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学费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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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学历学位教育费用报销办法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学历学位教育费用报销办法

学历学位教育费用报销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在职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费用报销 ,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职人员学历学位教育费用是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脱产或非脱产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需支付的各种费用。

第三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市级党政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及所属行政机构和全额管理的事业单位。

其他事业单位可参照此办法自行确定。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应相同或相近。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批准非脱产参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只可享受一次学费补助,即以参加工作之日起在职人员的最高学历为基准,首次参加更高学历学位教育的(包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所在单位给予报销最高不超过 60%的学费并且总额不得超过 15000 元,其他费用如报名费、辅导费、教材费、证书费、差旅费、食宿费、答辩费等均由个人自理;再次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和参加第二学历学位教育的,各种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单位不再给予报销。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由组织选拔安排脱产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其费用由单位按规定报销;其他脱产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各种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七条首次非脱产参加学习的在职人员,学习期间的学费由个人垫支,学习结束后,凭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和正式收据(发票)回原单位报销。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短期培训,经组织批准后,其培训费开支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批准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学费补助,列“公用支出-- 培训费”科目。

第十条本办法出台后尚未完成学历学位教育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原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研究生教学经费报销范围

研究生教学经费报销范围

研究生教学经费报销范围
摘要:
1.研究生教学经费的定义与重要性
2.研究生教学经费的报销范围
3.报销流程与注意事项
4.结语
正文:
一、研究生教学经费的定义与重要性
研究生教学经费是指用于支持研究生教学活动的专项资金,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实践、实验研究等方面。

研究生教学经费对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保障研究生教学的顺利进行,激发教师和研究生的教学热情,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研究生教学经费的报销范围
1.课程设置:课程设置所需的教材、讲义、参考书等教材费用,以及课程相关的实验、实践等教学资源的购置费用。

2.教学实践:研究生教学实践所需的场地租赁、实验设备、差旅等费用。

3.实验研究:研究生课题研究所需的实验材料、试剂、耗材等费用。

4.学术交流: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研讨会、短期访学等学术交流活动所需的差旅、会议注册等费用。

5.其他相关费用:与研究生教学活动密切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教学奖励、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等。

三、报销流程与注意事项
1.报销流程:根据学校财务部门的规定,填写经费报销单,附上相关发票、证明材料等,按照报销审批程序进行报销。

2.注意事项:报销时需确保报销内容符合经费报销范围,同时注意发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报销金额应符合预算要求,不得超标准报销。

四、结语
研究生教学经费的报销对于保障研究生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各高校应加强经费管理,明确经费报销范围,规范报销流程,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

在职研究生费用报销规定

在职研究生费用报销规定

在职研究生费用报销规定
报考在职研究生是可以提升职场人的学识和能力,也可以让学员在职场的竞争中获得较大的胜利。

但是,还是有很多的人在面对在职研究生的考试时,十分关注在职研究生的费用。

那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下就读在职研究生费用报销规定是什么?
不同的在职研究生学费不同,五月的同等学力一般在2-3万之间,所以这些费用还是可以承受的,但是如果考生报考了在职联考,那么一般来说就需要4~6万的样子,如果报考MBA就更是无法估量了。

一般选择读在职研究生的朋友都是出于自己的考虑进行报考的,所以不能报销,如果确实要报销在职研究生学费的话可以跟单位协商,如果单位可以给报销那是再好不过的,在缴费学费的过程中是可以向学校索要发票。

另一种可以报销在职研究生学费的方法是:单位委托学校进行人才的培养,对于这类的考生也是需要进行一月考试的报名,在类型中选择单独考试,这类情况一般都是属于公款的,但是一般单位会与员工进行合同的签订,学生学完之后还要回到原单位工作。

通过上文中讲述的就读在职研究生费用报销规定都有哪些的回答,想来大家在看到了上文中的介绍后,对于以上介绍的内容应该都比较清楚了。

祝大家考试顺利。

附:在职研究生热门招生院校推荐表
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入口。

研究生业务费报销具体规定

研究生业务费报销具体规定

研究生业务费报销具体规定一、报销对象和条件1.报销对象:研究生。

2.报销条件: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要求规定报销材料,如费用明细、发票、报销单、证明材料等。

二、业务费用范围1.实验材料费:研究生在进行实验研究过程中所需的试剂、实验仪器设备及消耗品的费用。

2.材料出版费:对于研究生研究论文的出版费用,或者购买和阅读相关专业书籍的费用。

3.专业会议旅费:包括研究生参加学术或专业会议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注册费用。

4.学术交流费用:研究生在学术交流过程中,与他人进行学术交流所产生的费用。

5.知识产权申请费用:研究生在完成科研成果后,向相关部门申请专利或著作权所产生的费用。

6.其他业务费用:其他研究生在进行科研过程中所需的费用,如实验室维护费、数据收集费等。

三、报销流程1.报销申请:研究生收集好相关费用明细、发票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填写报销单等相关申请材料。

3.财务审批:学校财务部门对通过审核的报销材料进行审批,并决定是否发放相应的报销款项。

4.报销发放:学校财务部门将通过审批的报销款项打入研究生的银行账户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发放。

四、注意事项1.报销时限:研究生在一定时间内需要将报销材料提交给学校财务部门,逾期将不予受理。

2.报销限额:学校对不同专业的研究生设有不同的报销限额,超过报销限额的费用需要自行承担。

3.发票要求:报销材料中的发票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对于发票内容有特殊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报销准备:研究生在进行科研过程中需妥善保留好相关费用的发票和明细,以备在报销时使用。

以上便是关于研究生业务费报销具体规定的一些内容。

不同学校和专业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因此学生在进行业务费报销前,应仔细阅读学校的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

医院职工继续教育学历学费报销规定

医院职工继续教育学历学费报销规定

医院职工继续教育学历学费报销规定
为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医院鼓励和支持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更高级的学历、学位,经院长办公会研究,规定如下:
一、报销范围
1、医院在职的正式职工及编外合同职工。

2、报销仅限于第一学历以后的更高级学历学费,其他费用自理;同级学历只报销一次。

3、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学用一致。

4、本、专科报销类别仅限于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获得毕业证;鼓励本科取得学位。

5、获得定向培养、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位。

6、新调入人员,报销关系正式调入医院时间以后的学费。

二、报销金额
1、取得自学考试和成人高考专科学历,报销600元学费。

2、取得自学考试和成人高考本科学历,报销1000元学费。

3、取得定向培养、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位,报销3000元学费。

三、报销程序
参加继续教育(学历)学习的学费,先由本人全部垫付;完成后,持学历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学费缴费单据,经政工科审核备案,审计科审计,院长签字后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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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攻读医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学费报销相关规定

在职攻读医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学费报销相关规定

在职攻读医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学费报销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医院于20XX 年8 月下发《在职攻读医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学位暂行规定》(XX人医[20XX]51 号),鉴于部分攻读学位人员入学时间在发文之前、毕业时间在发文之后,现对在职攻读医学专业研究生学位人员学费报销事宜进行统一规定:
一、凡2012 年及以前入学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根据与医院签订的协议内容按照原标准进行学费的报销,即报销学费的40%。

二、20XX 年入学攻读学位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培训管理规定(暂行)》(XX人医[20XX]11 号)的相关要求,凡经医院同意报考者(以报名表盖章为准),其学费的1/3 部分按40%报销,2/3 部分按全额报销。

三、20XX 年及以后入学攻读学位人员,凡经医院同意报考者,按照《在职攻读医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学位暂行规定》(XX人医[20XX]51 号)的要求,予以报销全额学费。

四、攻读学位人员学费报销应在其取得学位证书后凭缴费发票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研究生个人经费报销说明

研究生个人经费报销说明

研究生个人经费报销说明
1、每位研究生三年的个人费用为2000元,包括访学(调研)费和资料费两部分,访学(调研)费上限1200元,原则上报销访学期间的路费和住宿费。

资料费上限800元,原则上报销购买图书和版面费等。

2、访学(调研)前提供访学计划申请书、会议邀请函等,由主管研究生的副院长签字同意;
3、访学返回后,填写《研究生个人经费申请表》,导师、主管研究生的副院长、主管财务的副院长分别签字同意;
4、购买图书的发票,在发票背面写明经办人,由学院资料室吴应驹老师验收,并加盖资料验收章;
5、到办公室领取报销单据,粘贴票据,填写报销单。

6、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到财务处办理报账。

7、为了方便大家,学院定于每周三为研究生个人报账日,学院办公室研究生秘书孟秀芳老师专门负责。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08.10.30。

临沂市在职研究生补贴政策文件

临沂市在职研究生补贴政策文件

临沂市在职研究生补贴政策文件
临沂市在职研究生补贴政策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贴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临沂市各类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在职研究生。

包括硕士研究生、工程硕士、博士研究生等。

二、补贴标准
1. 硕士研究生:每月补贴1000元;
2. 工程硕士:每月补贴1200元;
3. 博士研究生:每月补贴1500元。

三、补贴发放条件
1. 在职研究生必须是临沂市户籍或在临沂市有合法稳定工作,并在临沂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在校期间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并获得学校正式学历证书;
3. 在职期间必须与当前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正常工作;
4. 享受补贴期限为研究生学制时间,但不超过36个月。

四、补贴申请和审核流程
1. 申请人应在每年的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 单位或有关部门按规定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向教育部门提交名单;
3. 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向财政部门申请拨款,并统一发放
给符合条件的在职研究生。

五、补贴管理
1. 补贴资金应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2. 受补贴人员应按时按规定纳税,不得逃税;
3. 受补贴人员应按期完成学业,并与所在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4. 对于不符合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受补贴人员,将停止发放补贴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以上为临沂市在职研究生补贴政策的简要内容,具体执行细则和文件可咨询教育部门或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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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学费报销政策
政府经济管理系统
在职研究生学费报销政策
第一条为解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需要的职工思想品德、文化素养的提高,促进职工的终身发展,提高职工的素质,推广教育和技术进步,政府财政经济管理系统特制订本政策,对在职研究生的学费报销予以上述规定。

第二条在职研究生学费的报销,以下情况可以按照规定报销:
1. 对于工作单位的在职研究生,工作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
支付其学费报销;
2. 对于由国家有关部门派出的在职研究生,由国家有关部门支
付学费报销;
3. 对于由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政策性培训班的在职研究生,由
有关部门支付学费报销;
4. 在职研究生的学费,在工作单位或者被派出机构的相应财政
拨款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规定批准报销;
5. 对于居住在北京的外企在职研究生,外企可以根据其重要性
与权威性,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其学费报销;
6. 对于在江苏省非公有制企业招收的研究生,企业可以按照国
家的规定,支付其学费报销。

第三条在职研究生学费的报销,以下情况按照规定不予报销:
1. 对于在职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的生活费,不作报销;
2. 对于在职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的购买书籍和资料费用,不作报销;
3. 对于由企业自费招收的在职研究生,其学费报销由企业自负,不在本政策规定范围内;
4. 对于由企业派出的在职研究生的学费报销,由企业自负,不在本政策规定范围内;
5. 对于由其他非政府部门负责支付学费报销的在职研究生,不作报销。

第四条本政策有关事项,由政府经济管理系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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