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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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4篇)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4篇)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工作,保护职工健康,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工作。

第三条定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对可能引起职业病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容量、浓度、浸蚀等进行测定与评价的活动。

第四条职责分工(一)职业病防护部门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工作计划,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职业病监测与评价机构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负责按照职业病防护部门的要求,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工作第五条监测与评价要求(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监测与评价要求进行,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二)监测与评价需依据实际工况,确定监测与评价指标,确保监测与评价的针对性。

(三)监测与评价需根据工作环境的变化定期进行,确保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变化。

(四)监测与评价需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方法,确保检测仪器设备的精确度和可靠性。

第六条监测与评价工作程序(一)确定监测与评价目标,编制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监测与评价工作。

(三)收集监测与评价数据,进行数据统计与分析。

(四)编制监测与评价报告,并形成档案。

(五)向职工提供监测与评价结果,做出相应的防护和措施。

第七条数据记录与保管(一)监测与评价数据需按照实际工作的需要进行记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监测与评价数据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密和保管,确保相关信息不外泄。

(三)监测与评价数据需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并进行档案管理。

第三章监测与评价人员第八条监测与评价人员资质要求(一)监测与评价人员需具备相关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监测与评价人员需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正确评价生产环境中粉尘、噪声、高温、毒物对职工健康的危害程度并进行监护,鉴定各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成效,应对生产环境中的尘毒、噪声进行定点、定期监测,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煤焦油加氢项目。

2、职责安全管理部负责生产环境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点的定点和定期监测。

3、工作要求一、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点由安全管理部会同各单位依据下列原则和标准确定。

1.根据粉尘、毒物经常逸散和产生噪声、高温的范围,职工经常停留或持续操作的地带,能反映职工实际接触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的地点作为监测点。

2.凡属同种物质存在同一厂房,不应以作业岗位确定监测点,应按实际情况确定监测点。

3.在同一地点有两种毒物存在时,应分别按实际存在的毒物的种类,确定若干个监测点。

4.在同一个地点有混合性粉尘存在时,只确定一个粉尘监测点。

5.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点一经确定,既应作为固定的监测点,并建立监测记录。

二、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点不得随意增减和变动,因故需要增减或变动时,必须由安全管理部审批。

三、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由安全管理部负责监测,每月一次,并认真记录。

四、安全管理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时,安全管理部与超标单位应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立即整改。

六、安全管理部建立公司职业危害监测档案,并保存监测记录。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管理制度(2)一、制度目的: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对职业病危害的监测和评价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控工作,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监管、社会协同的方针,依法依规进行,科学有效开展。

第四条监测和评价的对象包括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和职业病的发生状况等。

第五条全国各地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机构,加强卫生监督和管理,开展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落实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的责任。

第七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物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强度和职业病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监测和评价措施。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监测第八条职业病危害监测是指对作业场所和职工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现场检测,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存在和分布情况,评估职工的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

第九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主要包括:(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二)职业病暴露人群的监测:通过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检测等手段,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的监测。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监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条件,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

第十一条职业病危害监测机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监测工作,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准确记录和报告。

第十二条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和职工通报,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监测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配合监测机构的监测工作,并按照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职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监测结果,并对监测结果提出质疑和建议。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的健康,防止职业病危害对职工产生不良影响,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各项监测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本制度应由企业制定并不断完善。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监测第六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应包含以下内容: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包括但不限于粉尘、化学物质、放射线等。

2.职业病危害源的监测:对工作环境中潜在职业病危害源进行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设备设施、工作流程等。

3.职业病危害接触情况的监测:对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情况进行监测,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发病率、职业病疾病谱、职业病诊断情况等。

第七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应由专业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方法应科学、准确。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监测结果应及时报告给企业,由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对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评价第九条职业病危害评价应包含以下内容: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频率、时长等指标进行评价。

2.职业病危害源的评价:对工作环境中潜在职业病危害源对职工的影响进行评价。

3.职业病危害接触情况的评价:对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情况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发病率、职业病疾病谱、职业病诊断情况等。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评价应由专业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价方法应科学、合理。

第十一条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应及时报告给企业,由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对结果进行分析和整改。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设立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工作。

第十三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工作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十四条企业应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人员的培训和引进工作,提高监测评价人员的专业水平。

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四篇)

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四篇)

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是指在特定的劳动环境中,工作人员长期接触或暴露于各种有害因素的情况下,可能导致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潜在危险。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并及时发现、评估和管理职业病危害,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监测目标和范围:明确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并确定监测的范围,涵盖不同岗位、部门和工艺。

2. 监测方法和频度: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方法和频度,包括采样方法、实验室检测方法、监测仪器设备等,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3. 监测责任和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监测责任和流程,包括监测计划的制定、监测样本的采集和保存、监测数据的记录和分析等。

4. 监测结果的评价和分析:根据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和分析,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改善工艺、加强防护设施等。

5. 预警和报告机制:建立职业病危害的预警和报告机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通报职业病危害风险和相关措施。

6. 评价管理和控制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和评估分析,制定相应的评价管理措施,包括职业病防护和控制措施、培训教育、健康监护等,确保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以上就是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具体规定。

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保障作业场所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制度。

一、通风队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管理部门,需备专人负责整个矿区从事生产运行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检测、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包括以下内容:(一)监测点分布。

表1煤矿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地点工种检测点位辅运顺槽综掘面综掘机司机综掘机作业位2运皮带司机2运皮带作业位支护工支护作业位主运顺槽综掘面综掘机司机综掘机作业位2运皮带司机2运皮带作业位支护工支护作业位主运、辅运顺槽综掘面辅运皮带司机辅运皮带头与刮板机转载点主运皮带司机主运皮带头与刮板机转载点刮板机司机刮板机与3-1盘区皮带转载点综采面综采机司机综采机回风侧5m处移架工端头支护工回风巷10m处刮板机司机刮板机机头作业位转载机司机转载机作业位综采主运顺槽乳化液泵司机乳化液泵作业位主运顺槽皮带司机主运皮带作业位3-1盘区主运顺槽皮带司机3-1盘区主运顺槽皮带机头作业位主运大巷皮带司机3-1煤主运大巷皮带机头作业位5-1煤层给煤机司机井底煤仓给煤机作业位主运皮带司机5-1煤主运皮带作业位主驱动机房主斜井皮带司机主斜井皮带作业位值班室原煤仓顶原煤入仓皮带司机原煤入仓皮带作业位洗煤厂201皮带司机201原煤皮带机尾作业位201原煤皮带机头作业位巡检工202振动筛作业位206振动筛作业位205破碎机作业位207块煤转载皮带作业位208末煤转载皮带作业位加药工PAC加药位PAM加药位203皮带司机203手选拣矸皮带作业位701、721皮带司机701末精煤皮带尾部作业位721块精煤皮带尾部作业位洗煤厂小块皮带司机产品分级筛作业位小块皮带头部作业位701末精煤皮带头作业位放仓工籽煤仓放仓工作业位铲车司机铲车作业位过磅员磅房作业位机修车间电焊工电焊作业位打磨工打磨作业位气割工气割作业位锅炉房司炉工上煤作业位表2煤矿作业场所噪声检测点的选择和布置辅运顺槽综掘面综掘机司机综掘机作业位2运皮带司机2运皮带作业位支护工支护作业位主运顺槽综掘面支护作业位综掘机司机综掘机作业位2运皮带司机2运皮带作业位主运(辅运)顺槽辅运皮带司机辅运皮带与刮板机转载点作业位主运皮带司机主运皮带与刮板机转载点作业位刮板机司机刮板机与3-1盘区皮带转载点作业位采煤工作面综采机司机综采机作业位端头支护工端头支护作业位刮板机司机刮板机作业位转载机司机转载机作业位综采主运顺槽主运顺槽皮带司机主运顺槽皮带机头作业位乳化泵司机乳化泵站作业位3-1盘区主运顺槽皮带司机二采区主运顺槽皮带机头作业位主运大巷皮带司机17煤主运大巷皮带机头作业位5-1煤层给煤机司机井底煤仓给煤机作业位主运皮带司机17煤主运皮带作业位中央水泵房注水泵工注水泵作业位工人填表处主驱动机房主斜井皮带司机主斜井皮带机头作业位值班室原煤仓顶原煤入仓皮带司机原煤入仓皮带机头作业位洗煤厂1皮带司机1原煤皮带机尾作业位2原煤皮带机头作业位巡检工2振动筛作业位3破碎机作业位4振动筛作业位7块煤转载皮带作业位8末煤转载皮带作业位洗煤厂203皮带司机9手选皮带作业位4层巡检工10块煤脱泥筛作业位11-1磁选机作业位5层巡检工12末煤脱泥筛作业位13脱介筛作业位14矸石/3013块煤脱介筛作业位板框工15板框压滤机作业位清水仓工人取样位PAM工人加药位PAC工人加药位71、2皮带司机16面煤脱水离心机作业位17煤泥脱水离心机作业位18煤泥转载刮板机作业位19煤泥转载皮带作业位20煤泥入料泵作业位洗煤厂701、721皮带司机21循环水泵作业位22煤泥底流泵作业位23稀介泵作业位24块精煤皮带机尾作业位小块皮带司机产品分级筛作业位籽煤皮带机头作业位701末精煤皮带机头作业位放仓工籽煤仓放仓工作业位地磅房过磅员磅房过磅员作业位压风机房空压工工人值班室1#空压机作业位(三)噪声检测周期每季度一次。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为了做好本厂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在本厂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对本厂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建立本厂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监督检测由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检测人员和被检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三、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噪声、高温等危害因素。

四、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等相关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和委托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检测周期向本厂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报告,由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并在厂务公开栏公示。

五、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将作业场所或岗位职业危害因素测定结果整理后,存入本厂职业卫生档案。

六、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班组,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

七、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检测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实施。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职业卫生检测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2)是一种组织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旨在对职业病危害进行检测与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发生。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5篇)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5篇)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1.目的为了做好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险因素的检测及评价工作,包括日常检测、评价检测、监督检测、事故性检测。

3.内容____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开展对本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工作,为保障检测工作规范进行,应聘请经当地安监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并签定委托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应包括检测项目、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或岗位、检测报告书出具方式、费用结算等;____公司应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如实提供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原辅材料、产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措施、岗位设置及接触时间等相关资料;3.3现场检测时,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应该提供必要协助,并对工作场所生产运行状况及职工职业接触情况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检测过程和结果负责;3.4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3.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工业卫生评价,并整理分析结果建立技术档案;对不符合国家工业卫生标准的,禁止投产使用直至符合要求;3.6采样点、采样点的数量、采样对象以及采样时间段的选择,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3.7检测方法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卫生检测检验方法和标准进行;3.8检测项目为《高毒物品目录》中的高毒化学物,至少每个月监测一次;检测项目为《高毒物品目录》外的其余化学物质或粉尘,每年至少监测一次;检测项目为物理因素,每年至少测量一次;职业危险因素评价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3.9对于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监测地点或岗位,公司应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并应该适当增加检测次数;3.10检测、评价结果应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并向所在地安监部门报告,同时向劳动者公布;3.11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内职工反映的工作环境问题督促落实;3.12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职业健康环境进行经常性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要求的岗位应及时建立整改方案并按计划实施,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督促整改。

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有效防备和掌控职业病危害,减少职业病发生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供应商及相关人员,包含全体在职及进入企业内部工作场合的人员。

第二章监测与检测第三条日常监测1.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环境进行定期监测。

监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业粉尘、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

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并及时记录监测结果和分析情况。

3.依照监测结果,在必需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无害。

第四条检测设备与工具1.企业应配备必需的职业病危害检测设备与工具,保证检测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检测设备与工具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五条检测操作流程1.监测与检测工作由专业的职业病防护人员负责,必需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2.监测与检测前,应订立认真的检测方案,包含监测的方法、位置、时间、频率等。

3.监测与检测操作应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并保存相应的记录。

第六条结果评价与分析1.对监测与检测的结果进行及时评价和分析,依据分析结果,采取必需的掌控措施和改进措施。

2.对职业病危害的评价应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可能的致病途径、风险评估等因素。

第三章评价管理第七条风险评估1.企业应依据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评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作环境、工作任务、劳动强度、职业病防护措施等。

2.风险评估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风险评估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八条监督与检查1.企业应建立健全监督与检查制度,对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2.监督与检查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培训与宣传1.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护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病防备的认得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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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2002),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促进本公司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卫生安全与职业病管理。

本制度所称职业病,是指在本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监部。

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

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1)公司以安监部、行政办公室为单位,成立职业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配置专职职业病管理人员。

组长:马永生(安监部副部长、职业病专职管理)
副组长:陈曦(办公室主任)
组员:王志丽孙利芳
①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并对从事能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发放《职业病危害告知》,进行上岗前培训,做好职业卫生的预防和防护工作。

②每位新进厂员工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无职业病史健康证明。

③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员工,应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护台帐。

④对从事接触性有毒、有害物质及腐蚀性较强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应加强预防措施。

⑤对已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⑥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2)生产作业场所运用先进技术或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涉及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并按规定做到“三同时”,涉及有害作业项目应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进行职业卫生审查验收。

(4)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必须符合:
①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②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隔离。

③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④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区域警示线,配备有效的应急防范设备的救护、抢险用品,并设置通讯报警装置。

⑤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5)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及时足额落实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并督促员工合理正确的使用,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维修、检修,定期检测,确保正常使用。

(6)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7)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向职工公布。

(8)需对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进行维护和检修时,应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制订职业中毒防护措施,确保检修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9)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安排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体检结果告知员工。

涉及危害作业的人员,离开企业时,企业应将《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无偿提供给员工。

(10)对职业病患者、观察对象、职业禁忌症按规定复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11)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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