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公司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资金管理活动,包括资金的收付、使用、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对不遵守规定的行为进行追责。
第二章资金的收付第四条公司资金的收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
第五条资金的收付由财务部门负责,严格按照公司内部的授权程序进行。
第六条公司内部的款项收付必须经过核对和认真审查,确保款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资金的使用第七条公司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业务需要,并经过合理的预算和审批程序。
第八条公司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财务政策和风险管理要求。
第九条公司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制度和规定执行,禁止私自挪用或私设账户。
第十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在使用资金时,应注重节约和效益,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四章资金的监督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制度,实施全程监控和有效的内部控制。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层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内部和外部审计的监督。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和内部控制的相应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应自觉接受资金监督,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运行。
第五章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资金的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层的审批和公告。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金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制定本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员工,对公司资金的获取、运用、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规定。
第三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二)时间性原则:严格按照付款期限、收款期限及时进行资金操作,避免延误。
(三)效益性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风险控制原则:加强对资金流动进行监督和风险评估,防范各类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第二章资金的获取与运用第四条公司资金的获取主要来源有:自有资金、借款、股票发行、其他资金变动等。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计划、申请资金,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领取并上报财务部门备案,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资金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公司资金的运用应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和市场状况进行决策,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高效。
公司各部门在资金使用方面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方案,包括资金运用的具体用途、金额、时间,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二)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制度进行资金使用,确保采购合规、价格合理。
(三)对于资金使用期限较长的项目,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并报告公司高层进行决策。
(四)资金使用过程中需定期报告使用情况,包括资金流入流出情况、使用情况等,并及时上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三章资金的监督与管理第六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督与管理部门,负责资金流动的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
第七条公司资金的监督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流程监控,确保资金流动的真实、准确、及时。
(二)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资金被侵占、挪用。
(三)建立资金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
(四)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金管理行为,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级部门、各单位及职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此规章制度制订、修订,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并经公司领导班子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向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执行。
第四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资金管理的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监督、检查与报告。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应当制定并执行相关的资金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七条公司的财务数据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应当依法对公司资金进行日常监管,并定期向公司领导班子和投资者进行资金情况的报告。
第二章资金筹集和汇划第九条公司筹集资金的主要渠道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
第十条公司筹集资金原则上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超过法定范围从事非法筹集资金的行为。
第十一条公司资金的汇划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健全资金汇划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汇款和取款的权限。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的汇划和付款应当实行凭支出单据、支票、转账凭证等有效凭证,凭证和资金汇划记录应当妥为保管,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公司资金汇款和取款的权限设置应当明确,审批程序要求财务部门、职能部门审批并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公司资金汇划和付款的项目应当事先经过合法合规审批,并严格按照项目用途进行使用。
第十五条公司资金的集中调拨,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并定期进行资金调拨清算。
第三章资金分配和使用第十六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当统筹公司资金分配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效益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公司分配的资金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合理分配给各个部门和单位,确保各部门和单位的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各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公司的财务预算和规定,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不得超支或挪用资金。
资金管理制度规定

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一、概述本文档旨在规范资金管理流程,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高效性和合规性。
所有员工在使用公司资金时都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以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
二、资金使用权限1.所有资金使用必须获得公司授权,并按照授权范围使用。
2.各部门负责人有权决定其部门资金的使用和支出,但需报告给上级领导,并遵循相关预算和审批程序。
3.资金使用权限的变更必须得到合适的授权,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三、资金申请和审批流程1.资金支出必须根据合理的需求提出申请,包括申请金额、支出事由、费用明细等。
2.资金申请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附上必要的支持文件,如报价单、合同等。
3.资金申请需要经过适当的审批流程,包括部门领导、财务部门等。
4.若资金申请超出预算范围或需要特殊审批,则需向公司高层提出申请。
四、资金支付和报销1.采购支付时,应优先选择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并通过公司设定的支付渠道进行支付。
2.资金支付前,需检查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与实际支付金额核对无误。
3.收到发票后,需及时报销并进行相关业务记录,避免超期未报销的情况发生。
4.资金支付和报销必须符合公司的财务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资金监控和审计1.财务部门应建立有效的资金监控机制,定期对公司的资金流动情况进行监视和分析。
2.对资金的使用、支付和报销过程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并能提供合理的业务支持。
3.外部审计机构可随时对公司资金流动和相关报表进行审计,以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六、违规处理1.对于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的资金使用行为,将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纪律处分和经济赔偿等。
七、风险管理1.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需及时识别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保障资金安全。
2.员工应提高对资金管理的风险意识,妥善保管相关账户和密码,遵循公司的安全规定。
八、免责条款1.公司对于不可抗力造成的资金损失概不负责。
2.员工个人因违反本制度规定而造成的资金损失,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公司资金收支及账户管理制度范例(三篇)

公司资金收支及账户管理制度范例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
三、资金申请与审批1. 资金申请应提交申请表,包括金额、用途、时间等详细信息,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 财务部门根据申请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资金支付。
四、资金支付方式1. 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支票支付等形式,具体支付方式由财务部门决定。
2. 现金支付应有现金支取凭证,并由申请人和财务部门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五、资金收支登记1. 财务部门负责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登记,并保留相应凭证和文件。
2. 每月末财务部门应制作资金收支报表,报告给公司高层。
六、账户管理1. 公司设立各类账户,包括银行账户、现金账户等,每个账户都应有相应的负责人。
2. 负责人应及时了解账户余额及变动情况,并定期向财务部门报告。
3. 财务部门应对账户进行定期核对,并做好账务管理。
七、违规处理1. 如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财务部门应及时通报相关人员,并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追责。
2. 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停职、开除等。
八、附则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高层批准后生效,并在公司内进行公示。
公司资金收支及账户管理制度范例(二)1. 综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资金收支管理和账户管理流程,确保公司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障。
所有涉及公司资金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并执行本制度。
2. 资金收支管理:2.1. 资金收入1) 公司的资金收入主要来源于业务收入、股东投资、债权融资等途径;2) 所有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并与财务部门核对确认。
2.2. 资金支出1) 资金支出必须与公司经营活动和发展规划相符;2) 资金支出需要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并附上相应的支出事由和预算;3) 支出款项必须通过公司指定的支付渠道进行支付,不得私自擅自使用现金支出。
公司金库管理制度

公司金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金库管理,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金库是公司资金管理的核心部门,主要职责是统一管理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利用和合规运作。
第三条公司金库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员工,各部门及个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公司金库管理应坚持风险防范、规范管理、合规操作的原则,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第二章:金库结构第五条公司金库由金库主管负责管理,设立收入组、支出组、现金组、银行组等相关职能部门。
第六条金库主管负责公司资金的日常管理、监督、审批和管控工作,对金库下属各职能部门负责。
第七条收入组负责公司各类收入的计划、收取、验收和登记工作,确保收入的及时、完整、准确。
第八条支出组负责各项支出的核销、支付、审批和登记工作,确保支出的合规、规范、有效。
第九条现金组负责公司现金资金的管理、支取、存款和清点工作,合理安排现金资源的运用。
第十条银行组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管理、监督和账户资金的日常调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流动。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公司金库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实行日常资金计划、预算控制、风险评估等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金库应建立资金监控机制,对各项资金的流动、使用、投资等进行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风险。
第十三条公司金库应建立定期资金分析和资金决策机制,确保资金的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和风险控制。
第十四条公司金库应建立健全的资金账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记录、核对、结算等工作准确、及时。
第十五条公司金库应建立资金库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十六条公司金库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影响资金安全、流动性和收益性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第十七条公司金库应建立资金保管制度,对现金、银行资金及其他贵重财物进行安全保管和监督,杜绝盗窃和失误。
管理制度模板-通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通用责任公司资金管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责任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责任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所称资金,是指责任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第三条责任公司应当关注涉及资金管控的下列风险:(一)资金管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资金管控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和清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导致受到处罚造成资金损失。
(四)资金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可能造成账实不符或导致财务报表信息失真。
(五)有关票据的遗失、变造、伪造、被盗用以及非法使用印章,可能导致资产损失、法律诉讼或信用损失。
第四条责任公司在建立与实施资金内部控制中,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控制:(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授权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员工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控应当合法合规,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清理严格有效,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三)资金的会计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四)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控应当严格有效。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五条责任公司实行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或科室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一)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
(三)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出纳员工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各核算主体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责任公司配备合格的员工办理资金业务,并结合责任公司实际情况,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员工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管理系统使用规章制度
管理系统使用规章制度
《管理系统使用规章制度》
一、系统登录规定
1.1 使用公司分配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不得私自更改账号
和密码;
1.2 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一经发现将
严肃处理;
1.3 严禁使用他人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否则将受到相应的
处罚。
二、系统操作规定
2.1 在进行系统操作前,先进行系统培训,掌握系统使用技巧
和操作流程;
2.2 禁止随意更改系统设置和参数,否则会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2.3 在进行数据录入和修改时,必须核对信息准确,不得随意
删除或篡改数据;
2.4 对于系统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得私自擅自处理。
三、系统安全规定
3.1 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在系统中传播黄、赌、毒等违法信息;
3.2 在离开工作岗位时,务必及时注销系统或锁定计算机,防
止他人非法操作;
3.3 对系统中的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在系统出现故障后能够及
时恢复数据。
四、系统监督和检查
4.1 上级领导有权对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
4.2 系统管理员有权随时对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对超出权限进行操作的人员进行警告或处理。
五、处罚规定
5.1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将依据公司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及停职等;
5.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管理系统使用规章制度是公司内部运转的重要规定,所有员工都应该严格遵守,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行。
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以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信息安全。
企业资金的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资金的管理规章制度关于企业资金的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开展经营活动的源泉。
没有足够的资金,企业的生产、经营就不可能正常运转,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就无从谈起。
所以,作为企业管理中心之一的财务管理,首先必须抓住资金管理这个核心,以此来搞好整个财务管理。
下面爱汇店铺整理的关于企业资金的管理规章制度,供你参考。
企业资金的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基本制度1、开立两个账户,基本户用来付款,一般户用来收款。
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建议使用网银。
每天发生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做到日清日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2、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严格执行现金等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用白条抵库。
二、现金管理制度1、所有现金收支专人(出纳)负责。
2、出纳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流水账),每天结出余额并核对实存。
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一定数额(建议5000元,且是收入额)时必须存入银行(一般户)。
4、出纳收取销售现金时,须立即登记现金日记账并开具一式至少两联的销售单据,一联销售留存,一联会计处理。
经手人一定要有经手依据。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审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
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相关人员(如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
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三、支票和网银管理制度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并建立支票登记备查簿(包括支出和收取支票两本)。
2、出纳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按顺序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流水账),结出余额,每天登录网银核对银行存款实存。
作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至少三联的收据,缴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或网上付款必须事前按相关程序审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
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支出支票时,由领取人在支票头上签收签字认可,并及时登记支票备查簿。
通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第三条公司应当关注涉及资金管理的下列风险:(一)资金管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资金管理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和清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导致受到处罚造成资金损失。
(四)资金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可能造成账实不符或导致财务报表信息失真。
(五)有关票据的遗失、被盗、损坏等,可能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合规使用。
(三)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四)协助公司各部门进行资金预算、结算和支付等工作。
第三章资金预算及管理第六条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每年末编制下一年度的资金预算。
第七条资金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资金需求计划: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和运营资金的需求。
(二)资金收入计划:包括销售收入、投资收益、融资收入等。
(三)资金支出计划:包括日常运营支出、投资支出、融资支出等。
第八条公司资金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非预算支出。
第四章资金结算及支付第九条公司资金结算及支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结算和支付的资金必须真实、准确。
(三)及时性原则:结算和支付应按时完成。
第十条公司资金结算及支付流程:(一)审批: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审核。
(二)结算: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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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第三条公司应当关注涉及资金管理的下列风险:(一)资金管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资金管理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和清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导致受到处罚造成资金损失。
(四)资金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可能造成账实不符或导致财务报表信息失真。
(五)有关票据的遗失、变造、伪造、被盗用以及非法使用印章,可能导致资产损失、法律诉讼或信用损失。
第四条公司在建立与实施资金内部控制中,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控制:(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授权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合法合规,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使用、核对、清理严格有效,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三)资金的会计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四)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五条公司实行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一)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资金的保管、记录与盘点清查。
(三)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各核算主体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公司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资金业务,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公司关键财会岗位,在最长不超过五年的时间内进行岗位轮换。
实行岗位轮换的关键财会岗位,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内部公布。
第七条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
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一)资金审核批准。
公司董事长对公司的全面经营工作承担公司法定代表人责任,拥有重大财务事项的最终决策权。
(二)授权审批范围。
财务总监对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令、法规、制度以及费用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具体授权审批范围见《审批权限表》。
(三)支付申请。
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经授权的审批人提交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协议、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
(四)支付审批。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在货币资金授权审批范围内及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性质或金额重大的,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及相关领导。
(五)支付复核。
会计人员应当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等相关负责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若经复核审查,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主管会计将拒绝或推迟付款:1、未按公司规定执行审批流程;2、付款与发票、合同以及付款申请单不符;3、因公司资金状况及经济业务的重要程度,可暂时推迟付款;4、对于超过部门经理审批权限的付款申请,没有主管领导的审核签字;5、超预算付款申请没有申请部门经理、主管领导和财务总监汇签;6、主管会计只有权签署其审批权限内的付款,超过审批权限的付款申请应根据付款金额的大小交由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核;(六)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八条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资金。
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控制第九条公司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根据公司所在办公地址与银行开户地址的实际情况,除日常周转需用外,拟定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以内,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当及时存入开户银行。
第十条公司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司的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
(一) 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二) 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三) 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五)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六)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 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八) 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经济业务,要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主管领导、财务总监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十一条公司现金收入,包括现金销货款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公司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审核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公司销货款收入原则上均需由客户直接通过支票、网银、汇票等银行转帐等方式转入公司开设的银行帐户,如客户以现金方式进行货款结算,需按以下规定办理:1、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货款结算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进行;2、业务员收取客户10万元以下的货款,按以下流程操作:(1)、客户交由业务员货款时,业务员应当面清点货款,同时开据收款收据给客户,收款收据必须有客户签字确认。
(2)、业务员回到公司,将货款与收款收据交由公司出纳清点核对一致后,由出纳开具收款收据给业务员,收款收据必须有经办业务员的签字确认。
(3)、出纳收到货款后,填制现金解款单,于每日下午4:00之前将货款解入银行帐户。
(4)、会计根据对应的两份收款收据,编制现金凭证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第十二条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不得将出售残料、废料的收入、罚款赔款的收入等列作账外处理或私自设置小金库。
实行收支两条线和集中收付制度,加强对货币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银行账户的开立应当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不得随意开立多个账户,禁止公司内设管理部门自行开立银行账户。
公司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未经审批擅自开立银行账户或者不按规定及时清理、撤销银行账户等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司财务部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得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得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银行对账单的稽核和管理,出纳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财务部指定会计人员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财务经理对其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调节相符。
如调节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专业人员对货币资金收支的管理流程1、出纳人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银行付款凭证》,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批准后提取。
2、公司职员因工出差或其他经济业务需要借用现金或支票时,需填写《暂支单》,注明借用资金的用途,经部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按《审批权限表》的规定审批后方可支取。
各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清理借款,公司应视业务需要制定还款期限及措施。
会计人员应当根据“暂支单”编制付款凭证,登记“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发挥账簿控制的作用。
待借款人出差归来或完成业务后,根据实际用款数长退短补,注销明细账上的有关记录。
3、办理现金报销业务,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费用报销审批单,注明用途及金额,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以备追溯责任。
经部门经理、总监、总经理、董事长根据《授权审批权限》的范围批准后送财务部。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如票据的真伪、抬头、金额、印章等,并审核执行预算的情况,对可疑经济业务提出质询。
对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报销凭证及不按财务要求粘贴的票据,一律拒绝审验。
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付款或转账凭证,并在附件栏注明附件张数。
4、出纳人员要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和规定程序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根据成本管理、费用管理有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对支付个人的临时性工资、顾问费等,出纳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领导的批示,以及经过审核的《付款凭单》,并由经办人、收款人签章后,支付现金,同时办理代扣个人收入所得税手续。
5、出纳人员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及出纳员签章。
6、出纳人员要每天清点库存现金,凡当天收到的现金款项,应及时缴存开户银行,不得用于其他款项支出。
每天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十七条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等方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应当与承办银行签订网上银行操作协议,明确双方在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交易范围等。
操作人员应当根据操作授权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
使用网上交易、电子支付方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不应因支付方式的改变而随意简化、变更支付货币资金所必需的授权批准程序。
公司在严格实行网上交易、电子支付操作人员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控制的同时,应当配备专人加强对交易和支付行为的审核。
第十八条财务总监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组织财务经理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实地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九条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对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进行核算和报告。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条公司领导及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