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实施细则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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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支持政策策划方案

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支持政策策划方案

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支持政策策划方案在当今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高端人才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力量。

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的高端人才,提高区域或组织的竞争力,制定一套完善的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支持政策至关重要。

本方案旨在为相关部门或组织提供一份全面、系统且具有可操作性的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支持政策策划,以满足其发展需求。

一、政策目标1、吸引国内外优秀的高端人才,包括科研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管理人才等,为本地或本组织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创造力。

2、促进高端人才的成长和发展,提高其创新能力和业务水平,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机会。

3、加强人才与本地或本组织的融合,提高人才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使其能够长期为本地或本组织服务。

二、引进政策1、制定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体系根据不同领域和层次的高端人才,制定个性化的薪酬方案,确保其薪酬水平在同行业中具有竞争力。

除了基本薪资外,还可以提供绩效奖金、股权激励等激励措施,以吸引人才的加入。

2、提供优厚的福利保障为高端人才提供完善的福利保障,包括住房补贴、子女教育优惠、医疗保障等。

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3、设立专门的人才引进渠道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通过举办招聘会、人才推荐等方式,广泛收集高端人才信息。

同时,利用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人才需求信息,扩大人才引进的范围。

4、简化人才引进手续优化人才引进流程,减少繁琐的审批环节,为高端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

三、培养政策1、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根据高端人才的专业背景、职业发展规划和组织需求,为其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包括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实践锻炼等内容,以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定期组织高端人才参加国内外的学术研讨会、培训班、考察活动等,拓宽其视野,了解行业最新动态和前沿技术。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引进培育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引进培育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引进培育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7.19•【字号】锦政发〔2017〕52号•【施行日期】2017.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引进培育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锦政发〔2017〕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锦州市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引进培育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锦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7月19日锦州市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引进培育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锦州市委、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引进培育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意见》(锦委发〔2017〕13号)精神,加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培育力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引进培育人才范围为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重点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产业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二章组织领导、主要职责及分工第三条引进培育“双创”人才工作由锦州市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引进培育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牵头抓总,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及市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分工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形成合力。

第四条主要职责市科技局负责前期需求调研,受理并初步审核申报资料,负责组织专家审查核实领军人才(团队)申报的科技成果、专利等资料,负责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初审阶段工作,对申报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创新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提出项目评审意见。

负责项目预算评审工作。

市人才办负责协调抓好各项任务的督促落实。

高新企业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制度

高新企业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制度

高新企业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制度本文介绍了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公司开展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的目的和推行的开发模式。

第二章组织实施与管理则详细说明了公司内部的管理机构和工作组的职责和任务。

在第三章项目申请与评审中,企业创新创业平台下设五个工作组,分别负责不同的任务,包括创新创业培训、技能创新与竞赛、创新型师资建设、科技项目研究与发明以及专项资金管理。

为了保证创新创业平台的有效运作,企业创新创业平台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下设工作组开展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评审和批准。

通过这些规定和措施,企业可以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各种制度束缚和桎梏,支持公司内部不断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兴产品产业,形成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格局,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新引擎、形成新动力。

第六条:申请创新创业项目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工作成绩突出、专业技能突出以及在各种大型竞赛中获得较高奖励的员工和相关合作人员。

第七条:项目申请人可根据企业创新创业年度整体规划,选择企业提供的研究开发项目目录或自立项目进行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第八条:创新创业项目应该明确目标,充分依据,内容具体,项目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项目要注重实践,着眼于创新或创业。

第九条:项目应该选定专门指导专家进行指导。

指导专家必须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业务水平和时间保证。

第十条:企业创新创业平台领导小组受理项目申请人申请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项目。

第十一条:创新创业项目经费是公司预算的组成部分。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财务部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需要编制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和项目进度执行。

第十二条:项目经费应用于与该项目有关的低值易耗品支出、图书资源费、会议调研费、科技成果鉴定与验收费、人员费等支出,严禁将项目经费用于与创新创业无关活动。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30•【字号】芜政办〔2015〕16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15〕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7月30日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为吸引、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下简称科技团队)在我市创新创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5〕40号)和《中共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人才特区建设水平的意见》(芜市发〔2015〕1号),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科技团队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落户芜湖创业的人才团队。

第二条市财政设立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预算,主要用于扶持县区、开发区(以下简称县区)成立县区创业风险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县区风投公司)。

县区风投公司由市与县区按1∶1出资构成。

第三条县区应积极招引和推进科技团队到本地创新创业,在资金、土地供给、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和生活场所提供以及团队成员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扶持。

第四条各县区根据我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结合本区域发展规划,提出年度团队招引需求,市科技局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五条各县区应主动与科技团队进行对接,与团队签订创业合作协议,明确扶持措施及双方权利、义务。

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方案

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方案

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方案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出一份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的建设方案。

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是为了促进创新创业的发展,支持初创企业和创业者的成长和创新。

本方案将提供具体的建设步骤和关键要点,以确保孵化平台的有效运营和有利于创业生态的发展。

2. 建设步骤2.1 确定目标与定位首先,需要明确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的目标和定位。

将要孵化的领域、产业和创业者类型等作出明确规划,以有针对性地提供支持和资源。

2.2 确立组织形式与运营模式在确定目标与定位的基础上,选择适合的组织形式和运营模式。

可以是由政府主导的公共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也可以是由企业或投资机构主导的私人孵化器等。

根据资源和需求来确定最适合的模式。

2.3 搭建基础设施与资源支持为确保孵化平台的顺利运营,需要搭建相应的基础设施和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包括创业办公空间、技术设备、人才支持、资金支持等。

2.4 招募优秀创业团队与项目为了使孵化平台真正发挥作用,需要吸引和招募优秀的创业团队和项目。

可以通过组织创业大赛、招聘创业导师和专家等方式,吸引有潜力的创业者和项目。

2.5 提供全方位支持与服务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应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包括创业培训、导师指导、项目评估、市场推广、法律咨询等。

通过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帮助创业者顺利发展。

2.6 建立合作网络与生态圈孵化平台应积极与企事业单位、投资机构、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构建一个良好的合作网络和创业生态圈。

通过合作与共享资源,提升孵化平台的影响力和创新能力。

3. 关键要点3.1 高质量的导师与专家资源为创业者提供高质量的导师和专家资源,引导和指导创业团队,提高创业成功率。

3.2 丰富的资金支持和融资渠道为创业项目提供丰富的资金支持和融资渠道,帮助创业者解决资金问题,推动创新创业的快速发展。

3.3 强大的技术支持和创新资源建立强大的技术支持和创新资源,包括技术咨询、实验室设备、技术合作等,为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持和创新能力。

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范本模板】

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范本模板】

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实施细则(试行)为全面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大决策,落实《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大力引进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提升杭州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及创新型城市,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到“十三五”末引进培育30个左右,符合杭州城市总体定位、产业发展导向、创新路径清晰、创业成果显著、预期效益明显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以下简称“团队”),形成杭州建设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提升人才竞争优势,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力量。

二、引进培育对象1.领军型创新团队:以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致力于自主技术创新及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人才团队。

创新团队的研发领域处于所在学科前沿,研发起点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创新水平,预期取得的创新成果能显著提升我国在该领域的科学研究及技术创新水平,突破重大技术瓶颈,取得较好的产业化应用前景。

2.领军型创业团队:以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拥有一批符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的高新成果,以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在杭州落户创业的人才团队。

创业团队自带技术、自筹资金,创新产品研发基本完成,取得较好的市场前景。

三、申报条件(一)领军型创新团队申报条件1.领军型创新团队由本市近两年从国内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组成,团队核心成员包括至少1名杭州市A类或B 类高层次人才领衔负责人和3名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

其中,国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占团队人员的一半以上,团队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创新团队及其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建设培养与工作服务协议。

其中,国内引进的团队成员已将个人人事劳动关系及档案落在依托单位,拥有国外护照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与依托单位签订连续服务3年以上工作合同,团队核心成员每年在本市依托单位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2.20•【字号】鄂发[2008]19号•【施行日期】2008.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08年12月20日鄂发〔2008〕19号)为深入贯彻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湖北的战略决策,全面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实施科教兴鄂、人才强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建设创新型湖北中的作用,现就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造就一支宏大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作为建设创新型湖北的重要战略举措抓紧抓好1、充分认识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

建设创新型湖北,关键在人才。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是科技新创造、发展新突破的引领者和开拓者,是增强科技和经济实力,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宝贵战略资源。

近几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的战略决策和省委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自主创新,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高。

但也应该看到,我省高层次人才总量和创新创业活力相对不足,特别是在国内外有影响的领军人才和创业人才匮乏;高层次人才的结构分布与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不相匹配;人才优势与产业结合不够紧密,创新成果转化率不高;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成长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特别是与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承接沿海和东部产业转移的发展机遇和战略要求相比,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面临新的挑战。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以“第一资源”服务“第一要务”的观念,从省情出发,以人才开发的战略转型推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把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作为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湖北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

大连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大连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大连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大连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实施细则是大连市政府促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一项重要政策,目的是为优秀人才提供更加完善的政策支持,推动创新创业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计划实施的背景、目标、政策等方面对大连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进行详细介绍。

一、实施背景随着不断推进全球化以及中国经济的发展,大连市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推动下成为了东北亚地区最具活力的经济中心之一。

在这个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大连市必须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到这里创新创业,不断推动大连市创新创业事业的发展,以便实现产业迈入更高发展境界的目标。

因此,大连市政府提出了“大连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通过一系列细则引导优秀的高层次人才来创新创业,推动大连市的经济发展。

二、实施目标大连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的主要目标是:1.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来到大连市创新创业,支持企业发展,提升整个城市的创新创业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2.建设人才体系,培养更多的人才,提升大连市的创新创业氛围和人才的竞争力。

3.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的热情,提升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创造更多的科技成果,为大连市的发展贡献力量。

三、实施细则大连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包括了如下政策:1.优先落户大连市将落户支持的对象主要分为海内外杰出人才、“千人计划”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创新创业团队等。

这类人才在来到大连市时,政府将优先给他们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学校教育资源和优惠的政策支持。

2.创业资金政府将针对创新创业领域,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金融和税收优惠政策,资助免息贷款,支持创业项目的发展。

政府还将提供创业基金、股权投资、上市配套等多种金融服务资源,支持急需的医疗等经济领域开展资本运营。

3.服务保障政府将为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系列服务保障,包括政策指导、科研课题支撑、人才引进和培养、医疗、健康保障、安全保障和居住环境等。

4.科技成果转化政府将大力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工作,并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宏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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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实施细则
xx(2017)1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区战略,发挥创新创业平台对高层次人才的吸纳、支持和服务作用,打造高层次人才集聚的良好态势,激发创新创业发展的活力与动力,根据《“xx|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xx|区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实施细则》(京通办发〔2017)2号),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实际需求,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是指具有高技术研发水平、先进技术装备、高成长项目、创新创业资源,具备相应的资金、场地、信息和服务等资源条件,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公共研发与服务载体。

第二章支持范围
第三条经国家级、市级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研发机构、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科技孵化器。

第四条经国家级、市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

第五条经国家人社部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经市人力社保局批准设立的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

第六条经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型孵化器、处于初创期的中关村孵化器及入住孵化器的初创科技中小企业。

第七条经国家级、市级认定的院士专家服务中心和院士专家工作站。

第八条建有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的企事业单位,需注册地在xx区,且符合xx区的产业功能定位。

第三章支持措施
第九条强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的产业导向。

重点支持符合我区产业功能定位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同时根据我区发布的《xx区人才导向目录》,引进、培养重点领域中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第十条大力推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

积极支持和鼓励我区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在平台建设、配套设施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优化已建成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的配套设施,形成适宜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软硬件环境。

第十一条针对创新创业平台中的高层次人才,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协助其解决落户、家属就业、住房、子女入学(托)等生活问题,开辟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第四章经费保障
第十二条为每个新认定的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提供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专项资助;为每个新认定的国家级和市级科}技孵化器,提供最高250万元、200万元的专
项资助;为每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提供最高300万元、250万元的专项资助。

第十三条为每个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提供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专项资助。

第十四条为每个新认定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提供20万元专项资助,为批准进站工作的博士后每人提供5万元的研发经费和每人每年1.5万元的生活补贴;
为每个新认定的市级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提供20万元专项资助,为经批准进站工作的博士、博士后每人提供5万元的研发经费和每人每年1.2万元的生活补贴。

第十五条为每个新认定的留学人员创业园提供一次性30万元的留创园园建设支持经费。

第十六条为处于投资建设中关村孵化器初创阶段的产业园区,提供最高100万
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为入驻孵化器的每家初创科技中小企业提供最高10万元的房租补贴;为经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型孵化器,提供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第十七条为每个新认定的院士专家服务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提供30万元专项资助,为经批准在站的院士、专家每人提供5-10万元的研发经费和每人每年18万元的生活补贴。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工作的宏观统筹;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汇总各平台归口责任单位所需资金并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区科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区科协作为各平台归口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经费申请与管理事宜等,同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可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做好政策落实和平台管理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扶持资金的落实,所需资金从区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十九条同一年度内,在同一归口责任单位申报,每个用人单位只可享受一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的扶持政策,并按照最高标准给予扶持。

本细则与区财政其他扶持政策及市以上出台的需区财政承担的同类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

第二十条本细则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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