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2024年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2篇)

2024年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____年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从事劳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本制度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基本原则,层级负责、监管有序的原则,分级分类、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机构第四条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机构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监测与评价管理机构。
第五条国家级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机构由卫生部门负责组建,负责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标准制定、科研、技术支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六条省级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机构由各省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建,负责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的具体实施、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市级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机构由各市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建,负责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的具体实施、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八条县级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机构由各县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建,负责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的具体实施、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九条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人员配置、工作制度、技术设备和管理体制,确保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工作第十条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监测档案管理、职业病危害监测报告发布和职业病危害监测数据管理。
第十一条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应当对劳动场所的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粉尘和放射性物质等进行监测,确保劳动者暴露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下的情况得到有效掌握。
第十二条职业病危害评价应当对劳动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4篇)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工作,保护职工健康,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工作。
第三条定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对可能引起职业病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容量、浓度、浸蚀等进行测定与评价的活动。
第四条职责分工(一)职业病防护部门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工作计划,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职业病监测与评价机构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负责按照职业病防护部门的要求,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工作第五条监测与评价要求(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监测与评价要求进行,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二)监测与评价需依据实际工况,确定监测与评价指标,确保监测与评价的针对性。
(三)监测与评价需根据工作环境的变化定期进行,确保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变化。
(四)监测与评价需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方法,确保检测仪器设备的精确度和可靠性。
第六条监测与评价工作程序(一)确定监测与评价目标,编制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监测与评价工作。
(三)收集监测与评价数据,进行数据统计与分析。
(四)编制监测与评价报告,并形成档案。
(五)向职工提供监测与评价结果,做出相应的防护和措施。
第七条数据记录与保管(一)监测与评价数据需按照实际工作的需要进行记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监测与评价数据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密和保管,确保相关信息不外泄。
(三)监测与评价数据需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并进行档案管理。
第三章监测与评价人员第八条监测与评价人员资质要求(一)监测与评价人员需具备相关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监测与评价人员需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监管、社会协同的方针,依法依规进行,科学有效开展。
第四条监测和评价的对象包括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和职业病的发生状况等。
第五条全国各地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机构,加强卫生监督和管理,开展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落实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的责任。
第七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物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强度和职业病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监测和评价措施。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监测第八条职业病危害监测是指对作业场所和职工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现场检测,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存在和分布情况,评估职工的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
第九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主要包括:(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二)职业病暴露人群的监测:通过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检测等手段,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的监测。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监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条件,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
第十一条职业病危害监测机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监测工作,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准确记录和报告。
第十二条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和职工通报,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监测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配合监测机构的监测工作,并按照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职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监测结果,并对监测结果提出质疑和建议。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防控职业病危害,对工作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价,并进行相应管理和控制的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职业病危害监测方法:确定职业病危害监测的方法和标准,包括空气、水、土壤等方面的监测指标和检测方法。
2. 监测频率和范围:确定监测的频率和范围,包括监测的时间、地点、监测的对象等。
3. 监测仪器设备:确定监测所需的仪器设备、试剂和设施,并规定其购置、维护、保养和管理要求。
4. 监测人员要求:确定监测人员的岗位要求和培训要求,确保监测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 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法:确定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方法和标准,包括职业病危害的评估和评价方法。
6. 评价结果处理: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并对评价结果进行监督和处理。
7. 监测记录和报告:要求监测人员按要求记录监测数据、评价结果和相关信息,并按规定报送报告。
8. 监测结果的使用:监测结果应及时用于改善工作环境、预防职业病危害,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共享信息。
通过实施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和评估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降低职业病发生的风险。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二)一、制度目的: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对职业病危害的监测和评价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控工作,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二、适用范围: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三、监测内容:1. 各种职业病危害源的监测,包括但不限于粉尘、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噪声、震动等;2.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空气浓度、噪声强度、辐射水平等的监测;3. 职业病危害的暴露水平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作环境的监测、工人工作条件的监测、工人工作行为的监测等;4. 员工体检结果的监测和分析。
四、监测方法:1. 监测设备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2. 监测周期、监测时间和监测频率应合理设定;3. 应采用适当的监测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抽样监测、实时监测、定点监测等。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为了做好本厂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在本厂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对本厂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建立本厂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监督检测由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检测人员和被检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三、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噪声、高温等危害因素。
四、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等相关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和委托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检测周期向本厂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报告,由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并在厂务公开栏公示。
五、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将作业场所或岗位职业危害因素测定结果整理后,存入本厂职业卫生档案。
六、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班组,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
七、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检测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实施。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职业卫生检测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2)是一种组织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旨在对职业病危害进行检测与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发生。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5篇)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1.目的为了做好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险因素的检测及评价工作,包括日常检测、评价检测、监督检测、事故性检测。
3.内容____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开展对本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工作,为保障检测工作规范进行,应聘请经当地安监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并签定委托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应包括检测项目、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或岗位、检测报告书出具方式、费用结算等;____公司应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如实提供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原辅材料、产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措施、岗位设置及接触时间等相关资料;3.3现场检测时,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应该提供必要协助,并对工作场所生产运行状况及职工职业接触情况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检测过程和结果负责;3.4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3.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工业卫生评价,并整理分析结果建立技术档案;对不符合国家工业卫生标准的,禁止投产使用直至符合要求;3.6采样点、采样点的数量、采样对象以及采样时间段的选择,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3.7检测方法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卫生检测检验方法和标准进行;3.8检测项目为《高毒物品目录》中的高毒化学物,至少每个月监测一次;检测项目为《高毒物品目录》外的其余化学物质或粉尘,每年至少监测一次;检测项目为物理因素,每年至少测量一次;职业危险因素评价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3.9对于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监测地点或岗位,公司应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并应该适当增加检测次数;3.10检测、评价结果应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并向所在地安监部门报告,同时向劳动者公布;3.11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内职工反映的工作环境问题督促落实;3.12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职业健康环境进行经常性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要求的岗位应及时建立整改方案并按计划实施,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督促整改。
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3篇)

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一)日常监测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2、明确尘、毒、噪声的合理布点(布置图)按时监测,并做好记录(记录表);3、规定监测办法。
(二)检测和评价1、按规定委托取得资质认定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检测和评价;2、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规划,限期达到;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检测和评价。
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2)是一个组织机构内用于管理和监测职业危害的制度。
它的目的是确保组织内部的工作环境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减少职业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 监测与评价体系:制定监测和评价的方法和标准,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价,以确定是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善。
监测可以包括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噪声、辐射等的测试和分析。
2. 监测与评价责任:明确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监测和评价职责,制定工作流程和程序,确保监测和评价工作的高效进行。
3. 职业危害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制定组织内部的职业危害标准,明确各职业危害因素的限值和控制要求。
4. 风险评估和管理:对存在的职业危害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管理。
风险管理包括控制措施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5. 员工培训与意识提高:组织必须向员工提供相关的职业危害知识培训,加强员工的职业危害意识和预防意识,使其能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和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6. 记录和报告:建立相关的记录和报告体系,记录监测和评价结果、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职业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定期向有关部门提供报告。
通过制定和执行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组织可以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六篇)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一、目的根据《____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____)____号相关制定本制度,为规范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全面地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程度,并通过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有害作业场所对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
三、定义1、职业危害因素。
职业活动中产生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
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2、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易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定点、定时监测;四、职责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是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归口部门,负责____监督本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监测、分级管理,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五、工作程序1、总则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必须具有科学性、可靠性和可比性,通过监测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变化趋势及其危害性做出评定,进而通过改善劳动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现控制接触来保护员工的健康;2、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有害作业场所的定期定点监测;(2)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3)事故性监测;(4)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等项目竣工前和竣工后验收的监测;(5)卫生防护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的监测等。
3、监测点的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的设定和监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____等规范要求,由公司总经理、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与具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监测一次,高毒物质至少每季度检测一次。
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监测点确定后,可根据生产情况进行调整;5、监测点的认可、确定、变更或取消,须经公司总经理、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与具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同审核、认可;6、具体监测项目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实施;7、对已确认的监测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规定监测频次进行监测;六、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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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做好公司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为提高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能力,有效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确保其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以达到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风险,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在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对本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设立环保卫生监测站,建立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环保卫生监测站具体负责对公司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监督检测由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 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检测人员和被检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高毒物质至少每季度检测三次。
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一)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检测工作。
(二)公司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正常生产情况下每月对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进行一次日常监测,每周对作业场所噪声强度进行一次日常监测,并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用具的使用情况,一旦出现异常情况,企业自身不具备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日常监测。
(三)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辨识和评估:
1、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公司生产现场情况,确定职业危害检测点,并绘制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分布示意图。
2、对于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检测地点或岗位,应该适当
增加检测次数;
3、对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4、当作业场所、工艺过程、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开展辨识评估。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对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至少进行一次内部检查,对不符合防尘要求的作业场所及时整改。
第四条、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co、苯并芘(BaP)、二氧化硫、co2、氮气、硫化氢等毒物和煤尘、粉尘、噪声、热辐射、电离辐射等危害因素。
第五条、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环保卫生监测站和委托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检测周期向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报告,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按月向受检测的各单位通报,并由受检测的单位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每次日常监测、检测与评价的结果应及时公示,公示地点为检测点及人员较集中的公共场所,公示内容包括检测地点、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职业接触限值、评价等。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接到《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后,应立即组织对检测结果异常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
对跑、冒、滴、漏引起的现场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采取有力的防护措施,责成专人处理,及时消除,杜绝事故的发生。
对暂时不能整改或整改后不能达标的作业场所,所属单位应专题报告公司立项进行整改。
第七条、在公司生产装置检修期间的密闭空间、受限空间、粉尘、焊接等作业场所,环保卫生监测站要按照作业证的要求及时进行分析检测。
如遇生产不正常,公司各单位确定有必要临时增加检测项目,可向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安排临时检测任务。
第八条、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环保卫生监测站应及时将作业场所或岗位职业危害因素测定结果报送职业卫生科,由其整理后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建立检测结果档案。
2、每次检测结果数据应及时分析、充分利用。
第九条、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卫生管
理部门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单位,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
第十条、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检测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实施。
检测费用列入职业病防治经费开支。
第十一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每年按公司HSE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职业卫生检测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