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是为保护员工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确保企业生产安全而制定的。
该制度主要目的是建立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价体系,对职业病危害进行有效的监测、预防和控制,确保整个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标准。
同时,该制度也旨在保护员工的健康和权益,提升企业的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制度内容1. 监测管理职业病危害监测管理是本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监测指标该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及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的监测指标进行勘测,对职业病危害进行监测。
同时建议企业还应该根据当地职业病危害监控技术规范制定具体的监测指标。
(2)监测周期本制度要求企业应当按照制定的监测周期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汇总和提交,便于上级及时掌握职业病危害监测情况。
(3)监测程序企业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监测程序,确保在监测过程中有章可循,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得到保证。
2. 评价管理职业病危害评价管理是该制度的另一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评价时机本制度要求企业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评价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
同时企业需要按照职业病危害评价周期和要求,及时进行评价。
(2)评价方法企业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评价技术规范的要求,采取相关的评价方法,确保评价方法正确、完整、准确,并反映出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情况。
(3)评价结果企业评价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也要及时向员工公布评价结果,提醒员工注意职业健康与安全。
3. 危害控制管理危害控制是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要求企业应当采取正确的控制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
(1)控制目标企业应在考虑产品生产需求的前提下,确立职业病危害控制目标,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企业还应对获得的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适时修订和完善危害控制计划。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4篇)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工作,保护职工健康,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工作。
第三条定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对可能引起职业病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容量、浓度、浸蚀等进行测定与评价的活动。
第四条职责分工(一)职业病防护部门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工作计划,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职业病监测与评价机构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负责按照职业病防护部门的要求,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工作第五条监测与评价要求(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监测与评价要求进行,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二)监测与评价需依据实际工况,确定监测与评价指标,确保监测与评价的针对性。
(三)监测与评价需根据工作环境的变化定期进行,确保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变化。
(四)监测与评价需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方法,确保检测仪器设备的精确度和可靠性。
第六条监测与评价工作程序(一)确定监测与评价目标,编制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监测与评价工作。
(三)收集监测与评价数据,进行数据统计与分析。
(四)编制监测与评价报告,并形成档案。
(五)向职工提供监测与评价结果,做出相应的防护和措施。
第七条数据记录与保管(一)监测与评价数据需按照实际工作的需要进行记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监测与评价数据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密和保管,确保相关信息不外泄。
(三)监测与评价数据需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并进行档案管理。
第三章监测与评价人员第八条监测与评价人员资质要求(一)监测与评价人员需具备相关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监测与评价人员需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监管、社会协同的方针,依法依规进行,科学有效开展。
第四条监测和评价的对象包括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和职业病的发生状况等。
第五条全国各地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机构,加强卫生监督和管理,开展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落实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的责任。
第七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物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强度和职业病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监测和评价措施。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监测第八条职业病危害监测是指对作业场所和职工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现场检测,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存在和分布情况,评估职工的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
第九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主要包括:(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二)职业病暴露人群的监测:通过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检测等手段,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的监测。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监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条件,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
第十一条职业病危害监测机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监测工作,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准确记录和报告。
第十二条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和职工通报,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监测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配合监测机构的监测工作,并按照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职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监测结果,并对监测结果提出质疑和建议。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防控职业病危害,对工作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价,并进行相应管理和控制的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职业病危害监测方法:确定职业病危害监测的方法和标准,包括空气、水、土壤等方面的监测指标和检测方法。
2. 监测频率和范围:确定监测的频率和范围,包括监测的时间、地点、监测的对象等。
3. 监测仪器设备:确定监测所需的仪器设备、试剂和设施,并规定其购置、维护、保养和管理要求。
4. 监测人员要求:确定监测人员的岗位要求和培训要求,确保监测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 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法:确定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方法和标准,包括职业病危害的评估和评价方法。
6. 评价结果处理: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并对评价结果进行监督和处理。
7. 监测记录和报告:要求监测人员按要求记录监测数据、评价结果和相关信息,并按规定报送报告。
8. 监测结果的使用:监测结果应及时用于改善工作环境、预防职业病危害,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共享信息。
通过实施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和评估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降低职业病发生的风险。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二)一、制度目的: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对职业病危害的监测和评价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控工作,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二、适用范围: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三、监测内容:1. 各种职业病危害源的监测,包括但不限于粉尘、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噪声、震动等;2.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空气浓度、噪声强度、辐射水平等的监测;3. 职业病危害的暴露水平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作环境的监测、工人工作条件的监测、工人工作行为的监测等;4. 员工体检结果的监测和分析。
四、监测方法:1. 监测设备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2. 监测周期、监测时间和监测频率应合理设定;3. 应采用适当的监测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抽样监测、实时监测、定点监测等。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为了做好本厂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在本厂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对本厂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建立本厂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监督检测由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检测人员和被检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三、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噪声、高温等危害因素。
四、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等相关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和委托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检测周期向本厂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报告,由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并在厂务公开栏公示。
五、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将作业场所或岗位职业危害因素测定结果整理后,存入本厂职业卫生档案。
六、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班组,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
七、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检测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实施。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职业卫生检测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2)是一种组织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旨在对职业病危害进行检测与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发生。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5篇)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1.目的为了做好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险因素的检测及评价工作,包括日常检测、评价检测、监督检测、事故性检测。
3.内容____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开展对本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工作,为保障检测工作规范进行,应聘请经当地安监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并签定委托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应包括检测项目、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或岗位、检测报告书出具方式、费用结算等;____公司应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如实提供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原辅材料、产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措施、岗位设置及接触时间等相关资料;3.3现场检测时,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应该提供必要协助,并对工作场所生产运行状况及职工职业接触情况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检测过程和结果负责;3.4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3.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工业卫生评价,并整理分析结果建立技术档案;对不符合国家工业卫生标准的,禁止投产使用直至符合要求;3.6采样点、采样点的数量、采样对象以及采样时间段的选择,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3.7检测方法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卫生检测检验方法和标准进行;3.8检测项目为《高毒物品目录》中的高毒化学物,至少每个月监测一次;检测项目为《高毒物品目录》外的其余化学物质或粉尘,每年至少监测一次;检测项目为物理因素,每年至少测量一次;职业危险因素评价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3.9对于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监测地点或岗位,公司应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并应该适当增加检测次数;3.10检测、评价结果应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并向所在地安监部门报告,同时向劳动者公布;3.11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内职工反映的工作环境问题督促落实;3.12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职业健康环境进行经常性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要求的岗位应及时建立整改方案并按计划实施,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督促整改。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5篇)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为使职工免受作业过程危害因素的伤害,达到保护职工健康的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针对建筑施工中有危害的作业过程和作业环境(指:水泥尘可能导致的水泥尘肺及电焊可能导致的电焊工尘肺)制定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害因素制度。
以消除职业病危害浓度或强度,减少职业病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与损害。
一、职业病危害评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我公司决定对今后承建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开工前要选择取得省级或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在竣工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在竣工验收时应取得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合格证。
评价程序和方法按国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进行。
通过三个评价达到以下目的1、识别、分析与评价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确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类别,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提供科学依据。
2、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对策和建议。
3、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卫生补充措施。
4、针对不同建设项目的特征,提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特殊要求。
5、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
二、职业病的监测对生产过程产生或存在有害因素(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对从业者有可能造成职业危害或职业病的作业都要实行监测。
监测要选择取得省级或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监测机构,按照国家粉尘监测规范规定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进行。
监测内容包括:粉尘浓度的测定;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粉尘分散度测定。
并做好如下几个环节的监测:1、开展经常性监测对有可能产生有职业危害的场所,为掌握作业场所有害物质的变化和职业危害的程度,要开展经常性职业卫生监测,原则上每两年监测一次。
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3篇)

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一)日常监测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2、明确尘、毒、噪声的合理布点(布置图)按时监测,并做好记录(记录表);3、规定监测办法。
(二)检测和评价1、按规定委托取得资质认定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检测和评价;2、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规划,限期达到;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检测和评价。
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2)是一个组织机构内用于管理和监测职业危害的制度。
它的目的是确保组织内部的工作环境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减少职业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 监测与评价体系:制定监测和评价的方法和标准,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价,以确定是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善。
监测可以包括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噪声、辐射等的测试和分析。
2. 监测与评价责任:明确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监测和评价职责,制定工作流程和程序,确保监测和评价工作的高效进行。
3. 职业危害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制定组织内部的职业危害标准,明确各职业危害因素的限值和控制要求。
4. 风险评估和管理:对存在的职业危害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管理。
风险管理包括控制措施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5. 员工培训与意识提高:组织必须向员工提供相关的职业危害知识培训,加强员工的职业危害意识和预防意识,使其能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和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6. 记录和报告:建立相关的记录和报告体系,记录监测和评价结果、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职业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定期向有关部门提供报告。
通过制定和执行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组织可以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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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适时监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公司各部门及人员
3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 术语和定义
4.1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4.2监测:监,监视监听监督的意思;测,测试测量测验的意思。
监测,偏重于观察。
4.3检测:用指定的方法检验测试某种物体(气体、液体、固体)指定的技术性能指标。
适用于各种行业范畴的质量评定,如:土木建筑工程、水利、食品、化学、环境、机械、机器等等。
4.4评价:通常是指对一件事或人物进行判断、分析后的结论。
5 权责
5.1 安环办负责本制度的拟、修、废。
5.2 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按要求具体实施。
6内容
6.1 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6.2 安环办负责组织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6.3安环办负责对进厂职工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培训,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本人,并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或安排休养。
6.4 各车间、班组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6.5 正常作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6.6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并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6.7 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工程竣工后要进行职业危害验收监测,验收不过关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7. 附则
7.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7.2 制度中未尽事项,或与国家相关规定冲突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