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管理 11 规则 新大纲 (顺序与装订发行版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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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管理适任考试大纲(11规则)-推荐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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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救生艇安全操作规定
考试大纲
2.14 高处、舷外及水面作业安全规定
2.15 船员职务交接制度
3.国际海事公约
3.1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3.1.1 功用、构架与适用范围
3.1.2 检验与证书
3.1.2.1 检验种类;检验后状况的维持 √
3.1.2.2 证书的签发或签署;证书的有效
Hale Waihona Puke 3.5.5 检查报告3.5.6 港口国检查备忘录组织
3.6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及其实施
3.6.1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的主要内容
3.6.2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
3.6.3 主管机关实施国际安全管理规则指南 √
3.6.4 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3.7 国际卫生条例
3.7.1 定义
9402:沿海航区 500 总吨及以上船舶船长
9404:沿海航区 500 总吨及以上船舶大副
适用对象 9401 9402 9403 9404 9405 9406 9407 9408 9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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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救生设备和装置
3.1.4.1 救生艇筏的配员与监督;救生艇
筏的布置与存放;救生艇筏的登乘、降落;应 √
急训练与演习
3.1.4.2 个人救生设备,无线电救生设备; 船上通信与报警系统;应急部署表与应急须知

最新11规则解读汇总

最新11规则解读汇总

11规则解读1、救生艇标记:⑴救生艇上应以经久的明显字迹标明所批准的救生艇的乘员定额。

⑵应以印刷体罗马字母将救生艇所从属的船舶名称及船籍港标明于艇首两侧。

⑶识别救生艇所从属船舶和救生艇号码的标志,应能从空中看清。

2、救生艇属具主要有:⑴救生手册1本⑵具有发光剂或适当照明装置的操舵罗经1只⑶有效的首缆2根,其长度不小于从救生艇存放位置至最轻载航行水线距离2倍或15米,取其长者。

自由降落救生艇的2根首缆应设置在救生艇的前端附近备用。

其他救生艇上的一根缆绳应与脱开装置相连并设在救生艇的前端,另一根应牢牢地系固在或靠近救生艇的前端备用。

⑷太平斧2把,救生艇每端各一把。

⑸救生信号:火箭降落伞信号4支,手持火焰信号6支,漂浮烟雾信号2支。

⑹救生艇额定乘员每个人不少于10000KJ的口粮。

⑺以短绳系于艇上的水手刀1把,开罐头刀3把。

⑻探照灯1具,具有垂直和水平扇面至少为6度,所测的光强为2500cd,能连续工作不少于3小时。

⑼足供不少于救生艇额定乘员10%用的保温用具或2件,取其大者。

(10)急救药包一套。

(共31项)3、消防、救生演习时间间隔及要求:演习应尽可能按实际应变情况进行。

每个船员每月应至少参加一次弃船和一次消防演习。

若有25%以上的船员未参加该船前一个月的弃船和消防演习,应在该船离港后24小时内举行这两项演习。

4、救生圈的配备;船长100米以下 /8只船长100米至150以下 /10只船长150米至200米以下 /12只船长200米及以上 /14只(船舶救生圈中有一半应配备自亮灯浮)5、货船至少应为其每艘救生艇配备3套浸水服,或者,如主管机关认为有必要而且可行,为船上每个人配备1套浸水服。

6、驾驶台上应配备多少支救生信号?(12支火箭降落伞信号)7、救生艇吊艇索的保养更换有何要求?5年换新/30个月掉头;如不可掉头吊艇索经船检部门的检查及认可,可以使用4年。

8、是否只要船长在驾驶台,就意味着由船长指挥驾驶?否,必须履行职责并对航行安全负全部责任,除非船长特别明确由其承担责任。

船舶管理规定守则

船舶管理规定守则

船舶管理规定守则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船舶管理制度第一条进一步加强船舶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入我船队的船舶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船队船舶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由船队统一监督管理。

实行船队、码头、船工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船队负责组织乡镇船舶的安全宣传教育和船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督促船舶所有者、经营者和船员按规定办理证照和保险;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

第五条各船船工要积极协助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船舶的日常安全检查管理工作第六条船队要督促加入船队的船舶按船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证书、证照、保险;掌握好所有船舶的准确数及违章行为,协助处理违章行为和水上交通事故。

第七条船员办理证书、证照,必须经船队严格审查,再上报办理。

第八条船队的营运船舶必须按规定办理保险,否则不予办理相关证照。

第九条合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七)不具备夜航条件夜航;(八)违反规定,人、畜混装;(九)酒后作业;(十)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为;第十二条各类船舶必须按时参加上级部门具体实施的定期安全学习。

无故不到会者,每次收取学习补课费50元/人次,迟到者收取学习补课费20元/人次。

第十三条船队所管船舶必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违反船舶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重罚。

第十四条本办法从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安全生产经营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船队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1规则

11规则

新的考试规则是:甲类大管轮理论考试科目《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管理》《船舶辅机》《船舶电气与自动化》《轮机英语》,考试有效期是3年,3年内限考5次。

以前7科,船舶管理,英语,机修,基础,主机,辅机,自动化,还有实操丙一大管轮理论考试科目《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管理》《船舶辅机》《船舶电气与自动化》《轮机英语》,考试有效期是3年,3年内限考5次。

丙二大管轮理论科目少一门轮机英语,其他科目不变。

评估:甲类大管轮《动力装置测试分析与操作》《动力设备拆装》《电气与自动控制》《机舱资源管理》《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丙一大管轮《动力装置测试分析与操作》《动力设备拆装》《电气与自动控制》《机舱资源管理》《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丙二大管轮,只考《动力设备拆装》,其他科目不考。

《11规则》及其配套文件,基本构成了一个完整体系。

(一)一个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二)一个履约准备通知:《关于做好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准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1〕923号)(三)一个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四)一个过渡期办法:《关于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的实施办法》(五)一个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六)一个健康证签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签发管理办法》(七)一套适任标准:包括适任考试大纲、评估纲要和规范等。

(八)一套质量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管理质量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管理规定》二、《11规则》与《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的主要变化船员培训适任考试船上见习证书船员培训1.岗位适任培训:(1)取消了学历的要求,强化适任培训。

船员“11规则”实用问答

船员“11规则”实用问答

一、我的适任证书是2012年3月7日由海事局签发,证书有效期应该是5年,但是证书上显示截至日期是到2016年12月31日,请问是不是签发错了?答: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2016年7月1日停止按照《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04规则)进行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发证、签证和换证工作,在此之前按照“04规则”签发的适任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016年12月31日。

所以现在各海事机构按照04规则签发的适任证书有效期都是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并不是签发错了。

二、我是一名持有乙类船长证书的船员,证书在2014年9月份到期,听说11规则生效后,就没有乙类证书了,我的证书到时候还能不能用?我这种情况怎么办?答: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持有“04规则”无限、近洋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可申请“11规则”相应等级的无限航区适任证书。

同时,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原持有近洋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自2013年7月1日起开始换证工作。

所以,你现持乙类证书可以一直使用到证书到期日,2013年7月1日后通过补差培训之后,你可以将现有证书申请换发为相应等级的无限航区适任证书。

三、我是一名厨师,只持有基本安全培训和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这两个合格证,以前这两个证是长期有效的,听说新考规下来后,也需要重新参加学习才能继续有效了,有这么回事吗?答: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和《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部分培训合格证由长期有效变为5年有效(详细见下表),申请再有效需要参加知识更新并考核通过。

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项目、代码及有效期对照表你现持有的旧版培训合格证,可以继续使用到2016年12月31日。

你需要在2016年6月30日前参加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换发新版培训合格证。

11规则船舶管理理论大纲要点

11规则船舶管理理论大纲要点


2.9.2 公共卫生措施


2.9.3 卫生文件


2.9.4 附件

2.10国际劳工组织公约
2.11 2006海事劳工公约
2.11.1 公约主要内容与框架



2.11.2 海员上船工作的最低要求



2.11.3 就业条件



2.11.4 健康保护、医疗、福利及社会保障



2.12 1976年商船最低标准公约的基本内容









1.2.1.5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1.2.1.6 油类记录簿






1.2.2附则II:防止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
1.2.2.1 定义与分类









1.2.2.2 证书与检验






1.2.2.3 应急计划






1.2.2.4 货物记录簿



2.2.3.4水密装置的关闭操作



2.2.3.5消防,包括:防火安全的目标和功能要求;消防员装备;防火控制图;消防演习;独立驱动消防泵的配置和国际通岸接头的配备等;消防设备的配备要求



2.2.4救生设备和装置

船舶管理11规则新大纲(1)

11 规则:船舶管理理论考试大纲发布时间:2012-05-26来源:admin浏览次数:66船舶管理8501: 无限航区 750KW 及以上船舶轮机长 8502: 沿海航区 750KW 及以上船舶轮机长 8503: 无限航区 750KW 及以上船舶大管轮 8504: 沿海航区 750KW 及以上船舶大管轮 8505: 无限航区 750KW 及以上船舶二/三管轮 8506: 沿海航区 750KW 及以上船舶二/三管轮 8507: 未满 750KW 船舶轮机长 8508: 未满 750KW 船舶大管轮 8509: 未满 750KW 船舶二/三管轮考试大纲1 船舶结构与适航性控制 1.1 船舶的发展与分类适用对象 8501 8502 8503 8504 8505 8506 8507 8508 8509○○○1.1.2 船舶的分类 1.1.3 专用运输船舶的特点 1.2 船舶强度与构造○○○○○○○○○○○○◎◎○○○○◎○◎◎○○○○◎○1.2.2 船体主要结构及其特 点◎◎○○◎○1.2.3 船舶主要部位和舱室布置○○○●●●●◎◎1.3 船舶适航性控制1.3.2 船舶浮性●● ◎ ◎●◎●● ◎ ◎ ◎ ◎ ●◎ ○●● ◎ ◎ ◎ ◎ ●◎ ○●● ◎ ◎ ◎ ◎ ●◎ ○○○○○ ◎◎◎◎○○ ◎◎1.3.3 船舶稳性 保持稳性的措施●● ◎ ◎ ○ ○ ◎○○○○○○◎◎○○◎○◎◎○○◎○●● ◎ ◎ ●● ●◎ ◎●◎○○○◎◎○○◎○◎◎○○◎○●●●●●●●●●1.3.5 船舶摇荡性○○○○○○○○○1.3.6 船舶操纵性○○○○○○2 船舶防污染管理2.1 防污染公约和法规2.1.1 MARPOL 公约及附则○○●●●◎◎◎◎◎◎●●●●●●●●●2.1.2 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国际公约●●◎2.2 船舶防污染技术与设备●●●●●●●●● ●●●●●●●●● ●●●●●●●●●2.2.2 油水分离器◎◎◎●◎◎◎●◎●◎◎●◎◎◎●◎●◎◎●◎◎◎●◎●◎◎◎◎◎◎◎◎●●●●●●●●●2.2.3 焚烧炉◎◎◎◎◎◎●●●●●●●●●2.2.4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2.2.5 压载水处理技术◎◎◎◎◎◎2.3 船舶防污染文书●●○●○●●●●●●●●●●●●●●●2.3.2 防止垃圾污染文书◎◎○○◎○◎◎○○○○◎○○2.3.3 防止大气污染文书●◎○●● ◎ ◎ ○ ○ ●◎ ○2.4 船舶污染事故及处理●●●●● ◎ ◎ ○ ○ ●◎ ○3 船舶营运安全管理3.1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3.1.3 国际救生设备规则●◎○(LSA 规则)3.1.4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 规则)○○○●●◎●●◎●●◎○○○●●◎3.2《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有○○○关要求规定的职责3.3 我国海上交通管理法规3.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上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3.3.2 《海上交通事故调查 ●●●●●●●●●处理条例》有关规定●●●●●●●●●3.4 船舶证书与船舶检验●● ◎ ◎●◎●● ◎ ◎●◎●● ◎ ◎●◎3.4.2 船舶检验机构●●◎◎●○3.4.3 船舶检验的类别、船 ◎◎◎◎◎◎◎◎◎级符号和附加标志3.4.4 船级检验◎◎◎◎◎◎●● ◎ ◎ ○ ○ ●●●● ◎ ◎ ○ ○ ●●3.4.5 法定检验●●○●●○●3.4.6 船舶公证检验◎◎◎◎◎◎●●●●●●●● ◎ ◎ ○ ○ ●3.5《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3.5.1 总 则●● ◎ ◎ ○ ○ ●◎ ○3.5.2 船舶安全检查和处理 ● ● ● ● ● ● ● ● ●●● ◎ ◎ ○ ○ ●◎ ○3.5.4 法律责任●●●●●●●●●3.6 港口国监督(PSC)○○○○○○3.6.3 港口国监督程序●◎○3.6.4 优先检查与扩大范围●●●检查3.7 机损事故处理3.7.1 机损事故的定义和分●●○类3.7.2 机损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处理原则;机损事故报告的 ● ●○填写3.7.3 机损事故的处理调查 ● ●○4 船舶营运经济性管理4.1 船舶营运经济性管理概念●●●●●●4.2 最佳航速的确定●● ○ ○ ●● ○ ○●○ ●○●● ○ ○●○●● ○ ○●○4.3 提高动力装置经济性的措施●●●●●●●●●●●●5 船舶安全操作及应急处理5.1 船舶搁浅、碰撞后的应急安全措施5.1.1 船舶搁浅后的应急 ●●●●●●●●●安全措施5.1.2 船舶碰撞后的应急 ●●●●●●●●●安全措施5.2 在恶劣气候条件下航行或锚泊时,轮机部安全管理事项5.2.1 船舶在恶劣气候条件下航行时,轮机部应采取的各 ● ● ● ● ● ● ● ● ●种安全管理事项5.2.2 船舶在恶劣气候条 ●●●●●●●●●件下锚泊时,轮机部应采取的各种安全管理事项5.3 全船失电时的应急措施5.3.1 全船失电的主要原因 ● ● ● ● ● ● ● ● ●5.3.2 全船失电时的应急 ●●●●●●●●●措施5.3.3 防止船舶失电的安 ●●●●●●●●●全措施5.4 恶劣海况●●●●●●●●●●●●●●●●●●●●●●●●●●●●●●●●●●●●5.5 航行中舵机失灵时的应急措施5.5.1 航行中舵机失灵的主 ●●●●●●●●●要原因5.5.2 航行中舵机失灵时 ●●●●●●●●●应采取的应急措施5.6 弃船时的应急安全措施5.6.1 弃船时轮机部人员 ●●●●●●●●●的职责5.6.2 弃船时轮机部的应 ● ● ● ● ● ● ● ● ●急措施5.6.3 有关法规对弃船时 ●●●●●●●●●的安全规定5.7 轮机部安全操作注意事项●●●●●●5.7.2 吊运作业时的安全 注意事项●●●●●●5.7.3 检修作业时的安全注 意事项●●●●●●5.7.4 车床、钻床作业时的 安全注意事项●●●●●●5.7.5 清洗和油漆作业时 的安全注意事项●●●●●●5.7.6 焊接作业时的安全注 ● ● 意事项●●●●●●5.7.7 压力容器使用时的 安全注意事项●●●●●●5.7.8 船舶机舱消防安全 ●●●●●●●●●注意事项5.7.9 封闭场所作业的安全 ●●●●●●●●●注意事项●●●●●●●●●5.8 船舶应变部署5.8.1 船舶应变部署表的 ●●●●●●●●●有关内容5.8.2 船员应变须知和操 ●●●●●●●●●作须知的有关内容5.8.3 船舶消防演习与应 ●●●●●●●●●急反应的有关规定5.8.4 船舶救生与应急反 ●●●●●●●●●应的有关规定●●●●●●●●●5.9 机舱应急设备的使用和管理5.9.1 应急动力设备的使 用和管理●●●●●●5.9.2 应急消防设备的使 用和管理●●●●●●5.9.3 应急救生设备的使 用和管理●●●●●●5.9.4 其它应急设备的使 用和管理●●●●●●5.10 使用船内通讯系统5.10.1 船内通讯工具和信●●●号装置的组成和作用5.10.2 中国船级社对船内●●●通讯和信号设备的有关规定5.10.3 使用船内通讯系统 的注意事项●●●6 船舶人员管理6.1《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6.1.1 STCW 公约的结构 ●◎○6.1.2 STCW 公约附则及●◎○STCW 规则 A 和 B 部分主要精神6 .2《2006 年海事劳工公约》6.2.1 公约主要内容与框架 ◎◎○6.2.2 休息及工作时间◎◎○◎◎○6.3《国际卫生条例》的有关规◎◎○定6.4 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6.5《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 ●●●●●●●●●例》的有关规定6.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 ●●●●●●●●●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的有关规定6.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 ●●●●●●●●●值班规则》的有关规定6.8 其他我国船员管理的相关规定◎◎◎◎○○◎◎○◎◎○◎◎○◎◎○◎◎○6.9 我国轮机部船员职责和行为准则6.9.1 我国轮机部高级船 ◎◎◎◎◎◎◎◎◎员的职责6.9.2 我国船舶轮机值班 ●● ◎ ◎ ◎ ◎ ●◎ ◎制度6.9.3 我国船员调动交接 ●● ◎ ◎ ◎ ◎ ●◎ ◎制度6.9.4 驾驶、轮机联系制 ◎◎◎◎◎◎◎◎◎度的有关规定6.9.5 轮机日志的填写和所 填读数的意义◎◎◎◎◎◎7 船舶维修管理7.1 船机故障及船舶维修体系◎◎◎◎ ◎◎◎◎ ◎◎◎◎ 7.1.2 船舶维修方式和体系 ●●●● ●●●● 7.2 船机维修过程○○ ○○ ○○○○ ○○7.2.2 清洗 7.3 船机零件的修复工艺●●●● ●●●● ●●●● ●●●● ●●●● ●●●● ●●●● ●●●●◎○ ◎○◎○ ◎○◎○ ◎○7.3.2 机械加工修复方法的◎◎○○ ◎◎○○ ◎◎○○◎○ ◎○ ◎○种类、特点和应用范围◎◎◎7.3.4 热喷涂工艺(喷涂和◎◎◎喷焊)原理、特点和应用7.3.5 焊补工艺◎◎○○○◎◎○○○◎◎○○○◎◎○○○◎◎○○○●●○●●○7.4 船机零件的缺陷检验●●○●●○○○○◎○ ◎○ ◎○7.5 轮机故障诊断技术 7.6 修船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船舶油类、物料及备件管理8.1 船舶油料种类及特点8.1.1 船舶燃油主要特性指 ●●●●●●●●●标及油品种类8.1.2 润滑油特有的特性指 ●●●●标,润滑油的种类、特点●●8.2 燃油管理8.2.1 燃油的加装●●●●●●●●●8.2.2 燃油的储存和驳运 ● ● ● ● ● ● ● ● ●8.2.3 燃油的使用管理●●●●●●●●●8.3 备件管理8.3.1 备件的申请●●●●●●●●●8.3.2 备件的接收●●●●●●●●●8.3.3 备件的保管及使用 ● ● ● ● ● ● ● ● ●8.4 物料管理8.4.1 物料的申请●●●8.4.2 物料的接收●●●8.4.3 物料的保管及使用●●●9 机舱资源管理9.1 概述9.1.1 “资源”的定义与内 ●● ◎ ◎ ○ ○ ●◎ ○涵9.1.2 “管理”的定义、特 ●● ◎ ◎ ○ ○ ●◎ ○点与内涵9.1.3 管理的基本职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1.4 船舶资源的构成、特 ●● ◎ ◎ ○ ○ ●◎ ○点、分配与排序9.1.5 资源管理作用与目的 ● ● ◎ ◎ ○ ○ ● ◎ ○9.1.6 机舱资源管理的概 ●● ◎ ◎ ○ ○ ●◎ ○念9.1.7 机舱资源的构成、 ●● ◎ ◎ ○ ○ ●◎ ○特点、分配与与排序9.1.8 机舱资源管理作用 ●● ◎ ◎ ○ ○ ●◎ ○与目的9.2 组织9.2.1 船舶与轮机部组织 ●● ◎ ◎ ○ ○ ●◎ ○结构9.2.2 轮机部组织的原则 ●● ◎ ◎ ○ ○ ●◎ ○与作用9.2.3 组织成员的基本职 ●● ◎ ◎ ○ ○ ●◎ ○责9.3 轮机部团队9.3.1 成熟班组形成的过 ●● ◎ ◎ ○ ○ ●◎ ○程9.3.2 团队成员的角色 ● ● ◎ ◎ ○ ○ ● ◎ ○9.3.3 团队的作用●● ◎ ◎ ○ ○ ●◎ ○9.3.4 团队成员的作用 ● ● ◎ ◎ ○ ○ ● ◎ ○9.3.5 团队工作的三环模 ●● ◎ ◎ ○ ○ ●◎ ○式9.3.6 优秀团队的特征 ● ● ◎ ◎ ○ ○ ● ◎ ○9.3.7 不同环境下班组工 ●● ◎ ◎ ○ ○ ●◎ ○作的要点9.3.8 对团队人员协调和 ●● ◎ ◎ ○ ○ ●◎ ○激励的措施9.4 人为失误与预防9.4.1 人为失误●● ◎ ◎ ○ ○ ●◎ ○9.4.2 情景意识●● ◎ ◎ ○ ○ ●◎ ○9.4.3 疲劳与压力●● ◎ ◎ ○ ○ ●◎ ○9.5 通信与沟通9.5.1 通信及沟通的定义, ●● ◎ ◎ ○ ○ ●◎ ○方式及特点9.5.2 有效沟通的原则●● ◎ ◎ ○ ○ ●◎ ○9.5.3 内部沟通与通信的方 ●● ◎ ◎ ○ ○ ●◎ ○式及要点9.5.4 外部通信的方式及要 ●● ◎ ◎ ○ ○ ●◎ ○点9.5.5 通信与沟通的障碍与 ●● ◎ ◎ ○ ○ ●◎ ○改进措施9.6 案例分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 ◎ ◎ ◎ ●◎ ◎9.6.8 PSC 检查●●◎ ◎ ◎ ◎ ●◎ ◎。

解读“11规则”

解读“11规则”作者:李明阳来源:《学习导刊》2013年第09期“11规则”是相对“04规则”的一种叫法。

“11规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2号),而“04规则”是指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交通部令2004年第6号)。

“11规则”的出台让很多船员在补差、考试及发证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疑惑,对“11规则”相比“04规则”所发生的变化有必要做一详细的解读。

1“11规则”的出台背景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于2012年1月1日生效,我国是STCW公约的缔约国,原有的“04规则”不能全面满足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相关规定,因此出台了“11规则”。

总的来说“11规则”是基于国际公约的变化、国内上位法的变化以及航运的变化修订而成的。

“11规则”是建国以来,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有关海员考试和发证的第7部规定,是船员考试和发证的纲领性文件,是对“04规则”的修订。

“11规则”相比“04规则”删除了“评估”的字样,“04规则”的考试和评估在“11规则”中统称为考试,具有同样的重要性。

“11规则””较“04规则”在学历要求、适任证书航区和等级、职务、申请适任证书的条件,资历的调整,证书再有效的条件、证书补发条件、其他船员申请海员适任证书规定、适用于液货船适任证书的条件、普通船员适任证书的有效期、考试科目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调整。

2对调整内容详细的解读2.1学历“04规则”对学历的要求为:申请500总吨及以上三副或申请750千瓦及以上船舶三管轮适任证书要求完成不少于2年的航海类中专及以上的学历教育,申请无限航区船舶大副、船长或大管轮、轮机长适任证书者,要求完成航海类相关专业的高等职业教育或者完成航海类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或者在完成航海类中专学历教育的基础上再完成不少于1年的航海类相关专业的职业教育。

“04规则”在涉及教育培训的适任条件时,只是原则要求完成一定年限的航海类教育培训,导致目前航海类教育培训机构大都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

11规则解读及过渡期安排解析


第一部分:“11规则”解读 一、“11规则”与《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的主 要变化 (二)适任考试 2.适任考试科目
(1)适任考试科目调整 调整后的船长和甲板部船员适任证书考试科目为航海学 、船舶操纵与避碰、船舶管理、船舶结构与货运、航海 英语。船长考试科目3+1,驾驶员考试科目4+1; 评估项目为航次计划、气象传真图分析、电子海图显示 与信息系统(ECDIS)、航线设计、雷达操作与应用、船舶 操纵、避碰与驾驶台资源管理、货物积载与系固、航海 仪器的使用、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增加了雷达操作与 应用、ECDIS和船舶操纵、避碰与驾驶台资源管理三个评 估项目。
第一部分:“11规则”解读 一、“11规则”与《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的主 要变化 (四)证书 1.船员证书形式调整 简化了我国船员证书,7月1日(9月1日)起将启用新 版船员证书,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健康证明 分别采用一张纸打印,减少船员证书数量。
第一部分:“11规则”解读
一、“11规则”与《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 》的主要变化 (四)证书
第一部分:“11规则”解读 一、“11规则”与《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的主 要变化 (二)适任考试 2.适任考试科目
(2)适任考试科目调整 轮机部船员适任证书考试科目为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 辅机、船舶电气与自动化、船舶管理、轮机英语、船舶 动力装置。轮机长考试科目2+1,轮机员考试科目4+1。 评估项目为轮机模拟器、动力装置测试分析与操作、动 力设备拆装、电气与自动控制、动力设备操作、船舶电 工工艺和电气设备、金工工艺、机舱资源管理、轮机英 语听力与会话。增加了机舱资源管理评估项目。
(3)调整液货船及客船特殊培训项目
第一部分:“11规则”解读 一、“11规则”与《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的主 要变化 (二)适任考试 1.资历要求: ( 1 )各职务晋升所需的海上服务资历维持连续性 。三级职务晋升的资历要求依然分别是 18、12、 18个月。 ( 2 )打通“无限航区”船员在“沿海航区”船上 的任职通道。 ( 3 )航区扩大和吨位或功率提高资历要求统一为 12个月。

船舶管理制度文本

船舶管理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船舶的安全运行、保护船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船舶管理单位对其所管理的船舶进行管理操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文档化。

第三条船舶管理单位应当设立并完善船舶管理体系,明确船舶管理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加强对船舶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船舶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程序和文件,对船舶的建造、维护、操作和报废等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五条船舶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船员培训制度,保障船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确保船舶安全运行。

第六条船舶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船舶维护和修理的监督和管理,保证船舶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船舶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能够应对突发事故和灾害,保障船舶及其乘员安全。

第八条船舶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船舶环保管理制度,遵守相关的环保法规,保护海洋环境,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章船舶管理体系第九条船舶管理单位应当依法设立并完善船舶管理体系,明确船舶管理的职责、权限和程序。

第十条船舶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程序和文件,对船舶的建造、维护、操作和报废等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十一条船舶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船舶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船舶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建造和运行的管理制度,规范船舶的建造和运行活动。

第十三条船舶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船舶及其乘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船舶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船舶维护和修理的管理制度,保证船舶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船舶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培训制度,确保船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保障船舶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船舶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船舶环保管理制度,遵守相关的环保法规,保护海洋环境。

第三章船舶管理制度第十七条船舶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船舶管理制度,规范船舶管理活动。

第十八条船舶管理单位应加强对船舶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确保船舶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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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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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附则V:防止垃圾污染规则 1.2.5.1 证书与检验 1.2.5.2适用船舶要求(公告、计划等) 1.2.5.3 垃圾处理规定 1.2.5.4 垃圾记录簿 1.2.6附则VI:防止大气污染规则 1.2.6.1证书与检验 1.2.6.2排放控制要求 1.2.6.3记录单证 1.3压载水管理 1.3.1压载水公约 1.3.2 压载水操作指南 1.3.2.1 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 1.3.2.2 船舶压载水排放标准 1.3.2.3 船舶操作程序 1.3.2.4 记录和报告程序 1.3.2.5 船舶和港口国程序 1.3.2.6 压载水记录簿 1.4美国油污法(OPA 90) 1.4.1赔偿责任限制(包括《海岸防卫及海上运输法案》) 1.4.2对船方的管理要求(对船员的要求、对液货船航行安全标准的常用规定) 1.5 国内环境保护法规 1.5.1海洋环境保护法 1.5.1.1 总则 1.5.1.2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1.5.2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1.5.2.1一般规定 1.5.2.2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1.5.3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 1.5.3.1 一般规定 1.5.3.2 船舶污染物的排放和接收 1.5.3.3 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及其有关作业 2.监督遵守法定要求 2.1海洋法基础知识 2.1.1海域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2.1.2无害通过权;紧追权;登临权;油污干预权知识 2.2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2.2.1 公约的功用、基本构架、适用范围 2.2.2 检验与证书 2.2.2.1 检验种类;检验后状况的维持 2.2.2.2证书的签发或签署;证书的有效期、延期、展期和宽限期;证书的终止有效 2.2.3 构造 2.2.3.1驾驶室对推进机器的控制;驾驶室与机器处所之间的通信;应急电源 2.2.3.2应急拖带装置及程序 2.2.3.3破损控制图;稳性资料;货船的分舱和破舱稳性控制 2.2.3.4水密装置的关闭操作 2.2.3.5消防,包括:防火安全的目标和功能要求;消防员装备;防火控制图;消防演习;独立驱动消防泵的配置和 国际通岸接头的配备等;消防设备的配备要求 2.2.4 救生设备和装置 2.2.4.1救生艇筏的配员与监督;救生艇筏的布置与存放;救生艇筏的登乘、降落与回收;应急训练与演习 2.2.4.2救生设备与装置,无线电救生设备;雷达应答器;应急部署表与应急须知 ● ○ ○ ● ○ ○ ○ ○ ○ ○ ○ ○ ○ ○ ○ ○ ○ ◎ ○
船舶管理
9401:无限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船长 9402:沿海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船长 9403:无限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大副 9404:沿海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大副 9405:无限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二/三副 9406:沿海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二/三副 9407:未满500总吨船舶船长 9408:未满500总吨船舶大副 9409:未满500总吨船舶二/三副
2.8.2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 2.8.3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的实施 2.8.4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2.9国际卫生条例 2.9.1定义、目的以及范围和原则 2.9.2 公共卫生措施 2.9.3 卫生文件 2.9.4 附件 2.10 国际劳工组织公约 2.11 2006海事劳工公约 2.11.1 公约主要内容与框架 2.11.2 海员上船工作的最低要求 2.11.3 就业条件 2.11.4 健康保护、医疗、福利及社会保障 2.12 1976年商船最低标准公约的基本内容 2.13公约要求随船携带的证书和其他文件,包括证书的名称、有效期、取得途径 2.14 海上交通安全法 2.14.1 适用范围与主管机关 2.14.2 对船舶和人员的要求 2.14.3 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规定 2.14.4 安全保障与危险货物运输 2.14.5 海难救助与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2.15 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2.15.1 适用范围和主管机关 2.15.2 事故的报告要求 2.15.3 事故船舶检验要求 2.15.4 事故调查处理和调解 2.16船舶登记条例 2.16.1 应依法登记的船舶和登记条件 2.16.2 船舶登记种类及船籍港 2.16.3 船舶登记的主管机关和应办理登记的情况 2.16.4 船舶国籍和国籍证书 2.16.5 船舶标志 2.16.6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和方便旗船舶概念 2.17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 2.17.1 适用范围与主管机关 2.17.2 最低安全配员原则 2.17.3 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申请、核发、补发与换发 2.17.4 监督检查 2.17.5 海船(一般船舶、客船)甲板部最低安全配员标准 2.18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2.18.1 总则 2.18.2港内值班 2.18.2.1港内值班的原则 2.18.2.2锚泊中值班驾驶员的职责 2.18.2.3靠泊中值班驾驶员的职责 2.18.2.4轮机值班 2.18.2.5甲板值班的交接班 2.18.2.6运载危险货物船上的停泊值班 2.18.3驾驶、轮机联系制度 2.18.3.1开航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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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2 船级检验,包括CCS的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的常用船级符号和附加标志、保持船级的各种检验等
2.32. 2和 2.32. 3顺序 调换 ○
2.32.3 法定检验,包括《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规定的法定检验种类、必须申请附加检验的情况、国际公 约及我国法规涉及的法定检验 2.32.4公证检验 3.保持船员和旅客的安全、保安及救生、消防和其他安全系统的工作状态 3.1 应急训练与演习 3.1.1消防演习要求与组织 3.1.2弃船演习要求与组织 3.1.3应急舵演习要求与组织 3.1.4油污应急演习要求与组织 3.1.5人员落水与救助演习要求与组织 3.2 保持救生、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 3.2.1 救生设备状态保持 3.2.2消防设备状态保持 3.3 紧急情况下保证人员安全的行动 4. 制定应急和损害控制计划并处置情况 4.1应急反应计划 4.2应急的组织与准备 4.2.1 应急准备工作要点 4.2.2 船舶应急部署要点 4.2.3 船舶应变部署表与应变须知 4.3应急行动 4.3.1 常规的应急行动 4.3.2 值班驾驶员的应急要点 4.3.3 船舶失火时的应急行动 4.3.4船舶发生爆炸时的应急行动 4.3.5船舶碰撞时的应急行动 4.3.6船舶搁浅和触礁后应采取的行动 4.3.7船体破损进水应急行动 4.3.8防海盗的行动——建议删除 增加失控、弃船和溢油应急行动 5.领导力和团队技能的运用 5.1资源管理 5.1.1 “资源”的定义与内涵 5.1.2 “管理”的定义、特点与内涵 5.1.3船舶资源的构成、特点、分配与排序 5.1.4资源管理作用与目的 5.2 疲劳与压力 5.3决策 5.4 工作态度与领导力 5.5人为失误与预防 5.5.1 人为失误 5.5.2 情景意识 5.6 通信与沟通 5.7 团队管理 6.组织和管理船上医疗 6.1 出版物的使用和基本知识 6.1.1 国际船舶医疗指南或等效国内出版物简介
考试大纲
1.防止海洋环境污染和防污染程序 1.1预防措施知识 1.1.1预防船舶污染环境的措施 1.1.1.1船舶污染海洋的途径 1.1.1.2防止污染的措施 1.1.2 MARPOL防污公约基本知识 1.1.2.1公约的功用、基本构架、适用范围 1.1.2.2 公约的议定书内容 1.2 MARPOL公约附则 1.2.1附则I:防止油污规则 1.2.1.1 检验与证书 1.2.1.2 防油污结构要求 1.2.1.3 防油污设备要求 1.2.1.4 防止操作性污染排放标准 1.2.1.5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1.2.1.6 油类记录簿 1.2.2附则II:防止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 1.2.2.1 定义与分类 1.2.2.2 证书与检验 1.2.2.3 应急计划 1.2.2.4 货物记录簿 1.2.3附则III:防止海运包装有害物质污染规则 1.2.3.1对有害物质的包装要求 1.2.3.2货运单证及运输要求 1.2.4附则IV: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规则 1.2.4.1证书与检验 1.2.4.2生活污水系统与标准排放接头 1.2.4.3排放标准
2.2.5 航行安全 2.2.5.1配员要求 2.2.5.2船载航行系统和设备的配备要求;船舶远程识别与跟踪系统(LRIT)/船载航行数据记录仪(VDR) 2.2.5.3引航员登离船装置 2.2.5.4每日报告;危险通报;危险通报要求的信息 2.2.5.5遇险通信义务及程序 2.2.5.6操舵装置的试验和演习 2.2.5.7安全航行和避免危险情况 2.2.5.8船长决定权 2.2.6 货物装运 2.2.6.1货物资料 2.2.6.2谷物以外散装货物的特别规定;货船装运谷物的要求 2.2.7 危险货物的装运 2.2.7.1包装危险货物的装运 单证、货物系固手册、涉及危险货物的事故报告 2.2.7.2固体散货危险货物的装运 单证、积载和隔离要求;涉及危险货物的事故报告 2.2.8 船舶安全营运管理 ◎ 适用;安全管理要求;发证;体系的保持;审核 2.2.9 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 ◎ 船舶识别号;连续概要记录;加强检验;关于操作要求的港口国控制 2.2.10加强海上保安的特别措施 ○ 适用范围;船舶保安警报系统;船长对船舶安全和保安的决定权;监督和符合措施 2.2.11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最新修正案中需掌握的知识 2.3国际载重线公约 2.3.1基本要求 2.3.2检验与证书 2.4国际吨位丈量公约 2.4.1适用范围 2.4.2吨位证书 2.5 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2.5.1公约的功用、基本构架、适用范围 2.5.2功能发证 2.5.3公司的责任 2.5.4值班标准 2.5.4.1适于值班 2.5.4.2值班安排和应遵守的原则 2.5.5监督程序 2.6港口国监督程序 2.6.1概述;备忘录组织及其检查依据 2.6.2 检查程序 2.6.3 检查内容 2.6.4 缺陷处理 2.7行业组织检查简介 2.8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及其实施 2.8.1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的主要内容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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