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群众观念 践行为民宗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尊重群众意见,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心得

尊重群众意见,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心得作为一名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我们的工作本质是为社会、为群众服务。
尊重群众意见,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们服务工作中的核心要素。
只有深刻理解这一点,我们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满足群众的需求,弘扬正确的价值观。
我们要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中第一位,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们的服务宗旨是为了满足群众的需求,要全心全意地为群众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而这需要我们时刻以群众的利益为前提和根本,认真听取群众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在服务中深入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用心解决他们关注的问题,让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我们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清廉和勤勉的态度,倾听群众的呼声。
虚心听取群众的不同意见和建议,多方面了解和处理好他们的不满,不断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和素质,为群众带来更好的服务。
不要耳朵聋、眼睛瞎,更不要傲慢自负,否则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与群众脱离。
我们要提高公正、客观、权威、透明的责任意识。
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牢记职责使命,做到问心无愧、公正无私,以客观“法”规引领自身服务行为,为群众化解问题提供权威透明的服务。
只有这样,才能通过专业和真诚的服务,树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也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尊重,取得工作的圆满成功。
我们要注重群众满意度、祝福度、信任度的提高,不断加强服务品质和效果。
这需要我们在服务过程中,注重尊重群众的选择、知情权、自主权和尊严权,做到权益保护和人文关怀相结合。
也需要我们用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把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用创新的精神和勇气不断求变,让群众在无形中感受到服务的温度和质量。
我们还需时时刻刻把加强自我改进、提升自我素质放在心中,做到夙夜在公、戒骄戒躁。
要明白服务是一项巨大的责任和圣职,要做到遵守服务规范、身心健康、学会协作、接受监督。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服务的过程中真正做到尊重群众意见,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
尊重群众意见、牢记为民服务宗旨,是我们服务工作的核心要素,也是我们作为一名服务工作者应该具备的良好素质和价值观。
“人民至上”理念与社会治理创新

“人民至上”理念与社会治理创新作者:王云骏来源:《唯实》2019年第02期“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有别于西方政党最显著的标志。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这些重要论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充分展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出发点是人民、落脚点是人民,始终把人民作为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传承的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人民至上论”。
南京市建邺区坚持以党建引领,发挥“互联网+”作用,精心打造“五微共享社区”平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探索走出了一条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路子。
“五微社区”的基层党建模式,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深刻的。
基层党建应成为党的“人民观”的物化形式观念是实践的产物,同时对实践有着无可争辩的反作用。
观念的效用必须在实践中落实、在实践中彰显。
因此观念的力量从来就不仅仅是逻辑的力量,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地显现它的效用,才能最终被广大民众在思想上所接受。
因此任何观念的传播和生长都需要它的物化形式,一切制度和工作的创新实质上都是在为思想观念的创新,探索其可能的物化形式。
对城市而言,基层党建的基础工作就是社区党建。
社区是城市党建的基层单位,有着复杂的组成和全新的特点。
社区党建工作的基本动力就是社区居民对于建设共同的美好家园具有大体一致的需求和目标。
“五微社区”基层党建的实践,就是一个旨在体现党的“人民至上”观念的实践探索。
它以党员干部通过“微平台”发布“微行动”“微实事”,认领群众“微心愿”,点亮基层“微星光”,搭建起党组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直通车”。
在社区活动中,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以平等的身份自愿参与社区工作,直接与群众的衣食住行日常生活打交道,拓宽了群众利益表达的途径,规范了利益表达的方式。
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人民办好事

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人民办好事一、引言自古以来,为人民服务一直是社会发展的核心价值观。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时刻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努力为人民办好事,推动社会进步。
本文将探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提出一些具体的行动方案。
二、尊重人民意愿为人民办好事的首要前提是要尊重人民的意愿。
无论是政府还是个人,都应该听从人民的需求和利益诉求,并切实做出相应的改善和回应。
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我们应该广泛征求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使政策更加贴近人民的实际需求。
同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关注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他们的权益,为他们提供满意的服务。
三、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为人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是为人民办好事的重要举措。
政府应该加大对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投入,确保人民享有平等、普惠的公共服务。
同时,政府也应该改善服务质量,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为人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每个人也都应该积极参与进来。
我们可以关心弱势群体,向他们伸出援手;我们可以参与志愿活动,为社区、学校等提供帮助;我们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免费为人民提供咨询和指导。
通过这些方式,我们可以为人民提供更多的实际帮助,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提高生活质量。
四、落实公平正义为人民办好事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要落实公平正义。
我们要坚守底线道德,主张平等、公正的价值观。
在社会治理中,我们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腐败和不公平现象,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也要鼓励人民参与公共决策,推动社会治理的透明和公开。
五、加强法治建设法治是为人民办好事的重要保障。
只有依法行事,才能保护人民的利益,推动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政府应该加强法治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司法体系。
同时,我们每个人也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
六、结语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应该从尊重人民意愿、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落实公平正义、加强法治建设等方面入手,共同努力为人民做出更多贡献。
如何树立正确的群众观

我心目中的人民群众观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这是因为,人民群众,首先是劳动群众,是生产力的主要因素,而生产力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生活资料的创造者。
正是劳动人民提供了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资料,社会生活,包括政治的、科学的和艺术的生活,才能正常进行。
所以,以不同形式从事和促进生产实践活动的人民群众,必然对社会发展起决定作用,这是最简单、最明显的事实,也是最根本、最主要的事实。
树立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做实群众工作是新时期每一个共产党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是我们干好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基础、是前提,作为一名基层审计机关的党员干部,如何扎根基层、关心群众、服务群众是值得认真深思的问题。
群众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重,死角多,矛盾大。
作为党员干部,要心系群众,深入群众,扎根基层,扎根群众,为群众办实事,从小处着手,从小事出发,贴近群众,不能因小失大,失去群众的信赖和亲近。
在工作中,要倾听群众的声音和呐喊,了解什么才是群众迫切需要的,为他们解决眼前的事。
党员干部不仅要看到群众眼前的事,还要想到为群众做好事。
要为群众掏心窝子,铺好路子。
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
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
群众有什么问题,能向广大党员干部敞开心扉,那就是党员干部的成绩和进步。
同时,在群众诉说这些事情和问题的时候,要及时为他们处理,用最高的效率和最快的速度为群众解决好一切难题。
党员干部要把群众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排解他们的烦忧,解决他们的难事,把难事变易,把易事变小,把小事变无。
还应当经常教育群众,教育群众:要突出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教育引导群众充分认识到,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善生活是个渐进的过程,还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树立群众观点_坚持群众路线_自觉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

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自觉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群众观点是我们党最基本的政治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最根本的工作路线。
在新的形势下,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不仅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本质要求,更是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核心支撑。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权为民赋、坚持权为民所用,把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作为政治信仰和精神追求,充分尊重和听取群众意愿,及时解决群众的利益诉求,努力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不断使我们的工作获得群众基础和动力源泉。
的历史时期,我们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调必须以人为本,这是对党的群众观点的重大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当前我国社会中存在着的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有:就业问题、上学问题、住房问题、收入分配问题、环保问题、医疗问题、社保问题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党和政府正在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结合实际,笔者就们如何在实践中坚持群众观点,做到以人为本,谈几点意见。
一、以强化责任为基础,牢固树立群众意识群众意识是衡量领导干部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尺,也是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根本前提。
增强群众意识,核心要坚持“三个一切”:一是坚持一切为了群众。
这是我们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为了实现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奋斗。
领导干部必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将自己的工作、人生与群众的幸福安康紧密联系在一起,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人民日报评论员: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四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人民日报评论员: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四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
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人民的创造力量;党的全部执政活动,离不开强有力的群众工作。
我们干事业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指明了社会管理的实现路径和根本遵循。
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的工作。
只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才能保证社会管理的正确方向;只有始终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不断开创社会管理的新局面。
现实中,一些社会管理之所以得到群众的支持,根本原因是群众工作做得好;一些社会管理之所以得不到群众的理解支持,甚至引发矛盾冲突,根本原因是群众工作没有做好。
比如,有的社会管理,出发点就不端正,不是真诚为群众谋利益,而是掺杂着部门利益、少数人的利益;不是考虑怎么让群众方便,而是考虑自己管起来怎么省事。
有的社会管理,尽管出发点是好的,但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起群众反感。
实践表明,任何一项社会管理任务,如果没有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离开了富有成效的群众工作,就很难取得良好效果。
当前,社会管理在新形势下面临新挑战,出现了思想舆论统一难、各方利益协调难、矛盾纠纷化解难、流动人口管理难、突发事件处置难、基层基础建设难等新情况新问题。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才能在新形势下富有实效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才能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充分发挥控申检察职能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充分发挥控申检察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摘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关健词]检察;控申;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及其创新,是党中央为了准确把握我国当前社会深刻变化,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应有之责,是对检察业务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我们作为基层检察院,要责无旁贷地贯彻中央精神,按照省、市检察院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主动融入社会管理创新把“以人为本”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公正执法,为民服务”的执法理念,从维护检察机关的声誉和形象的高度,从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更新观念,注重和谐,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强化人民利益至上的群众观念,推动三项制度的不断深化实践,耐心对待每一位来访者,站在来访者的角度去考虑和处理问题,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做到为群众排忧解难,避免在接待环节引发新的矛盾。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检察机关必须牢牢抓住服务中心大局这一关键,紧紧围绕市委、区委“三个转型”发展战略,不断探索更加科学、务实、高效的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全方位地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首先,要进一步强化打击职能。
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等重要领域、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中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犯罪的查处力度,为经济发展铲除“蛀虫”。
同时,要把执行法律的严肃性与执行政策的灵活性结合起来,使对案件的处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适应和促进经济发展需要。
其次,要进一步强化保护职能。
加大?“四走进”的工作力度,不断扩充载体外延和载体内涵,坚持以“建立联系、建立服务工作机制、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为包保企业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的“三建一办”方式,定期走访调研、主动开展创新服务,确保服务效果和质量。
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树牢人民至上理念交流发言材料

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树牢人民至上理念交流发言材料尊敬的领导、各位嘉宾、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我今天要谈的话题是“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树牢人民至上理念”。
自建国以来,我国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把为民服务作为党和政府的宗旨。
党的十九大提出,“人民有了改变生活的预期,我们就要全力以赴去做,只要是为了人民的利益,我们就要义无反顾地去做。
”这是对我们全体党员干部的动员令,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为民服务的理念。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是我们的基本职责和使命。
我们要深入了解和认识人民的期待和需求,从人民的角度出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只有站在人民的立场,才能真正做到心有所向、务实有为。
首先,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要从工作中体现出来。
在工作中,我们要真正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关心他们的冷暖、关心他们的生活需求,着眼于解决民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
我们不能只关注数据和指标,更要关注人民的生活状况、工作情况和最基本的生存需求。
其次,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要体现出人民至上的理念。
我们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的意愿,倾听他们的呼声,理解他们的诉求。
在制定政策和措施时,要广泛征求民意,充分调查研究,确保服务工作符合人民的实际需求,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再次,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抓落实、保民生。
在工作中,要注重细节,做好每一项服务工作。
我们要深入了解人民的实际困难,与他们面对面交流,通过真实的行动告诉他们,我们是真心为他们做事、办事、解决问题的。
只有真正把实事办好,才能使人民群众更加满意,增强他们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最后,我们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能力提升,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我们要广泛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总结。
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的需求。
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树牢人民至上理念,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的庄严承诺。
我们要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的真心、用心和诚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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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群众观念践行为民宗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摘要:社会管理创新是政法机关三项重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社会责任,而检察人员是这一职责任务的主体,这就要求,检察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深入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真正承担起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一重要责任。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群众观念;执法为民引言: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把“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2009年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仅是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必须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而检察人员是履行这一职责的主体,这就要求,检察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深入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真正承担起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一重要社会责任。
一、正确理解社会管理的内涵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现实意义社会管理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是指以政府主导的包括其他社会组织和公众在内的社会管理主体在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通过各种方式对社会领域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
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和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最终目的就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管理,为形成和发展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管理制度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建立了社会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构建了社会管理组织网络,制定了社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难以适应社会变迁的需要,这就迫切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那么,何谓“社会管理创新”,就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和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
(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和谐是一种社会状态和价值追求,党的十六大明确了构建和谐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地位并作出决策部署,特别在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结构变动、利益格局调整、思想观念变化既给社会发展进步带来了巨大活力,也使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成为了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因此要积极主动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解决社会管理领域各种问题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结构的变革,一些社会管理领域的问题凸现,如:人口流动不断加快,就业方式日益多样,许多城乡社会管理网络建设没有健全,出现了无人管理的“社会人”;网络媒体迅猛发展,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缺失;新的社会组织不断涌现,社会组织管理、信访、拆迁、征用、民生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和纠纷大量出现。
而现有的相对落后的社会管理机制,使一些社会管理领域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管理成本大大增加,以至于出现管理缺失的现象,这就必须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三)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途径社会管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关乎服务人民群众、改善民计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的重大责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是要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以高效、有序的社会管理机制让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大程度的得以实现、维护和发展,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是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有效途径。
二、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社会管理与检察机关密切相关,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法律监督职能本身就包涵有社会管理的属性,创新社会管理既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领域,也是检察机关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
“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责任,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依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促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核心,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打击破坏社会管理、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处社会保障、医疗教育、资源开发、征地拆迁等社会管理领域的职务犯罪,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权益、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在依法履行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职能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二)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把握“有逮捕必要”的逮捕条件,对轻微犯罪依法少捕慎捕,对未成年人案件、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从宽处理。
推进办案专业化,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工作机制,提高诉讼效率。
改革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案方式,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机制。
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加强与犯罪有关的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和调处,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释法说理工作机制,完善检察工作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协作配合的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三)延伸检察职能,拓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领域一是拓展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平台。
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等法律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检务工作站、检民联系点、民生检察服务热线的作用,将检察职能延伸至企业工厂车间、农村田间地头、社区百姓家中,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尽心尽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份内的事马上办,份外的事协助办。
认真落实好首办责任制,把群众涉法上访的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
完善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机制,加强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防止对被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脱管、漏管和违法管理。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特别是刑满释放、轻微犯罪被不起诉人等特殊人群的帮教。
三是认真落实各项综治措施,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统一组织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主动参与平安创建,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就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
(一)强化三种意识,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一是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检察机关的执法权是人民赋予的,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和角度考虑问题,切实将执法为民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实践上,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无论大小都要及时办理;凡是群众的诉求,无论大小,都要认真对待;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处理,真正把执法为民落在实处。
二是强化公平公正意识。
“法贵于行,行重于正”,公平公正是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灵魂和最高价值追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途径和最后屏障。
在具体的检察工作中,无论是打击犯罪、还是强化监督,只有坚持公平公正,才能使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否则,一切都将成为一句空话。
因此,面对人民群众要求司法公正的呼声,要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公平公正意识,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保障检察干警在遇到权与法、利与法、情与法的较量时,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维护和捍卫法律的尊严,不为权所迫、不为利所诱、不为情所扰,保证自身执法活动的公正合法。
三是强化保障人权意识。
检察机关行使逮捕权、公诉权、职务犯罪侦查权和诉讼监督权,每一项权力都与人权息息相关,其运用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
作为检察干警要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在执法中体现人文关怀精神,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坚决纠正简单执法、粗暴办案等问题,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关注案件背后可能受到影响的家庭及社会关系,使案件当事人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也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暖。
(二)提升两种能力,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有力的素质保障一是提升业务素质能力。
以“业务学习、岗位练兵、技能培训”为途径,结合新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实施,在常规学习的基础上,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学习培训,在司法实践中要善于总结经验,探求法律监督工作的规律,切实增强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运用法律的水平。
鼓励干警自学成才,参加学历培训,对特别优秀的业务骨干要进行特殊培养,努力培养一批能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二是提升做好群众工作能力。
定期邀请专家对干警进行专题辅导,注重培养检察业务专家和做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
及时归纳总结好经验好做法。
对群众工作要善于总结提炼,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促进干警认真研究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技巧,做到进得了门,谈得上话,交得上心。
积极鼓励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和新进院的年轻干警到一线业务科室学习锻炼,增强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在实践中提高群众工作的水平。
(三)“三机制一网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有力的机制保障一是建立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要搞好检调对接,坚持依法办案与调解优先相结合,积极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民事申诉案件和解、涉检信访和解工作,促进案件当事人以平和的方式化解纠纷。
要增强办案的说理性,对决定不捕、不诉和撤案的案件要依法释疑解惑,加强心理疏导,既给群众“公道”,又让群众明白,防止和减少涉检上访发生。
要搞好刑事被害人救助,规范救助范围、标准和程序,协调有关部门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提供资金救助、法律援助等。
二是建立阳光检务机制。
除采取在机关醒目位置设立专栏,印发宣传册,开展宣传日、宣传周活动,以及建立互联网站平台等形式广泛宣传检察工作外,要建立案件办理情况依法公开查询制度,设立专门的查询服务窗口,依法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供查询办案过程中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可以公开的事项信息,保障诉讼参与人在检察环节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