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题1
案例1

案例1①尿布和啤酒的故事在一家超市里,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尿布和啤酒赫然摆在一起出售。
但是这个奇怪的举措却使尿布和啤酒的销量双双增加了。
这不是一个笑话,而是发生在美国沃尔玛连锁店超市的真实案例,并一直为商家所津津乐道。
原来,美国的妇女们经常会嘱咐她们的丈夫下班以后要为孩子买尿布。
而丈夫在买完尿布之后又要顺手买回自己爱喝的啤酒,因此啤酒和尿布在一起购买的机会还是很多的。
是什么让沃尔玛发现了尿布和啤酒之间的关系呢?案例②美国密执安州有一家名为“阿汉”的小餐馆有个异常奇特的做法:经常光顾该餐馆的顾客,只要愿意,便可报上自己的常住地址,在客户登记簿上注册,开一个“户头”,以后顾客每次到这里来就餐,餐馆都会如实地在其户头上记下用餐款额。
每年的9月30日,餐馆便会按客户登记簿上的记载算出每位顾客从上年9月30日以来在餐馆的消费总额,然后再按餐馆纯利10%的比例算出每位顾客应得的利润分发给顾客,这样,餐馆自然就常常门庭若市。
阿汉餐馆给顾客分红的方法虽然损失了一部分纯利,但却使顾客感到自己与餐馆的利润息息相关,自己也是餐馆的一员。
这样一来,餐馆密切了与消费者的关系,吸引了许多回头客。
这种让食客成为“股东”的做法其实也是一种“组合”式的生意之道,不同的是前者是明显的“物质组合”,而后者是隐蔽的“人员组合”,两者都是以消费者心甘情愿地付出而给老板带来了滚滚利润,何乐而不为呢?案例③山姆会员店,严格要求顾客购物要出示本人的会员卡,如不是本人的会员卡,不能购买超市的商品。
很多人纳闷,山姆大叔为什么有钱不赚,难道山姆大叔仅仅是想赚会员费吗?案例④曾有一篇报道,英国有位老先生,因为实在忍受不了老伴40年来始终只给他做一道菜吃,最终把老伴杀了,成为一件轰动的事件。
吃东西是这样,买商品可能也是这样。
商场怎么有效推荐飘忽不定的关联商品: 在推荐关联商品时好好算计一下,比如我们通过POS机计算出本周与啤酒具有关联关系的商品是“麻辣花生米”,那么下次可能客户看到“麻辣花生米”就厌烦了,你再向客户推荐“麻辣花生”可能效果就不好,因此在此时要推荐的关联商品应该从整个花生里去找,给客户多个选择(比如推荐个椒盐花生米)。
药品监督案例分析题(一)简化稿

案例分析竞答题一、药品生产1、2010年5月,XX市食药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该市xxx保健食品厂在违法生产药品“三黄片”。
经查实:该保健食品厂2010年4月15日以来,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冒用其他厂家“三黄片”批准文号,共计生产药品1000箱,每箱100盒,以每盒1.2元的价格售出400箱。
该厂直接负责人王xx称用于制作“三黄片”的原料为玉米粉,经检验,情况属实。
请问,应如何处罚?A、应依据“国务院503号令”第三条给予处罚;B、应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给予处罚;C、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给予处罚后,移交司法机关按《刑法》第140条生产伪劣产品罪给予处罚。
D、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给予处罚后,移交司法机关按《刑法》第141条生产假药罪给予处罚;参考答案:B点评:1.该题的考查点是对“无证生产药品”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2.易混淆点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关系。
即是否触犯刑律的问题。
这里有两个构成要件:第一,情节轻重。
即是否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第二,数额限制。
根据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单位(个人)非法经营数额50万(5万)以上或违法所得10万(1万)以上的”。
所以该题中:依据“国务院503号令”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有规定的,适用法律规定”。
本案在《药品管理法》中有明确规定,所以不适用503号令,排除A。
因其违法所得为48000元,即10万元以下,不构成《刑法》第140条规定的生产伪劣产品罪,排除C。
因该企业制造假药为三黄片,成分为玉米粉,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所以不构成《刑法》第141条规定的生产假药罪,排除D。
所以,本题应选B2.XX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2010年5月11日到期,应申领新证。
该企业至今仍未提出换证申请,并在2010年1月至今,一直生产一种未获得国家批准文号的“注射用头孢哌酮钠注射液”。
案例分析题1

案例分析题三鹿集团为何因“奶粉事件”而破产?一、辉煌的历史。
三鹿集团前身是1956年2月16日成立的“幸福乳业生产合作社”,经过几代人半个世纪的奋斗,三鹿在同行业中创造了多项奇迹和“五个率先”:1983年,率先研制、生产母乳化奶粉(婴儿配方奶粉);1986年,率先创造并推广“奶牛下乡、牛奶进城”的城乡联合模式;1993年,率先实施品牌运营及集团化战略运作;1995年,率先在中央电视台一频道黄金时段播放广告;1996年,率先在同行业导人CI系统。
2007年4月《经济日报》的一篇题为《三鹿:奋发向上的企业文化》文章提到:成立50 多年来,三鹿企业文化不断传承、不断丰富,形成了以人为本、勤俭奉公、务实创新和团队协作、诚信经营为主的企业文化。
多年来,三鹿还有一个现象颇引人关注,那就是三鹿从不跟风、不炒作,诚信经营,坚持务实的发展模式。
三鹿人认为,“诚信对于企业,就如同生命对于个人,没有了诚信,肯定不能获得长远发展”。
“诚实守信,换位思考”是三鹿经营的基本准则。
三鹿对消费者、奶农、经销商和员工都严格恪守诚信这一基本准则。
三鹿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轻工业十佳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中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等省以上荣誉称号二百余项。
三鹿奶粉产销量连续14年实现全国第一,酸牛奶进入全国第二名,液体奶进入全国前四名。
三鹿奶粉、液态奶被确定为国家免检产品,并双双再次荣获“中国名牌产品”荣誉称号。
2005年8月,“三鹿”品牌被世界品牌实验室评为中国500个最具价值品牌之一,2007年被商务部评为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
“三鹿”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产品畅销全国3l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006年位居国际知名杂志《福布斯》评选的“中国顶尖企业百强”乳品行业第一位。
经中国品牌资产评价中心评定,三鹿品牌价值达149.07亿元。
2008年8月,由《华夏时报》主办,品牌中国产业联盟与新浪网、CCTV、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几十家媒体鼎力支持的“30年,谁在改变我们的生活”大型品牌发布会上,三鹿奶粉荣获“30年改变中国人生活的中国品牌”。
初中法律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小明是一名初中生,今年14岁。
他所在的学校位于我国某城市,是一所寄宿制学校。
小明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但在学习上十分刻苦。
然而,由于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小明在学校的生活十分节俭,经常穿破旧的衣服。
一天,小明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发现一位老奶奶在路边捡拾垃圾。
老奶奶年事已高,身体虚弱,小明见状心生怜悯,便主动帮老奶奶捡拾垃圾。
在捡拾过程中,小明无意中发现一个钱包,里面装有大量现金和一些贵重物品。
二、案例分析1. 小明发现钱包的行为是否构成拾得遗失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不能归还的,应当上交公安机关。
”小明在捡拾钱包的过程中,并未侵犯他人财产权利,因此,小明发现钱包的行为构成拾得遗失物。
2. 小明应该如何处理钱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小明应当归还失主或上交公安机关。
小明在发现钱包后,应当立即寻找失主,如无法找到失主,则应将钱包上交公安机关。
3. 如果小明将钱包占为己有,是否构成盗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小明将钱包占为己有,且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则构成盗窃。
4. 如果小明在寻找失主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应该如何处理?小明在寻找失主的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朋友圈、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失物招领信息;(2)询问周围的人,了解失主可能的活动范围;(3)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
三、法律知识普及1. 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他人遗失的物品,并将其保管或归还失主的行为。
2.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现代管理学案例分析题1

案例1 丰田公司的职工管理制度1:本案例突出体现了哪项管理职能?答:体现了管理的激励职能。
激励,是指人类活动的一种内心状态,它具有加强和激发动机,推动并引导行为使之朝向预定目标的作用。
通常认为,一切内心要争取的条件:欲望、需要、动力等都构成了对人的激励,激励过程就是一个由需要开始,到需要得到满足为止的连锁反应。
现代企业通常采用的激励方法有:物质激励、精神激励、职工参与管理和工作丰富化。
2:根据丰田公司的案例,谈谈职工参与管理的重要性。
答:(1)职工参与管理,可以使职工或下级感受到上级主管的信任、重视和常识,能够满足归属感和受人常识的需要。
(2)职工参与管理,会使多数人受到激励,既对个人产生激励,又为组织目标的实现提供了保证。
丰田公司的职工参与制度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取得了成效。
如:1975-1976年为公司节省了40亿日元。
案例2 郭宁升任公司总裁后的思考问题:1:你认为郭宁当上公司总裁后,他的管理责任与过去相比有了哪些变化?他应当如何去适应这些变化?2:你认为郭宁要成功地胜任公司总裁的工作,哪些管理技能是最重要的?你觉得他具有这些技能吗?试加以分析。
3;如果你是郭宁,你认为当上公司总裁后自己应该补上哪些欠缺,才能使公司取得更好的绩效?提示:实践是培养管理者的重要一环,郭宁从基层管理者升任总裁的过程中,他的管理责任逐渐加重,要成功地胜任公司总裁的工作,必须具备很强的概括分析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相应的业务技术能力,扮演好联络者、代言人、谈判者三个角色,促进公司绩效的提高。
案例3 工厂经理比尔的工作问题:1试从管理职能的角度分析比尔的工作。
2试运用管理者角色理论来描述比尔的工作,并完成以下图内容:提示:管理的基本职能包括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
比尔作为一名工厂的经理,每天在履行其各种管理职能的同时,也在扮演着不同的管理角色,比如,开会时他扮演信息方面的角色;接待来访,他扮演人际关系方面的角色等。
案例4:南机公司开发新产品与改进现有产品之争问题:1:你认为南机公司的宗旨是什么?请加以叙述。
组织行为学-案例题(全) (1)

案例分析涉及原理:公平理论、认知不协调理论、气质类型理论、组织文化理论、成就激励理论、群体冲突理论、人际关系理论、领导理论、组织结构类型及优缺点、组织变革理论。
1、尊重、理解、信赖(王安电脑公司)2、研究所里的骨干为何留不住(研究所来了个老费)3、反思失误(古井酒厂)4、魏亮老师为何想不通(怎样看待奖金与荣誉-公平理论)粘液质特点P625、大连三洋制冷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组织文化理论)6、北京雪莲羊绒有限公司小苗的成长(成就激励理论P71)7、爱通公司的员工关系(明娟和阿苏的矛盾-认知不协调理论、人际关系理论)8、王义堂现象说明了什么(领导理论)9、固定工资与佣金制(公平理论)-白泰铭10、贾厂长的困惑(领导理论)11、杨利平糯米美食厂(组织结构类型及优缺点)=陆振华蚊香厂12、建造大家庭(成就激励理论)13、利民公司的组织结构变革(组织变革理论)-唐文的面包公司的组织结构设计14、通用汽车公司⑴根据西方人性假设理论,王安的人性观属于哪一种?答:王安属于自我实现人性假设的一种。
这种人性观在管理方式上是:第一,王安关心的不仅仅是怎样对下级指导和监控,而更多是关心他们心理上的健康,尤其对下级能否接受的敢抢以及他们的归属感和身份感。
第二,关心的是他们为完成任务而工作的那些人的需要上。
第三,王安要求主管人员的作用要从抓计划、组织与控制转到在下级职工与更上一层次领导之间充当中间人方面来,要倾听并力求理解下级的要求,响应员工的呼声,主管人员不再是任务的下达与授予者,不再是激励与控制者,反倒成了给工人创造条件与提供方便的人,成了工人们富有同情心的支持者⑵如果用M(积极性的高低)=E(期望值)*V(效价)来表示激励过程,指出模型中目标、变量和关系。
答:根据弗洛姆的期望理论M=VE“M”表示积极性的高低,动机的激发力量。
在王安电脑公司充分表现为王安的成功激励,使每个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都非常高。
“V”表示期望值,即王安对公司利益和对员工作出贡献的期望,还有员工在公司可以一展所长实现自我价值的期望,这些表现值都很高。
案例分析(含答案)(一)

案例分析一、.某装饰公司承接了寒冷地区某商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
其中,室内地面采用地面砖镶贴,墙面部分采用人造木板,柱面镶贴天然花岗石,门窗采用铝合金门窗。
吊顶工程部分采用木龙骨,室外部分墙面为铝板幕墙,采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铝塑复合板,其余外墙为加气混凝土砌块外镶贴陶瓷砖。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因木龙骨为甲供材料,施工单位未对木龙骨进行检验和处理就用到工程上;门窗安装方案为射钉固定。
事件二:在送样待检时,为赶进度,施工单位未经监理许可就进行了外墙饰面砖镶贴施工,待复验报告出来,部分指标未能达到要求。
事件三:外墙面砖施工前,工长安排工人在陶粒空心砖墙面上做了外墙饰面砖样板件,并对其质量验收进行了允许偏差的检验。
问题:1本工程有哪些材料需要复验?说明复验的指标?2事件一中,有哪些不妥3事件二中,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4指出事件三中外墙饰面砖样板件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写出正确做法。
一、1本工程应对以下材料及性能指标进行复验:1水泥: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饰面板(砖)工程粘贴用水泥和地面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2室内用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3室内用天然花岗石的放射性。
4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5建筑外墙金属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2.施工单位需要对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木龙骨应进行防火、防腐、防蛀等技术处理。
在砌体上安装铝合金门窗不能用射钉固定,应用膨胀螺栓固定。
3不妥当。
理由:①复试报告未出来;②未报请监理同意。
4存在问题:外墙饰面砖样板件不应做在陶粒空心砖墙面上,而应做在加气混凝土砌块外墙上。
背景材料二、.某装饰公司承接了寒冷地区某商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
其中,室内地面采用地面砖镶贴,吊顶工程部分采用木龙骨,室外部分墙面为铝板幕墙,采用进口硅酮结构密封胶、铝塑复合板,其余外墙为加气混凝土外镶贴陶瓷砖。
案例一(1)

案例一李博康于1938年在家乡广东台山与范素贤结婚,婚后一直无子女。
1943年李博康枪王美国定居,住在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
1967年李博康与美国籍的周乐蒂女士在美国内华达州结婚。
1981年李博康在美国洛杉矶趋势。
在林博康的遗产中,有一处位于广州的四层楼房。
1986年5月,已离开台山到香港定居多年的范素贤得知李博康去世的消息后,到广州办理了上述房产的证明,同年7月领取了房产证。
周乐蒂女士得知后,委托代理人在广州某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其夫李博康的上述房产。
法院最后依据中国《婚姻法》判决李博康与周乐蒂在美国的结婚属于重婚,无效。
因此,驳回了原告周乐蒂的继承请求。
问:1、本案中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本案中存在先决问题吗?2、假设李博康的遗产中有一处存款位于广州,此案是否存在先决问题?案例二中国公民张某原与丈夫蔡某侨居马来西亚,解放初期,张某携子女回到中国厦门定居。
丈夫蔡某仍然居住在马来西塔,并取得马来西亚国籍。
1978年,张某用丈夫蔡某机会的侨汇购买了厦门市住房一座,房主登记为张某。
此后,其子女又先后出国或到香港定居。
1997年,张某申请区香港定居获准。
因在厦门已无亲人,欲在出境前将此房卖掉。
惊人介绍,张某在未取得其丈夫同意的情况下,与原告于1999年4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将该房以人民币85000元卖给原告。
签约后,张某收取了大部分房款,并将部分房屋交给原告居住。
同年10月,双方前往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因张某未能提供其丈夫统一出卖的证明,房管部门为给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此后,张某因身体原因,未能去香港定居;同时,其夫蔡某得知其卖房之事,从国外来信指责,并通过律师到房产部门,要求不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在此种情况下,张某向原告表示要求取消买卖房屋契约,各自返还已收取的房款和占住的房屋。
原告坚持买卖有效,双房不能协商解决。
原告与2000年11月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有效。
问:1、我国法院应如何识别此案?2、我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解决该案中的争议?3、当事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案例三:波兰公民杰克夫妇于1963年在波兰结婚,1971年两人移居法国,并在巴黎购置了房地产,1994年5月,杰克去世,其妻根据波兰法律到巴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死者的遗产管理人加利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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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题案例1案情:某税务所2002年6月12日实施检查中,发现星星商店(个体)2001年5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
据此,该税务所于2001年6月13日作出责令星星商店必须于2001年5月20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征管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的决定。
问题: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案例2案情:某税务所2001年6月12日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为民服装厂(个体)开业近两个月尚未办理税务登记。
6月14日,该税务所对为民服装厂进行税务检查。
经查,该服装厂2001年4月24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4月26日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于6月16日作出责令为民服装厂于6月23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的决定。
问题: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参考答案:案例3案情:某基层税务所2001年9月15日在实施税务检查中发现,辖区内大众饭店(私营企业)自2001年5月10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以来,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也没有申报纳税。
根据检查情况,该饭店应纳未纳税款1 500元,税务所于6月10日作出以下处理决定:1、责令大众饭店8月20日前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并处500元罚款。
2、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不缴税款1倍,即1500元的罚款。
问题:本处理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参考答案:案例4案情:某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于2001年4月8日领取营业执照。
2001年6月10日该辖区的主管税务所在对其实施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尚未办理税务登记。
据此,税务所在6月11日做出责令该事业单位6月13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的决定。
问题:该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参考答案:案例5案情:如意美容厅(系有证个体户),经税务机关核定实行定期定额税收征收方式核定月均应纳税额500元。
2001年6月6日因店面装修,向税务机关提出6月8日至6月30日申请停业的报告,税务机关经审核后,于6月7日作出同意核准停业的批复,并下达了核准停业通知书,同时在办税服务厅予以公示。
6月20日税务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如意美发厅一直在进行营业。
6月2 1日税务机关派员进行实地检查,证实该美发厅确系虚假停业,遂于6月22日送达复业通知书,并告知需按月均定额纳税。
7月12日,税务机关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美容厅限期申报税款,但该美容厅没有改正。
问题:税务机关对该美容厅应当如何处理?参考答案:案例6案情:某基层税务所2001年7月15日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大名服装厂(系个体工商户)开业两个月没有纳税。
2001年7月16日,税务所依法对该厂进行了检查。
经查,该服装厂2001年5月8日办理了营业执照,5月10日正式投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共生产销售服装420套,销售额90690元,没有申报纳税。
根据检查情况,税务所7月18日拟作出如下建议:1、责令服装厂7月25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2、按规定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对未缴税款在《征管法》规定的处罚范围内处以6000元罚款。
2001年7月19日送达《税务处罚事项告知书》,7月21日税务所按上述意见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下发《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限该服装厂于200年7月20日前缴纳税款和罚款,并于当天将上述文书送达该服装厂。
服装厂认为本厂刚开业两个月,产品为试销阶段,回款率低,资金十分紧张,请求税务所核减税款和罚款,被税务所拒绝。
7月20日该服装厂缴纳了部分罚款。
7月29日,税务所又下达了《催缴税款通知书》,催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在两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经税务所长会议研究决定,对该服装厂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8月2日,税务所扣押了服装厂23套服装,以变卖收入抵缴部分税款和罚款。
服装厂在多次找税务部门交涉没有结果的情况下,8月15日书面向税务所的上级机关某县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销税务所对其作出的处理决定,并要求税务所赔偿因扣押服装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问题:1、县税务局是否应予受理?2、税务所在执法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参考答案:案例7案情:某企业财务人员1995年7月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少缴营业税5万元。
2001年6月,税务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了这一问题,要求追征这笔税款。
该企业财务人员认为时间已过3年,超过了税务机关的追征期,不应再缴纳这笔税款。
问题:税务机关是否可以追征这笔税款?为什么?参考答案:案例8案情:2001年6月23日某地方税务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某私营企业已终止与某公司的《承包协议》,银行账号也已经注销,准备于近日转移他县。
该局立即派员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核准上述举报完全属实。
于是,检查人员对该企业当月已实现的应纳税额5263.13元,作出提前到6月25日前交纳的决定。
问题:该地方税务局提前征收税款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参考答案:案例9案情:某政府机关按照税法规定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该机关认为自己是国家机关,因此虽经税务机关多次通知,还是未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10 00元。
对此,该机关负责人对此非常不理解,认为自己不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而是替税务机关代扣税款,只要税款没有少扣,晚几天申报不应受到处罚。
问题:税务机关的处罚是否正确?为什么?参考答案:案例10案情:某集体工业企业,主营机械加工业务,由于经营不善,在停止其主营业务时,把所承租的楼房转租给某企业经营,讲收取的租金挂在往来科目,未结转收入及申报有关税费,。
该县地税局稽查局在日常检查时,发现了其偷税行为并依法作出补税、加收滞纳金和处以罚款的决定。
对此,企业未提出异议,却始终不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该局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一方面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其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一方面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立案侦查,追究该企业的法律责任。
地税局在与公安机关配合调查期间,得知该企业的法人代表李某已办妥出国手续,将于近期出国考察。
问题:该企业法人代表是否可以出境?为什么?参考答案:参考答案:案例1参考答案:本处理决定无效。
根据征管法第1 5条规定:“企业及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规定,星星商店自2001年5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到2001年6月13日还不到30日,尚未违反上述规定,因此,税务所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是错误的。
案例2参考答案:本处理决定有效。
根据征管法第60条的有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3参考答案:本处理决定是正确的。
1、根据征管法第60条的有关规定:“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 00元以下罚款。
”2、根据税收征管法第64条的有关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根据征管法第74条的有关规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案例4参考答案:该决定有效。
1、根据征管法第60条的有关规定:“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2、根据征管法第74条的有关规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案例5参考答案:如意美容厅的行为属于“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不缴应纳税款”的偷税行为,所以税务机关对其应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所偷税款(580元)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案例6参考答案:1、县税务局对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的复议申请不应受理;对处罚的复议申请应当受理。
(1)按照征管法第88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该服装厂未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县税务局不能受理复议申请。
(2)按照征管法第88条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于该服装厂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县税务局应当受理。
2、税务所在执法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执法主体不合法。
《征管法》第74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税务所对服装厂的偷税行为罚款6000元,超越了执法权限,是越权行为。
(2)执法程序不合法。
做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第40条规定,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税务所7月19日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而7月21日就作除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听证告知的时间只有两天,不符合法定程序。
(3)扣押服装厂的服装不符合法定程序。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40条的规定,其一,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必须经过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所没有经过县税务局局长批准对服装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其二,税务机关对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合法。
根据征管法第88条第3款的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40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
”而该服装厂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了行政复议,税务机关就不能对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案例7参考答案:税务机关可以追征这笔税款。
《征管法》第52条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
从案情可以看出,该企业少交税款并不是计算失误,而是违反税法,采取虚假纳税申报,其行为在性质上已经构成偷税。
因此,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案例8参考答案:该地方税务局提前征收税款的行为合法。
根据征管法第3 8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本案中,该私营企业已终止了承包协议,注销了银行账号,并准备于近日转移他县,却未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可以认定为其具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