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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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协调规划与控制研究

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协调规划与控制研究

内容摘要
本研究采用文献综述、案例分析和问卷调查等方法,系统梳理了风景名胜区 规划分区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其中,文献综述主要从学术论文、 政策文件和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评价与整合;案例分析选取了国内外典型的风景 名胜区规划案例,分析了规划分区的实践效果;问卷调查则针对景区管理人员、 规划师和游客等群体,收集了他们对规划分区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看法和建议。
2、控制措施与方法
(3)行政管理监督:加强行政管理体系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和 权力。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机制,对不合规的土地利用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同时, 加强社会监督力度,鼓励媒体和公众参与土地利用的监督和管理。
四、案例分析与应用实践
四、案例分析与应用实践
通过分析国内外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协调规划与控制的成功案例,总结经验 教训,为其他地区的实践提供借鉴。例如,美国黄石国家公园在土地利用方面采 取了严格的规划和控制措施,实现了资源保护与旅游发展的良性循环;中国张家 界国家森林公园则通过实施生态旅游理念,实现了自然景观与旅游经济的和谐发 展。这些案例都为其他风景名胜区的土地利用协调规划与控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4)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参与,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规划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控制研 究
1、控制目标与手段
1、控制目标与手段
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控制的目标是确保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防止过 度开发和破坏性活动。控制手段包括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多种手段。
2、控制措施与方法
2、控制措施与方法
内容摘要
总之,风景名胜区规划分区与土地利用规划关系密切,两者相互影响、相互 促进。通过深入探讨两者的关系,有助于提高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水 平,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拓展到实证研究领域,通过 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和比较,为风景名胜区规划分区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实践提供更 多有益的参考。

旅游用地集约利用指标

旅游用地集约利用指标
地均投资强度
(单位用地面积资产投资额)
旅游开发实际投资额除以旅游用地面积(万元/亩)
(在旅游用地的开发、经营和管理的过程中,平均每单位面积的旅游用地所投入的资金量,单位:万元/hm2)
地均游客数量
(旅游用地单位面积游客数量)
年度游客数量除以旅游用地面积(人/亩)
(旅游用地每单位面积内所接纳的游客数量,单位:万人/hm2)
旅游资源吸引力
通过旅游资源的垄断度和旅游景区的等级来衡量
游客满意度
对游客进行满意度调查,是为了反映景区用地的综合经营状况,游客满意度越高,说明旅游用地的集约越高
旅游用地绿化率
(绿化覆盖率)
景区内绿化覆盖面积与景区总体面积的比率。计算公式:绿覆盖率= (景区内绿化覆盖面积/景区总体面积)×100%
景源价值
景区土地产出效益
年均旅游收益/景区面积(104元/ hm2)
景区居民收入水平
景区从业人员平均收入(104元/人)
旅游用地
利用强度
旅游生产用地比率
旅游产业用地面积占旅游用地总面积比例(%)
旅游设施集约度
依据上述集约度函数公式计算
旅游设施利用率
年内利用的旅游设施数量占旅游设施总数的比重(%)
景区土地开发率
(对一个旅游点环境不产生永久性破坏的前提下,其环境空间所能接纳的游客数量)
可持续发展
指数
三废处理率
旅游用地后备
资源存储量
设施配套程度
设施完善程度
布局合理度
未分类指标
景点密度
旅游地景点辐射面积与旅游地总面积之比
景点个数
单位面积旅游税收
单位:万元hm-2
景区基础设施投入强

年均购建基础设施投入/景区面积(104元/ hm2)

对于农文旅发展土地合理利用的建议

对于农文旅发展土地合理利用的建议

对于农文旅发展土地合理利用的建议摘要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农文旅发展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

如何合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农业生产与文化旅游的结合、土地整合与规划以及政府推动力度等方面,提出一些对于农文旅发展土地合理利用的建议。

1.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农村土地是农业生产和文化旅游发展的基础资源,其合理利用对于农文旅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应该鼓励农民采用科学的农业种植模式,推广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减少农药农肥的使用,保护农田生态环境。

此外,加强土地的水资源管理,建设农村灌溉系统,保障农田灌溉用水的供应,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2.农业生产与文化旅游的结合农业生产和文化旅游的结合是农文旅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

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农家乐等形式,将农业生产有机融入到文化旅游中,可以带动农民增收。

因此,政府部门应鼓励农户开展特色农业种植,如有机果蔬种植、乡村田园风光的展示等,以吸引游客前来参观、采摘等,创造农民新增收入。

3.土地整合与规划为了充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实现农文旅发展的最大化效益,土地整合与规划是必不可少的。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此外,将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的布局进行整合与规划,形成产业协同发展的模式,可以实现资源的互补与优化配置,促进农文旅的可持续发展。

4.政府推动力度政府在农文旅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推动力度直接影响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

政府应当增加对农村旅游及特色农产品的宣传力度,引导游客了解并参观乡村旅游景点。

同时,加大对农文旅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为农民和农业合作社提供贷款、补贴和培训等支持,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农文旅的发展,增加收入。

结论农文旅发展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路径,土地合理利用是实现农文旅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通过采用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模式,将农业生产与文化旅游相结合,进行土地整合与规划,并加大政府的推动力度,我们可以更好地实现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并为农民提供更多增收的机会。

旅游项目“拿地”与开发攻略

旅游项目“拿地”与开发攻略

旅游项⽬“拿地”与开发攻略旅游业的发展必须依托于⼟地资源,旅游建设项⽬的⼤量增加势必占⽤⼤量⼟地。

我国的⼟地资源极度缺乏,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平的提⾼,建设⽤地数量急剧上升,⽤地紧张的局势⽇益加剧。

因此,如何发挥有限旅游⽤地的最⼤效益显得尤为重要。

绿维⽂旅梳理了我国旅游⽤地利⽤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旅游⽤地的管理对策,并列举了基于旅游⽤地的七⼤开发模式。

⼀、旅游⽤地的含义及利⽤特征(⼀)旅游⽤地的含义旅游⽤地是旅游区内最基本、最⼴泛的具有旅游功能的各种⼟地的总和。

狭义的旅游⽤地是指县级以上⼈民政府批准公布确定的各级风景名胜区内的全部⽤地,供⼈们进⾏旅游活动,具有⼀定经济结构和形态的旅游对象地域组合。

⼴义的旅游⽤地就是旅游业⽤地,即在旅游⽬的地内为旅游者提供游览、观赏、知识、乐趣、度假、疗养、娱乐、休息、探险、猎奇、考察研究等活动的⼟地。

(⼆)旅游⽤地的利⽤特征基于旅游产业涉及⾯⼴,联动产业较多,旅游⽤地呈现出区位性、多样性、综合性、营利性、关联性五⼤利⽤特征。

⼆、我国旅游⼟地利⽤存在的问题我国正处于旅游业快速发展时期,旅游区数量和⽤地规模急剧扩张,⽽且新增加的旅游区⼤多位于城郊和乡村,出现了旅游开发定位不准,景观和产品创新不⾜,导致⼟地污染、⼟地粗放利⽤和管理混乱等严重问题。

同时,由于法律、政策和管理上的缺陷,⼀些旅游⽤地获取不规范,有些旅游项⽬建设⽤地涉及农地转⽤和⼟地征⽤,旅游开发采⽤“以租代征”⽅式,甚⾄以旅游开发为名,进⾏变相圈地,从事⼯业招商和⾼档别墅开发。

除此之外,我国旅游⽤地还存在其他⼀些问题,包括以下三⽅⾯:第⼀,由于旅游区⼟地利⽤类型多样、功能重叠,以及⼟地价格评估、基准地价评价体系和价格机制尚未形成等原因,旅游区⼟地的出让或租赁价格较低,导致许多景区投资短缺、⼟地闲置和利⽤率低。

第⼆,有些景区没有制订规划或规划没有得到有效实施,造成旅游区建设布局和结构不合理,景点建设城市化,旅游资源破坏及⼟地污染、⽔⼟流失等⽣态环境问题。

旅游行业中的景区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

旅游行业中的景区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

旅游行业中的景区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一、背景介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休闲需求的增加,旅游行业在近年来迅猛发展。

然而,景区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

如何在满足游客需求的同时,保护景区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成为了旅游行业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景区环境保护的必要性1. 保护自然生态:许多景区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和丰富多样的动植物资源。

若不加以保护,将面临生态破坏和物种灭绝等问题。

2. 维护生态平衡:景区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任何局部破坏都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对整个生态系统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

3. 提升旅游体验:优美的自然环境是吸引游客前来观光与休闲的重要因素。

只有保持良好的环境质量,才能带给游客愉悦与满足。

三、景区环境保护的主要挑战1. 游客行为问题:一些游客在景区中乱扔垃圾、损坏植物、采摘野生动物等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景区环境。

2. 旅游压力:旅游业火爆发展使得某些景区承受过多的游客压力,超负荷运营导致环境破坏。

同时也带来了交通拥堵和能源消耗等问题。

3. 不合理开发利用:一些景区盲目投资、过度开发,导致土地失去原有功能,破坏生态系统平衡。

四、提升景区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的措施1. 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景区管理机构,加强对游客行为的监督教育。

通过提高门票价格、设立限流措施等手段,控制游客数量以减轻旅游压力。

- 建立科学化管理体系:制定与景区特点相适应的管理规范,加强人员培训和意识普及。

- 加强监管与法律支持: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以约束不良行为,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2. 推动可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长远的发展计划,合理规划景区开发和建设。

注重景区与周边社区的互利合作,共同分享旅游业带来的利益。

- 环境评估与保护措施:在规划和开发前进行环境评估,明确保护和修复目标,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 促进文化传承与教育:加强对当地文化、历史、生态知识的宣传与教育,提高游客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最新旅游用地政策,全都在这里!

最新旅游用地政策,全都在这里!

最新旅游用地政策,全都在这里!这是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于共同推出的《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供各位旅游实操者参考。

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一)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按照资源和生态保护、文物安全、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加快编制旅游发展规划。

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旅游项目,各地应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或收回手续,积极组织实施土地供应。

加大旅游扶贫用地保障。

(二)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

对复垦利用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各地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支持政策,吸引社会投资,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

政府收回和征收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用于旅游项目建设的,可合并开展确定复垦投资主体和土地供应工作,但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

(三)依法实行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由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主体与土地权利人依法协调种植、养殖、管护与旅游经营关系。

(四)多方式供应建设用地旅游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中,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用途混合且包括经营性用途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其中影视城、仿古城等人造景观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娱乐康体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土地供应方式、价格、使用年限依法按旅游用地确定。

景区内建设亭、台、栈道、厕所、步道、索道缆车等设施用地,可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其他建设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参照公园用途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旅游用地改造方案

旅游用地改造方案

旅游用地改造方案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旅游事业的快速崛起,旅游业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

目前,我国旅游业经历着从数量爆发到质量提升的转变。

为了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要,不少地方正加紧推进旅游用地改造,加强旅游资源的整合和利用。

首先,什么是旅游用地?旅游用地是指为旅游经济服务的用地,包括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娱乐地等。

旅游用地改造的意义旅游用地改造是将原有的非产业化用地或低效用地进行改造,变为符合旅游消费需求的旅游用地,提高旅游用地资源的附加值和社会效益。

开展旅游用地改造的意义具体如下:1.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旅游用地改造能有效提高地区旅游资源的品质和数量,为旅游业提供优质资源。

2.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旅游业是支持地区发展的带动性产业之一。

旅游用地改造可以加强地方旅游产业的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

3.保护生态环境:旅游用地改造可以依据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对旅游资源的开发进行规划和管理,确保旅游资源的利用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旅游用地改造的方法旅游用地改造的方法因地制宜,主要有以下三种:1. 旧工业用地改造一些城市历史上曾经兴起过工业,在发展旅游业时,可以选择将一些旧的工业用地改造成旅游用地。

这类用地土地利用和环境治理等工作相对要求较高,但这样的方法可以避免在新的岛内开发过多土地。

2. 非农业用地转型一些地方的旅游资源主要分布于农村地区,这时可以通过农村旅游改造和非农业用地转型等手段,将传统农业用地转型为旅游用地,对可能产生的农村土地浪费问题,通过农业护林、生态修复等措施予以补偿。

3. 建设新的旅游用地在没有现成的可用用地时,要建设新的旅游用地。

这时需要依据旅游市场的需求和旅游地区的现状,对该区域的旅游资源进行调查研究,确定合适的建设用地和开发方式。

旅游用地改造应注意的问题1.秉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避免对旅游资源的过度利用和损害,保护好生态环境。

2.合理规划旅游用地的规划,确保旅游资源发展和旅游用地建设的有序性。

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权衡分析

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权衡分析

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权衡分析引言:旅游业在近年来快速发展,成为许多国家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

然而,与此同时,旅游业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

本文将分析旅游业在可持续发展中所取得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并权衡二者之间的关系。

一、旅游业对环境的影响1. 土地利用和开发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利用,如旅游景区、酒店和交通建设。

这些活动对土地的开发和利用产生了压力,导致生态系统破坏、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

2. 水资源消耗和污染旅游业对水资源的需求巨大,包括供给游客使用的饮用水、日常用水以及景区景点的演示水。

过度的水资源消耗可能导致水资源短缺,而且旅游活动也可能引发水体污染,例如排放废水,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3. 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旅游业对能源的需求日益增加,包括供给酒店、交通工具等设施的能源。

能源消耗不仅导致能源短缺,也对气候变化产生负面影响。

旅游业所带来的碳排放对全球变暖有一定的贡献。

4. 生物多样性保护旅游业的发展往往需要破坏和改变自然环境,例如开发森林、湿地等。

这样的活动对原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产生了不可逆的影响,威胁到了许多珍稀物种的生存。

二、旅游业的环境效益1. 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旅游业依赖于自然环境,因此需要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

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进行生态系统保护、水资源管理和能源节约等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压力。

2. 环境教育和意识形态旅游活动提供了一个教育的机会,向游客传递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通过游客与自然的互动,可以增强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

3. 预算和筹资旅游业的发展可以为环境保护提供资金来源。

例如,旅游景区的门票收入可以用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恢复工程等项目。

三、旅游业的经济效益1. 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旅游业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了经济的繁荣。

2. 收入和外汇收入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大量的收入,包括旅游业相关企业的收入和观光者的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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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土地利用一、土地利用的一般原则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且无法替代的自然环境资源,它既是环境的重要组分,又是其它自然环境资源和社会经济资源的载体。

中国正面临着人口增长、资源短缺、生态与环境恶化等与土地利用密切相关的可持续发展重大课题,实现区域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科学配置,对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是人类根据土地的自然特点,按一定的经济、社会目的,采取一系列生物、技术手段,对土地进行的长期性或周期性的经营管理和治理改造活动。

土地利用的方式、程度、结构及地域分布和效益,既受自然条件(如光能、热量、水分、地形、土壤等)影响,更受各种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如开发历史、生产方式、技术装备、投入水平、土地经营管理水平及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等)影响。

土地利用的一般原则是:(1)先调查、评价、规划,后开发利用;(2)以集约利用为主与保证适量的耕地面积相结合;(3)在农业优先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用地比例;(4)开发利用与合理保护相结合。

二、土地利用的空间格局和属性分类(一)土地利用的空间格局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是自然条件限制和人类活动影响共同作用的结果。

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有利于形成自然和谐的城乡宜居环境,有利于区域生态功能的修复和提高,有利于旅游事业的开展。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度日益加大,一些地区生态环境不断恶化。

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占用了大量土地,使一些对生态环境起重要保护作用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体等资源永久丧失,加剧了城市周边生态景观的破碎化程度,阻塞了动物的迁徙廊道,从而影响到生物多样性保护。

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耕地、林草、水系、绿带等生态廊道,加强各生态用地之间的有机联系,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有利于解决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一系列城乡生态环境问题,形成城乡生态安全格局,更有利于城市近郊游、乡村旅游的开展。

(二)土地利用的属性分类土地具有两重性,即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

土地的自然属性指自然形成的土地固有的特性。

如空间特性(土地的外形、“三维”空间)及土壤、植被、水文、地质等的特性。

这些特性对评价土地的生产能力、配置各业生产用地、正确解决和处理土地开发利用和环境因素之间的矛盾等,均具有重要意义,对农业生产和建设也都有直接的影响和作用,并进而影响土地利用的效益。

土地的社会经济属性指土地作为社会土地关系的客体表现出来的特性,即通过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赋予土地的特性。

如土地所有权、土地利用现状、民族构成及传统的土地利用方式、经济和科学发展水平、交通状况、有关的土地利用政策等。

它们虽不直接决定土地的质量特征,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土地的利用方式、生产成本和利用价值等。

在旅游开发与规划的过程中,应特别关注土地的社会经济属性。

三、旅游土地利用规划随着旅游产业开发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在土地开发中产生的问题日益凸显。

旅游业中涉及的土地开发问题不仅仅是简单的“土地的征用、划拨和出让”。

从项目开发后的合理、有效运作的角度来看,政府应在规划前期依据土地调查和登记的有关资料,对所涉及土地的权属、界限、地类、面积进行核实,并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在国土部门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上,再进一步进行旅游土地利用规划。

旅游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在一定旅游区域内,根据旅游发展需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将土地进行空间和时间上优化组合的安排与部署。

(一)旅游土地利用规划的任务1.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旅游土地利用规划的核心内容,就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所谓优化结构,就是选择在土地利用中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最佳组合的结构方案。

2.建立土地利用的合理空间配置模式土地利用的布局是土地利用结构在空间上的具体落实,优化的土地利用结构必须通过土地利用的布局来实现。

要根据土地适宜性评价的结果,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土地投入产出的绩效、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综合分析,确定一个认为相对合理的空间配置方案。

(二)旅游土地利用规划的注意事项1.科学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市规划等其它专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旅游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

首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用地布局上给予了规定,指出了旅游发展区的区位;其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用地总量上进行了限制,规定了各发展区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用地规模。

如果旅游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冲突,有可能导致两种结果:一是旅游规划方案因用地限制不能实施到位;二是政府要进行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增加行政审批难度和审批时间。

环境保护规划、水利规划、林业规划、城市规划等规划是综合安排各项工程建设的部署,是各项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旅游土地利用规划要这些规划进行科学结合。

2.科学规划定位旅游用地的各功能区在充分考虑土地利用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的基础上,要合理规划旅游用地的功能分区,有效利用各功能分区的每一寸土地。

规划时要考虑环境容量,保护自然景观的原始风貌、人文景观的历史价值、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整体性,遵循短期效益与长远效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有机结合。

要考虑到土地的最佳使用限度、安全及便利因素,要考虑所选地点的交通便利性,要考虑旅游业用地的建筑规模、等级要与旅游地的旅游资源等级和客源地的规模相适应,并具相对的集聚性。

3.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在旅游土地利用规划过程中,要避免对土地的破坏,要节约使用土地,要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实现土地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三)旅游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常见问题1.旅游项目开发的特质与国家土地政策间的问题由于旅游开发项目一般规模较大,有的达数十平方公里,很可能会涉及到对土地的征用超过当地行政机关的审批权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第45条规定, 征收下列土地的, 由国务院批准: (1) 基本农田;(2)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3) 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的。

由于审批权限的不同,导致在同一旅游开发区内,对不同地块可使用、开发的时间将会出现不一致,从而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开发进度,不利于项目的统一的规划和管理。

为避免上述问题的出现,旅游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应尽量避免产生对基本农田的征用。

旅游项目征地规模达到应由国务院批准的情况应及早规划,及时报批。

同时采用“整体规划,逐步推进”的开发模式对项目进行阶段性开发。

2. 旅游区开发用地中不同行政区划在土地旅游区的开发用地很可能会同时涉及到不同行政区划的管辖范围,而各行政区在土地政策会有一定的差异,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也导致各行政区在生态建设、基础建设步伐上不能协调一致,从而增加项目的开发成本和难度。

旅游项目涉及不同行政区划的问题,应由级别较高的一级政府出面,协调各行政区政府。

在不改变土地权属性质的前提下,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实现开发区建设土地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治理,统一不同行政区土地政策。

3. 旅游区开发用地中权属转移的问题(1) 旅游开发区内会出现不可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如: 军事用地、教育用地、自然保护区等。

(2) 旅游开发区内会有可转让土地使用权, 但开发前没有基准地价的土地。

如: 荒山、荒地等。

(3) 旅游开发区内会有可转让并且有基准地价但转让费用过高的土地。

(4) 旅游开发区地上会有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

如何解决好上述问题,对项目开发进度、资金使用效率及项目开发后经营管理的好坏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旅游项目涉及不可转让的土地,应由政府出面协调,采用土地折价成股权参与分红而不改变现有土地所有权的办法来解决。

这种土地股权可以划分成两大类: 即国家股权和集体股权,国家股权是指国家所有的那部分土地和地上资源的股权,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地上资源以村组集体折价成股权的方式拥有集体股权。

在明确了土地权属的基础上,旅游项目也可采用租赁的方式,来取得土地的开发使用权。

如:对开发区内涉及农民的土地,可采取租地的形式,保障集体土地承包者的基本权益; 开发区范围内的失地农民,可享受被征地农民的同等待遇,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同时考虑为其解决就业问题等。

四、旅游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主要取得方式土地依法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旅游开发部门或单位在开发旅游资源时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出让方式、流转方式)获得。

(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性质区别土地所有权是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有一般所有权的一般属性,即占有、使用、处分、收益。

基于土地所有权主体只有国家和集体的限制性,土地所有权在我国是禁止交易的,这是由我国的社会制度决定的。

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即无处分权。

土地使用权的发生以所有权为前提,使用权通过划拨、租赁、出让等方式获得,集体建设用地以批准的方式取得。

使用权人对土地享有支配权,这种权利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

旅游土地使用权是存在于旅游土地上的物权,标的仅以旅游土地为限。

我国规定的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是根据不同种类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规定的。

通过土地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不论何种用途,除法律规定的消灭原因外使用权期限是无限的。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旅游用地最高为40年,在这一点上旅游用地区别于其他用地。

(二)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根据法律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旅游用地一般面积较大,开发以政府为主导,多数情况下旅游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以政府划拨为主。

而且,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旅游土地所有权是无限期的,可以更好的保证旅游开发和收益的延续性。

在以景区旅游为主的同时,还有以“农家乐”为代表的旅游项目,这种旅游发展方式的土地来源一般较为单一,以农民自己的宅基地、自留山、自留田等为土地来源,一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而使用权归个体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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