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用地分类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1 总则
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城乡用地town and country land
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
表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城乡用地分类
市域内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8中类、17小类;
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
续表。
城市规划行业建设用地规划标准

城市规划行业建设用地规划标准引言:城市规划行业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建设用地规划标准是城市规划中的核心内容之一。
合理、科学的建设用地规划标准可以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本文将详细论述城市规划行业建设用地规划标准,包括其定义、分类和主要原则等内容。
一、建设用地规划标准的定义建设用地规划标准是指根据城市发展需求和城市规划目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不同功能的建设用地进行分类、定位和布局的指导性标准。
建设用地规划标准包括用地类型、用地面积、用地布局、用地容积率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保障城市用地的合理利用、科学规划。
二、建设用地规划标准的分类建设用地规划标准根据用途的不同可分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等。
不同用地类型的规划标准各不相同,但都应遵循城市规划的整体性原则,确保城市各个功能区的协调发展。
三、建设用地规划标准的主要原则1. 可持续发展原则:建设用地规划标准应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注重生态保护、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
2. 适度适量原则:建设用地规划标准应根据城市实际需求和预测发展情况,确定合理的用地面积和用地容量。
3. 多功能性原则:建设用地规划标准应尽可能实现建设用地的多功能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满足城市综合发展的需要。
4. 经济效益原则:建设用地规划标准应考虑经济效益,合理配置各类用地,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5. 社会公益原则:建设用地规划标准应保障公共设施用地的供应,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四、建设用地规划标准的具体内容1. 居住用地规划标准:根据人口规模和结构,合理确定居住用地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等指标。
2. 商业用地规划标准:根据商业发展的需求和市场规模,确定商业用地的用地面积、商业服务品种和布局等要求。
3. 工业用地规划标准:根据工业发展的需求和环境因素,确定工业用地的用地面积、布局和环保要求等标准。
4.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标准: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各类公共设施用地的规划标准,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合理供应。
规划用地分类标准90

规划用地分类标准90一、前言。
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是国土资源管理和规划建设的重要依据,对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规划用地分类标准90的相关内容,以便于各地区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能够更好地遵循和执行该标准,实现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和合理规划。
二、一般原则。
1. 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合理布局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2. 依法保护耕地,优先保障农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
3.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需要,合理确定生态保护用地规模和布局。
4. 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合理确定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和布局。
5. 合理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和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三、用地分类标准。
1. 耕地。
耕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水田、旱地和园地等。
保护耕地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应当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对耕地的占用,并且在规划建设中优先保障耕地的利用。
2. 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城镇建设和农村建设的土地,包括工矿用地、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
在规划建设中,应当根据城镇化发展需求,合理确定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促进城镇建设的有序发展。
3. 生态保护用地。
生态保护用地是指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土地,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保护区等。
在规划建设中,应当优先保障生态保护用地的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4.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是指用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土地,包括学校、医院、文化娱乐设施、交通运输设施等。
在规划建设中,应当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和布局,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
四、结语。
规划用地分类标准90是国土资源管理和规划建设的重要依据,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该标准执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国土资源的科学利用和合理规划。
一二三类用地的标准

一二三类用地的标准一二三类用地的标准_《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记忆技巧...许多城市规划的小伙伴都认为记忆用地标准是一件比较令人头疼的事,因此,八宝就写了这篇小文,总结一下自己记忆的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仅是为了记忆而联想到的说法,并不作为真实依据哦)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乡用地分为2大类、8中类、14小类。
记忆大类和中类比较容易,因为基本上都是取英文的首字母,下面就是各大类和中类的对应英文啦,看到基本上就记住了2大类:H建设用地-habitat(栖息地)E非建设用地-else(其他用地)(这为什么大类两个用H和E表示八宝表示查了很久也没找到官方说法,最后引用了百度知道上一位网友提供的答案,是不是还挺有道理的?哈哈)8中类:(H中的中类)居住用地R-residential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administration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business工业用地M-manufacture物流仓储用地W-warehousing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street公用设施用地U-utilities绿地与广场用地G-green1、R类、M类、W类首先我们将8个中类进行分析,可以将分类逻辑相似的R类、M类、W类划分为一组,它们都是按环境与质量要求对用地进行了分级,都是分为三类,从一类到三类都是质量逐渐降低。
值得注意的是,R类中R1主要是低层居住用地,R2则主要是多、中、高层住宅用地。
2、令人头疼的A类A类是8个大类中小类最多的,而且使用频率也很高,记忆难度是客观存在的,我们主要以我国的admin城市北京为例,作为记忆线索,接下来就一起看看怎么记忆这个磨人的小妖精吧。
A1行政办公用地A2文化设施用地这两个其实记住一句话就好啦”北京是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那么政治排在第一,当然就是A1行政办公啦;同理,文化排在定位的第二,就是A2文化设施了。
(完整版)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 总则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城乡用地town and country land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3.1.1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3.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
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3.1.3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3.2 城乡用地分类3.2.1市域内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8中类、17小类。
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表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4.2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4.2.1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和绿地五大类主要用地规划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宜符合表4.4.1的规定。
表4.4.1规划建设用地结构11。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是城市规划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有助于分析建立
我们所面临的城市规划。
它把建设用地分为不同的用地类型,使城市规划目标能够以更加
细致、精确、有条件的方式实现。
一般来说,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经过逻辑
分析和细分研究后,包括六大类:
一、住宅用地:原则上宜建住宅用地,可分为住宅建筑用地、住宅设施设备用地等。
住宅建筑用地的配备应能满足每个建设项目的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各项设施完备。
二、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指商业活动场所,如商店、餐饮场所、物流调度内配中心、商务中心和大型娱乐场所等。
根据商业用地功能特点,分为商业用地、物流调度用地、娱
乐用地等。
三、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是指用于生产各种产品的用地,分为工业制造用地、工程建
设用地和特种集聚用地。
四、服务业用地:包括各类服务业企业用地,分为教育医疗用地、社会服务用地、文
化娱乐用地和信息服务用地。
五、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用于给居民和公众提供必要的服务,这类用地一般
分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和公共环境设施用地。
六、公管用地:公管用地就是指功能上隶属于政府,依法受国家保护的用地,如国有
资源用地、军事和防卫用地、重点保护用地等。
因此,在建立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时,必须以当地实际、满足当地社会
经济发展要求、保护环境等为准则,合理安排用地功能,不断完善建设标准,促进建设用
地的合理利用。
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
1简表2用地分类2.1一般规定2.1.1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
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2.1.3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2城乡用地分类2.2.1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
2.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2.3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2.3.1城市建设用地共分为8大类、35中类、43小类。
2.3.2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续表3.3.2续表3.3.23规划建设用地标准3.1一般规定3.1.1用地面积应按平面投影计算。
每块用地只可计算一次,不得重复。
3.1.2城市总体规划宜采用1/10000或1/5000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建设用地分类计算,控制性详细规划宜采用1/2000或1/1000比例尺的图纸进行用地分类计算。
现状和规划的用地分类计算应采用同一比例尺。
3.1.3用地的计量单位应为万平方米(公顷),代码为“hm2”。
数字统计精度应根据图纸比例尺确定,1/10000图纸应精确至个位,1/5000图纸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1/2000和1/1000图纸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3.1.4城市建设用地统计范围与人口统计范围必须一致,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
3.1.5城市总体规划应统一按附录A附表的格式进行用地汇总。
3.1.6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应包括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和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
3.2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3.2.1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根据现状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城市所在的气候区以及规划人口规模,按表4.2.1的规定综合确定,并应同时符合表中允许采用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和允许调整幅度双因子的限制要求。
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是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的重要基础,它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发展方向、空间布局和资源利用效率。
城市用地分类是指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和土地利用的特点,将城市土地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区、绿地和公共设施等。
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则是依据城市用地分类的要求,对各类用地的规划建设标准进行具体规定,包括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道路布局等方面的要求。
首先,居住区是城市用地中最为重要的功能区之一,它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
在城市用地分类中,居住区应当根据不同的居住需求和人口规模,划分为住宅区、宿舍区、别墅区等不同类型的居住区域。
在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应当根据居住区的类型和规模,合理确定居住区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和绿化率等标准,以保障居民的居住需求和生活质量。
其次,商业区是城市经济发展和商业活动的重要场所,它直接关系到城市商业发展和市民的日常生活。
在城市用地分类中,商业区应当根据不同的商业活动和规模,划分为商业中心、商业街区、便民商业区等不同类型的商业区域。
在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应当根据商业区的类型和规模,合理确定商业区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和商业配套设施等标准,以促进商业活动的繁荣和市民的便利消费。
再次,工业区是城市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它直接关系到城市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
在城市用地分类中,工业区应当根据不同的产业类型和规模,划分为重工业区、轻工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不同类型的工业区域。
在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应当根据工业区的产业类型和规模,合理确定工业区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和环保要求等标准,以促进工业产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
此外,交通区、绿地和公共设施也是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在城市用地分类中,交通区应当根据城市交通需求和交通规划,划分为道路交通区、铁路交通区、水路交通区等不同类型的交通区域。
完整版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总贝]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城乡用地tow n and cou ntry land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 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2.0.2 城市建设用地urban development land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 3.2.2。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指上述用地之和,单位为hm2。
表2.0.2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2.0.3 人口规模population人口规模分为现状人口规模与规划人口规模,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
常住人口指户籍人口数量与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数量之和,计量单位应为万人,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0.4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urban development land per capita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5 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sin gle-category urba n developme nt la nd per capita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绿地等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建设用地分类标准
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城镇建设和农村建设的土地,是城市和乡村发展的重要基础。
为了合理规划和利用建设用地,我国制定了建设用地分类标准,以便对不同类型的建设用地进行统一管理和规划。
建设用地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设用地按照其用途可以分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特殊行业设施用地等几大类。
居住用地主要用于住宅建设,包括住宅小区、别墅区等;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工厂、仓库等工业设施的建设;商业服务业用地用于商场、酒店、餐饮等商业设施的建设;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建设;特殊行业设施用地主要用于军事设施、核设施等特殊行业的建设。
其次,建设用地按照其性质可以分为城市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发展,包括市区建设、新城建设等;农村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农村村庄建设和农业生产,包括农村居民点建设、农田建设等。
再次,建设用地按照其开发强度可以分为高强度建设用地和低强度建设用地。
高强度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城市核心区和重要发展区,包括商业中心、工业园区等;低强度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城市边缘区和农村地区,包括低密度居住区、农村村庄等。
最后,建设用地还可以按照其土地利用现状和规划要求进行分类,包括已利用建设用地、未利用建设用地、限制利用建设用地等。
已利用建设用地是指已经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建设用地是指规划确定为建设用地,但尚未进行建设利用的土地;限制利用建设用地是指受到一定限制条件的建设用地,如环保区、文物保护区等。
总之,建设用地分类标准的制定对于合理规划和利用建设用地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科学合理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才能更好地促进城市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将继续得到完善和落实,以适应我国城乡发展的需要,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的科学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2.2、3.3.2、4.2.1、4.2.2、4.2.3、4.2.4、4.2.5、4.3.1、4.3.2、4.3.3、4.3.4、4.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2正文内容编辑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总则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2.0.1城乡用地town and country land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2.0.2城市建设用地urban development land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2.2。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指上述用地之和,单位为hm2。
表2.0.2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2.0.3人口规模population人口规模分为现状人口规模与规划人口规模,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
常住人口指户籍人口数量与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数量之和,计量单位应为万人,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0.4人均城市建设用地urban development land per capita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人。
2.0.5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single-category urban development land per capita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绿地等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人。
2.0.6人均居住用地residential land per capita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人。
2.0.7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dministration and public services land per capita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人。
2.0.8人均交通设施用地street and transportation land per capita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交通设施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人。
2.0.9人均绿地green space per capita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绿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人。
2.0.10人均公园绿地park land per capita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公园绿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人。
2.0.11城市建设用地结构composition of urban development land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绿地等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得出的比重,单位为%。
2.0.12气候区climate zone指根据《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93)》,以1月平均气温、7月平均气温、7月平均相对湿度为主要指标,以年降水量、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和年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为辅助指标而划分的七个一级区。
3用地标准编辑4.1一般规定4.1.1用地应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
每块用地应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
分片布局的城市(镇)应先分片计算用地,再进行汇总。
4.1.2城市(镇)总体规划用地应采用1/10000或1/5000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
现状和规划的用地计算范围应一致。
4.1.3用地规模应根据图纸比例确定统计精度,1/10000图纸应精确至个位,1/5000图纸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4.1.4用地统计范围与人口统计范围必须一致,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
4.1.5城市(镇)总体规划用地的数据计算应统一按附录A附表的格式进行汇总。
4.1.6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应包括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和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
4.2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4.2.1新建城市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85.1 ~ 105.0 m/人内确定。
4.2.2首都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应在105.1 ~ 115.0 m/人内确定。
4.2.4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部分山地城市、人口较少的工矿业城市、风景旅游城市等具有特殊情况的城市,应专门论证确定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且上限不得大于150.0m/人。
4.2.5编制和修订城市(镇)总体规划应以本标准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远期规划控制标准。
4.3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标准4.3.1规划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表4.3.1人均居住用地面积指标(m/人)4.3.2规划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不应小于5.5m/人。
4.3.3规划人均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不应小于12.0m/人。
4.3.4规划人均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0.0m/人,其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8.0m/人。
4.3.5编制和修订城市(镇)总体规划应以本标准作为规划单项城市建设用地的远期规划控制标准。
4.4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4.4.1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和绿地五大类主要用地规划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宜符合表4.4.1的规定。
表4.4.1规划建设用地结构4.4.2工矿城市、风景旅游城市以及其他具有特殊情况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4用地分类编辑3.1一般规定3.1.1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3.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
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3.1.3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3.2城乡用地分类3.2.1市域内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8中类、17小类。
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表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续表一3.3城市建设用地分类3.3.1城市建设用地共分为8大类、35中类、44小类。
3.3.2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表3.3.2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续表二续表三续表四5附录编辑附录A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A.0.1 城市(镇)总体规划城乡用地的数据计算应统一按表A.0.1的格式进行汇总。
表A.0.1城乡用地汇总表备注:__________年现状常住人口___________万人,其中户籍人口___________万人,暂住半年以上人口___________万人__________年规划常住人口___________万人,其中户籍人口___________万人,暂住半年以上人口___________万人A.0.2 城市(镇)总体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数据计算应统一按表A.0.2的格式进行汇总。
表A.0.2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总计总用地100 100备注:__________年现状常住人口___________万人,其中户籍人口___________万人,暂住半年以上人口___________万人__________年规划常住人口___________万人,其中户籍人口___________万人,暂住半年以上人口___________万人附录B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图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图资料来源:《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93)》本标准用词说明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引用标准名录《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