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的税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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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8章城镇土地使用税8.1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及基本法律内容8.1.1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并于当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8.1.2 纳税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通常包括以下几类:(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土地出租的,出租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土地使用税由土地的实际使用人或占有人缴纳。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需要说明的是,从2007年1月1日起,国家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8.1.3 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分别按以下标准确认:(1)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城市的土地包括市区和郊区的土地。

(2)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县城的土地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的土地。

(3)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县城的土地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的土地。

(4)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经济学名词解释

土地经济学名词解释

一级土地市场二级土地市场土地经济学名词解释第一章1.土地——地球陆地一定高度、深度范围内的土壤、岩石、矿藏、水文、大气和植被等要素构成的自然综合体。

P32.土地资源利用——土地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分配与使用,具体包括土地资源的勘察、技术经济评价、土地资源的规划与计划、土地集约利用、土地区位利用、土地规模利用以及土地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经济问题。

P153.土地财产制度——土地财产的权属制度,具体包括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土地国家管理制度的建立、演变及其实施等方面的问题。

P164.土地资产流转——土地作为资产其权属的市场流转和随之而产生的土地收益分配问题,具体包括土地市场的建立及其供求关系、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地租、土地作为商品买卖而形成的价格、土地作为标的担保物形成的债务抵押关系以及国家参与土地收益分配的具体形式—土地税收等。

P16第二章5.[6.土地利用——人类劳动与土地结合获得物质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这一活动表现为人类与土地的物质、能量和价值、信息的交流、转换。

P267.土地利用程度——人类对土地的利用与改造程度以及土地受人影响的变化程度。

P278.土地利用结构——在一定区域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或土地覆被之间在数量上的比例关系,以各种土地利用类型和土地覆被占该区域土地总面积的比重表示。

P279.土地开发——对未利用或利用效率较低的土地,通过工程、生物或综合的措施,使其成为可利用的或效益更高的土地的过程。

P2810.土地保护——通过对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经营,是当代人得到最大的持续效益,并能保持土地的潜力以满足后代人的需要。

P2911.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对土地的投入与取得有效产品(或服务)之间的比较。

P3712.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人类对土地的利用过程和结果符合生态平衡规律。

P3913.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土地利用后对社会需求的满足程度及其相应产生的政治和社会影响。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及计算方式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城镇地区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征收的一种财政税收。

它的根据在于城镇的土地资源的利用和发展,确保城镇地区规划发展的合理性、可持续性,以及公共服务供应的公平性。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1、土地价值。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土地价值,这里指的是土地实际功能价值及其使用者可能获得的潜在收益。

2、土地建设及使用的费用。

在某些情况下,土地计税金额也可以根据土地获取者所付费用调整。

3、土地开发程度。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金额还可以反映土地开发的程度。

4、土地使用者的所得税状况。

对于非居民和个体户等土地使用者,其所得税状况也会是计税依据之一。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1、占地面积与计税单位房屋地价标准的乘积法。

这种方法是按占用土地面积和计税单位房屋地价标准的乘积确定税额,适用于证载覆盖度最大的城镇地区。

2、以计税价格法求税额。

以计税价格法求税额是指根据城镇地价标准对土地的估价结果乘以纳税比例来确定税额的计算方法。

3、以所得税状况法求税额。

在某些地区,根据土地使用者的所得税状况,如果土地使用者不缴纳所得税,则采取按百分比计税的方法。

4、以调查法求税额。

这种计税方法是采用实地调查的方法,根据对城镇地区实际情况的综合分析确定税额,以反映城镇地域利用及发展状况,是当前比较常用的计税方法。

三、结论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城市发展稳定、资源合理使用和社会公平的重要经济手段,其计税依据多种多样,计算方法也十分复杂。

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在办理缴税时,应注意土地计税政策和标准,以免给自身以及社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联系和区别(超详细)

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联系和区别(超详细)

这几个税种很容易让人混淆,简单的做个总结。

1>从课税对象来分析1.房产税是以房产为课税对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所有人或经管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并取得增值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对土地增值额征收的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占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新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情况都是次月开始计征)。

4.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5.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的不动产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是不动产买卖、赠与或交换而订立契约时,由承受方缴纳的一种财产税。

2>从几个税之间的联系分析这几个税种中,每年都要征收的是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拥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期间,按年计征,分期缴纳,这两个税种的优惠政策有很多相同之处,在学习时可以参照把握。

一次性征收的是耕地占用税,在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一次性征收,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

契税属于转移税,土地增值税属于增值税,开发商从政府买了土地,在上面盖了房子,再卖出去,对这中间的附加值征税。

征税对象:土地增值税是出让方交,契税是承让方交。

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之间联系也很大,纳税人获准占用非农村耕地时,要交耕地占用税,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就要交土地使用税了,所以这两个税种,存在一个衔接的问题。

备考注会或者注税的朋友可以注意下,这也是一个常考点。

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是在转让房地产的同一环节中,分别对转让方和承受方征收的税种,也就是说,转让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要交土地增值税,同时购买方作为房地产产权的承受方,要征收契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镇范围内占有、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土地的面积和土地使用权类型,向国家支付的一种地方税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包括个人、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本文将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依据和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依据主要包括土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权类型。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税款的计算是依据土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权类型综合确定的,通常采用的计税依据是每平方米每年的税额。

同时,不同城市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土地市场价格水平,对土地使用权类型和地段进行分类,并设置不同的税率,以实现税收的差异化调节。

一般来说,土地面积越大、土地使用权类型越好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就越高。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机构和程序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工作主要由税务机关负责,这些税务机关依法履行对纳税人的登记、核定、征收和管理职责。

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分为目标管理和事中管理两个环节。

目标管理是指通过税务机关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开展登记和核定工作,确定其土地使用权类型和面积,并按照当地的税率计算得出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事中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款的实际情况,对纳税人进行税收监督和管理,确保纳税人按时足额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和申报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管理办法》,所有拥有城镇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申报和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期限一般为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纳税人在纳税期限内,需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核定的税款金额,缴纳相应的税款。

逾期未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用途和意义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城镇土地资源的一种税收调节手段,通过对土地的收益进行抽取,实现了对城镇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城镇土地使用税最新税率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最新税率标准

一、土地使用税是什么?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

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

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

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二、2019城镇土地使用税最新税率标准土地使用税计算公式一般为: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适用单位税额,所以 1.大城市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1.2-24元3.小城市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0.6-12元。

如何区分你所在城市是大城市还是中等城市50万以上的为大城市20-50万之间的为中等城市,人口数量在30%,经济发达地区可以把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之后才行。

三、2019土地使用税各地征收标准是多少?1.山东调整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山东省最新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为:市区土地4.8元-19.2元一平方米,县(市)土地4元-8元一平方米,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3元-4.5元一平方米;省黄三角农高区土地4元一平方米。

2.安徽蚌埠市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安徽蚌埠市降低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减轻企业用地成本,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蚌埠市区一至四等土地年税额标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12元、10元、8元和6元,分别下调至10元、8元、6元和4元,每平方米普降2元,降幅达22%。

怀远、固镇和五河县也同步下调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标准版文档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标准版文档
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为每平方米,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
❖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 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分期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适用税额 分期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交而未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面积乘以该土地所在地段适用税额求得,其 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计算公式为: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为每平方米,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规概述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规概述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课税对象是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范围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分期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属于非耕地,则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规概述
(一)纳税人 ❖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所征收的一 种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城市、县城、建制镇 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暂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 (二)课税对象、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课税对象是土地。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范围内 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土地面积计量为每平方米,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 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是什么

城镇⼟地使⽤税概述是什么
在⽇常⽣活中,⼟地是归国家和集体⼟地所有的,对于拥有⼟地使⽤权的我们是需要依法进⾏缴纳相应的⼟地使⽤税的,相信这个⼤家都清楚,那么什么是城镇⼟地使⽤税呢?城镇⼟地使⽤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下⾯店铺⼩编就为⼤家介绍⼀下。

城镇⼟地使⽤税概述是什么
城镇⼟地使⽤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的⼟地⾯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地使⽤权的单位和个⼈征收的⼀种资源税。

城镇⼟地使⽤税的征税范围:
1、城市、县城、建制镇和⼯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地。

2、从2007年7⽉1⽇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地也要征收城镇⼟地使⽤税。

城镇⼟地使⽤税的特点:
1.对占⽤⼟地的⾏为征税;
2.征税对象是⼟地;
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
4.实⾏差别幅度税额。

以上就是关于城镇⼟地使⽤税概述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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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的税名词解释
城镇土地使用税(Urban Land Use Tax),是由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所规定的一项税收制度。

它是指针对城镇土地的使用行为征收的一种税费,旨在引导和规范城镇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并提供财政收入,用于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

一、税收目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来调节城镇土地的供求关系,避免土地过度或浪费性使用,以及不合理的土地占有行为。

其核心目标是鼓励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纳税主体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主体通常是涉及到城镇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土地出让购买者、租赁使用者等。

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实施细则,纳税主体可能有所差异。

三、税率与征收方式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根据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在1%至4%之间。

税率的确定取决于土地的性质、用途、地理位置和市场状况等因素。

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根据土地面积征收,即按照土地的不同面积来计算税款;二是根据土地的评估价值征收,即根据土地的市场价值进行税款的计算。

四、税收用途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是为了提供财政收入,用于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等方面。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额度会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和发展阶段进行合理调整,
以适应不同城市的特点和进程。

五、税收优势与问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具有一定的优势和问题。

其优势在于能够通过税收手段
来引导城市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避免浪费和过度占用,并提供财政收入用于城市建设。

同时,征收土地使用税也能够促进土地资源市场的合理运作,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然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税率的制定和征收标准
的确定需要精确而复杂的评估,这可能引发争议和纠纷。

另一方面,税收的征收与管理不当可能导致滥用权力和贪污等问题的出现,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六、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将更加重要。

未来的发展
趋势可能包括进一步的税制改革,以提高税收公平性和效率,并加强税务部门的监管和服务意识。

同时,还需要加强地方政府对城市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以保障税收的稳定来源和合理使用。

总之,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制度,旨在引导和规范城市土地的有
效利用,为城市发展提供财政收入。

合理的税率和征收方式可以平衡土地的供求关系,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我们也需要关注税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避免出现滥用权力和贪污的问题。

在未来的发展中,应加强税制改革和政府管理,以适应城市化的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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