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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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5.25•【字号】沪发改规范〔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提振民间投资信心、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5月25日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民间投资是全社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是上海市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耕耘者、建设者、分享者。

为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1.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对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进入,依法开展投资。

各区、各部门推进民间投资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服务办事指南,细化服务标准,明确办理时效,服务事项办理条件不得含有兜底条款。

在浦东新区试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通过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从事特定行业许可经营项目须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标准,市场主体书面承诺其已经符合要求并提交必要材料,即可取得行政许可。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审改办、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政府)2.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

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发布和重要政策宣传推介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我市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的项目及上海“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

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滚动列入年度市重大工程项目清单,由市重大办负责协调推进。

科技创新合作政策解读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科技创新合作政策解读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科技创新合作政策解读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随着全球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合作的深入推进,各国之间的科技创新合作势在必行。

为了促进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许多国家相继出台了科技创新合作政策。

本文将解读这些政策,并探讨如何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一、政策解读1.促进科技资源共享科技创新合作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促进科技资源的共享。

各国可以通过设立共同实验室、建立科研项目交流平台等方式,共同解决科技领域的难题,提高科研水平。

同时,通过共享科技资源可以降低研发成本,加速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2.支持人才流动科技创新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支撑,而国际科技合作可以为人才的流动提供更大的空间。

政策鼓励科研人员、工程师等有关人才的国际交流,以增加他们的学术视野、开阔思路,并将这些经验应用到本国的科技创新中。

同时,政策还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为国内科技创新提供专业人才。

3.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不仅仅是学术研究,更重要的是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为了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政策鼓励国际科技合作,通过共享技术、市场等资源,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

同时,政策也加大对科技创新产业化企业的扶持力度,降低创新成果的市场风险。

二、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重要性1.促进技术交流与进步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极大地促进了不同国家之间的技术交流与进步。

通过与其他国家进行创新合作,可以吸取他国的优势经验,填补自身技术短板。

合作过程中,科研人员可以共同攻关,共同研发,从而加速科技创新的进程。

2.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国际科技合作为参与的国家提供了更多的科技创新资源。

各方可以共同投入人力、财力等资源,扩大科研规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合作过程中,可以开展更多的实验与研究,加快科技创新成果的产出。

3.推动科技成果的应用国际合作可以促进科技成果的全球推广与应用。

通过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可以将研发成功的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并推向全球市场。

这样不仅可以为创新者带来经济效益,还可以为全球社会带来更多的科技创新成果。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评价结果 -回复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评价结果 -回复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回复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为了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而设立的一种重要机构。

中心通过评价工作,旨在对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运营进行全面评估,为扶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为主题的文章。

第一步:概述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背景和目的。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是为了加强对企业创新能力的监督和调控,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第二步:介绍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依据和内容。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是依据国家制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的,主要包括技术创新能力、创新管理能力、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等多个方面的综合评价内容。

第三步:分析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的意义和影响。

评价结果将对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评价结果的好坏将直接决定企业能否获得相关的扶持政策和支持,从而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

第四步:具体分析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的指标和得分情况。

对每个评价指标进行详细的解读和分析,分析其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营中的重要性和影响,进一步说明评价结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五步:总结评价结果的优点和不足之处。

评价结果的优点是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企业技术中心的实际情况,为企业提供发展的方向和建议。

然而,评价结果也存在不足之处,如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不足等。

第六步:探讨如何利用评价结果改进和提升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水平。

针对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创新管理模式、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等,从而引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的健康发展。

第七步:展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未来发展趋势。

结合当前国家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形势,展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如加强指标体系的完善和创新、提升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等。

最新《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最新《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读《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读董宇北京服务外包企业协会前言过去的十年是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的黄金十年。

以2000年《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18号文)为标志,在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信息产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综合竞争能力不断提升,企业实力明显增强,人才体系和产业环境建设成效显著,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时至今日,信息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日前,国务院正式发布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即新18号文),新18号文在延续了18号文大部分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针对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以及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业层级不高等问题,综合运用财税、金融、教育、市场、政府采购等多种措施构筑了全方位的政策体系。

与18号文相比,新18号文在多个方面加大了激励的力度,进一步体现了鼓励自主创新,促进产业升级的导向作用,奠定了行业新一轮的增长基础。

长期以来,中国信息产业的定位是产品制造为主。

进入“十二五”时期,随着中国信息产业由产品制造业向信息服务业升级,中国信息产业结构将出现重大变化,也将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下面将对新18号文的有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一、财税政策在财税政策方面,在强化了以往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新18号文出台了关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

”此前,软件企业的技术服务收入需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营业税,该项政策出台对从事软件外包、信息服务、系统集成等服务类业务占比较高的企业将带来财务上的积极影响。

与增值税相比,营业税税种的特点以及优惠范围的大幅度放宽,充分体现了软件产业由产品向服务转型的趋势,也将服务外包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国家支持创新的政策2023解读

国家支持创新的政策2023解读

国家支持创新的政策2023解读2023年的国家支持创新的政策是中国政府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促进创新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科技实力。

该政策具体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如加大科研经费投入、鼓励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人才培养等。

以下将对这些政策进行解读。

一、加大科研经费投入。

政府将继续加大对科研的资金支持力度,增加科研项目的经费拨款,提高科研人员的待遇水平。

这将有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

同时,政府还将鼓励企业增加科研投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

二、鼓励知识产权保护。

政府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将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确保创新成果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此举将有助于激发创新活力,提高企业和个人的创新积极性。

三、加强人才培养。

政府将继续加大对人才培养的投入,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政策,吸引更多有创新潜力的人才投身科技创新工作。

政府将建立更加完善的人才评价体系,鼓励人才成长和创新实践。

此举有助于提高国家科技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四、推动产学研结合。

政府将进一步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科研成果向产业转化。

通过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和技术转移机构,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研成果的商业化和工业化。

这将有助于推动科研成果的实际应用,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五、加强国际合作。

政府将进一步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科技创新合作,提高国际合作的水平和质量。

通过开展联合研究项目、人才交流等形式,推动各国的创新资源互补,实现科技创新的共赢。

这将有助于提高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中国成为世界科技创新中心。

六、加强科技创新的指导和评估。

政府将加强对科技创新的指导和评估,确保科技创新工作的有效进行。

通过建立科技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对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评估,提高科技创新的质量和效益。

同时,政府还将加强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对科技创新的认知和支持度。

国发18号文政策解读

国发18号文政策解读

国发〔2011〕4号文件政策解读《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文,以下简称国发18号文)印发以来,我国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巩固发展成果,优化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国务院于2011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文,以下简称国发4号文),为更直观的了解国发4号文特点以及我省相关产业政策,做解读如下:一、财税政策(一)增值税①优惠政策1.国发4号文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国发18号文第三章第五条)2.集成电路产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未能延续国发18号文曾给予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国发18号文第十二章第四十一条)。

但由于历史原因②,18号文针对集成电路增值税的退税优惠政策于2005年被取消(财税[2004]174号③)。

国发4号文并未恢复该项优惠政策,只关注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因集中采购产生短期内难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④额占用资金问题”。

(二)国发4号文首次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营业税对符合条件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⑤。

免征营业税对企业的影响:对于服务占比高的软件公司短期受益或更加明显。

目前我国软件企业普遍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包括:软件产品增值税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⑥,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减免至10%。

而对于集成电路企业来讲,支持力度是空前的,突出扶持了上游芯片设计企业,中游先进制程制造企业,充分体现了IC行业发展趋势。

给予企业营业税优惠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极大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符合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大趋势。

科技创新扶持优惠政策_科技创新政策的解读

科技创新扶持优惠政策_科技创新政策的解读

科技创新扶持优惠政策_科技创新政策的解读1、鼓励企业建立研发中心。

对引进的国内外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100万元的资助;对经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检验检测中心、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工作站,给予10-30万元的资助。

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1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抵扣不足部分,可在5年内结转抵扣。

对研发费用支出占当年销售额比例超过5%的,按其对市财政的贡献,给予部分奖励。

2、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

每申报成功1个省级高新技术产品,奖励企业1万元;每申报成功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企业10万元。

3、对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20万-100万元的资助,对入孵的科技型企业,三年内给予租金10元/㎡/月的补贴;4、鼓励风险投资。

对在我市注册3000万元以上、成功为2个以上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投资的投融资公司,给予注册资金1%的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鼓励自主创新。

对自主创新能力强、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能快速产业化的项目,给予30万-80万元的资助;对在本市申报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授权发明专利,给予30万-50万元的资助;对参加国际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制定,获得认可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和10万元的资助;对新获中国和江苏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和10万元的资助。

6、鼓励技术改造。

对企业提升装备水平、采用新技术、选用新工艺为主,并且企业设备投入超过500万元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设备投入额2%的资助;对企业通过信息化、自动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装备水平的项目,给予增加设备投入额1%的资助;对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项目,给予增加设备投入额1%的资助。

7、“双软”扶持。

对新认定的软件企业给予10万元的资助;对新认定的软件产品每件给予3万-5万元的资助;对评为省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单位的企业给予3万-5万元的资助;对企业利用国内知名网站开展电子商务的,给予第一年年费50%的资助。

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政策解读之二

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政策解读之二
和稳 定性 三大特 点 , 备条 件 保 障 、 术 研发 、 具 技 成果 转化 和
人 才 培养 四大 服 务功 能。 然而, 各技 术创 新服 务 平 台又有各 自的特 点 。 龙江 省 黑 动 力装 备技 术创 新服 务平 台是 区域性 的行业 服务 平台 , 现 体 出比较 强 的区域特 点 , 括对 俄合作 的优 势和 哈工大 的学科 包 与研发 资源丰富 的优 势, 主要为 区域 行业 内企 业 的技 术创 新 提 供 公共服务 。 家工 业节水技 术 创新服 务 工业 水处理 工 程 技术 研 究 中心 、 广中心 、 推 石化 工 业 水处 理 国家 工程 实 验 室 、 国化 学标 准 化 技 术 委员会 全 水处 理 剂分 会 、 中国膜 技 术 标 准化 委员会 主任单 位 、 津市 天 膜技 术 工 程 中心 等机 构 , 因而集 成 的行 业 资源 比较 丰富 , 包 括已建 成 自主知 识产权 的5 万吨/ 年水处 理化 学 品和 国内最大 的10 0万m2 中空纤 维膜 产 业化 示范基 地 , 有 国内工 业 水处 拥
北 京化 工 大 学和 天 津膜 天膜 工 程 技 术 有 限公 司 等机 构 , 并
以上 三个技 术创 新服 务平 台既有 共同 的特性 , 又各有 其 独特之 处 。 三个技 术创 新服 务平 台都是依 托 于行业 内研发资 源丰 富、 务能 力较 强 的大 学 、 服 研发机 构 , 通过 整 合 或集 成 行业 的优 势 资源 , 行业 内的机 构 提供 公 共技 术 服务 , 为 以提 高整 个 行业 的技 术进 步 和综 合 竞争 力, 有开放 性 、 务性 具 服
资源, 全面 开 展技 术 研发 、 术成 果 转 化 与推 广、 业 技 术 技 产 人才 培训 与交 流等服务。 工业 技 术研 究院为 动力装 备技 术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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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
(五)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 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
著。
(六)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5月15日 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
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
业名单抄报科技部、抄送同级财政部门、主管海关、国家税务局。
(三)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可按 要求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直接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将推
荐企业名单抄送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二、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流程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介评估机构,按照《企业技术中心 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三)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评。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政策解读
赵社会需求 推动社会发展
提 纲
提 纲
一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流程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优惠政策

一、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
(一)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各 主要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 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 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 名品牌,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 于领先地位。 (四)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 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 (七)已认定为省市(部门)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
(八)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0 万元、企业专职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50 人、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 值不低于2000 万元。
二、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流程
(一)地方企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相关主管部 门(以下简称“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报申请材
料,申请材料包括:《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
件一)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二)。 (二)相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对
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确定推荐企
业名单。相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科技部门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 (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将推荐企
产 出 与 效 益
技术创 新产出
15
技术创 新 效益
25
三、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行业 航空 电子 轻工Ⅰ 轻工Ⅱ 船舶 化工 机械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 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0.8 0.6 0.6 1.0 0.8 1.2 1.0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 销售收入的比重 0.6 0.4 0.4 1.0 0.4 1.0 0.6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 销售利润的比重 0.6 0.4 0.4 1.0 0.8 0.8 0.6
(二)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2007]第44号令享受
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三)企业所在地市政府部门给予一次性的资金奖励:例如济
南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根据研发机构实际投入,
分别给予100万元至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青岛市决定对国家 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50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
(五)依据初评结果,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商科技部、财政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择优进行综合评 审。
(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
务总局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国家进口税收税式支出的总体原则及 年度方案、初评结果、专家评审意见等进行综合审查后,择优确
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七)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 务总局对认定结果(含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以公告
形式颁布。
三、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 标 创 新 机 制 二级指 标 创新投 入机制 人才激 励机制 创新合 作机制 技 术 与 人 才 创新队 伍建设 创新条 件建设 技术积 累储备 权重(分) 20 5 5 12 8 10 三级指标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比例比上次评价增长 中心年人均收入与企业年人均收入之比 中心人员培训费占中心人员总收入的比重 来中心从事技术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数 对外合作项目占全部开发项目数的比重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占职工人数的比重 技术中心拥有的高级专家及博士人数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通过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数 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项目数占全部项目数的比重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企业拥有的中国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数 当年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 当年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其中当年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主持和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 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 权重 ( 单位 基本要 分) 求 17 % ≥3 3 百分点 >0 3 2 2 3 7 5 5 3 4 4 2 3 4 4 4 11 11 3 % 人月 % % 人 万元 个 % 项 个 项 项 项 项 % % 万美元 ≥1.2 ≥2 ≥30 ≥10 ≥2 ≥8 ≥3000 ≥1 ≥10 ≥3 ≥1 ≥20 ≥10 ≥3 ≥1 ≥20 ≥15 >0
医药
冶金 纺织 建材 有色 铁道 石化 其他
0.8
1.2 1.0 1.0 1.0 1.2 3.0 3.0
0.8
1.4 1.0 0.8 1.4 0.6 1.2
0.6
1.4 1.0 0.6 1.4 0.4 1.2
四、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优惠政策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科技部通过企业技术中心科技专项计划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 心给予资金支持、其他政府项目获得优先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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