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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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情况调查报告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不断增加,中国各地相继推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

重庆市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也在不断探索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旨在推动人口流动更加自由、平等和便利。

本文旨在对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以了解改革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二、改革背景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背景是人口流动的快速增加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城市,为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之间的权益差异和不平等现象严重。

因此,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人口流动需求,重庆市制定了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行户籍制度改革。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1.户籍迁移政策调整在户籍制度改革中,重庆市对户籍迁移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

首先,取消了许多原有的限制和限制,使得户籍迁移更加自由和便利。

其次,逐步建立了市区与农村居民享有相同政治、经济和社会权益的制度。

最后,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高素质人才落户,以促进人才流动和城市发展。

2.服务体系建设为了更好地服务人口流动和户籍迁移人员,重庆市加强了服务体系的建设。

建立了多层次、便捷高效的服务机构,为流动人口提供居住证办理、医疗保障、教育资源等便利和保障。

此外,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了户籍管理和服务的电子化和网络化,提高了效率和便利性。

3.社会保障政策改革为了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益,重庆市改革了社会保障政策。

通过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流动人口在医疗、养老、失业等方面享受与本地户籍居民平等的待遇。

同时,落实了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群体的保障政策,保障他们的教育和生活权益。

四、改革的效果与问题1.改革效果在重庆市推行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户籍迁移的自由度得到了大幅提升,流动人口的迁户比例明显增加。

2023户籍制度改革内容

2023户籍制度改革内容

2023户籍制度改革内容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框架基本完成取消农业与非农户口界限,破题城乡二元壁垒;特大城市可积分落户,北京等地将出台相应政策;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引导人口“梯度转移”;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促进政策精准有效;充分尊重农业转移人口意愿,力保合法权益……日前,备受关注的中国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得以面世。

在外界看来,这一酝酿数年、着眼新型城镇化的新政,至少在如上五方面有所突破。

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起跑之年,户籍新政如何落地收效,仍有诸多难题待解。

亮点一:取消农业与非农户口界限,破题城乡二元壁垒“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是以往所没有的。

”正如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所言,这一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制度,正在新型城镇化的浪潮之下,谋求力度空前的改革。

首先值得一提的是,在“泛二元化”格局凸显的当下,此次改革着眼于创新人口管理,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备受关注。

官方文件对此的具体表述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在解决城乡二元壁垒的问题上,这确实是比较大的突破。

”中国社科院经济与社会建设研究室主任钟君对中新网记者谈道。

在钟君看来,作为户籍改革的一大进步,取消城乡之间的户口界限,不仅有形式上的意义,还有消除农村歧视等实质意义。

盘古智库理事长、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鹏对此表示,需要警惕的是,有些地方即使形式上取消农业与非农界限,但户籍背后的公共服务差距并没有取消。

“也就是说,统一户口登记制度之后,公共服务的差距要补齐,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实现群体间基本公务服务均等化。

”易鹏说。

亮点二:特大城市可积分落户,北京等地将出台相应政策此次户籍改革明确“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并指出,“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黄明在3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北京等地会根据中央的精神,认真贯彻、及时出台本地的积分落户制度。

2020重庆户口落户政策最新内容

2020重庆户口落户政策最新内容

2020重庆户口落户政策最新内容调整优化主城落户条件本市籍转移人口,在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务工经商5年,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申请登记主城区常住户口。

其中,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经商年限可放宽至3年。

所谓“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包含:集成电路、液晶面板、物联网、机器人、石墨烯和纳米新材料、新能源及智能汽车、页岩气、MDI一体化、生物医药、环保装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城乡统一为“居民户口”在创新人口管理制度方面,实施意见提出的第一条措施就是,“重庆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即,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全市城乡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按照统一城乡户口登记要求,我市将逐步取消与户口性质挂钩的政策标准设置,清理完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等政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体系。

分区居住条件都市功能核心区与都市功能拓展区:本市籍转移人口,在都市功能核心区与都市功能拓展区务工经商5年,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申请登记主城区常住户口。

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经商年限可放宽至3年。

城市发展新区城区:本市籍转移人口,在城市发展新区城区务工经商2年,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申请登记城市发展新区城区常住户口。

对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不受务工经商年限限制。

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区县城务工经商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农业转移人口,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申请登记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区县城常住户口。

对与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企业签订有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不受务工经商年限限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处置利用等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处置利用等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处置利用等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03•【字号】渝办发[2012]255号•【施行日期】2012.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处置利用等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2]25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推进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渝府发[2012]10号)要求,积极推动政策落地,取得了明显进展。

为了确保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中的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细化工作措施,尽快制定出台相关配套办法,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一、关于转户居民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退出时限及价款拨付问题户籍制度改革转户居民提出退地申请后,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3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由区县(自治县)土地整治机构将相关要件报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审核。

完清所需材料且实际交付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后,3个工作日内将价款拨付到农户。

对申请退出的宅基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符合复垦条件并移交土地整治机构的,以证载面积为依据,统一按9.6万元/亩的标准支付首期价款;待复垦形成地票交易后,按有关规定结清价款。

转户居民可凭首次领取价款相关手续申请参加退地农转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户籍制度改革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处置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提供固定办公场所、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强化户籍制度改革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的处置管理。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0〕26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0〕26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10〕26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了确保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各区县(自治县)、各部门在户籍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政策层面、操作层面、工作层面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过渡期后农村土地的处置农民转户后退出土地,在《土地承包法》中有明确规定。

为了确保转户居民实现平稳过渡,我市户籍改革政策中对转户居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退出设定了3年过渡期,允许转户居民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承包地的使用权及收益权。

过渡期结束后,可继续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处置农村土地,不强制农民退出土地。

二、关于原已转户未退地群体适用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的问题根据渝办发〔2010〕203号文件第七条:“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0〕78号)规定的准入条件、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村居民为本办法规范的农村土地退出对象”的规定,过去已转为城镇居民且在农村拥有宅基地及农房、承包地的,不纳入本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退出政策范围,下一步将专题调研过去已转户未退地群体的农村土地处置问题。

三、关于转户居民子女就近入学的问题加快中小学校建设步伐,尽量满足农转城子女就近入学的需求。

同时,市、区县(自治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说明部分优质学校对适龄儿童入学具有购房入户及居住年限等特殊要求,转户居民子女可在就近的普通学校插班入学。

四、关于转户居民社会保障衔接的问题目前,国家对农民工在城镇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我市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将另行研究制定。

在国家转移衔接办法出台前,我市按照“待遇不重复享受、就高发放”的原则支付老年人员基本养老金,待国家出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之间的具体转移衔接办法后,按国家规定执行。

关于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doc 10页)

关于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doc 10页)

关于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doc 10页)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情况调查报告班级:2011经济九班一、引言重庆市是2007年6月国家批准设立的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

2010年8月,重庆在全市启动了被称为中国最大规模的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从2010年8月15日-11月7日,全市已有12.6万户、59.5万农民自愿办理转户成为城镇居民,这一试验引起了各方的高度关注,海内外媒体称之为“重庆样本”、“重庆模式”。

为了深入了解重庆实施的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情况,2012年1月12日-2月10日,我校经济9班全体学员深入重庆,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先后考察了两江新区、沙坪坝区、渝北区、南川区等区县,实地调研了民心佳园公租房、西永微电园、大学城、南川新农村建设居民点等21个项目,通过拜访部门、走访农户、实地调查、查阅资料、深入街道社区进村入户访谈等多种方式,对重庆市正在实施的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二、调查结果此次调查的群体分布均匀、广泛,共调查200多人重庆市主城区的重点区域两江新区、渝北区等,渝西地区的铜梁县,大足区等,少数名族区域的酉阳、彭水等区县,重庆市中部的涪陵区、忠县渝东地区的万州区、开县、巫山县等。

调查的样本除区域分布广泛、均匀以外,人员结构从18周岁到75周岁,男女比例恰当,调查的对象有农民工、工人干部和农村基层工作人员、学生等,文化层次分布均匀有小学文化、初中文化、高中文化、大学文化的各文化层次人员,转户的基本情况如下:到2011年12月31日,全市共办理农村居民转户1453686人,其中整户转移的有 36 万户,平均每天转户10458人。

2011 年摸底的时候,符合条件的人口大概是 338万,最后到年底能够转户145万。

从年龄段来看,18 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转户218800 人,占15%,18—60岁劳动年龄段人口是转户的主体,大概占51%。

60岁以上的老年人员大概有49万,占33%。

关于“重庆户籍制度改革”的调查分析报告

关于“重庆户籍制度改革”的调查分析报告

关于“重庆户籍制度改革”的调查报告————————————————————————————————作者:————————————————————————————————日期:2重庆市户籍改革实施情况调查报告姓名:学号:本调查报告着重讨论了户籍改革对重庆人民生活的影响,得出了人们对重庆户籍改革持有的态度,以及它的利与弊。

当蜂拥而至的大学生与农民工进城时,对我们的城市是一种考验,是对城市有限资源,社会治安的挑战。

在城市之中,当工作岗位达到饱和,当农民工失去赖以生存的农村户口时,我们将如何面对,重庆的户籍改革还不是很成熟,而我们能做的就只有在实践中检验。

从2010年8月开始,重庆以其独有的重庆户籍改革模式以解决农民工城镇户口为突破口,并且对全市所有高校的大学生作动员,开始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力争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

随着时间的推移,重庆市的户籍改革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现状又是如何?下面就是本文的主要调研内容。

一、调查方法此次调查主要采用个人问卷调查方式进行。

二:调查对象本次调查围绕“重庆户籍制度改革”问题,调查了4名在城里工作的人。

从中了解他们对本次改革认识态度和思路。

三、调查结果梁霞,女,21岁,职高,群众,未婚,家庭成员有4人。

她在本公司是一个质量巡检。

月收入1800-2200。

梁小姐对本次户籍改革持非常支持的态度,她认为一个女孩没有在学业上有所成就,就必须要在城里混出一片天空,在城里工作的时间里会有更多发展机会,同时也会配合国家政策执行下去,我们从一个21岁姑娘身上看到的不仅仅是她的态度,而让我们看到的是国家的前途一遍光明。

李明中,男,43岁,初中,车间管理,已婚,家庭成员3人。

他在我们公司是一个车间班组管理员,月收入3500左右,他对本次户籍改革持无所谓的态度,转了他最担心的是融入城市问题,一个43岁的中年人,常年居住在农村,最怕就是进了城找不来钱,一家子人又没土地了,怎么活啊,最关键的还是赔偿问题。

重庆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

重庆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

重庆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重庆市政府日前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发布了实施意见,意见从完善分区落户条件、创新人口管理制度、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完善权益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了要求。

意见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功能导向、规范有序、综合配套的原则,力争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

意见对转移人口在都市功能核心区与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城区以及渝东北和渝东南生态发展区三类区域落户的条件分别作出要求:分别在上述三类区域务工经商满5年、2年、3年,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申请登记所在区常住户口。

放开了小城镇落户限制: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具有一定就业能力的本市籍农业转移人口,均可在产业基础较强的中心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要稳妥有序地推进市外来渝人员落户,鼓励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市外来渝人员落户,针对不同类型人群科学制定落户标准。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逐步取消与户口性质挂钩的政策标准设置,清理完善教育、卫生计生、社保等政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体系。

实行居住证制度。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权利,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

建设自然人信息数据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保等人口信息,为人口服务和社会治理提供支撑;建立并通过信息惠民平台,为群众提供基于“实名制”的信息服务。

完善城镇人口承载功能。

做好人口发展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产业规划的衔接;建立与人口相适应的基础设施配套机制,增强对人口集聚和服务的支撑能力;完善社区服务管理功能,促进社会融合。

推动产业人口集聚。

落实新增就业岗位目标,吸纳转移人口就业;制定考核办法,提升人力资源的集聚能力;鼓励定向培训和招工,给予企业培训费用补助;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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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思路1、为什么要开展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答: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缩小城乡差异、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的需要;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率先突破的需要;是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发展的需要;是根本改变城乡一元化户籍管理体制的需要。

2、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什么意义?答: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利,惠及民生;有利于促进城市人口集聚,加快城市化进程;有利于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流动,盘活城乡资源;有利于促进农村生产力提升,繁荣农村经济。

3、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什么?答:分两个阶段推进:①2010至2011年重点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登记为城镇居民,解决户籍历史遗留问题,力争新增城镇居民3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由目前的29%上升到37%。

②2012至2020年,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力争每年转移80—90万人,到2020年新增城镇居民7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提升至60%,主城区集聚城镇居民1000万人,区县城集聚城镇居民600万人,小城镇集聚城镇居民300万人。

4、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按照统筹规划、自愿有偿、积极稳妥、综合配套、促进发展的原则,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5、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对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什么要求?答:市委三届七次全会把户籍制度改革纳入了十大民生工程,解决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200多万农民工及其家属、40万失地农民和70万农村籍大中专学生的户口问题,形成科学有序的人口城镇化机制,力争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

6、重庆市户籍制度转户重点群体是什么?答:分两类重点群体:①有条件农民工及新生代。

包括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在远郊区县城务工经商三年以上的农民工、农村籍的大中专学生和新增退役的农村士兵。

②历史遗留问题。

包括1982年以来全市已用地未转非人员、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失地未转非人员、城中村未转非人员和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

7、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是什么?答:以解决有条件农民工及新生代转户进城为突破口。

因为重庆是“农民工输出大市、就业大市”,在市内务工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发展不可或缺的产业工人,在城市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有较好基础,已初步具备城市生活条件。

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已与城市接轨,对子女在城市就学的诉求强烈,融入城市生活没有大的障碍。

8、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体系是什么?答:重庆对农民转户进城设计了“3+5”政策体系。

①“3年过渡”是指对农村居民转户后承包地、宅基地的处置,设定了3年过渡期,允许转户农民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承包地的使用权及收益权。

②“3项保留”是指农村居民转户后,保留林地使用权、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各项补贴等三项农村权益。

③“5项纳入”是指农村居民转户后,可享受城镇的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政策,实现转户进城后“五件衣服”一步到位,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真正体现“劳有所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

9、农村居民转户后有什么好处?答:有八大好处:①转户居民退出承包地,可以按照本轮土地承包期内剩余年限和同类土地的平均流转收益标准得到相应补偿。

②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的,将获得3笔补偿资金。

一是参照同时期区县(自治县)征地政策对农村住房及其构附着物给予的一次性补偿。

二是参照地票价款政策给予的一次性宅基地使用权补偿。

三是参照地票价款政策给予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③在住房方面,可申请公租房居住,条件成熟时,还可以转为购买。

同时,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廉租住房保障。

④在养老方面,可参加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到年龄后可领取城市居民养老金。

⑤在医疗方面,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保障。

⑥在教育方面,转户居民子女可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读城市学校,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的同等待遇。

⑦在就业方面,劳动年龄段的转户居民可以享受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城镇创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还可以享受“一对一”的就业帮扶,以及公益性岗位的托底安置政策。

⑧在社会救助方面,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可按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0、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有什么突破和创新?答:有四大创新突破:①配套制度体系的创新突破。

设计了土地、社保、教育、卫生等10个方面的政策,实现了城乡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

②户籍准入条件的创新突破。

按照适度放宽主城区、进一步放开区县城、全面放开乡镇户籍的总体思路,分三级城镇设置了户籍准入条件,我市将成为全国城镇户籍准入条件最宽松的城市之一。

③土地制度设计的创新突破。

实现了有偿退地,设置了过渡期,有利于农村土地资源得以有效盘活。

④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创新突破。

允许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转户居民参照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提高了转户居民的保障水平,是户籍改革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的最大创新。

11、怎样概括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答: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综合配套,自愿有偿”。

①综合配套,是指我市户籍制度改革为了消除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差异,摈弃了“就户籍改户籍”的做法,综合配套设计了土地、社保、教育、卫生等10个方面的政策,形成了系统的制度体系。

②自愿有偿,是指整个户籍制度改革的设计和推进过程中,都充分体现了尊重农民转户意愿的思想。

同时,实行有偿退地,与现行无偿退地的转户政策相比,增强了转户吸引力。

二、户籍准入条件12、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登记为城镇居民:①自愿就近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②购买商品住房可登记为城镇居民;③在主城9区务工经商五年或在远郊31区县城务工经商三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可登记为城镇居民。

13、在主城区购买二手房,可否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可以直接向购房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

14、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在主城区务工超过5年,并申请到公租房,可否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可以将本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到公租房所在地入户。

15、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在主城区租房居住,可否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只要务工经商五年以上的,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就可以在主城区落城镇居民户。

16、在远郊区县务工2年的本市籍农村居民,能否将户口迁入远郊区县城落户?答:在远郊区县务工经商三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迁入登记为城镇居民户。

17、农村居民在远郊区县城兴办实业,能否将户口迁来入城镇居民?答:只要满足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就可以登记为城镇居民,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随迁。

18、本市籍优秀农民工可否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凡被评为优秀农民工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登记为城镇居民,不受务工经商年限的限制。

19、本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录取的新生如何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可以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0、在校的大中专、中职技校学生,可否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可以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

21、农村居民可否投靠城镇父母,登记为城镇居民?答:我市农村籍成年子女可以自愿投靠到城镇赡养身边无子女的年老父母。

22、农村父母可否投靠城镇子女,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可以向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3、农村居民投靠农村子女,可否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可自愿在子女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

24、农村居民可否投靠城镇配偶,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可以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转户申请。

25、农村居民投靠农村配偶,可否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可自愿在配偶户口所在地登记城镇居民户。

26、农村五保对象可否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就近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

27、本市农村籍现役士兵,退伍时可否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在退役的时候可以自愿申请登记为城镇居民。

28、已退伍的农村籍士兵,可否申请登记为城镇居民?答:可以自愿就近就地申请登记为城镇居民。

29、购房迁移登记为城镇居民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答: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入户申请书;②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③房产证、购房合同;④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及亲属关系证明。

30、符合务工经商转户条件,登记为城镇居民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答: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入户申请书;②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③务工经商证明;④住房证明;⑤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及亲属关系证明。

31、符合投资兴办实业转户条件,登记为城镇居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答: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入户申请书;②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③纳税额度证明;④住房证明;⑤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及亲属关系证明。

32、农村居民就近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答: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入户申请书;②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登记为城镇居民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答: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入户申请书;②本人及子女的户口簿;③住房证明;④本人与未成年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

34、夫妻投靠登记为城镇居民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答: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入户申请书;②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③住房证明;④结婚证。

35、父母投靠子女登记为城镇居民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答: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入户申请书;②本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③住房证明;④结婚证及亲属关系证明。

36、农村居民在哪里申请登记为城镇居民?答: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转户申请。

37、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农村移民转为城镇居民有哪些程序?答: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向市国土房屋管理局申报核批农转非指标。

根据核批的农转非指标,区县(自治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办理移民农转非相关手续。

38、已征(占)用地未转非人员如何转为城镇居民?答: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向市国土房屋管理局申报核批农转非指标,公安机关根据核批的农转非指标办理转户手续。

三、宅基地处理39.农村宅基地退出的主体是谁?答:农村宅基地退出的主体是指符合我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规定的准入条件、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村居民。

40、农村居民转户后是否可以保留宅基地?答:整户登记为城镇居民的,可在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部分家庭成员转户的,其家庭宅基地可继续保留。

41、农村居民整户登记为城镇居民,是否可以退出宅基地?答: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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