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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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期临床试验方案样板

Ⅰ期临床试验方案样板

SFDA新药临床试验批件:XXXX号XXXX注射液Ⅰ期临床人体耐受性试验方案试验单位:XXXX试验负责:XXXX申办单位:XXXX方案设计:XXX,XXXX版本日期:200xxxxxXXX注射液Ⅰ期临床人体耐受性试验方案1 研究背景XXX注射液具有养血活血,益气通脉之功效;主治胸痹(冠心病心绞痛)心血瘀阻证,症见胸部刺痛,绞痛,固定不移,入夜更甚,时或心悸不宁,舌质暗紫脉沉弦;以及心肌梗塞、脑血栓及其后遗证、脑供血不足。

1.1 制备工艺、质量标准及稳定性概述本方由XX和XXX两味中药组成,剂型设计为中药注射剂(输液),由于两者有效部位的结构与理化性质不同,故采用XX、XXX分别提取纯化再合并配液的工艺。

在质量控制上采用H PLC和薄层扫描法定量分析XX素、原儿茶醛及XXX甲苷含量;以葡萄糖和半乳糖醛酸为对照品测定了多糖含量,分析了氨基酸组分,严格控制并检测了制剂中的不溶性微粒、澄明度、蛋白质、鞣质、草酸盐、树脂、钾离子、重金属、砷盐、总固体、炽灼残渣的项目,用薄层法定性分析并鉴别了制剂中XX和XXX成分,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X XX注射液质量标准”。

XXX注射液样品常温考察三个月,各项指标均符合质量标准规定,说明本品具有良好的稳定性。

1.2临床前药效学研究概述XXX注射液可以改善心肌缺血;抑制心率增快扩张外周血管、增强心功能;降低脑梗塞重量、脑含水量,大剂量降低脑毛细血管通透性;抗血小板聚集、降低血液黏度和纤维蛋白原、改善血液流变性等活血化瘀的作用;拮抗垂体后叶素的作用。

1.3临床前毒理学研究概述动物急性毒性实验表明:小鼠静脉注射的LD50为98。

4g生药/kg;小鼠腹腔注射的LD50为128 7g生药/kg。

动物长期毒性研究结果表明:用含生药材8.1、16.2和32.4g/kg的剂量给SD大鼠连续腹腔注射XX X注射液六周,除大剂量组动物有活动减少、毛松乱、精神萎靡不振、腹泻、瘦弱等现象,未见其他明显毒性反应。

申报新药临床资料及流程

申报新药临床资料及流程

申报新药临床资料及流程申报新药临床需要的资料一、申报资料1、电子版资料(1、2、3、4、7、8、12、13、14、15、16、17、18、19、21、22、29、30、31号资料)2、2号、8号、12号、13号、14号、15号、18号资料附件(附件准备一式六份)二、原始记录1、工艺研究原始记录2、药材检验原始记录、药材检验报告3、质量研究原始记录4、稳定性检验报告(加温6个月、室温18个月)5、三批样品的检验报告6、检查项研究原始记录(重金属、砷盐检查、水分、装量等)7、微生物检验的方法学研究及样品检验报告8、微生物研究原始记录9、三批样品的批生产记录(按照GMP要求,尽量详细)三、电子图谱及照片1、液相电子图谱,时间安排一定合理(含药材检验、工艺验证、质量标准建立、中试样品检验、稳定性考察)2、薄层照片(所有薄层试验都要附彩色照片,含药材检验、质量标准考察、中试样品检验和稳定性考察)四、各种使用记录1、仪器使用记录(天平、崩解仪、液相、紫外等)2、对照品领用记录3、样品销毁记录(注意生产量、使用量、销毁量和现有剩余量的关系!)4、留样样品使用记录5、样品稳定性留样记录(注意留样样品的数量与销毁数量及总量对应)五、其他1、药品注册申请书(报盘资料),从国家局下载最新的报盘软件。

2、药品研制情况申请表六、关于生产现场核查1、生产设备(提取、浓缩、干燥、制剂)大小适应性2、原辅料来源、厂家资质(有发票及明细最好)。

3、包材的来源、厂家资质。

4、批生产记录的合理性。

申报流程1、准备全套资料一套(原件)及注册申请表的电子文档至省药监局受理办公室提交资料(有的省局将报国家局资料一起收);2、省药监局形式审查资料符合要求,出具受理通知书及缴费通知单,30日内组织研制现场核查(须抽样的出具抽样单及送检通知单,抽样单盖公司章后返1份给省局);3、缴费(一般省局2500元,国家局3500元),及时登录国家局网站查看缴费状态并填写缴费信息。

新药申报资料具体要求

新药申报资料具体要求

新药申报资料具体要求一、基础信息1.1药品名称:申报药物的正式名称和通用名称;1.2药品分类:按照相关的药品分类标准进行分类;1.3制剂型式:药物的制剂形式,如片剂、胶囊、注射剂等;1.4成分及质量控制:药物的主要成分及其含量,以及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1.5生产工艺与质量控制:药物的生产工艺和成品质量控制方法。

二、临床试验资料2.1临床试验设计:详细描述药物的临床试验设计方案,包括试验类型、试验设计、样本量计算等;2.2临床试验结果:列出所有已完成的临床试验结果,包括药物的疗效、安全性等数据;2.3临床试验报告:提供完整的临床试验报告,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讨论等内容。

三、药物研发资料3.1药物研发目标:明确药物研发的目标,包括适应症、疗效、安全性等;3.2药物研发计划:详细描述药物研发计划,包括各个阶段的研发任务和时间安排;3.3药物研发进展:列出已完成的研发任务和取得的进展,包括药物的化学合成、药物代谢、药效评价等;3.4药物质量控制:提供药物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药物的质量标准、质量分析方法等;3.5药物安全性评价:提供药物的安全性评价数据,包括药物的毒理学研究、临床安全性评价等。

四、药物生产资料4.1生产设备与工艺:提供药物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4.2药物质量控制:提供药物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原料药的质量控制、制剂的质量控制等;4.3药物批件:提供药物的生产批件和相关的生产记录等。

五、其他资料5.1相关专利信息:提供与药物相关的专利信息,包括药物的合成方法专利、新药用途专利等;5.2学术论文和专著:提供药物的相关学术论文和专著,包括药物的研究发现、疗效评价等;5.3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药物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药理学研究报告、药物制剂样品等。

以上是新药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具体要求可能会因不同的国家、地区以及相关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准备申报新药资料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仔细查阅相关法规、指南和要求,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请申报资料

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请申报资料

附件3
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请申报资料
一、申报资料基本要求
申请人应参照《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8年第16号),提供下述资料:
1.文件目录;
2.介绍性说明和总体研究计划;
3.研究者手册;
4.临床试验方案或草案;
5.药学研究信息;
6.非临床研究信息;
7.既往临床使用经验说明;
8.境外研究资料。

同时,还应提供如下信息:
1.药物警戒系统建立情况;
2.临床试验相关方名录;
3.伦理委员会审查相关资料;
4.申报前沟通交流资料。

二、申报资料重点关注
重点关注如下内容:
1.临床试验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 —
2.支持性研究数据的充分性。

鼓励采用CTD格式,提交包括药学研究、非临床研究、境外或早期临床研究等支持性研究数据。

除了综述和总结部分外,应提供完整的各专业研究报告。

3.申报前沟通交流情况。

应提供沟通交流会议纪要(如有),以及根据纪要精神相关研究的完成情况。

4.受试者安全性风险控制。

应根据临床研发计划和临床试验方案,说明药物安全委员会和构建药物警戒系统的组建情况。

5.临床试验利益相关方。

应提供包括研究者姓名和资质、主要研究机构、独立数据监察委员会等在内的临床试验相关方名录信息。

I期临床试验资料

I期临床试验资料

I期临床试验资料1期临床试验的定义和目的Ⅰ期临床试验是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

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Ⅰ期研究是人体药理学研究,通常是非治疗目的。

一般在健康志愿者或某类患者中进行;具有显著潜在毒性的药物通常选择患者作为研究对象。

Ⅰ期研究可以是开放、自身对照的,也可以为了提高观察有效性,采用随机和盲法。

Ⅰ期临床试验的内容根据我国药品临床试验指导原则,Ⅰ期临床试验包括:人体耐受性试验单剂量递增耐受性试验多剂量耐受性试验(视临床给药方案而定)人体药物代谢动力学试验3个不同剂量的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推荐临床剂量的多次给药药代动力学Ⅰ期临床试验的一般程序单剂量递增耐受性试验3个不同剂量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多次给药的耐受性研究和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单剂量递增耐受性试验设计要点一、前言1、背景:临床前研究摘要(急性毒性、慢性毒性等)2、研究责任:申办者、承担者3、研究目的4、研究时间表二、试验1、伦理:伦理委员会,知情同意书2、临床数据记录:病例报告表3、研究志愿者:例数和性别4、研究药物:试验药,安慰剂,药物计数5、试验前程序:志愿者病史、体检和临床实验室分析,接纳标准,排除标准。

6、研究程序:中上和替代程序,给药途径,剂量方案,给药程序。

(1)、试验设计:治疗计划,标准化饮食,身体活动标准,体位标准,吸烟限制,伴随用药。

(2)、耐受性评价和安全性:生命指征和ECG,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临床分析,不良反应,继续下一个较高剂量的标准,应急程序。

7、研究后程序(关于安全评价):体检和临床实验分析三、数据分析四、临床报告草案五、遵循GCP:详细程序,存档,质量保证,归档的文件,资料,设计书修改规定。

六、参考文献单剂量递增耐受性试验设计的考虑1、对象筛选标准2、Ⅰ期临床试验中健康成人志愿者治疗的最大推荐起始剂量的估算3、起始剂量、最高剂量和剂量递增方法4、剂量递增的中止标准5、观察指标6、异常结果的界定(包括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测定值)7、数据质量保证与数据管理8、安全性数据的分析方法Ⅰ期临床试验的对象1、一般选择健康成人志愿者(年龄18-45岁)为受试对象,男女各半。

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草案)

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草案)

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草案)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草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2016年9月1目录一、前言.................................................................................................. 1二、背景.................................................................................................. 2三、与药审中心沟通交流 (3)四、IND提交所需的特定信息?4(一)规定的表格......................................................................................... 4(二)?文件目录 (5)(三)介绍性说明和总体研究计划?5(四)?研究者手册 (6)(五)方案?8(六)化学、生产和控制信息?9(七)药理毒理信息?14(八)研究药物既往在人体使用的经验?1617(九)其他重要信息?(十)相关信息.................................................................................................... 1717五、提交信息?六、IND过程和审评过程 (18)19(一)临床试验暂停要求?(二)?IND修订............................................................................................... 21 122七、申请人的其他责任?22(一)?遵守法规伦理要求?(二)监测正在进行的研究.................................................................................. 22(三)研究药物的推销或付费?23(四)记录和报告 ............................................................................................. 23(五)IND安全性报告.......................................................................................... 23(六)IND年度报告.............................................................................................. 24八、撤回、终止、暂停或者重新启动IND?25附件 (27)附件1:药品注册临床试验申报资料信息表 .................................................... 2730附件2:研究者声明表?附件3:化药Ⅰ期临床研究CMC资料表?332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一、前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发布本技术指南旨在帮助新药研发申请人提交足够的临床试验研究申请(Investigational newdrug,IND)材料,以提高新药研发与审评效率,并同时能保证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

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

附件新药I期临床试验申请技术指南一、前言为帮助新药注册申请人(药品企业、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申请I期临床试验,提高新药研发与审评效率,保护受试者安全与权益,保证临床试验质量,特发布本技术指南。

本指南阐述了新药在我国开展首次临床试验时需要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提供的信息。

本指南的目的是:明确新药I期临床试验的技术要求,提高I 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质量;通过规范I期临床试验资料的数据要求,缩短新药研发周期,加快新药上市进程。

本指南适用于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包括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除外)。

二、咨询与沟通交流如果申请人在研发及申请临床试验过程中有疑问,可通过药审中心网站查询相关指导原则,也可以按照相关规范通过药审中心网站“申请人之窗”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

递交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前,申请人可按照《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方法与工作程序,申请与药审中心召开临床试验申请前会议。

—1 —申请人与药审中心间的沟通有助于提高临床试验申请的质量,加快后续研究与审评的进程。

三、I期临床试验申请的技术要求(一)资料格式及内容I期临床试验申请的申报资料应以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方式提交,电子资料可以CD的形式送交。

格式和内容可参照研究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通用技术文件(CTD)的要求整理提交。

(二)介绍性说明和总体研究计划介绍性说明应包括新药的名称、所有的活性成分、药理作用类别、结构式(如果已知)、剂型、制剂处方、给药途径、临床试验目的等。

如果有所研究药物用于临床的经验,应提供简短概述,包括在其他国家的研究和上市的经验;若没有,标题下写“无”。

总体研究计划应总结申请临床试验方案的设计依据,主要为拟定的适应症、受试者人群、受试者数量、给药方案(剂量、给药间隔、给药持续时间等)、药物安全性评价方法、风险控制计划等,根据已有信息预期的任何安全性(重要的已确定风险、重要的潜在风险、重要的缺失的资料等)的风险论证。

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1995年11月美国FDA发布2009年6月药审中心组织翻译诺华制药有限公司翻译北核协会审核药审中心最终核准目录I. II. III. 引言 (1)现行要求与操作规范 (2)现行新药临床申请法规的解释 (2)A. 封面(FDA格式-1571)[21 CFR 312.23(a)(1)]: (2)B. 目录[21 CFR 312.23(a)(2)]: (2)C. 介绍性声明与整体研究方案[21 CFR 312.23(a)(3)]: (2)D. 研究者手册[21 CFR 312.23(a)(5)]: (2)E. 方案[21 CFR 312.23(a)(6)]: (2)F. 化学、生产和控制信息[21 CFR 312.23(a)(7)]: (3)G. 药理学和毒理学信息[21 CFR 312.23(a)(8)]: (6)H. 研究药物既往在人体中使用的经验[21 CFR 312.23(a)(9)]: (9)I. 21 CFR 312.23(a)(10)、(11)(b)、(c)、(d)(e): (10)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I. 引言随着近期FDA成功实现《1992年处方药付费法》(PDUFA)审评行动的目标,使得从递交上市注册申请至批准上市的平均时间和中位时间均显著缩短。

FDA已将注意力转移至如何提高药品开发过程中其它部分的效率,同时保证这种效率的提高不得以牺牲美国人所期望获得的、具备长期安全性和有效性药品的标准为代价。

其中有一个IND法规特别值得关注,即关于在人体中开始进行药物试验的法规(即Ⅰ期试验),自McMahon 行动会议以来,对此课题已经进行了两年多的积极讨论,并且吸纳了各方不同层次的意见。

本指导原则阐述了在美国将研究药品(包括已进行结构确证的治疗性生物工程类产品)开始用于人体研究时,所需要提供的数据和在21 CFR 312.22和312.23中需要报告的数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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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1995年11月美国FDA发布2009年6月药审中心组织翻译诺华制药有限公司翻译北核协会审核药审中心最终核准目录I. II. III. 引言 (1)现行要求与操作规范 (2)现行新药临床申请法规的解释 (2)A. 封面(FDA格式-1571)[21 CFR 312.23(a)(1)]: (2)B. 目录[21 CFR 312.23(a)(2)]: (2)C. 介绍性声明与整体研究方案[21 CFR 312.23(a)(3)]: (2)D. 研究者手册[21 CFR 312.23(a)(5)]: (2)E. 方案[21 CFR 312.23(a)(6)]: (2)F. 化学、生产和控制信息[21 CFR 312.23(a)(7)]: (3)G. 药理学和毒理学信息[21 CFR 312.23(a)(8)]: (6)H. 研究药物既往在人体中使用的经验[21 CFR 312.23(a)(9)]: (9)I. 21 CFR 312.23(a)(10)、(11)(b)、(c)、(d)(e): (10)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I. 引言随着近期FDA成功实现《1992年处方药付费法》(PDUFA)审评行动的目标,使得从递交上市注册申请至批准上市的平均时间和中位时间均显著缩短。

FDA已将注意力转移至如何提高药品开发过程中其它部分的效率,同时保证这种效率的提高不得以牺牲美国人所期望获得的、具备长期安全性和有效性药品的标准为代价。

其中有一个IND法规特别值得关注,即关于在人体中开始进行药物试验的法规(即Ⅰ期试验),自McMahon 行动会议以来,对此课题已经进行了两年多的积极讨论,并且吸纳了各方不同层次的意见。

本指导原则阐述了在美国将研究药品(包括已进行结构确证的治疗性生物工程类产品)开始用于人体研究时,所需要提供的数据和在21 CFR 312.22和312.23中需要报告的数据1。

现有法规对IND申报资料中要求提交的各数据数量和程度给予了很大的灵活性,其中大部分取决于所处于的研究阶段和需要进行的特殊人体试验。

但是这种灵活性程度在某些状况中却并不是值得赞赏的,因此,FDA认为将申报资料的要求加以分类,在满足向FDA提供评估拟进行Ⅰ期研究所需要的安全性数据的同时,增加透明度、减少模糊性和不一致性、减少递交资料的数量,将有助于加速新药批准进入临床试验的时间。

如果遵照本指导原则,那么IND的1期临床研究递交的资料通常应以不超过两至三英寸、三英寸的带3个环的活页夹(“文件夹”)进行装订。

需要澄清的最重要两点是:1)明确愿意接收毒理学检查结果的汇总总结报告,其根据对已完成动物研究,但未经稽查的毒理学报告草案而撰写,旨在对人体研究提供初步支持;2)适合1期临床试验研究用样品的生产质控数据。

对于本指导原则未覆盖的产品,应查询其它FDA指导原则。

另外,还可联系负责产品的相应中心以得到指导。

因为已进行结构确证的治疗性生物工程类产品和其它生物制剂之间存在生产和毒理学差异,因此本指导原则仅适用于药物以及已进行结构确证的治疗性生物工程类产品。

对于本指导原则未覆盖的产品,应联系负责产品的相应中心以获得指导。

本指导原则同时适用于商业和个体研究者申请IND。

1在整篇指导原则中,“药物”一词的含义还包括了已进行结构确证的治疗性生物工程类产品。

1II. 现行要求与操作规范按照现行法规,对于之前未曾得到美国上市批准的产品,如果希望在美国国内进行任何应用,应首先需要向FDA递交IND。

在21 CFR 312.22和312.23的现行法规中,包括了IND递交申请的一般原则,以及IND内容和格式的一般要求。

III. 现行新药临床申请法规的解释本法规要求IND的1期临床研究申报资料中应包括下面列举的各小节内容,必要时,在各小节标题下面还提供了相应解释。

A.B. 封面(FDA格式-1571)[21 CFR 312.23(a)(1)]: 无解释。

目录[21 CFR 312.23(a)(2)]:无解释。

C.介绍性声明与整体研究方案[21 CFR 312.23(a)(3)]:法规重复说明了本小节的内容需要简洁。

通常,两至三页足以满足要求。

此处要求针对药物的开发前景提供研发方案,从而能够帮助FDA预知申请者的需要。

通常,申请者进行第一项人体研究的目的只是试图早期确定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和可能的药效学特征,然后根据上述研究结果再确定详细的研发方案。

在这种状况下,申请者在本小节中应对此剂型简单说明,而不需要制定和撰写详细的研发方案,因为随着对产品的进一步的开发,研发方案极有可能进行大幅度的更改。

D.研究者手册[21 CFR 312.23(a)(5)]:在国际药品注册协调会议(ICH)的支持下,已制定了一份关于研究者手册的一般性指导原则,不久将发表在联邦文档中(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研究者手册指导原则)。

申请者应参考该文件以获得关于研究者手册中的更多建议。

E.方案[21 CFR 312.23(a)(6)]:本法规要求递交关于进行各个临床试验方案的复印件一份。

申请者应注意1987版中的法规内容发生了更改,具体而言,其允许1期临床研究方案不如2期或3期临床研究方案那么详细,从而具有更多的灵活性。

该更改的原因是因为已经认识到这些方案为早期2获得经验过程的一部分,其应当能够按照所得到的信息不断进行修正,该开发阶段的主要关注问题是如何安全地开展这1期临床试验。

本法规规定1 期临床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应提供研究大纲:估计入选受试者数量;介绍安全性排除标准;介绍用药方案,包括给药周期、剂量或确定剂量的方法。

另外,上述方案应详细说明对受试者安全至关重要的研究因素,如:1)必要的生命体征和血液生化监测;2)中止研究的毒性判定原则或剂量调整原则。

另外,本法规规定,如果1 期临床研究实验设计的修正对关键安全性评估结果没有影响,则修正可以仅以IND年报告形式递交给FDA。

F.化学、生产和质控信息[21 CFR 312.23(a)(7)]:法规312.23(a)(7)(i)强调了对生产和质控信息的要求在程度上的不同。

虽然在研究中的每个阶段,均应递交足够的资料以保证对研究药物的结构鉴定、质量、纯度和规格等进行充分的审评,但作出上述保证而需要递交的资料数量可因以下因素存在差异:各研究分期、建议的研究周期、剂型、以及其它途径得到的信息量。

例如,虽然对IND所有分期产品的稳定性数据的要求是:新原料药和药物制剂的理化参数在计划进行的临床研究期间应符合要求,但是如果建议的试验周期极短,那么也可相应提供极有限的支持性稳定性数据。

已认识到新原料药和剂型制备方法(甚至剂型本身)很可能随研究进展而发生更改,因此,对于在1期临床的CMC初步递交的资料,通常应着重于提供那些可以允许对计划研究的受试者进行安全性评价的信息。

根据CMC部分,如果对安全性问题产生担忧或数据不足以进行安全性评价时,最好延缓临床试验。

产生担忧的可能原因包括,例如:1)由未知或不纯组分制造的产品;2)产品化学结构具有已知毒性或极可能具有毒性;3)在计划实施的整个试验项目期间,产品不能保持化学稳定性;或4)产品的杂质特征显示具有潜在毒性或未充分确定杂质特征及评估其潜在的毒性;或5)主细胞库或工作细胞库未经过充分鉴定。

另外,临床前研究资料有助于确保人体试验的安全性,因此,申办人应能够建立起动物毒性研究结果与人体试验的相关性,从而为后续的人体试验提供安全性方面的支持。

以下以数字编排段落中讨论的信息通常应符合以下要求,以便能对1 期临床研究应用制剂的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有效的审评。

在申请2 期或3 期临床试验时,通常还应递交其它信息,以便对大规模生产时的制备工艺进行审评,此部分内容应作为申报2期或3期3临床试验、或作为上市申请资料中生产小节的一部分内容。

如果申请者对于潜在大规模IND临床试验、或潜在上市申请生产要求、或质量标准等有任何问题,可直接与CDER新药化学办公室的相应部门或负责产品的CBER相应部门进行阐述和讨论。

随着药物临床开发的进展,申请者应与CDER新药化学办公室的相应部门或负责产品的CBER相应部门讨论以下问题,即支持其产品在2 期和3 期临床试验中安全性应用所需要的生产数据。

1. 化学和生产介绍:在本小节的开始部分,申请者应说明是否认为:1)原料药或制剂的化学性质,或2)原料药或制剂的生产过程,显示出可能造成人体危害的信号。

如果出现上述信号,那么应对这些潜在的危险信号进行讨论,并阐述为监测此危害所计划采取的步骤、或对这个(些)信号不予以考虑的原因进行分析。

另外,申请者应介绍临床计划应用的制剂,以及动物毒理学试验中应用的制剂在化学和生产方面的任何差异,此结果为申请者对继续进行计划临床研究而做出的安全性结论的依据,应讨论这些差异可能对制剂安全性特征造成的影响程度。

如果两种制剂之间无差异,那么应进行说明。

2. 原料药[312.23(a)(7)(iv)(a)]:申请者应注意,按照现有法规可引用现行版USP-NF以符合某些要求(适用时)。

应以总结报告形式递交原料药相关信息,包括以下条款:a原料药的介绍,包括其理化或生物学特征:应递交简单介绍原料药的资料和用于支持其设定化学结构的某些证据。

需要清楚的是在早期药物开发阶段,对结构信息的了解程度是有限的。

b生产厂商名称与地址:应递交临床试验原料药生产厂商的完整地址(包括街道名称)。

c制备原料药的一般方法:应递交简单介绍生产工艺的资料,包括使用试剂、溶剂和催化剂的清单。

通常建议采用常规最有效的方式,即详细的流程图形式进行介绍。

在评估生物工程类药品或人/ 动物来源提取的药物安全性时,可能会需要提供更多的信息。

4d原料药的鉴别、规格、质量和纯度的可接受限度以及分析方法:应简单介绍所用的检测方法,应提供基于简单分析数据之上的临床试验样品的预计可接受限度(如以IR光谱法证明鉴别结果,以HPLC色谱法支持纯度水平和杂质特征),需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应基于原料药来源和类型(如动物来源、植物提取物、放射性药物、其他生物工程类产品)建立特定的方法。

通常,在药品开发初期,不需要递交验证数据和已制定的质量标准,但是,对于某些已进行结构确证的治疗性生物工程类产品,在某些状况下可能需要递交初步质量标准和额外的验证数据,以保证1期临床研究的安全性。

e支持毒理学研究期间和计划临床研究期间原料药稳定性的信息:应递交简单介绍稳定性研究和用于监测原料药稳定性的检测方法资料,可用列表形式递交代表性样品的初步数据,不需要递交详细的稳定性数据或稳定性方案。

3. 制剂[21 CFR 312.23(a)(7)(iv)(b)]:申请者应注意,按照现有法规可引用符合现行版USP-NF中的某些要求(适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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