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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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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板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维护本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本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注册地为: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年。

第二章公司的出资第五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由_______股东出资。

第六条股东应在出资期限内按照出资比例全额缴纳出资款,如未能按期缴纳出资款的,则应按照逾期天数计算违约金,股东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其未缴纳的出资款不计入股权数量及公司资本总额,如影响公司最终的成立,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股东可以使用资产、专利、技术等非货币性质的财产进行出资,其出资比例应当相当于其出资财产的价值在全体股东出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管理第八条公司经理由法定代表人聘任,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出具经认可的授权委任书。

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公司股东依照出资比例选举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不少于三人的董事。

其中股权占比最高的股东可拥有董事席位数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董事人数的50%。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其人数不得少于三人,由股东依照出资比例选举监事。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决议由简历备案。

第十一条公司年度利润应当根据出资比例分派利益;利润分配,优先安排公司应交税金、储备、新业务拓展,然后再执行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主要职责为做好公司的会计核算、税务筹划、公司财务管理等。

第四章公司的变更和解散第十三条公司因必要的原因需要变更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公司解散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进行,经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确定解散方案,进行解散清算,并通过公告方式宣告解散。

新)最新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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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最新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公司宗旨:本公司旨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公司名称:___公司住所:成都市公司由一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经营范围和营业期限暂未确定。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出资额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股东在公司登记时一次性足额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以下为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一览表: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注:出资方式应写明: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交付的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名称、交付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如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股东的权利包括: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二、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注:可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自行补充条款,但不得与《公司法》相冲突)股东的义务包括:一、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二、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但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同意者除外);出资的转让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x(以下简称“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xxxx。

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是一家以盈利为目的,由一个自然人(以下简称“创始人”)独资组建的公司。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xx。

公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以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x元人民币,创始人应按照其出资比例,向公司缴纳相应的注册资本。

第二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六条: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创始人担任董事会主席。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董事会由创始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成员应遵守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章程。

第七条:经理公司设立经理,由创始人担任经理。

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策,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

第八条: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创始人担任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第三章:公司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即创始人。

创始人拥有公司全部股份。

第十条:股东出资创始人应按照约定出资比例向公司缴纳注册资本,其出资比例即为其在公司中的所有股份比例。

第十一条:股东会和股东决策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创始人担任股东会主席。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重大决策、重要事务等。

股东会的决议应由过半数股东出席并经过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生效。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财务管理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财务规定进行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外部审计等。

第五章:公司权力与义务第十三条:创始人权力创始人拥有公司最高管理权力,可以对公司进行决策和指导。

第十四条:创始人义务创始人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保护股东权益,不得违法从事其他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十五条: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债务不得由创始人个人承担。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最新精选5篇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最新精选5篇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最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东__________出资设立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地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元。

全部以货币出资。

第六条公司认缴资本:人民币_________元,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住所第八条股东的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如下:股东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第五章公司类型第九条公司类型:第十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出资时间股东________,出资方式为:________,出资额为______元人民币。

其中(货币出资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批准监事的报告;(六)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提案权;(九)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十)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十一)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二)制订或修改公司章程(十三)聘任公司经理。

一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适用2024版《公司法》)

一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适用2024版《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股东讨论,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法人属性本公司系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二章公司基本信息第三条公司的名称和住所(一)公司名称:请填充。

(二)公司住所:请填充。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一)公司经营范围:请填充。

第五条营业期限公司营业期限:长期。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一)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元。

(二)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认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三章股东出资第七条股东出资信息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如下:(一)公司成立后向足额缴付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二)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可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四章公司治理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股东(一)公司不设股东,股东行使下列职权:(1)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2)审议批准董事会(如不设董事会则为董事)的报告;(3)审议批准监事(不设监事除外)的报告;(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6)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7)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修改公司章程;(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股东依职权就上述事项作出决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董事(一)公司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一名。

(二)董事由股东任命。

(三)董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

(四)董事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监事(一)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由股东任命。

(二)监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

(三)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担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文(通用8篇)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文(通用8篇)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文(通用8篇)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明确股东的责任,订立以下章程。

下面是的我为您带来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文(通用8篇),希望大家可以喜爱并共享出去。

人有限公司章程篇一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是什么呢?大家知道要如何写呢?下面来看看!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章程。

本公司为自然人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保证在中国境内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处第一条公司名称:焦作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处:焦作市。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范围内,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得批准前不得经营。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添、削减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议。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更改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期限第五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期限如下: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缴付期限万元人民币 % 年月日第六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学问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了解公司经营情形和财务情形;(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取得股利并转让;(4)公司停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当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定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当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最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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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最新模板XXX章程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XXX设立XXX,并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为XXX,住所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怀沙路536号。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城市园林绿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家具设计、雕塑设计、舞台灯光设计、企业形象策划等。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但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情况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股东名单及出资情况如下:第五章公司股东的职权股东行使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

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股东通过。

第六章执行董事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行使并向股东报告工作、执行股东的决议、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等职权。

第九条规定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是公司稳定运营的基础。

第十条规定了经理的职权,其中包括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

经理的职权非常重要,需要执行董事的决定来聘任或解聘。

一人公司章程范本(精选3篇)

一人公司章程范本(精选3篇)

一人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单独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其次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根据《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其次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宅:**************。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依据实际状况详细填写):*********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注:最低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削减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和削减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100%;(其中:货币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八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章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下列打算时,实行书面形式,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一)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董事、监事,打算有关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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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参考文本之三: 设执行董事、监事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 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XXX( 指一个自然人股东姓名或者法人股东名称) 一人出资设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

第四条住所: 。

( 注: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明确表述所在市( 区) 、县、乡镇( 村) 及街道门牌号码。

)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 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

( 注: 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 进行具体填写。

)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 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 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经许可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 应当自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 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股东XXXXXXXXXXXXX
第十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股东XXX: 认缴的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 占注册资本的100%, 出资方式为货币( 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 于公司成立之日起X年内缴足。

( 备注: 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可自行约定)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 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公司成立后, 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 能够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 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 行使下列职权:
(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二) 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 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三) 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 四) 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
( 五) 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六) 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 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 不得分立为同一自然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 十) 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 十一)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或由执行董事行使该职权) ; ( 注: 该项由股东自行确定)
( 十二) 其它职权。

( 注: 由股东自行确定, 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的决定时, 采用书面形式, 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 设一名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能够兼任公司经理) 。

执行董事任期年( 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 任期届满, 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
( 一) 执行股东的决定;
( 二)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三)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 六)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 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 不得分立为同一自然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 、变更公司形式或者解散的方案;
( 七)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八)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或由股东会行使该职权, 该内容由股东自行确定) , 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 九)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十) 其它职权。

( 注: 由股东自行确定, 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一名, 由股东( 或执行董事, 该内容由股东自行确定) 聘任或者解聘。

( 注: 股东能够自行确定, 执行董事是否兼任公司经理, 或者另外聘任。

)
第十七条经理对股东( 或执行董事, 该内容由股东自行确定, 并作相应修改) 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
(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
人员;
( 八) 其它职权。

( 注: 由股东自行确定, 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以上七项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
第十八条公司不设监事会, 设监事一人, 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注: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它人员。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任期届满, 可委派连任。

第十九条监事依照《公司法》规定, 行使下列职权:
( 一) 检查公司财务;
( 二)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 三) 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 四) 向股东提出提案;
( 五)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六) 其它职权。

( 注: 由股东自行确定, 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第二十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须的费用, 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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