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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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犯罪的处罚标准

公司犯罪的处罚标准

公司犯罪的处罚标准公司犯罪是指公司或者公司成员以公司的名义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司犯罪不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也损害了公司自身的声誉和利益。

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权益,对公司犯罪必须严格处罚。

公司犯罪的处罚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既要惩罚犯罪行为,也要起到震慑作用,防止类似犯罪再次发生。

首先,对于公司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公司的法律责任。

公司作为法人实体,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犯罪可以处以罚金、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对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可以追究公司刑事责任,对公司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其次,对于公司成员个人的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

公司成员作为公司的代表人员,其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于公司成员的犯罪行为,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进行处罚。

此外,对于公司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公司的违法行为,可以处以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不仅可以惩罚违法行为,也可以起到震慑作用,防止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最后,对于公司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进行民事赔偿。

公司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也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受害人可以依法向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综上所述,对于公司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进行严格处罚,既要惩罚犯罪行为,也要起到震慑作用,防止类似犯罪再次发生。

只有加强对公司犯罪行为的处罚,才能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行政管理处罚条例

行政管理处罚条例

行政管理处罚条例
行政管理处罚条例
1.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正常执行,健全考核机制,规范违规、违法员工行为完善机制,增进考核透明度,树立良好的,公平、平等氛围,鼓励和引导员工忠于职守;考核员工绩效,以提供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权责
3.1由各部门负责处罚提报,但是跨部门处罚由综合办公室提报。

3.2综合办公室负责全厂员工的处罚审核、呈报和统计记录工作。

3.3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重大处罚建议的审批。

4.定义
行政处罚:对责任人进行行政管理的必要手段,由各部门进行处罚提报,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登记处罚事项和类别,并与绩效考核挂钩,种类详见5.3。

经济处罚:对责任人违规行为进行惩戒的罚款处理,由各部门进行处罚提报,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登记处罚事项和类别,可单独行使,也可与行政处罚并行,种类详见5.3。

5.内容
5.1处罚实施要求:
5.1.1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合理适。

公司处罚条例

公司处罚条例

公司处罚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处罚原则第三章处罚种类第四章处罚规则第五章处罚程序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处罚原则第三条员工处罚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对员工的处罚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禁止实施任何违背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的处罚..二价值观导向原则.. 以维护公司价值观和纪律为导向;遏制违反公司价值准则、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三公平、公正原则.. 处罚的评判和实施;对每一位员工都应公平;任何处罚均须公正对待;确保员工合法权益..四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的原则.. 处罚须以实际的行为、性质和后果等为依据;并以集团及企业制定的相关制度为衡量标准;杜绝无视事实、藐视规章制度、主观臆断或凭个人好恶决定处罚的行为..五以理为重、情理相融的原则.. 在处理员工问题时;坚持原则第一;同时也要尊重和理解员工的感受..六处罚和批评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在处罚过程中;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批评教育;帮助员工认识错误;改正错误;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七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对于员工的错误;有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种形式;原则上结合使用;但也可独立使用..第三章过失行为第四条视员工过失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后果;将员工过失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及非常严重过失等四类..一轻微过失1、未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1小时以内的;2、未经领导批准;带无关亲友到工作场所;3、未按规定考勤;4、乱丢乱放杂物;5、下班后未关办公室门窗或室内电器;6、不按规定停放车辆;7、不遵守会场纪律;8、不按规定参加安全学习;9、不遵守车辆进出公司大院规定;10、在危险品仓库之外禁烟区内吸烟的;11、违反着装规定..二一般过失1、工作时间瞌睡、串岗、闲聊、干私活、看无关书刊;2、非因公接待;工作时间或工作日内早、午餐饮用含酒精饮料;3、擅自改动或动用公用设施、设备、工具和物品;4、在公共场所污言秽语;言语失态;影响他人工作;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指挥或顶撞上级;6、不能按时完成工作或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工作差错;虽未造成客户投诉或没有造成经济损失;但明显影响公司工作的;7、违章用电;8、在公司危险品仓库禁烟区抽烟或乱扔烟头者;9、水、电设备损坏;不及时报告或修复;造成严重浪费;10、在办公区域存放超额现金;11、违反安全规定、私自动用安全设施、设备;不正确佩戴劳保和安全防护用品;未酿成事故的;12、乱涂、乱画、乱订、乱贴;破坏卫生环境;13、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公司各类正常检查..三严重过失1、因违反安全规定发生轻微安全事故小事故;负主要责任的;2、不能按时完成工作或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客户投诉或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工作和公司信誉;3、在公司打架、斗殴、滋事生端的;4、用发票、收据或其他手段骗取报销;金额不足500元的;5、造谣、中伤或诽谤他人;6、连续旷工2天以内;7、利用工作之便索取不正当财物;或者接受有碍公正工作的宴请;情节轻微的;8、不遵守保密规定;出卖公司商业秘密;损坏公司信誉、信用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后果轻微的;9、故意损坏或丢失器械、工具或单据;情节轻微的;10、擅离职守包括值勤时间不顾工作的利害或碍他人的工作后果轻微的;11、携带违禁物进入工作场所的;12、岗位变动时对继任人员未予确实办理移交或交接不清;致工作发生严重错误的;13、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1小时内5次及以上的;14、未经许可利用工作便利和公司资源从事关联业务或兼任其它公司职务的;15、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散发、张贴、公布文件或类似行为的;16、未及时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致使事故发生的;17、在工作时间内打牌、下棋、玩游戏的;。

物业有限公司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物业有限公司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为明确集团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集团工作的有序进行,规范惩罚行为,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合用于物业系统全体员工。

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充分善用表扬和批评的基础上,适当运用处罚手段,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实施、惩罚类别分为经济处分和行政处分,两者可合并执行。

行政处分档级标准分为:第一档:口头批评;第二档:通报批评;第三档:警告;第四档:降职(调岗);第五档:撤职(待岗);第六档:解除劳动关系(劝退、辞退、开除)。

经济处罚档级标准分为:第一档:当月奖金下浮;第二档:降薪;第三档:支付赔偿金。

员工凡有违纪事实者,由所在部门将其情况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单》按相应报批流程审批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附带详细书面报告。

(一)集团本部、直属物业公司和直属客户服务中心1、物业集团本部员工的处罚,统一由行政人事中心报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实施。

2、直属客户服务中心员工的处罚,客服中心负责人以下人员由行政人事口报其负责人审批执行,客服中心负责人由集团行政人事中心报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执行。

3、直属物业公司员工的处罚,物业公司全体人员由行政人事部门报公司负责人审批执行;物业公司负责人由集团行政人事中心报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执行。

(二)外地物业公司客服中心主管及以下人员,由行政人事部门报客服中心负责人审批执行;客服中心主管以上员工、物业公司总助及以下全体人员由行政人事部门报物业公司负责人审批执行;物业公司负责人的处罚事件按相关规定流程审批执行。

1、工作场合喧哗、吵闹、创造事端纠纷,影响办公秩序的;3、在工作时间时常拨打私人电话或者闲话长说的;4、工作怠慢、服务欠佳,但未带来不良影响的;5、接听电话不礼貌、不规范的;6、未经允许上班时间因私会客的;7、未经允许,穿着征服外出的;8、粗卤的言行和玩笑,谈论他人的私事或者隐私的;9、员工不注意自身形象,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10、其它诸多工作不适宜的事项。

1、违反考勤管理规定,迟到、早退,或者未经批准不参加公司统一安排活动、会议的;2、不穿征服、仪容不整、不佩戴工牌的;3、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国内国际长途,但次数不多、金额较小的;4、脱岗、睡岗、或者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如读非业务书籍、报纸、杂志、打瞌睡,上网、玩游戏等;5、违反工作场所制度,且不听劝阻,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6、不服从管理,影响工作开展,但情况并不严重的;7、拾遗不报但数额较小的;8、一个月累计达两次受到口头批评的;9、未能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重点工作计划且未批准延期的;10、违反第一项中规定的内容造成较严重后果或者其它应通报批评的事项。

公司高管处罚条例

公司高管处罚条例

公司高管处罚条例公司高管行政处罚条例一、总则为促进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弘扬公司文化,保证公司决策能被高效无误的执行,公司的管理人员能树立威信和榜样,引导所有员工健康成长,使全体员工的行为文明化、规范化,树立牢固的是非观念,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建立与公司文化相一致的核心价值观,特此制定此条例仅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分则i.本行政处罚条例形式为现金处罚,因仅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故处罚金额较一般员工高,具体的处罚金额视事情大小,情节轻重分为5000、1000、2000。

(一) 公司内部日常管理类,处罚金额500:1.一个月内迟到达3次或以上;2.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游戏;在线看小说、电影;下载歌曲,下载电影等);3.公司部门级或以上会议迟到、早退累计到达3次或以上,或者无故缺席1次;4.不注重自己高管身份,着装太过奇葩,影响公司形象;5.消极怠工,工作拖拉,推诿扯皮,不按时完成任务,影响公司工作开展。

(二) 公司内部重大事件类,处罚金额1000:1.公司全体会议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2.承诺上级、下级或者公司个人任何关于工作的事情未办到;3.拒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擅自变更上级工作指令,拒不履行本岗位职责,拒不配合其他部门和其他岗位工作,造成了不良后果;4.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较大或重大财务、物资、重要文件资料损失;5.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偏袒亲私、压制贤能,致使录用、考核、选拔工作明显不公平、不合理;6.无意、故意泄露公司商业机密,造成公司实际经济损失。

(三) 公司一切对外事务类,处罚金额2000:公司一切对外事务均涉及公司形象、品牌价值、客户口碑及实际的经济利益。

若造成公司利益受损或被投诉经核实,均予以顶格处罚。

ii.本行政处罚条例由人力资源部设立,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iii.本行政处罚条例由董事会核准当日起实施。

本条例制定仅针对本公司特殊情况,仅供参考。

工商行政处罚条例详细内容(工商处罚条例实施细则)

工商行政处罚条例详细内容(工商处罚条例实施细则)

工商行政处罚条例详细内容(工商处罚条例实施细则)2023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2023年7月15日起施行。

新《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将没收违法所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

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首次对违法所得的定义进行阐释,明确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同时在违法所得的计算方面设置兜底条款,未做统一规定。

行政处罚中的违法所得确定是一把双刃剑,具有两面性。

如果确定得当,对制裁违法行为人,维护公共管理秩序具有积极作用;如果确定不当,容易侵犯行政相对人的正当权益或第三人的相关利益。

不同法律、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对于违法所得有着截然不同的规定,学术界对于违法所得内涵的解释也大相径庭,导致了执法人员在纷繁复杂的行政执法实践中往往无所适从,对于当事人因实施违法行为产生的资金流入流出,执法人员经常面临着违法所得应否计算、能否计算以及如何计算的困惑,以下,笔者从梳理法律法规、违法所得内涵、行政执法实践三个角度出发,简单谈一下对于违法所得计算的看法。

一、行政处罚中违法所得的规范冲突和危害后果(一)规范冲突在履行正常的行政管理职能和维护社会市场秩序的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对违法所得做出确定并予以执行。

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条件下,只能依靠各自执行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或行政解释作为行政执法尺度。

关于行政处罚中的违法所得确定的规范冲突,主要表现为如下种类:1.获利说。

违法所得是违法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扣除成本后的利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二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

员工处罚管理条例

员工处罚管理条例

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第三条公司违反本条例的员工实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采用罚款方法,行政处罚分为停止工作(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开除厂籍留厂察看、开除厂籍和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

第四条开除厂籍留厂察看时间为一年,留厂察看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公司所在地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章经济处罚第五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视情节处罚20-50元;1.上班迟到,工作时间提前吃饭、买饭、打瞌睡、串岗、听收(录)音机、看电视、打游戏、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工作记录不及时、不准确,不按规定进行巡检(主要指:生产技术科、材料供应科、安全科);3。

进入工地或安装现场不戴安全帽、未按规定穿戴劳动护具、不系安全带(项目安装、家装);4.车间生产期间,女工未将长发放入工作帽内或穿戴不整齐的;5。

进出厂门拒绝出示证件、骑自行车不下车推行,出厂不按规定办理出门证,携带物品出厂拒绝接受检查,在厂区自行车乱停乱放、二人共乘,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入厂,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擅自入厂;6.未经管理部门批准,带非本公司人员在宿舍住宿;7.早退、迟到、睡岗者(第一次发现);8.损坏花草树木(首次);9.工作时间打闹、大声喧哗,经提醒后仍不注意改正者;10.拾遗不报的;第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视情节罚款100-200元;1.工作时间擅自从事文体娱乐活动(首次);2.因保管不善造成原始记录、台账以及各种原始凭证丢失或损坏(首次);3。

登高或进入缺氧危险场所作业,未办理安全作业票(证)、无人监护、未落实安全措施先作业;4.擅自使用电炉子、电饭煲、电热器等(首次);5.机动车强行闯入厂门。

在厂区无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乱停乱放,违章行驶,擅自进入进行区域;6.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首次违反交通法律相关管理规定的,(如闯红灯、道路逆行、不按规定停车、等等);7。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条例简介(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条例简介(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条例简介(2)第三章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第一节立案第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申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不予立案的相关情况作书面记录留存。

第二节调查取证首次向案件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有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办案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两人。

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时,一般应当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核发或者授权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

第二十二条需委托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调查、取证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调查函,受委托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积极予以协助。

无法协助的,应当及时将无法协助的情况函告委托机关。

第二十三条办案人员应当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证据包括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证人证言;(五)当事人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上述证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关于证据的规定,并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办案人员可以要求当事人及证明人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材料,并由材料提供人在有关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六条办案人员应当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凭证作为证据;调取原始证据有困难的,可以提取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本,由证据提供人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注明出证日期、证据出处,并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七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取得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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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处罚条例
—、总则
1、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严明公司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
从而提高公司整体实力,使公司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特制定《公司行政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本规定);
2、公司视主观恶性程度、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对员工给予
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犯有下列行为以外的过失而受到处罚);
3、处罚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
4、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处罚;
5、本规定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处罚类别
1、依据过失情节轻重,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辞退等;
2、以上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

三、条例内容
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利益。

对于出现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依据本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处罚: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窜岗或做工作范围以外的事情;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公司秩序,情节轻微;
(4)、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5)、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损失的;
(6)、对上司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直接主管人员或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的;
(7)、对公司其他人员或外部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服务的;
(8)、其他应给予警告处罚的行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罚:
(1)、故意毁坏公司公共财物的;
(2)、制造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恶意中伤同事或公司其它部门员工的;
(3)、发现其他员工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有意隐瞒、包庇甚至伙同的;
(4)、一年内受到3次及以上警告处罚的;
(5)、不搞好工作团结,结成帮派影响正常工作或者谋取小团体利益的;
(6)、公司认为其他应该予以记过处罚的行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辞退处罚:
(1)、玩忽职守,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或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伤亡事故的;
(2)、渎职或因其它原因,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3)、过失泄露公司商业、管理及其他机密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故意窃取公司商业、管理及其他机密信息的;
(4)、应聘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的;
(5)、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或具有习惯性违章行为的;
(6)、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明属实的;
(7)、未经授权泄漏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8)、利用工作便利,以权谋私,收受他人贿赂,损害公司利益的;
(9)、利用公司名义的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10)、触犯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发生任何刑事案件;
(11)、虚报冒领、隐瞒事故实情、谎报情报、诬陷他人的;
(12)、其他公司认为应予以辞退的行为。

四、经济处罚
1、记过人员加扣罚薪资300元/次;
2、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取消年度绩效奖金。

3、违反本规定者应当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保留
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处罚程序规定
1、处罚程序
由公司行政副总提出处罚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向受处罚人员送达处
罚通知单,记过(含)以上的处罚3日后在公司内部公布处罚结果。

2、救济途径
在公司行政副总提出处罚意见后、公司公布处罚结果前,受处罚人员有权向公司申请调解,调节不成或调解超过3日的,仍按原决定执行。

六、其他规定
1、制度时间:
本制度颁布时间:2017年9月21日
本制度自颁布或修改后公示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经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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