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项目运作模式
BOT、EPC、EMC模式

BOT:Build-Operate-Transfer (建设-运营-移交)即业主与服务商签订特许权协议,特许服务商承担工程投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服务商向业主定期收取费用,以此来回收系统的投资、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期结束,服务商将固定资产无偿移交给业主的一种投资模式。
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目前国内EMC的运作模式和BOT的运作模式有很多相似之处,主要区别在于BOT在运营期的收益一般由服务方全部收取,而EMC则由服务方和业主按合同约定比例共同分享节约的能源成本。
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设计-采购-施工)节能环保工程建设行业总承包业务的普遍模式,即服务商承担系统的规划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最后将系统整体移交业主运行。
EPC+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 Commission (总承包+托管运营)在系统建设阶段采用EPC总承包的服务模式,在运营阶段采用系统托管运营模式。
系统托管运营模式的应用和推广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一方面,节能减排项目运营技术往往与其主营业务技术要求差别较大,而节能减排项目往往结构复杂、涉及面广、技术含量高,项目建成移交后,对企业承接的操作、维护及管理人员技术素质要求较高。
EPC、BOT、BOO三种市场化运营模式

EPC、BOT、BOO三种市场化运营模式EPC、BOT、BOO三种市场化运营模式EPC模式:EPC是英文Engineer,Procure,Construct头字母缩写。
其中文含义是对一个工程负责进行“设计、采购、施工”,与通常所说的工程总承包含义相似。
总承包:一般工程总承包是指对工程负责设计、采购设备、运输、保险、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最后机组移交业主商业运行,整个过程称为工程的总承包。
BOT模式:BOT是Build(建设),Operate(经营)和Transfer(转让)三个英文单词第一个字母的缩写。
BOT是利用非政府资金来承建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模式或结构。
在BOT项目中,政府部门通过特许权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授予为特许权项目成立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负责该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收回成本、偿还债务,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设施所有权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BOT一般是指BOOT,即:Build(建设),Own(拥有),Operate(经营),Transfer(转让)。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根据项目具体条件,产生了多种变形,如BTO(建设-转让-经营)、BOOS(建设-拥有-经营-出售)、BOOST(建设-拥有-经营-补贴-转让)、BLT (建设-租赁-转让)、BT(建设-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TOT(转让-经营-转让)、OT(经营-转让)、ROO(移交-经营-拥有),还有BRT、DBOT、DBOM、ROMT、SLT、MOT等等,虽然提法不同,具体操作上也有一些差异,但它们的结构与BOT并无实质性差别,所以习惯上将上述所有方式统称为BOT。
BOO模式BOO(Building-Owning-Operation建设、拥有、运营)模式是一种正在推行中的全新的市场化运行模式,即由企业投资并承担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培训等工作,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的产权归属企业,而由政府部门负责宏观协调、创建环境、提出需求,政府部门每年只需向企业支付系统使用费即可拥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使用权。
几种项目运作模式

几种项目运作模式在项目管理中,有多种项目运作模式可供选择,具体取决于项目的性质、规模和需求。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项目运作模式。
1. 传统瀑布模型 (Waterfall Model)传统瀑布模型是最早被广泛采用的项目运作模式之一、它按照线性顺序进行项目的各个阶段,包括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编码、测试和交付等。
每个阶段必须按顺序完成,且相邻阶段的输出直接作为下一个阶段的输入。
这种模式适用于要求确定和稳定的项目,对项目的风险和变更管理严格控制。
2. 迭代模型 (Iterative Model)迭代模型将项目分解为多个迭代周期,每个迭代周期都包含需求定义、设计、开发和测试等阶段。
在每个迭代周期结束时,会得到一个可执行的产品版本。
通常,每个迭代周期都会逐步完善前一个版本的功能和性能,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
这种模式适用于需求较为灵活、变化较多的项目。
3. 增量模型 (Incremental Model)增量模型将项目划分为多个独立的模块,每个模块都可以独立进行开发和测试。
当一个模块完成后,它就可以进入生产环境中使用,给用户带来实际价值。
随着项目的不断进行,每个模块都可以逐步增加新功能和改进性能,以满足不断变化的需求。
这种模式适用于大规模项目或可分解为多个独立模块的项目。
4. 并行模型 (Parallel Model)并行模型将项目划分为多个相互独立的子项目,每个子项目有自己的开发和测试团队。
各个子项目可以同时进行,相互之间的依赖性较低。
这种模式可以加速整个项目的进程,并且能够更好地适应变化和不确定性。
然而,相互之间的协调和沟通需要高效的项目管理。
5. 敏捷模型 (Agile Model)敏捷模型强调快速适应变化和迭代开发。
它将项目划分为多个短期的迭代周期,每个迭代周期都包括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和交付等阶段。
客户和开发团队密切合作,快速响应需求变更。
这种模式适用于对反馈和变更能力要求较高的项目。
除了上述几种常见的项目运作模式外,还有其他模式如螺旋模型(Spiral Model)、原型模型 (Prototype Model)、混合模型 (Hybrid Model)等。
PPP常用的几种运作模式

PPP常用的几种运作模式BT((Building Transfer 建造、移交)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项目工程由投资人负责进行投融资,具体落实项目投资、建设、管理。
工程项目建成后,经政府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资产交付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向投资人分期支付资金或者以土地抵资,投资人确保在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目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1、完全BT方式完全BT方式是指通过招标确定项目建设方,建设方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和建设,项目建成后由业主回购的形式。
2,BT工程总承包方式BT工程总承包方式是指通过招标确定项目建设方,建设方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承担项目的全部投资,由业主委托指派工程监理,项目建成后由业主回购的形式。
特点:1. BT模式仅适用于政府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建设;2. 政府利用的资金是非政府资金,是通过投资方融资的资金,融资的资金可以是银行的,也可以是其他金融机构或私有的,可以是外资的也可以是国内的;3. BT模式仅是一种新的投资融资模式,BT模式的重点是B阶段;4. 投资方在移交时不存在投资方在建成后进行经营,获取经营收入;5. 政府按比例分期向投资方支付合同的约定总价。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造、运营、移交)中国一般称之为“特许权”,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包括外国企业)来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
政府对这一基础设施有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几种项目运作模式

投融资模式公私合作关系(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如新的电信系统、机场和电厂)的一个资助模式。
公共合作伙伴的代表是地方和国家政府。
私营合作伙伴可以是私营企业、国营公司或特定专业领域的企业财团。
公私合作关系(PPP)是一个广义的术语,应用范围很广,从简单的,短期(有或没有投资需求)管理合同到长期合同,包括资金、规划、建设、营运、维修和资产剥离。
PPP安排对需要高技能工人和大笔资金支出的大项目来说是有益的。
它们对要求国家在法律上拥有服务大众的基础设施的国家来说很有用。
公私合作关系资金模式是由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对拥有和维持资产负责的合作伙伴所决定。
PPP模式的例子有:设计建造(DB):在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设计和制造基础设施,以满足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规范,往往是固定价格。
私营部门合作伙伴承担所有风险。
运营与维护合同(O&M):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根据合同,在特定的时间内,运营公有资产。
公共合作伙伴保留资产的所有权。
设计、建造、融资及经营(DBFO):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设计,融资和构造一个新的基础设施组成部分,以长期租赁的形式,运行和维护它。
当租约到期时,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将基础设施部件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建造、拥有、运营(BOO):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融资、建立、拥有并永久的经营基础设施部件。
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限制,在协议上已声明,并持续的监管。
建造、拥有、运营、移交(BOOT):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被授权在特定的时间内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基础设施组件(和向用户收费),在期满后,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购买、建造及营运(BBO):一段时间内,公有资产在法律上转移给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
建造、租赁、营运及移交(BLOT):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在租用的公共土地上设计、融资和建立一个设施。
在土地租赁期内,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营运该设施。
当租约到期时,资产转移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BOT、EPC、EMC模式

BOT:Build-Operate-Transfer (建设-运营-移交)即业主与服务商签订特许权协议,特许服务商承担工程投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服务商向业主定期收取费用,以此来回收系统的投资、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期结束,服务商将固定资产无偿移交给业主的一种投资模式。
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目前国内EMC的运作模式和BOT的运作模式有很多相似之处,主要区别在于BOT在运营期的收益一般由服务方全部收取,而EMC则由服务方和业主按合同约定比例共同分享节约的能源成本。
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设计-采购-施工)节能环保工程建设行业总承包业务的普遍模式,即服务商承担系统的规划设计、土建施工、设备采购、设备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最后将系统整体移交业主运行。
EPC+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 & Commission (总承包+托管运营)在系统建设阶段采用EPC总承包的服务模式,在运营阶段采用系统托管运营模式。
系统托管运营模式的应用和推广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一方面,节能减排项目运营技术往往与其主营业务技术要求差别较大,而节能减排项目往往结构复杂、涉及面广、技术含量高,项目建成移交后,对企业承接的操作、维护及管理人员技术素质要求较高。
项目的几种实施模式分析

项目实施模式现就项目建设模式做具体分析,以供参考。
一、实施模式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模式一般以施工总承包(GC)模式、EPC模式以及BT模式为主。
1、施工总承包模式施工总承包(GC),是指建筑工程发包方将施工任务(一般指土建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
这种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设计-招标-建造的顺序方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结束后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
采用这种模式时,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设计单位负责提供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文件。
在设计单位的协助下,通过竞争性招标将工程交给报价和质量都满足要求的投标人(总承包商)来完成。
2、EPC模式EPC总承包模式是指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
这种模式的特点如下:(1)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发包人(业主)不应该过于严格地控制总承包人,而应该给总承包人在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中较大的工作自由。
譬如,发包人(业主)不应该审核大部分的施工图纸,不应该检查每一个施工工序。
发包人(业主)需要做的是了解工程进度,了解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建设结果是否能够最终满足合同规定的建设工程的功能标准。
(2)发包人对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过程控制模式和事后监督模式。
所谓过程控制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聘请监理工程师监督总承包商设计、采购、施工的各个环节,并签发证书。
发包人(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各个环节的监督,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
FIDIC编制的《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即是采用该种模式。
所谓事后监督模式是指发包人(业主)一般不介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但在竣工验收环节较为严格,通过严格的竣工验收对项目实施总过程进行事后监督。
房地产合作开发10种模式

房地产合作开发10种模式.房地产合作开发10种模式房地产合作开发是指开发商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共同合作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与运营。
在目前市场经济的环境下,房地产合作开发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合作模式。
下面将介绍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十种模式。
1. 建设运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开发商与房地产经营管理公司合作,由开发商负责项目的建设,而房地产经营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
开发商可以将投资风险减少到最低,而经营管理公司可以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实现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营。
2. 资本运作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开发商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金融手段来进行项目的资金运作。
金融机构可以提供贷款、融资等方式来支持开发商的项目,从而实现项目的开发和运营。
3. 品牌合作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开发商与知名品牌合作,将品牌效应与房地产项目相结合。
通过品牌的影响力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购房者和投资者,从而提高项目的销售额和市场份额。
4. 地产公司合作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开发商与其他地产公司合作,共同进行项目的开发与销售。
通过合作,可以分担风险和成本,还可以共享资源和市场,实现项目的共同发展。
5. 政府合作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开发商与政府合作,共同进行土地开发与项目建设。
政府可以提供土地资源和政策支持,开发商则负责项目的具体开发与销售。
通过政府的支持和合作,可以加速项目的进展和实施。
6. 科技创新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开发商与科技企业合作,将科技创新与房地产项目相结合。
通过科技创新,可以为项目带来更多的附加值和竞争优势,提高项目的市场价值和竞争力。
7. 共享经济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开发商与共享经济平台合作,将房地产项目转化为共享经济的业务模式。
通过共享经济的方式,可以提高项目的利用率和效益,还可以提供更多的服务和体验。
8. 产业园区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开发商与产业园区合作,将房地产项目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通过引入产业园区的企业和资源,可以为项目带来更多的增值空间和商机,还可以提高项目的市场价值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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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模式公私合作关系(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如新的电信系统、机场和电厂)的一个资助模式。
公共合作伙伴的代表是地方和国家政府。
私营合作伙伴可以是私营企业、国营公司或特定专业领域的企业财团。
公私合作关系(PPP)是一个广义的术语,应用范围很广,从简单的,短期(有或没有投资需求)管理合同到长期合同,包括资金、规划、建设、营运、维修和资产剥离。
PPP安排对需要高技能工人和大笔资金支出的大项目来说是有益的。
它们对要求国家在法律上拥有服务大众的基础设施的国家来说很有用。
公私合作关系资金模式是由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对拥有和维持资产负责的合作伙伴所决定。
PPP模式的例子有:设计建造(DB):在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设计和制造基础设施,以满足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规范,往往是固定价格。
私营部门合作伙伴承担所有风险。
运营与维护合同(O&M):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根据合同,在特定的时间内,运营公有资产。
公共合作伙伴保留资产的所有权。
设计、建造、融资及经营(DBFO):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设计,融资和构造一个新的基础设施组成部分,以长期租赁的形式,运行和维护它。
当租约到期时,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将基础设施部件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建造、拥有、运营(BOO):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融资、建立、拥有并永久的经营基础设施部件。
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限制,在协议上已声明,并持续的监管。
建造、拥有、运营、移交(BOOT):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被授权在特定的时间内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基础设施组件(和向用户收费),在期满后,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购买、建造及营运(BBO):一段时间内,公有资产在法律上转移给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
建造、租赁、营运及移交(BLOT):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在租用的公共土地上设计、融资和建立一个设施。
在土地租赁期内,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营运该设施。
当租约到期时,资产转移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经营许可证: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获得许可或经营的法律许可来运营公共服务,通常在指定时间内。
(此模型常用于IT项目。
)只投资: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通常是一个金融服务公司,投资建立基础设施,并向公共部门收取使用这些资金的利息。
PPP是指政府与民营机构(或更广义点,任何国营/民营/外商法人机构,下同)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授权民营机构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电厂、水厂等)或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如医院、学校、监狱、警岗等)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有主要有垂直和水平两种方式;而BOT是指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民营机构进行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开发)的融资、设计、建造、经营和维护,BOT主要有BOT、BOOT 和BOO三种基本形式和十多种演变形式,如BT、TOT等。
由定义可见,PPP本质上和BOT差不多,都属于狭义项目融资(Project Financing),即“通过项目来融资——通过该项目的期望收益来融资的活动”,而非广义项目融资,即“为项目融资——为特定项目的建设、收购以及债务重组进行的融资活动”。
从金融学而言,所谓狭义项目融资,是指债权人(银行)对借款人(项目公司)抵押资产以外资产没有追索权或仅有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活动,而广义项目融资,往往是有100%追索权的,即债权人对借款人抵押资产以外的资产也有追索权。
PPP和BOT项目对民营机构的补偿都是通过授权民营机构在规定的特许期内向项目的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维护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即建成项目投入使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成为支付经营成本、偿还贷款和提供投资回报等的唯一来源),特许期满后项目将移交回政府(也有不移交的,如BOO)。
但PPP的含义更为广泛,反映更为广义的公私合伙/合作关系,除了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开发,还可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国营机构的私有化,等等,因此,近年来国际上越来越多采用PPP这个词,以取代BOT。
BT属于BOT的一种演变形式,政府在项目建成后从民营机构中购回项目(可一次支付也可分期支付);与政府借贷不同,政府用于购买项目的资金往往是事后支付(可通过财政拨款,但更多的是通过运营项目收费来支付);民营机构用于建设的资金可自己出但更多的是获取银行的有限追索权贷款。
笔者认为,如果建设资金不是从银行借的有限追索权贷款的话,BT实际上是“垫资承包”或“延期付款”,已经有点超出狭义项目融资的原有含义范畴了。
政府在PPP和BOT中的责任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但细节上有,如PPP项目中,民营机构做不了的或不愿做的,由政府来做,其余全由民营机构来做,政府只起监管的作用;而BOT项目中,绝大多数工作由民营机构来做,政府则提供支持和担保。
但无论什么方式,都要合理分担项目风险,从而提高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效率,这是PPP或BOT的最重要目标。
“PPP”策略近年来,已有超过500家的中国企业(中概股)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PO),反向收购(RTO)等多种方式登陆美国资本市场(NYSE,AMEX和NASDAQ)或者伦敦证券交易所(LSE,AIM)。
在这些中国概念股中,诸如中海油、百度等规模较大的公司受到了投资者的高度认可,股价表现上佳,而那些规模较小的公司由于多种原因市值被严重低估,如有些公司的产品太过“中国特色”,其很难被海外投资者所理解,同时由于市值过低,一些大型海外研究机构也很少理睬,这使得他们更容易遭到一些做空机构甚至个人的恶意狙击,从而陷入恶性循环,导致股价长期低迷。
在这种背景下,“PPP”策略(Public – Private – Public,上市-退市-上市)应运而生,它是指以收购流通股的方式实现海外上市的中国企业(中概股)私有化,即完成退市,然后解除其红筹架构并进行重组,使之符合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的条件并成功在国内资本市场重新上市。
“PPP”策略运作的思想在国内外讨论已久,在纽约的一次围绕中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大型峰会上,James O’Neill先生正式提出了这一概念,并详细分析了其运作流程和成功要素,并于2011年主导成立了第一支针对”PPP“策略的基金——金牛投资,它旨在帮助在海外上市的优质中国企业回归境内上市的同时,通过跨国价值套利为投资者获得丰厚回报。
TOT是英文Transfer-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移交--经营--移交。
TOT方式是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通常是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或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得到合理的回报,双方合约期满之后,投资人再将该项目交还政府部门或原企业的一种融资方式。
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目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BT模式BT (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主要适用于建设公共基础设施,BT建设承包人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和项目建设,并在项目完工时立即移交给建设单位(通常为政府),建设单位向BT建设承包人支付工程建设费用和融资费用,支付时间由BT建设双方约定(可能是工程建设开始,也可能是工程建设完成后开始)。
因此,BT是通过融资进行项目建设的方法。
BT模式中三个主体:1、项目业主。
是指项目所在国政府及所属部门指定的机构或公司,也称项目发起人。
负责对项目的项目建设特许权的招标。
在项目融资建设期间,业主在法律上不拥有项目,而是通过给予项目一定数额的从属性贷款或贷款担保作为项目建设、开发和融资的支持。
在项目建设完成和移交后,将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2、BT投资建设方。
BT方通过投标方式从项目所在国政府获得项目建设的特许权。
负责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技术,安排融资和组织项目的建设,并承担相应的项目风险。
通过招投标方式产生相应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备、原材料供应商等。
3、贷款银行或其他相关单位。
融资渠道在BT模式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项目的融资渠道一般是投资方自有资产、银团贷款、政府政策性贷款等。
而贷款的条件一般取决于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BT方的管理能力和资金状况,以及政府为项目投资方提供的优惠政策。
商业模式商业模式是一个比较新的名词。
尽管它第一次出现在50年代,但直到90年代才开始被广泛使用和传播。
今天,虽然这一名词出现的频度极高,关于它的定义仍然没有一个权威的版本。
在翻阅了大量文献后给出的定义为:商业模式是一种包含了一系列要素及其关系的概念性工具,用以阐明某个特定实体的商业逻辑。
它描述了公司所能为客户提供的价值以及公司的内部结构、合作伙伴网络和关系资本(Relationship Capital)等用以实现(创造、推销和交付)这一价值并产生可持续盈利收入的要素。
商业模式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通常所说的的跟商业模式有关的说法很多,包括运营模式、盈利模式、B2B模式、B2C模式、“鼠标加水泥”模式、广告收益模式等等,不一而足。
商业模式是一种简化的商业逻辑。
用最直白的话告诉大家:商业模式就是公司通过什么途径或方式来赚钱?简言之,饮料公司通过卖饮料来赚钱;快递公司通过送快递来赚钱;网络公司通过点击率来赚钱;通信公司通过收话费赚钱;超市通过平台和仓储来赚钱等。
只要有赚钱的地儿,就有商业模式存在。
可以把商业模式分为两大类1、运营性商业模式。
重点解决企业与环境的互动关系,包括与产业价值链环节的互动关系。
运营性商业模式创造企业的核心优势、能力、关系和知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产业价值链定位:企业处于什么样的产业链条中,在这个链条中处于何种地位,企业结合自身的资源条件和发展战略应如何定位。
赢利模式设计(收入来源、收入分配):企业从哪里获得收入,获得收入的形式有哪几种,这些收入以何种形式和比例在产业链中分配,企业是否对这种分配有话语权。
2、策略性商业模式。
策略性商业模式对运营性商业模式加以扩展和利用。
应该说策略性商业模式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
业务模式;企业向客户提供什么样的价值和利益,包括品牌、产品等。
渠道模式;企业如何向客户传递业务和价值,包括渠道倍增、渠道集中/压缩等。
组织模式;企业如何建立先进的管理控制模型,比如建立面向客户的组织结构,通过企业信息系统构建数字化组织等。
七类电子商务模式:B2B、B2C、C2GC2C、B2M、M2C、B2A(即B2G)、C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