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室管理制度7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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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临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临床科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临床科室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患双方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下属的所有临床科室。

第三条临床科室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方针政策和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临床科室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承担科室管理责任,确保科室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临床科室人员管理第五条临床科室应当根据科室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医护人员数量,确保医患比例合理。

第六条临床科室应当按照医院人事管理的要求,制定科室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人员招聘、考核、晋升、奖惩、离职等相关事项。

第七条临床科室应当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八条临床科室负责人应当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对优秀者进行奖励,对问题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第三章临床科室工作流程第九条临床科室应当按照医院制定的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医疗服务工作。

第十条临床科室应当严格按照病例登记、诊疗计划、病程记录、医嘱执行、医嘱核对等规定操作,确保医疗服务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临床科室应当建立健全病例管理制度,归档保存病历资料,确保病历记录真实、完整、规范。

第十二条临床科室应当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医疗服务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四章临床科室设备管理第十三条临床科室应当合理配置医疗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四条临床科室应当认真做好设备维护工作,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临床科室应当按照医院设备管理制度,做好设备使用记录和耗材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设备和耗材。

第五章临床科室质量管理第十六条临床科室应当按照医院要求,制定科室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

第十七条临床科室应当建立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开展质量评估和改进工作。

第十八条临床科室应当加强对医疗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及时总结教训,完善医疗服务质量。

临床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临床科室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科室主任为科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科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设备安全运行。

4.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弃物处理规范。

5.定期检查科室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6.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电线、插座等设施,防止电气火灾。

7.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8.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安全。

9.加强科室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室内通风、整洁。

10.加强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安全生产检查1.科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科室主任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3.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医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五、安全生产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科室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2.科室应及时向医院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调查处理。

3.对事故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本制度由科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本制度由科室主任负责解释。

医院临床科室的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科室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科室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临床科室,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等。

第三条临床科室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尊重患者权益;(二)科学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三)严谨规范,确保医疗安全;(四)团结协作,共同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临床科室设立主任一名,负责科室全面工作;护士长一名,协助主任管理科室,负责护理工作;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五条科室设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科室医疗质量、护理质量、服务质量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科室主任负责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制定科室发展规划,明确科室发展方向和目标;(二)组织科室人员开展业务学习,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三)加强科室内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四)加强与兄弟科室的沟通与协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七条护士长负责科室护理工作,具体包括:(一)制定护理工作计划,组织护理人员完成护理任务;(二)加强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三)确保护理安全,预防和处理护理纠纷;(四)加强科室内部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第八条医疗、护理、行政、后勤等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科室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科室实行每日查房制度,主任、护士长、医生、护士等人员应按时参加查房,了解患者病情变化,指导临床诊疗工作。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条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科室医疗质量、护理质量、服务质量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制定科室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目标;(二)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组织科室人员进行质量培训,提高质量意识;(四)定期对科室质量进行分析,不断改进工作。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科室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具体包括:(一)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预防医疗差错事故;(二)加强药品、器械管理,确保药品、器械安全;(三)加强科室内部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盗窃等事故;(四)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临床科室教学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教学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教学管理制度
1、各科室是直接负责实习的基层单位,科主任对实习医生的实习质量负全面责任,各科室应指定具有丰富教学和临床经验及较强责任心的高年资医师负责教学工作。

各科医务人员要协同一致,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实习医师的思想和业务学习的指导。

2、各科室应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制定本科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

每名实习医师以分管5-8张病床为宜,按计划定期转换门诊和病房,安排夜班和假期值班。

有计划的安排专题讲座,组织病例讨论,保证实习大纲的完成。

3、实习医师每结束一科的实习时,该科要负责进行平时考核和出科考核,对他们的工作态度、医疗作风、理论知识、病历质量、技术操作等进行全面评价,并将其成绩记入实习考核表。

医院临床科室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由医院董事会制定并由各科室负责实施,依据《政府授权的
医院:医疗服务指南(2024启用版)》和本院综合管理制度,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本制度由医院董事会不定期修改且可单独应用。

二、临床科室管理原则
1.临床科室管理要以患者为中心,提供安全、高效、可靠的医疗服务,促进健康状况改善。

2.临床科室应保证患者质量及安全,提供完善、细致的护理服务,并
按照规定及时反馈患者的病情和医疗服务过程。

3.临床科室应协同配合,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开展医疗服务、研究与教学等活动,积极提高效率。

4.临床科室应以医院的服务理念为基础,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患者
安全和护理服务等全面过程管理,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三、临床科室管理
1.临床科室应定期设置交流会,专家团体会议,传授经验,探讨合作,分享全新技术,加强学习,时时关注和改进临床医疗服务质量。

2.临床科室应及时评估患者病情、护理情况及检查结果,确保患者安全。

3.各临床科室应建立患者病历管理制度,监督文书质量。

临床科室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管理制度临床科室管理制度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性和科学性对医院运行和医疗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此,建立科学、完善的临床科室管理制度是每家医院不可或缺的任务。

一、科室管理机构设置临床科室的管理机构是科室管理的重要保障。

一般应设立科室主任、副主任、科主任助理等职务,明确各负责人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科室领导小组,确保科室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二、科室管理制度建立1.科室职责分工明确明确科室各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确保科室内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科室主任应对科室管理和医疗工作负总责,副主任协助主任进行科室管理,其他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2.科室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建立科室管理制度手册,包括科室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医疗服务规范等,确保科室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遵循标准化操作。

三、科室管理工作要点1.医疗质量管理建立质量管理小组,制定、完善各项医疗服务规范,加强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安全隐患。

2.人员管理严格遵守医院有关人事管理规定,科室人事充足、合理,保证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

3.设备设施管理加强医疗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的正常进行,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测和维修。

四、科室管理效果评估建立科室管理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科室进行绩效评估,分析评估结果,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不断提高科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科室管理制度的调整和优化定期对科室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改,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优化和改进,不断完善管理工作,适应医疗环境的变化。

在临床科室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执行过程中,需要科室管理人员不断学习和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团队协作,积极配合医院管理,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确保医院科室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临床科室质量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质量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院临床科室的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临床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包括诊疗活动、医疗安全、医疗技术、医疗服务等方面。

第三条我院临床科室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院健康发展。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临床科室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临床科室质量管理工作。

组长由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科室全体医务人员。

第五条临床科室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室质量管理计划、方案和措施,组织实施,监督考核,持续改进。

第六条临床科室应当设立质量管理专员,负责日常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诊疗活动质量管理第七条临床科室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等。

第八条临床科室应当加强诊疗活动中的环节质量管理,包括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各个环节。

第九条临床科室应当重视病历书写质量,确保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第十条临床科室应当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四、医疗安全质量管理第十一条临床科室应当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医疗纠纷。

第十二条临床科室应当建立健全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确保危急值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临床科室应当加强患者安全教育,提高患者的安全意识,预防患者跌倒、压疮等意外事件。

五、医疗技术质量管理第十四条临床科室应当根据科室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开展相应的医疗技术。

第十五条临床科室开展医疗技术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第十六条临床科室应当加强医疗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六、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七条临床科室应当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患者需求。

医院临床科室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管理制度一、序言医院临床科室是医院内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医院的临床服务质量和患者的就诊体验。

为了规范和提高医院临床科室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临床科室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等。

三、科室组织架构1. 科室主任科室主任是科室的领导者,负责科室的全面管理和组织工作。

科室主任应具备较高的临床水平和管理能力,并与其他科室主任及医务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2. 副主任科室副主任是科室主任的助手,协助科室主任开展科室工作,并在科室主任不在岗时代为其职责。

科室副主任应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和管理能力。

3. 科室成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临床人员。

科室成员应按照科室的工作分工和要求,完成临床服务、病历记录、医嘱执行等工作。

四、工作职责1. 科室主任•制定科室发展规划和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

•确保科室的正常运转,维护科室内部的和谐工作氛围。

•负责科室人员的招聘、培训和考核工作。

•监督并指导科室成员的临床工作,及时解决临床操作中的难题。

•维护科室与其他科室和部门的良好沟通与合作关系。

2. 科室副主任•协助科室主任管理科室的各项工作。

•监督并指导科室成员的日常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负责处理科室日常的行政事务和协调工作。

3. 科室成员•积极参与临床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开展诊疗工作。

•完善病历记录,准确记录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

•执行医嘱,并及时上报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

•参与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专业水平。

五、工作流程1. 预约挂号患者通过电话或线上平台进行预约挂号,科室接待员将预约信息录入系统并分配合适的医生。

2. 就诊流程患者按照预约时间就诊,科室医生进行临床检查、诊断和治疗,并记录相关信息。

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制定诊疗方案和医嘱。

3. 病历记录科室医务人员根据患者就诊情况,完善病历记录。

病历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就诊目的、病情描述、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内容,并及时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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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科室接诊管理制度一、目的迅速、准确、全面、规范接诊患者,提高全程优质医疗服务。

二、适用范围医院门诊、住院病区接诊患者的过程控制。

三、职责1. 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定医生、护士排班表,安排值班人员。

2. 由在班护士负责为新入院患者安排病床,在班医生或主管医生对患者进行检查,并作出诊疗计划。

3. 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

4. 由接诊医师负责接诊时医疗文书的书写。

(各级人员职责详见《医院管理职责》)四、工作程序1. 科主任、护士长制定一段时间之内的医生、护士排班表。

2. 值班护士接到住院处通知后,应立即准备床位用物,填写床头卡片、诊断小卡片及病历牌,并通知经治医师或值班医生;向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协助患者熟悉环境;及时测量患者生命体征,主动了解患者病情、心理状态和生活习惯等;对急诊手术或危重患者,须立即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详见《患者的接待管理制度》3. 医生接到护士通知后15分钟内前来了解病情(病情危重者立即前来诊视),结合病史检查、作出初步诊断、治疗措施及进一步检查的措施,并写医嘱、检查单及病历记录。

对疑难、重症患者,应由经治医师、主治医师共同检诊。

4. 办公室护士根据医嘱逐一处理,长期医嘱转抄于服药单或治疗单、饮食单(卡)内,临时医嘱则督促有关护士按时完成。

5.新入院患者如系病危,当值医生、护士应按抢救常规进行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及护士长,做好患者家属的谈话记录及发出病危通知书。

抢救时应及时书写抢救记录。

6.新入院患者的入院记录,血、尿、便常规及其他必要检验(如呼吸系统疾病的痰常规检查,发热病的血液细菌培养送验等),一般在24小时内送检,急诊 1 小时内,便秘患者在解大便后24小时内完成送检。

7.病案书写按《病历书写规范》的各项规定施行。

临床科室医疗质量检查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临床医疗质量检查程序及职责,保证临床医疗过程的安全、有效。

二、适用范围各临床科室医疗质量检查过程控制。

三、职责1. 由科主任、质控员负责本科室的科内医疗质量检查计划的实施。

2. 由上级医生负责本小组下级医生的日常临床医疗质量过程控制。

3. 由医务科负责组织对各临床科室的医疗质量进行检查。

四、工作程序1.日常检查(1) 临床主治医师及时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对下级医师作出的诊断和治疗提出指导和修改意见,审签出(转)院病历。

(2) 主治医师要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3) 科主任要督促各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2.周期检查(1)由本科室科主任和质控员按照《科室医疗质量考核评分表》,每个月对本科室的医疗质量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医务科。

(2)医务科每季度对病历、申请单、处方进行抽查、评分,并公布检查结果。

(详见《医疗质量考核管理制度》)值班制度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因工作需要等暂离值班室时,应标明去向。

二、认真做好值班室的检验工作,急诊优先,做到快速、准确、服务优良。

三、值班期间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医院总值班汇报,以求妥善处理。

四、下班前做好签收标本的工作及交班记录,办好交接班手续,搞好清洁卫生。

五、值班人员如有擅离岗位或失职行为应严肃处理;做好事应表扬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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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一、在临床科室的整个医疗活动中,必须履行三级负责制,逐级负责,逐级请示,即主治医师应对住院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应对主治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

二、医师三级负责制体现在查房、手术、门诊、急诊、值班、抢救、解决疑难、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管理等方面。

三、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并听取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上级医师有责任查询下级医师的工作,上通下达,形成一个完整的诊疗体系。

四、下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若下级医师不请教上级医师,主观臆断,对患者作出不正确的诊断和处理,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未能亲自查看患者即作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意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

五、若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持不同见解时,仍应执行上级医师的决定,事后再与上级医师进行学术探讨。

处方制度一、处方权的取得:注册在本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由科主任提出意见,经医务科审查,报业务院长批准,办理手续,并将字样留于药剂科及门诊部。

二、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

凡不合规定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及发药。

三、有关毒、麻、限剧药品处方,遵照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

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或从事临床工作5~7 年以上的医师(士),经院长批准,可授予麻醉药处方权。

四、处方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用药正确,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划价都要签名或盖章,对项目不全,字迹潦草,签名不清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

五、一般处方药品以3 日用量为限,对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

处方当日有效,过期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调配。

六、医师不得为自己及直系亲属开处方。

七、处方由药房严格把关,药剂人员按处方分类、分级权限对照签字图样卡片严格执行,不准超越权限范围使用,对无处方权的处方或不合格的处方应拒发药并予登记。

八、药房每月对全院处方进行抽查并做出分析,对重大错方和大方及伪方应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九、处方一般用钢笔、毛笔书写,使用蓝黑墨水,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涂改须医师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中文或拉丁文书写。

急诊处方须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十、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如因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必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对于国家未规定的药品名称,可用通用名。

十一、处方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用量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丸、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容量和(或)剂量;合剂要标明数量和单位;溶液必须注明含量浓度,以瓶为单位,标明数量。

十二、一般处方保存 1 年,毒、麻药品处方保存 3 年,麻醉处方保存 5 年,到期请示院长批准销毁。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一、医务科、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

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二、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

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

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

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三、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四、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护理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

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五、医务科、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六、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由医务科、护理部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

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

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夏秋季不得超过24小时,冬春季不得超过48 小时七、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

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

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八、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各级医疗人员去向报告制度一、科主任(副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外出开会、学习、会诊及请假等,必须经院长批准,并向科主任、医务科报告后再到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二、分管门诊主任(门诊组长)外出时,除按第一条规定外,还须向门诊部请假。

其他门诊医生有事要向组长或分管门诊主任请假。

三、主治医师(医师、医士)外出学习、参观、开会、进修、会诊等,首先向科主任报告,同意后由科主任报医务科批准,再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四、各科建立科主任、主治医师、医师(士)去向日志(包括院内),以便随时联系。

如不向科室及有关部门报告而耽误工作者,应追究责任。

检诊制度医院诊疗一、检诊程序1. 当班护士对入院新病人的接待安排,要核对入院通知单,热情地陪同病人到床边,并先进行体温、脉膊、呼吸、血压、体重等一般测量,告之责任护士姓名,简要说明病人住院须知等有关规定,留好家庭或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可联系家属姓名,填写病历牌、床头卡;2. 通知分管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凡属危重病人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并与门急诊联系,了解已做抢救治疗的情况过程和注意要点;3. 分管住院医师或实习医师应及时对病人进行检诊,作出初步诊断,下达医嘱(实习医师应待住院医师复检后遵住院医师医嘱执行);4. 凡遇入院新病人较多时,科主任或值班主治医师要组织动员全科(甚至向院方汇报后组织全院)医护人员投入检诊抢救,防止延误抢救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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