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卫计委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民间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资格准入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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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现有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进行复核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现有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进行复核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现有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进行复核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1989.08.12•【文号】•【施行日期】1989.08.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现有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进行复核等有关问题的通知(1989年8月12日)近几年来,各地审批了1批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对缓解群众看病难起了一定作用。

但是,由于对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缺乏统一的考核标准,致使一些水平较低的人员进入了中医队伍,影响了中医队伍素质,损害了患者的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为加强对现有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的管理,决定对近几年各地审批的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进行1次复查审核,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是指散在于民间,掌握某一独特的诊疗技能或方药,对某种或几种病症确有独特疗效,在群众中有一定信誉者。

二、各地接本通知后,组成由较高水平的有关中医药人员参加的评审小组,对现已领取《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证书》者进行认真的技术考试、考核和评审。

具体内容和方法如下:1.先对有关的中医理论和技术进行考试或答辩,合格者,再进行临床考核。

2.临床考核应由高、中级中医人员担任主考。

考核的重点看其有无独特专长、独特疗效。

主考人对申请者所治病人要做出治疗前的确切诊断和治疗后的疗效判定,并负责写出评语。

3.临床考核结束,评审小组综合考试、考核情况,做出最终评审结论。

三、复审合格者,由地(市)级中医药、卫生行政部门发给《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证书》,证书应明确其专长和允许所治疾病范围。

证书有效期1年,到期由所在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换证。

取得《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证书》者从事个体行医,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由所在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核发个体开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四、对于经过考试、考核确无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疗效的人员,应注销登记,收回已发的《民间中医一技之长人员证书》和开业执照,停止执业。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2024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通告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2024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通告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2024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4.02•【字号】冀中医药通〔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2024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通告冀中医药通〔2024〕1号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24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出师考核(一)申请出师考核报名条件:1.已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师承人员;2.自公证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满三年;3.已完成师承学习任务。

(二)申请出师考核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附件1);2.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近6个月内小2寸白底同版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4.学历或学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经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7.指导老师临床带教时间、学生跟师临床实践时间平均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个人书面承诺(指导老师与学生同时签字)。

二、确有专长考核(一)申请确有专长考核报名条件:1.截至2024年5月31日,依法(取得乡(略村医生证书)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附件2);2.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近6个月内小2寸白底同版免冠正面半身照片6张(3张交省医学考试中心);4.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5.两名以上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6.乡村医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甘肃乡村医生待遇最新消息

甘肃乡村医生待遇最新消息

甘肃乡村医生待遇最新消息篇一:甘肃省卫生厅文件乡村医生认定甘肃省卫生厅文件甘卫中发〔20XX〕177号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民间中医资格准入考试的通知各市、州卫生局:为充分发挥具有一技之长中医药(含民族医,下同)人员在基层卫生服务中的作用,解决他们的执业资格问题,根据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省卫生厅决定对全省民间中医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一)自学中医多年,或经过家传或跟师学习,掌握中医一门或多门技术,在当地民间行医,群众反映效果良好者;(二)户籍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未能按《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取得执业资格者;(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报名者需填写《甘肃省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考试考核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二、组织考试(一)时间:报名时间为5月15日至6月15日,考试时间为8月17日至25日。

(二)考试:分笔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总分100分,各占50%。

(三)组织:考试委托甘肃中医学院承担,技能考试由成立的专家委员会进行现场考核打分。

三、执业注册对考试考核合格人员,由省卫生厅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定后,颁发乡村医生证书,并按以下要求注册执业:(一)实行属地化管理,执业类别仅限于中医;(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上注明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经考试考核并合格的临床技术专长和诊疗方法;(三)执业注册地点为村卫生室或村中医个体诊所。

四、岗前培训县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对注册后的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开展执业活动必要的医学文书书写等方面的内容,并根据需要增加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乡村医生(中医)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基本要求》中的内容。

五、执业要求(一)经注册执业的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只允许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提供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上注明的临床技术服务。

四川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201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正式实施,《中医药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安全风险拟订本款规定人员的分类考核办法,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布”。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17年12月20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中要求各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二、起草目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完善考核申请、考核组织、考核发证、执业注册、监督管理等具体规定,确保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三、起草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四、对《暂行办法》进行细化完善的主要内容结合我省实际,在制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过程中,对《暂行办法》中的16处地方进行了细化完善,具体内容及主要考虑如下:(一)在“第一章第二条”中,在“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前增加“本细则适用于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主要考虑是:对考生实践所在地域进行限定,有利于县级初审部门对考生情况及报名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与认定。

(下同)(二)在“第一章第三条”中,在本条最后增加:“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与修订”“市(州)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报材料复审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日常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民间医药工作的意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民间医药工作的意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民间医药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1〕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民间医药是我国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的组成部分。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提出,要“挖掘整理民间医药知识和技术,加以总结和利用”。

为充分发挥民间医药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中的特色和作用,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民间医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国民间医药源远流长,是中华民族长期以来生活实践和与疾病作斗争中积累的防病治病经验,不仅是中医药学形成的重要来源,而且不断丰富着中医药学的内容,为保障我国各族人民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许多民间医药技术、方法、方药和器械在民间长期使用,对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杂症疗效独特,具有挖掘潜力和开发价值,是中医药自主创新的独特领域。

有些民间医药技术和方法经过筛选评价、科学论证,已经成为中医药的新技术新成果,在部分医疗机构临床实践中得到应用;有些民间方药经过研究开发,已经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新药。

加强民间医药工作,做好民间医药挖掘整理和总结利用,对于丰富中医药诊疗技术手段,发展中医药理论与实践,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将中医药原创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多层次的中医药服务需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民间医药工作仍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民间医药的挖掘整理、筛选评价重视不够,民间医药知识产权持有人的知识产权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民间医药捐献相关政策不到位、渠道不够畅通。

不及时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民间医药将面临失传的危险。

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民间医药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民间医药工作作为中医药工作的组成部分认真抓好抓实。

二、主要任务民间医药工作要坚持挖掘整理与总结利用并重,传承保护与开发推广结合,政府扶持引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并举。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3.09.26•【字号】•【施行日期】2013.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卫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为缓解我省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特别是中医药人员不足问题,充分发挥我省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17号),我厅制定了《福建省开展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卫生厅2013年9月26日福建省开展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缓解我省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特别是中医药人员不足问题,充分发挥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1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一)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福建省开展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省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 制定我省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项工作。

2. 对省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3. 处理、上报我省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和举报问题进行复核。

4. 及时将省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总结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8.01•【字号】•【施行日期】2023.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安排,经研究,确定于2023年8月5日-7日在济南组织本年度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申请人缴费(一)缴费时间2023年8月2日下午14:00至8月4日14:00。

(二)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7号)要求,本次考核收费标准为523元/人。

(三)缴费要求此次考核继续实行网上缴费。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提前熟悉缴费流程,通知辖区内经省级公示无异议的考核申请人进行缴费并做好记录;提醒要认真阅读《网上缴费说明》(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核对、缴费,妥善保管缴费订单号(系个人缴纳考核费的凭证),用于后期查询缴费信息等。

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考核资格,不得参加考核。

缴费完成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核的不予退费。

二、准考证打印缴费期间,考核申请人一旦缴费成功,可立即登录“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术资格考核管理系统”个人注册用户,点击“下载准考证”按钮,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7:00。

三、考核请考核申请人按照准考证提示,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考核。

四、其他为确保考核申请人顺利参加考核,请各级卫生健康相关部门积极宣传,确保辖区内每名考核申请人接收到考核通知,提醒辖区考核申请人及时缴费并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准考证右侧的“考核申请人须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

第三条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负责省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管理;负责制定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

第四条设区的市和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组织申报、初审及复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日常管理。

第二章考核申请第五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六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本省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第七条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连续在本省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在本省连续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三)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广泛认可;(四)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第八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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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卫计委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民间
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资格准入考试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
现将省卫计委《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民间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资格准入考试的通知》(甘卫中函〔2015〕525号)转发你们,请各卫生院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核工作。

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者需填写《甘肃省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考试考核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二、要求各乡镇卫生院在收到报名者申请材料后,通过查阅档案、走访群众、村卫生室和村委会等形式对申请内容进行核实,并签署初审意见后上报县卫计局医政股(209室)。

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9月17日(周末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条件及范围严格执行省中医药管理局规定,凡有不清楚者可直接致电省中医药管理局咨询。

四、对考试考核合格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定后,颁发乡村医生证书,执业注册、岗前培训、执业要求及法律责任严格按照省卫计委文件要求执行。

联系电话:7121140转发原文请在省卫计委网站下载。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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