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板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板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维护本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本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注册地为: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年。
第二章公司的出资第五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由_______股东出资。
第六条股东应在出资期限内按照出资比例全额缴纳出资款,如未能按期缴纳出资款的,则应按照逾期天数计算违约金,股东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其未缴纳的出资款不计入股权数量及公司资本总额,如影响公司最终的成立,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股东可以使用资产、专利、技术等非货币性质的财产进行出资,其出资比例应当相当于其出资财产的价值在全体股东出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管理第八条公司经理由法定代表人聘任,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出具经认可的授权委任书。
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公司股东依照出资比例选举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不少于三人的董事。
其中股权占比最高的股东可拥有董事席位数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董事人数的50%。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其人数不得少于三人,由股东依照出资比例选举监事。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决议由简历备案。
第十一条公司年度利润应当根据出资比例分派利益;利润分配,优先安排公司应交税金、储备、新业务拓展,然后再执行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主要职责为做好公司的会计核算、税务筹画、公司财务管理等。
第四章公司的变更和解散第十三条公司因必要的原因需要变更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公司解散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进行,经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确定解散方案,进行解散清算,并通过公告方式宣告解散。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等。
第三条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期限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出资及股权第六条出资方式公司的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比例及金额如下:出资人<姓名>:出资金额__________万元,占股比例____________%。
第七条股东权益公司股东享有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经营所得和承担公司经营风险的权利。
第八条股东之间的权益转让任何一位股东在公司经营期间有转让其股权的意愿,应经其他股东的同意,并书面通知公司。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九条执行董事公司设立执行董事,由出资人担任,并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决策,并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监事公司设立监事,由公司股东担任,并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每年应按法律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第四章公司清算第十二条公司解散及清算公司在经营期限届满或者发生法定解散事由时,应即时解散并进行清算。
第十三条清算组织公司解散时,设立清算组织,由清算人员组成。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法律顾问所有,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并无固定有效期。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公司股东共同签署,公司备案。
附表:1.公司出资人名单及出资金额和比例2.公司董事及监事名单及职务分配3.公司章程修订记录。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x(以下简称“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xxxx。
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是一家以盈利为目的,由一个自然人(以下简称“创始人”)独资组建的公司。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xx。
公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以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x元人民币,创始人应按照其出资比例,向公司缴纳相应的注册资本。
第二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六条: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创始人担任董事会主席。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董事会由创始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成员应遵守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章程。
第七条:经理公司设立经理,由创始人担任经理。
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策,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
第八条: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创始人担任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第三章:公司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即创始人。
创始人拥有公司全部股份。
第十条:股东出资创始人应按照约定出资比例向公司缴纳注册资本,其出资比例即为其在公司中的所有股份比例。
第十一条:股东会和股东决策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创始人担任股东会主席。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重大决策、重要事务等。
股东会的决议应由过半数股东出席并经过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生效。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财务管理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财务规定进行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外部审计等。
第五章:公司权力与义务第十三条:创始人权力创始人拥有公司最高管理权力,可以对公司进行决策和指导。
第十四条:创始人义务创始人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保护股东权益,不得违法从事其他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十五条: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债务不得由创始人个人承担。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一人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营管理,保护股东和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一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注册地址:xx市xx区xx街道xx号。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xxxx。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整。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期限:xxxx年。
第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xx。
第八条公司的主要营业地:xx市xx区xx街道xx号。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对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层,由董事会任命产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由公司的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股东权益和责任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东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公司经营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义务,保护公司的利益。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东不得私自转让股权,未经其他股东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及时向股东大会和监事会报告审计结果。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缴纳各项税费,并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报表。
第五章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第二十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董事会。
第六章公司章程的生效和变更第二十二条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公司章程的变更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最新精选5篇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最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东__________出资设立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地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元。
全部以货币出资。
第六条公司认缴资本:人民币_________元,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住所第八条股东的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如下:股东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第五章公司类型第九条公司类型:第十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出资时间股东________,出资方式为:________,出资额为______元人民币。
其中(货币出资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批准监事的报告;(六)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提案权;(九)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十)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十一)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二)制订或修改公司章程(十三)聘任公司经理。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执行董事、监事)参考文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文本----设执行董事、监事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币种:人民币。
(备注:外商投资企业可选择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第四章股东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股东:XXX国籍(注册地):认缴出资额: 500万元出资比例: 100%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时间:X年X月X日前(备注: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可自行约定)第五章股东及其议事规则第六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及职权第七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九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解聘,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备注:公司不设经理的,此条不需写入章程)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解聘,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备注:经理、财务负责人也可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副经理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修改)第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
监事由公司股东委派产生。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七章法定代表人第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备注:也可约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设立,在整个公司运营期间享有法人资格。
第三条公司住所:本公司的住所位于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公司经营期限:本公司的经营期限自设立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公司监事:本公司设立一名监事,监事的姓名为___________。
第二章股本与出资第九条出资方式:公司出资可以以货币形式或者实物形式进行。
第十条股权:本公司设立一名股东,股东持有本公司全部股权。
第十一条出资额:股东以人民币___________元出资,以___________(货币形式或实物形式)方式出资。
第十二条出资期限:股东应在本公司设立之日起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之间全额出资。
第十三条股权变动和转让:股东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予他人。
第十四条股东权益:股东享有本公司利润分配、剩余财产分配以及决策权等。
第十五条股东会议:公司设立股东会议,召开股东会议应提前___________天通知所有股东。
第十六条股东决议:股东决策按照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比例来进行。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十七条公司监事:公司设立一名监事,监事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公司财务:公司设立财务负责人,负责日常的财务管理和报表的编制。
第十九条公司经理:公司设立经理,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四章公司盈亏分配第二十条利润分配: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由股东会议决定,根据出资额和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一条应付利润:本公司应支付利润的时间为每年的___________月份。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文(通用8篇)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文(通用8篇)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明确股东的责任,订立以下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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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限公司章程篇一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是什么呢?大家知道要如何写呢?下面来看看!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章程。
本公司为自然人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保证在中国境内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处第一条公司名称:焦作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处:焦作市。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范围内,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得批准前不得经营。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添、削减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议。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更改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期限第五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期限如下: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缴付期限万元人民币 % 年月日第六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学问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了解公司经营情形和财务情形;(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取得股利并转让;(4)公司停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当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定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当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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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惟独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下面是为您精心的有关一人范本标准版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为奉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的有关,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第七条公司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注:暂不实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应表述实缴情况。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九条公司登记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交付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即将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一、公司各种重大事项;二、查阅各项和公司财务会计;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允许者除外);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股东可以决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份股权。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十五条为保障公司消费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和监事,负责全公司消费经营活动的预测、决策和组织指导、协调、监视等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设总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详细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消费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详细事务。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消费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消费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一) 无民事行为才干或者限制民事行为才干者;(二)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满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三)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毕之日起未逾三年者;(四) 担任因违法被撤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撤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三年者;(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者。
公司违犯前款规定所委派的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二十一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给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亦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向外单位投资。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别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经营一样或者相近的工程,或者从事伤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五条股东行使以下权利: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2、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资本作出决定;7、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8、修改公司的章程;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经理并决定其报酬事项;10、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六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位。
执行董事由股东决定。
第二十七条执行董事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法定代表人也可由经理担任,公司自定。
)第二十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的决定,制定施行;三、拟定公司的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四、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五、拟定公司增加和减少资本、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设立分公司等方案;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经理人选及报酬事项 ;七、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八、制定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条公司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消费经营管理工作,组织施行股东决定的公司年度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二、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三、拟定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四、制定公司的详细规章;五、向股东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六、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门负责人。
七、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 1 名,由股东决定 ;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届满根据股东决定可连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发展监视,对违犯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伤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四)向股东提出提案;(五)按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三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制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交,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送交股东审查。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以下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五)说明书;(六)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四条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再也不提取。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上一年度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消费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三十五条分配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第三十六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公司的会计帐册、报表及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三十七条公司合并、分立与减少资本,由公司的股东作出决定;按《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债权人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资本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分立决定之日起 10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合并、分立前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三十九条公司因合并分立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四十条公司因《公司法》第 181 条所列(1)(2)(4)(5)项规定而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浮现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发展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发展清算。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后,才干向股东分配。
公司清算完毕后,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第四十一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设立工会。
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公司应支持工会的工作。
公司劳动用工制度严格按照《劳动法》执行。
第四十二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股东。
第四十三条公司章程经股东签字盖章生效。
第四十四条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须经股东允许,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五条因本章程产生的或者与本章程有关的争议,选择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六条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有抵触,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为准。
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