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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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各类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凝聚并稳定支持一批优秀的科研创新人才,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提升我校的学术地位、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学校决定实施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创新团队建设目标瞄准具有发展前景和可预期产生重要学术成果的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力争通过科学研究创新团队的建设,为我校教研人员提供学术创新平台,提高其科研能力和水平,培育在相关研究领域能取得重大学术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学术队伍。

二、创新团队的申请条件1.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团队中能发挥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为在本校在编在职工作的、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着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

2.创新团队应是在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XX,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一般可以现有的课题研究小组为依托来组建,也可自行组建。

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3.创新团队成员应具有较好的前期学术积累,已经取得了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具备较好的合作研究基础与经历,在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并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创新团队一般不少于5人,核心人员不少于3人,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提倡学科交叉。

同等条件下,对负责人及多数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创新团队予以优先支持。

4.创新团队成员近三年有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含2项,其中一项必须在研)或获得厅市级三等以上奖励(包括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含2项)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

5.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符合和我省科技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属于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研究范围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工程化研究、新产品开发、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前沿研究等,研究课题具有可预期的学术创新价值或应用价值,能产生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

重庆大学“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生创新团队建设.

重庆大学“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生创新团队建设.

重研院[2009] 21 号重庆大学“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研究生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战略,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研究生学术群体,提升我校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团队意识与综合素质,增强研究生在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为加强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成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创新团队是以研究生为主体,构成结构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学术梯队,是以科研创新为目标、以学术交流为纽带、以学科交叉为特色、以学校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的研究型群体。

重庆大学所有在读研究生可在自愿基础上组建创新团体,创建团队的驱动模式不限,专家驱动型、项目驱动型、兴趣驱动型均可。

团队的主要任务是培育和产出原创性科研成果,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和优秀创新人才。

第三条学校将分类、分期、分批建设研究生创新团队。

建设的目标是:到2011年,累计遴选资助100个研究生创新团队。

其中包括:一般团队70支,重点团队30支(含优博研究生创新团队。

第四条创新团队建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

第二章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第五条创新团队成员的组成应具有合理的队伍结构,且在学科背景、知识结构、研究经验等方面优势互补,人员总数约4-10人。

各成员应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学术问题,而非毫无关联的研究方向的简单组合。

学校鼓励团队根据研究工作需要跨学科、跨院系进行组建。

同一建设期内,创新团队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团队。

第六条创新团队要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和高标准的学术目标,具备较为深厚的科研工作基础和学术积累,具体分一般、重点、优博三类进行建设。

第七条一般团队是面向校内所有学科领域的创新性团队,立足于学术创新与实践,立足于提高团队的原创能力和整体竞争能力。

具体要求如下:(一团队负责人须是重庆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品德高尚、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良好的人际关系、民主的工作作风和公正公平的处事风格,在团队中能发挥较强的向心力和凝聚作用。

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为了培育国家级创新团队,加快学术大师的成长,进一步促进产学研的结合,进一步深化高校科技创新体制的改革,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创新平台的效益,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培育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推动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市教委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支持建设一批“重庆高校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

结合在渝高等学校实际,参照《“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1.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属于国家和重庆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或国际重大科技前沿热点问题,主要从事以探索未知世界、认识自然现象、揭示客观规律为目的的开创性、探索性研究;对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前沿研究;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带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2.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市级重点实验室或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以上的创新平台为依托,能承担国家、我市重大重点科技任务,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研究工作。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为在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全职工作的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入选者、巴渝学者、重庆市学科带头人、国家或地方重大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等中青年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4.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应具有比较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5.创新团队应是在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10人左右),团队成员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合作研究的科技课题。

二、资助范围、申报与评审6.创新团队的资助范围限于在渝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军队院校,根据当年申报情况,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创新团队。

高校创新型教学团队培育、建设与管理

高校创新型教学团队培育、建设与管理

高校创新型教学团队培育、建设与管理高校创新型教学团队是由教育部门批准设立,以推动高校教学改革与创新为宗旨、集多个学科专业人才和各种资源优势、共同承担课程教学、教学研究、教学资源开发与共享、教师培训与教学指导等一体化任务的教学团队。

高校创新型教学团队培育应注重以下方面:1.注重选派一流教师组成团队。

高校创新型教学团队的教师应具备高水平的学术能力和教学实践经验,能够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创新,提高教学实效。

2.注重团队的学科交叉与协同。

高校创新型教学团队应该由不同学科领域的教师组成,能够实现不同学科间的交叉与协同,形成更有创新性的课程和教学内容。

3.注重团队的研究与开发能力。

高校创新型教学团队应该注重研究与开发能力,能够研究和开发出更符合学生实际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的教学资源和课程体系。

4.注重团队的培训与指导能力。

高校创新型教学团队应该注重培养教师的教育理念和创新意识,提高他们的教学素质和实践能力,从而提高整个团队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高校创新型教学团队建设和管理应注重以下方面:1.注重明确团队的组织构架和管理方式。

高校创新型教学团队应该确定团队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管理方式,以保证团队有效运行和高效协作。

2.注重建立团队的评估机制。

高校创新型教学团队应该建立科学严谨的评估机制,对团队的教学效果、教学质量、教学创新等方面进行评估,为提高团队的教学水平和质量提供依据。

3.注重建立教师奖励机制。

高校创新型教学团队应该建立良好的教师奖励机制,以激励教师积极创新、提高教学水平。

4.注重加强团队与社会的联系。

高校创新型教学团队应该积极与企业、社会机构等建立紧密的联系和合作,将团队成果与社会需求相结合,更好地服务于现代教育事业。

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XXX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升学校科技创新的水平,积极推进科技体制机制的创新,有力聚集创新要素,努力提高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根据学校校科发[2010]76号《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加强校级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设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级科技创新团队是以首席专家为核心,以科研骨干为主体,以专业人才和专职科研辅助人员相结合,学科专业优势互补,团结协作,稳定从事某一学科、行业领域或产业方向的基础理论和方法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关键技术攻关、技术集成示范推广、产业技术开发的半紧密型创新研究群体。

第三条科技创新团队的任务:以科技创新为突破口,汇聚不同学科的研究人才,系统解决某一学科或某一产业链上的理论和技术问题;形成学科优势突出、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创新环境优越、重大项目聚集、成果产出高效、社会影响较大的创新团队。

第四条科技创新团队组建应遵循的原则(一)特色引领、资源优化、重点突出、整体带动。

(二)自主申报、公开遴选、专家评审、择优建设。

第五条科技创新团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有明确符合社会需求的研究和发展目标;(二)有良好的科技创新平台。

(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团队、试验站等省级平台)。

(三)科技创新工作基础扎实,发展潜力较大。

近三年,承担过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或获得过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省级以上新品种审定;(四)有引领学科(技术)发展的首席专家及15人左右的研究团队;(五)研发型创新团队须有以自主技术创办的核心科技型企业支撑。

第六条首席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有战略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有明确的创新性学术思想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完成已制订的目标计划和任务;(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三)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获得过科技成果;(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5岁;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不超过50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3年度“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3年度“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3年度“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3.29•【字号】渝教办科函[2013]58号•【施行日期】2013.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3年度“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的通知(渝教办科函〔2013〕58号)有关高等学校:根据《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13年度重庆高校创新团队(简称“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创新团队须符合《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二)申报的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三)申报的创新团队所在学校能够承诺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

(四)各单位在申报创新团队时,要坚持团队、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结合,要坚持把创新团队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紧密结合。

(五)已获得教育部创新团队和重庆高校创新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上述团队的负责人和研究骨干不得成为新申报创新团队的成员。

二、申报领域创新团队按照如下10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信息、人口健康、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三、申报名额实行限额申报制度,推荐名额以纸质文件为准,超额申报恕不受理。

四、申报材料的准备和报送(一)申报的创新团队须按照《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的要求准备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包含附件在内不得超过80个页码。

(二)申报材料一式10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各高校以公函的形式统一申报(含电子文档),不受理其他组织或个人申报。

(三)申请书、公函及配套经费落实证明材料于2013年4月15日(以收到时间为准)前报我委科学技术和学位研究生处,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杨琴联系电话:63633551 159****4028邮编:400020邮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和学位研究生处电子信箱:***************附件:1. 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2. 重庆高校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3年3月29日附件1申报领域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团队带头人:研究方向:所在学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申报日期: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制编写说明一、编写前要仔细阅读《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

大学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大学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建设,重点遴选和建设一批教学质量高、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建立有效的团队合作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和意义(一)强化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建设一支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的专业(课程)教学队伍。

(二)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三)构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团结协作的优秀专业(课程)教学团队,满足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四)利用专业教学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学校社会声誉。

二、遴选条件(一)团队及组成。

根据各专业(课程)的具体情况,以系(教研室)、研究所、实训基地等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

教学团队成员职称和年龄结构要求:以单一课程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教授不少于1名,或副教授不少于3名;教学团队具有较好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团队主要成员应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团队应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及优良的团队合作精神,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

教学团队一般由10人以下组成。

设团队带头人1名,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高级职称,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坚持为本科生授课,教学效果良好。

2.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3.熟悉所在团队各个教学环节,特别是系列课程的教育改革趋势,能指导课程体系、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4.近3年至少主持一项厅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对教育教学有较高研究水平,同时主持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教学及相关的教研科研工作。

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

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

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摘要:一、引言二、建设目标三、建设内容四、实施措施五、保障条件六、总结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职业院校教师的教学创新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重庆市提出了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

本文旨在阐述该方案的目标、内容、措施及保障条件,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建设目标1.培养一支具有创新意识、教育教学能力突出的教师队伍;2.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3.加强教师队伍梯队建设,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

三、建设内容1.开展教师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2.搭建交流平台,促进教师间的经验分享与合作;3.实施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动教育教学创新;4.加强教师队伍梯队建设,关注青年教师的成长。

四、实施措施1.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2.组织定期的教育教学研讨活动,推动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3.设立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资助,鼓励教师积极参与;4.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培养机制,关注其职业发展。

五、保障条件1.完善相关政策,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支持;2.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3.建立健全评价体系,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创新;4.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六、总结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旨在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通过明确建设目标、丰富建设内容、实施有力措施及提供保障条件,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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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管理办法
为了培育国家级创新团队,加快学术大师的成长,进一步促进产学研的结合,进一步深化高校科技创新体制的改革,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创新平台的效益,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培育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推动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市教委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支持建设一批“重庆高校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

结合在渝高等学校实际,参照《“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属于国家和重庆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或国际重大科技前沿热点问题,主要从事以探索未知世界、认识自然现象、揭示客观规律为目的的开创性、探索性研究;对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前沿研究;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带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2.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市级重点实验室或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以上的创新平台为依托,能承担国家、我市重大重点科技任务,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研究工作。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为在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全职工作的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入选者、巴渝学者、重庆市学科带头人、国家或地方重大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等中青年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4.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应具有比较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5.创新团队应是在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10人左右),团队成员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合作研究的科技课题。

二、资助范围、申报与评审
6.创新团队的资助范围限于在渝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军队院校,根据当年申报情况,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创新团队。

7.创新团队由市教委下达申报名额,所在高等学校根据有关要求和上述基本条件进行遴选推荐,填写《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连同高等学校推荐函一并报送市教委科学技术和学位研究生处。

8.积极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跨学科跨大学组建创新团队,鼓励大学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

9.市教委根据申报创新团队的领域情况分组进行分组评议,每组评议专家不少于7人,进行差额遴选。

10.由相关领域业务专家和管理专家3~5名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创新团队的条件和评估标准对专家评议通过的创新团队以适当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提出资助意见,形成建议资助方案。

11.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领导小组对建议资助方案进行审批,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一周如无异议,市教委正式公布获资助的创新团队名单。

三、支持措施与管理
12.创新团队建设期限为三年,根据学科不同建设总经费分别为60万元和20万元两类。

市属高校的创新团队由教委与高校共同资助,所在高校按不少于1:1配套,一次核定,分年度下拨。

部属高校、军事院校建设经费自筹。

创新团队所在高等学校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由创新团队带头人统一支配,财务监督,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

13.资助创新团队的经费主要用于建设期内团队成员开展的国内外的学术活动,举办国内外学术会议,吸引国内外学者开展合作研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出版高水平学术论文和著作等。

14.列入计划的创新团队在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一个月内,由创新团队带头人填写《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研究计划》,经所在高校学术委员会审查后报市教委科学技术和学位研究生处备案。

15.列入计划的创新团队应按年度由创新团队带头人填写《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年度进展报告》,于当年12月31日前,经所在高校学术委员会审查后报送市教委科学技术和学位研究生处。

16.在创新团队建设期内,所在高等学校领导和管理部门要了解、掌握创新团队的工作状态,协助解决研究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17.建设期限结束后3个月内所在高校向市教委上报《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总结报告》,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考核小组采取适当方式对创新团队进行评估。

对创新成果突出,建设成效显著,发展潜力巨大,创新氛围良好的创新团队可建议继续给予新一轮的支持;择优推荐优秀创新团队申报教育部创新团队;择优推荐创新团队负责人申报上一级别人才计划。

18.创新团队成员发表、出版与本资助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申报成果奖励等,均应标注“重庆高校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资助”字样。

19.创新团队带头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所在高等学校应及时向市教委提交调整的书面报告,经审查后市教委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四、附则
20.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1.本办法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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