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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税收筹划PPT课件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PPT课件
每年到工厂直接购买的白酒大约1000箱(每箱12瓶,每 瓶500克),企业每年销售给批发商的白酒大约为10,000 箱。销售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不含税)1400元, 企业销给批发部的价格为每箱(不含税)1200元。已知 粮食白酒的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5角/斤。 (1)该酒厂每年应纳多少消费税? (2)如何筹划可节税? (3)节税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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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企业A
粮食白酒 20%,5角/斤 9000万元消费税
2亿元 5000万千克
企业B
药酒 10% 2500万元消费税
2.5亿元 5000万千克
两企业合计应纳消费税为11 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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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分析
筹划:使A、B企业成为一家企业(A收购 B),用白酒生产药酒变为连续生产环节, 白酒不用纳消费税,只有药酒销售了才纳 消费税。
2 460 000+286 000=2 746 000(元)
16
案例1分析
筹划方法:企业在本地设立了一独立核算 的经销部,企业按1000元
(1400×70%=980元)的价格销售给经销
部,再由经销部销售给批发商、零售户、 酒店及顾客。
17
案例1分析
注意: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
4.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1
4.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4.1纳税人及税率 4.2消费税纳税人的筹划 4.3消费税税基的筹划 4.4消费税税率的筹划 4.5消费税计税核算的筹划
2
4.1纳税人及税率
纳税人: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以下6种经济业务的单位和 个人:
自产自销应税消费品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委托他人加工应税消费品 进口应税消费品 零售金银首饰、钻石及其饰品的零售单位 商业批发卷烟的单位

消费税的税务筹划培训74页PPT

消费税的税务筹划培训74页PPT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为销售额和销售数 量两种类型。
销售额的确定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除增值税税款以外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3)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 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 而且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款将减少。 由于粮食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而药酒的 消费税税率为10%,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 产企业,则税负将会大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 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
销750吨,以2230元/吨的价格外销150吨。则发给职工的15吨应纳消 费税是多少? 税率为20%
(1)首先计算出平均价格2195元
(2)应纳税额=15 ×2000 ×0.5+15 ×2195×20% =19938.75(元)
如果没有外销的价格,成本为1982元,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为5%
则消费税为多少?
1400×1000×20%+12×1000×0.5 =286 000(元) 销售给经销部的白酒应纳消费税额:
1200×1000×20%+12×1000×0.5 =246 000(元) 节约消费税额:286000-246 000
=40 000(元)
3、卷烟新产品定价的税务筹划
单条调拨价为70及以上(不含税价)的定价税 率为56%,在70元以下的定价税率为36%,从
×36%--60000÷2
=1491000(元)
1、用于连续生产的是否属于可抵扣的 范围 2、注意材料成本及加工费的确定 (此处少交可获得递延纳税的利益)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消费税是指对商品和服务的销售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款。

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合法的手段和方法来减少甚至避免缴纳过多的税款。

下面将详细介绍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一、合理使用消费税率
不同的商品和服务被征收的消费税率不同,因此合理使用不同税率的商品和服务可以降低纳税额。

企业可以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低税率商品的销售比例,减少高税率商品的销售比例,以达到减少纳税额的目的。

二、合理运用消费税豁免政策
消费税法规定了一些特定的商品和服务可以免征消费税,企业可以合理运用这些豁免政策来减少纳税额。

对环保设备、农产品、医药用品等的销售可以享受免征消费税的政策。

三、精确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企业在计算应纳消费税额时,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定价和消费税率。

尽可能合理精确地计算消费税额,避免因计算错误而导致纳税额的增加。

五、合规经营,防范风险
企业需要合规经营,遵守国家的税收制度和规定,不得进行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

需要时刻关注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纳税筹划的方法和策略,防范可能的税务风险。

六、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会针对一些特定的产业和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合理利用这些政策来减少纳税额。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少纳税额。

纳税筹划是企业合法减少纳税额的手段和方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依法合规,不能进行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制定适合自己的纳税筹划方案,最大程度地减少纳税额。

第4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第4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企业降低销售价格后, 销售收入减少了14000元,但应纳税款也减少 了35040元,销售利润增加了21040元。其原 因是销售税率的大幅度降低导致的消费税负 担的大幅度减轻。
补充:消费税纳税人的纳税筹划
• 【税法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 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于销售时缴纳消费 税;金银首饰、钻石级钻石饰品的消费税改在 零售环节征收。
合并后: 应纳消费税=25000×20%+5000×2×0.5 =10000万 可节税:19000-10000=9000万元
4.3
企业销售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4.3.1 利用关联企业转让定价进行纳税筹划
【名词解释】
关联企业: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 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 转让定价: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在产品交换或买 卖过程中,不依照市场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 交易(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以实现共同利益 最大化。
比如北京首饰厂外购翡翠戒面一批加工成翡翠戒子外购的翡翠戒面支付了消费税北京首饰厂加18k金托生产成戒子后卖给北京百货此时不交消费税也不能抵扣翡翠戒面的消费税因为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钻石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第四章
消费税筹划实务
案例导入
• 注意事项
• • •
1、符合可抵扣的范围 2、取得可抵扣的合法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开具的专用缴款书
3、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的 计算方法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 其中,买价指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 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数量为增值税专 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数量

税收筹划(PPT-85张)

税收筹划(PPT-85张)
税收筹划与合理避税
1
税收基本常识
2 税收筹划相关知识
3 常见流转税税收筹划
4
所得税税收筹划
5
税收筹划风险
野蛮者抗税 愚昧者偷税 糊涂者漏税 聪明者避税 1精明者做税收筹划
➢ 案例思考 ➢ 案例分析 ➢ 常见问题
抗税
抗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 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 的行为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分摊费用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要按一定的方法摊入 成本。费用分摊就是指企业在保证费用必要支出的前提下, 想方设法从账目找到平衡,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尽可能地最大 摊入,从而实现最大限度的避税。
➢一次费用分摊 ➢平均摊销和 ➢不规则摊销
通过名义筹资避税
这一原则就是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得企业达到最 高的利润水平和最轻低的税负水平。一般说来,企业 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有三个渠道:
A公司年利润额=(8.3—6.0)×100=230(万元)
A公司应纳所得税=230×15%=34.5(万元)
B公司年利润额=(6.0—5.2)×100=80(万元)
该企业经营的是机电产品,属于非紧俏商品,基本上是买方 市场,购货单位先付款后提货的可能性较小,经查阅其业务 日报表和销售部门的发货记录,发现付款单位已将货提走, 但发票未开从而确定为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只是部分余款 未结。经过逐项核实,发现该企业将销售货款挂“预收账款”, 未转入“商品销售收入”,少报销售额515502.62元(其相应 的商品成本为443502.62元)。
印花印、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税收基本知识
• 税与税法 ➢ 税法的种类 ✓ 税收实体法—《个人所得税法》 ✓ 税收程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 税法的构成要素 ✓征税人 纳税人 ✓征税对象 税目 ✓税率 计税依据 ✓纳税环节 纳税期限 纳税地点 ✓减免税 法律责任

税收筹划课程-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课程-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价外费用:,如代垫运费、包装费、补贴、违约金等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计算有以下几种: (1)生产企业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率) 【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在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是一致的。
(2)未出售而移送他用——移送环节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比例税率)
合计应纳税款=9 000+5 000 =14 0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款为: =25000×20%=5 0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款=14 000-5 000=9 000(万元)
第二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一、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计税依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
我国现行有三种计税方式 (1)从价计征——从价定率 (2)从量计征——从量定额 (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1、从价计征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应纳税额=应纳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率
【注】增值税与消费税有交叉,但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因此这里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但含消费税。
即:销售额=买价+价外费用
【注】材料成本:是委托方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加工费:包括受托方提供的辅料的实际成本。
(4)进口应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 消费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5)零售金银饰品、钻石、钻石饰品等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5%
2、从量计征的消费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消费税价内税意思是说:交纳消费税的计算依据里要含有消费税, 也就是说销售额中要含有消费税,而实际中的销售额里是不含消 费税的,所以要把不含消费税的销售额换算成含消费税的销售额: 含消费税税销售额=不含消费税销售额/(1-消费税税率) 所以应交消费税额=销售额/(1-消费税税率)再乘消费税税率

《税收筹划》课件 项目三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课件 项目三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3)如果采取的是方案1的话,由于相当于甲企业把 乙企业生产药酒的流水线并入其旗下,那么整个生 产流程就变为甲企业将其生产的价值3000万元的粮 食白酒直接用于连续生产药酒。这样的话,就相当 于甲企业将价值3000万元的粮食白酒连续生产应税 消费品(药酒),那么这批粮食白酒在移送阶段就 无需缴纳消费税,直接只需就最终生产出来的药酒 出厂销售时缴纳消费税。值得注意的是,药酒适用 的消费税税率为10%,而粮食白酒适用的是20%的 比例税率和元/斤的定额税率,因此采用方案1的话 甲企业将来的消费税税负会较低。
• 方案1: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 方案2:先将白酒以每吨万元的价格出售 给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然后销售公司再以 每吨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销售者。
三、分设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
• 筹划思路:

纳税人往往采取通过成立独立核算的经
营部或者销售公司,生产企业以较低但不违
反公平交易的销售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
经营部或者销售公司,然后销售公司再对外
为原料进行酿造,适用20%的消费税税率。乙企业以甲生产
的粮食类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适用10%的消费税税
率。甲企业每年要向乙企业提供价值3000万元的粮食白酒。
2014年6月,乙企业由于缺少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
准备破产。乙企业资产账面价值5200万元,资产评估价值6
00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账面价值2600万元,评
一、消费税纳税人身份 与非消费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 做 中 学 3-1-1】 某 公 司 现 有 1000 万 元 的 空闲资金,经过市场调研,拟投产粮食白酒或 者果汁饮料,两种产品的总投资额1000万元, 年销售额200万元,增值税税负约6%;从节 税的角度出发,该公司应当投产哪种产品? (假设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上销售 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不考虑白酒的从量消费 税)

税收筹划第九版课件第3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第九版课件第3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 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 能视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用于生 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可以扣除。
3.1.3 消费税税目
➢ 消费税税目
➢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是根据我国的经济形势、国家在 某一时期的消费政策和产业政策、群众的消费水平和消 费结构以及财政收支情况等因素确定的。
➢ 按照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自2006年3月调整后,目前 已确定征收消费税的只有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 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 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 实木地板、电池、涂料15个税目,有些税目还进一步划 分了若干子目。
➢ 消费税纳税人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为消费税纳税人。
➢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消费税纳税人所指的单位和个人也包 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 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 在境内。
3.1.5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 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应税行为性质和结算方式的不同,分别规定如下: ➢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为: ➢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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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划后税负: 应纳附加税费=9999×1000×17%×10%=169983 (元) 实际收益=9999×1000-169983=9829017(元) 在成本、费用、损失相同的情况下,计征所得税后并 不会影响销售方案的可行性。假定企业所得税率为 25%,则筹划后增加的税后收益为: (9829017-8393000)×75%=1077012.75(元)
消费税政策调整概述
政策调整主要突出了两个重点: 一是突出了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重点。资源节 约、环境保护和收入再分配都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 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是突出了合理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的重点。 例如对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高档消费 品征收消费税以及停止对已具有大众消费特征的护肤 护发品征收消费税等。
消费税特点
消费税特点包括: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和差别性 (3)平均税率水平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4)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从量、从价】 (5)税负具有转嫁性
消费税政策调整概述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 知,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对我国消费税的税目、税 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主要内容是: 1、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 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原汽油、柴 油税目作为该税目的两个子目,同时新增石脑油、溶剂 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5个子目。 2、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 3、调整部分税目税率。现行11个税目中,涉及税率调整 的有白酒、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几个税目。
消费税筹划要点
消费税筹划要点 避免成为消费税征收对象 避开纳税环节 降低税基,缩小计税依据 在多个税率中,争取适用最低税率
除从量计征部分外,消费税的税基和增值税完全一样, 所以,增值税的缩小税基、延迟纳税、争取税收优惠等 策略同样适用于消费税筹划。
依据消费税的特点,有许多特殊的筹划方法。
第一节 消费税规避纳税义务的筹划
规避消费税纳税义务基本方法: 一、通过降低价格规避纳税义务 二、通过改变企业组织结构规避纳税义务 三、通过改变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规避纳税义务
第一节 消费税规避纳税义务的筹划
一、通过降低价格规避纳税义务 适用于卷烟(甲类、乙类)、啤酒(甲类、乙类)、 手表(单价10000元以上征税)等规定了临界价格的 应税消费品。
通过降低价格规避纳税义务:案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3月20日颁布的(财税【2006】 33号)文件,从2006年4月1日起对高档手表征收20%的消费 税,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 高档手表的单位和个人。高档手表包含销售价格(不含增值 税)每只在1万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消费税扩围改革思路】
《经济参考报》(2013.3.22):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 委员会、财政部在一份专题材料中提及,财政部会同税务 总局积极研究制定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改革方案,拟将 部分过度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和部分高档消费 品纳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同时,认真研究适当调整与国 内产业结构、消费水平变化不相适应的部分应税品目的税 率,拟提高部分高档消费品的现行税率水平,进一步增强 消费税的调控功能。
பைடு நூலகம்
通过降低价格规避纳税义务:案例
规避纳税义务筹划思路: 高档手表为价格在1万以上,如果价格在1万以下即不 是高档手表,可规避纳税义务。 是否可以将手表价格从1.1万降到9999元?税收会降 低吗?是否可以这样筹划? 【回顾】税收筹划的目的不是税收最少化,是【可持 续的】税后收益最大化。
通过降低价格规避纳税义务:案例
通过降低价格规避纳税义务:案例
手表厂目前的为销售税金及附加: 应纳消费税额=1.1×20%×1000=220(万元) 应纳附加税费=[(1.1×1000×17%)+220)]×10%= 40.7(万元)
所以当月泰华手表厂因为这种手表的销售共应承担相应税 收260.7万元。【不考虑其他费用】 实际收益=1.1×1000-260.7=839.3(万元)
通过降低价格规避纳税义务:案例
泰华手表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生产了一种新型手 表,该手表外型独特,做工精良,市场调查的结果非常理想。 因此,泰华手表厂决定将手表定价在1.1万元(不含增值税) 上市销售,并且在头一个月内成功售出1000只。 泰华手表厂应如何缴税? 能规避消费税纳税义务吗?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消费税规避纳税义务的筹划 第二节 消费税缩小税基的筹划 第三节 消费税适用低税率的筹划 第四节 消费税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
第一节 消费税规避纳税义务的筹划
筹划基本思路 消费税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 避免成为消费税征收对象 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避开消费税纳税环节
第七章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消费税特点
消费税征税对象和纳税人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对象:特定的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 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 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 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14个项目。
消费税特点
纳税人: (1)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4)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铂钻)的单位和个人。
税率: 针对不同税目采用不同税率,最高为56%,最低为1% 【排气量1.0升以下小汽车】。
纳税环节 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或零售环节单环节征收
消费税的纳税人需同时具备的两个条件: 一是在国内生产、进口、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或者从 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纳税环节规定】 二是所经营的产品是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列明的应税消 费品。【征税范围规定】 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则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
【产品实例】 企业生产白酒,通过自己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销 售,门市需要缴纳消费税。 如果设立独立核算的门市,则门市所处为销售环节, 不是生产环节,无需缴纳消费税,规避了消费税纳税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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