时候遵循了一些基本的要求,所以没有塌。
这件事让我知道建筑法规是多么重要。
如果大家都不遵守建筑法规,那我们的学校可能也会不安全。
想象一下,我们在教室里上课,突然墙倒了,那多可怕啊。
浅谈建筑法规论文

浅谈建筑法规论文建筑法规是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核心课程,其涉及内容广、综合性强、集理论性与实践性为一体,对培养学生在建设领域的法律意识和能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浅谈建筑法规论文,供大家参考。
浅谈建筑法规论文篇一摘要:《建筑法规》是高职院校建筑类专业中一门重要的课程,其教学任务是在学生掌握基本建筑法规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及运用法律解决建筑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目前,传统的教学模式已不能满足教学和社会的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和创新,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并提高教学质量。
关键词:建筑法规问题教学模式改革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578(2015)06-0053-01《建筑法规》这门课程涵盖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包括建筑企业资质、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工程发包与承包、工程招投标、工程勘察设计等方。
建筑法规专业性较强,内容繁杂,且工科学生普遍重理轻文,法律基础薄弱,对于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难以理解,导致课程气氛沉闷。
教师如果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将会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1 《建筑法规》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1教学方法单调传教式、填鸭式教学是目前教学的主导方法,学生在学习时过多地依赖教师讲授,自主学习能力低。
在缺乏互动思考的教学过程中,学生不能理解法律法规的内涵,不能与实际工程建设相结合,无法实现教学目标。
1.2考核方式单一《建筑法规》的考核方式以试卷为主,一般是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70%。
这样的考核方式导致了课程学习变成了应试教育。
学生为了应对考试,对课程内容死记硬背,而不是理解和分析,无法全面反映学生运用法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这也与我们的课程设置相违背。
1.3重点内容讲解不突出《建筑法规》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城乡建设法规》、《工程勘察设计法规》等为主线,并结合其他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对我国建筑法律制度作了全面而简洁的陈述。
建筑法律案例及分析论文(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某房地产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案为例,分析了建筑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和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剖析,旨在提高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建筑法律;拖欠工程款;案例分析;法律意识一、引言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得到了迅猛发展。
然而,在建筑市场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如拖欠工程款、合同纠纷等。
本文以某房地产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案为例,对建筑法律在实践中的应用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案例背景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甲方将某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承包给乙方。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约定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但甲方却拖欠了部分工程款。
乙方多次催讨无果,遂将甲方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1. 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甲方是否构成拖欠工程款,以及乙方是否可以要求甲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2. 法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建设单位不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施工单位有权请求支付工程款。
”3. 案件分析(1)甲方拖欠工程款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四、案例分析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甲方拖欠工程款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据此,法院判决甲方支付乙方拖欠的工程款。
五、启示与建议1. 提高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应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避免因法律意识淡薄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浅谈建筑工程法规课程论文

浅谈建筑工程法规课程论文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逐渐增加,对建筑主体及相关行为的法律规范也越来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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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规论文范文篇一:《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课程建设和创新》摘要: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课程是高职院校工程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程。
在多年的任教过程中积极开展对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研究、改革与建设,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使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有机结合,让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很好地掌握本课程的内容,教学效果显著。
关键词: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师资培养改革开放30年来,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和劳动力最密集及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最多的产业得到空前的发展,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将有更大的人才需求量。
为了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多年来我不断研究探索教学内容与课程开发改革,按照“以用定学,学以致用”的原则设计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将追求更高的教学效果作为教学行为准则,建立“课堂学习培养法律文书起草能力、施工现场培养解决工程法律纠纷能力”的课程改革思路,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形式和手段等方面积极改革。
一、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教学内容的组织课程教学内容的组织,以建筑企业开展各项业务的主要作业程序为主线,按各项业务开展的先后顺序组织教学内容,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集成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能够较系统全面地掌握建筑工程法律知识,具有一定的分析、研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二、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教学目标课程教学以案例教学为手段,以“学”“会”“懂”和“知识”“能力”的跟进关系为主线,设计了以下目标:1.掌握建设工程项目各阶段建设单位和各从业单位的相关法律规定;2.具备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阶段遵守、应用法律法规能力;3.教学过程中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完成实务和案例分析,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和创新能力、个人的综合能力和拓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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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本论文通过对于阐述建筑法律法规与建筑行业的关系、讲述分析我国建筑质量问题的成因。了解国家颁布《建筑法》对于这些现象的约束作用,体现了建设法规对于建筑市场的规范作用以及,并与结尾处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建筑法规对提高我国建筑质量任重而道远。
“无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事物及事物之间都存在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内在与外在的因素共同作用下,促使事物朝大致的方向房展,正是这句话的内在含义。正如建筑行业由不同等级,层次的建筑法规所规范,使建筑行业朝着百姓所希望的方向发展,并且同时符合中国国情。在古代社会生活中,早有建筑法规对建筑建筑规范的体现,篆刻在黑色玄武岩上的《汉谟拉比法典》距今已有2700多年,但是如今的法学教育和研究中,我们依然对于这部人类早期的行为规范赞赏有佳。建筑与法律都在实践与研究中获得了新的生命,不断地更新、超越和创造自身的价值。在现代社会里,法律更是在建筑市场中对提高我国建筑质量以及协调整个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转,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记着不可估量的监督和规范作用。浅谈当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建筑质量问题的层出不穷可以总结一下几方面原因:
1、监理单位的体制问题。
目,我国监理单位的性质,基本上都是股份制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的组成,是股东与雇员的关系,除了股东和在该公司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能相对稳定在一个单位里执业外,其他监理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有的工程一个施工周期,会调换多个监理人员。有的监理公司,名义上是外地“某某监理有限公司”,且资质等级都是乙级、甲级公司,但实际操作、运转的人员都是当地人士,一套班子多个牌子、“借鸡抱窝”的情况较多。
4、落实旁站制度,保证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工程质量。
监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事前控制,这是监理职能的要求。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隐蔽、施工,监理人员要实行旁站、巡视或平行检查,不能等到即成事实,待施工质检报验后,才“秋后算帐”。因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一旦形成,轻则做返工处理(如钢筋尚未隐蔽)影响工期,重则违反强制性条文,留下工程质量隐患或永久缺陷。一旦出现需要采取事后补救的情况,虽然主要责任在施工方,但也从侧面反映了监理的业务水平、监理的深度、事前控制等方面能力的不足。所以,制定针对性强、符合所监工程特点的监理旁站计划,并在实际监理活动中予以落实,更好地体现监理企业综合水平和现场监理人员管理良好素质。
3、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实行监理行业准入制度以来,我国监理队伍的相应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部分监理工程师,从全国执业考试中获得;近年,部分省、市,经过主管部门考核,很多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资格。但是,从整体素质而言,仍然还不能适应监理市场的需要。一方面现有的监理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是从不同的专业转换而来,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管理部门、大专院校或其他下岗单位的转行或退休的监理人员,学历相差悬殊,有研究生,也有初中毕业,且文化水平偏低的占绝大多数;职称差别很大,有高级工程师,也有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
5、 加强管理,严格验收程序。
监理是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社会组织。无论从隶属关系还是从合同关系上监理都不应为施工单位承担质检工作。不能让施工企业的自检流于只作资料的形式。监理每次验收时,只要发现其不合格分项超出抽检允许数量,就不要继续往下进行验收,要求其先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次验收,监理除验收首次发现不合格项整改情况外,对所报验收段重新全面抽验。以此类推,直到抽验合格为止。这样可以避免施工单位只改正监理提出部位,而对其他部位不预检验及整改的弊病,从而督促其质检员认真验收。
2010年1月12日,安徽芜湖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园配送中心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浇筑混凝土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现场作业人员8人死亡、3人受伤。
上述建筑安全事故均发生与建筑施工期间,小则造成施工项目的停止,查处或重新审核。严重的则造成生命安全事故。作为公众的我们不禁会设想,假如让这些质量问题建筑投入使用,由于安全隐患的存在.当出现安全事故,遭殃的将会是我们公众自身。
由于我国建筑法规起步时间较迟,建筑市场庞大以及监管力度不足造成我国建筑质量问题层出不穷,建筑市场混乱现象严重。下面看几例建筑质量问题:
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莲花河畔景苑”小区中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全部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亡。庆幸的是,由于倒塌的高楼尚未竣工交付使用,所以,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并没有酿成居民伤亡事故。
2、监理与业主的关系问题。
监理与业主的关系,从理论讲,应该是委托与被委托方的合同关系,并且不存在利益和厉害关系。但现在有很多监理公司与工程项目的建设方存在着“姻亲”关系:有的是建设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有的虽然不是集团公司的一部分,但集团公司“某某经理”、“某某领导”却是该监理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着、存在着自己干的活自己监理,此类监理项目机构类似或等同于建设单位的“工程部”。
问题改善:
1、加强对监理企业的宏观管理。
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给各地企业的流动、竞争带来了广阔的空间。但是外来企业的名不副实的进入,不但不会促进竞争,反而会影响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在对外地企业的监管上,一是准入等级制度,重点要核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执业注册人员是否一致;二是强化对监理执业人员的管理。省、部级控制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应对监理上岗人员进行备案登记管理,规定在一个单位的最低执业期限、流动报备管理等,减少或避免过于频繁的流动,保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三是建立、健全连带责任制。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不仅要负管理上的连带责任,而且要负技术上的连带责任,提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
3、加强对执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是提高监理质量的有效途径。
监理人员的素质是企业形象的窗口,企业要重视、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培训。从监理在施工现场反映的情况看,监理企业主要应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及时、适时及做好施工图的熟悉、审阅工作。监理单位在收到全套施工图纸后,监理公司要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阅图纸,领会设计意图,熟悉图纸细节,明确工程监理的关键部位,对控制目标进行分解,编制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监理旁站规划及实施细则。在施工图审阅和监理时,要克服和消除“施工图是经过审查的”、只要“按图监理就可以”的思想。要领会、理解设计说明中“未尽事宜按有关规范、标准施工”的深层含义,要善于在“纸上谈兵”时,事前发现诸如楼梯梯段净高不足、楼梯平台净宽不足等违反强制性标准、不符合规范规定且影响使用功能等设计疏忽,并在工程施工、隐蔽前发现、协调处理。二是适时做好从业人员的不定期培训。当今是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在各行业应用速度极快的时代,不断更新思想,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更新技术是各行各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不更新就意味着倒退,就意味着等待淘汰。当国家对建筑业有新的法规、政策出台时,当某种现象已经成为行业的通病或顽疾时,当某工程质量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影响极大时,当国家对建筑新材料的使用、推广应用新操作技术,对规范、图集作较大调整时,监理企业要适时对从业人员进行短期的强化培训,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从业人员要克服通过行业准入关就可万事大吉的思想,要及时、主动、尽快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拓宽知识面,掌握从业的基本技能。
4、部分监理人员事中、事前控制的能力偏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理旁站到位不到“点”。
到施工现场隐蔽抽检、巡查时,经常可以听到现场监理人员的回答:“施工单位还没有报验”,或在监理验收签认后,监督抽检发现并指出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质量问题时,如:KL纵筋的锚固长度严重不足;柱筋纵筋由多变少直径由小变大插筋的锚固长度短2/3等时,现场监理人员经常会“如梦初醒”“理直气壮”地“指导”施工人员应“如何如何”,或会告诉你,他已经发现,等等。这些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之所以出现质量问题,咎其责任主要应由施工方承担,但与监理旁站不到位或到位不到“点”有着直接的关系。
建筑法规的重要性: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通过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的出台对建筑质量起到的规范作用主要表现有两点:一是工程承包、发包须依法行事,在建设工程的承包、发包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介绍建设工程,有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定承包单位;二是用法律手段规范监理市场,现在的工程监理不只是技术工作,更是结合了管理、法律、经济、技术的综合性工作,是工程质量的有效保证力量。
工程建设监理是建设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监理在促进、保证工程质量的作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阶段工程监理不到位,“名不副实”、难于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直接或间接影响着监理活动的发展。本文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关键词:监理问题。
2、制定合理的监理取费标准,制止不正当竞争。
建筑产品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监理业绩和信誉是靠规范操作建立起来的。监理操作的内容很多,当前特别要重视规范监理取费标准。市场竞争激烈,每一项工程都会有七八家甚至更多的单位竞相投标,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有的单位为了达到承揽工程的目的,采用一些不规范不正当的手段来提高竞争力,排挤别人,当前最突出的方式是主动压低取费标准。这种行为,虽能揽到监理业务,但却给工程监理的实际操作留下隐患。要知道,没有良好的成果最终是得不到业主的认同的。低价的代价基本上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给所在单位的长远发展设下了绊脚石。所以,合理取费标准是规范监理的基础,它能为项目实际监理创造必要的物质基础。
2009年12月8日,江苏南京市汉中门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主要问题是南侧主桥人行道39根栏杆和北侧主桥人行道5根栏杆立柱根部开裂,北侧引道桥11根栏杆立柱根部开裂,施工单位擅自采用建筑胶对裂缝进行处理。
2010年1月3日,云南昆明新机场配套引桥工程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浇筑混凝土时,模板支撑体系发生坍塌,造成施工作业人员7人死亡、8人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