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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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GF-2013-0201鉴于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拟对某建设项目进行施工,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技术水平和相关经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就本工程的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基本信息1.1 项目名称:1.2 建设地址:1.3 甲方单位:1.4 乙方单位:第二章、工程范围及工期第二条工程范围2.1 工程内容:2.2 工程标准及质量要求:2.3 工程变更:2.4 工程文件2.5 工程变更第三章、价款与支付方式第三条价款3.1 总价款:3.2 付款方式:3.3 价款变更:3.4 预付款与进度款:3.5 最终付款:第四章、施工组织及管理第四条施工组织4.1 施工团队:4.2 施工计划:4.3 施工安全:4.4 施工交底:第五章、质量保证、验收与保修第五条工程质量保证5.1 工程质量标准:5.2 质量保证措施:5.3 验收:5.4 保修期:第六章、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第六条合同履行6.1 履行期限:6.2 履行地点:6.3 违约责任:6.4 解除合同:第七章、争议解决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协商解决:7.2 仲裁解决:7.3 诉讼解决:第八章、附则第八条附则8.1 知识产权保护:8.2 保密协议:8.3 合同变更:8.4 合同生效与解释:8.5 其他约定:一、所涉及附件如下:1. 技术规范书2. 施工组织设计书3. 合同付款计划表4. 工程变更通知书二、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设工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法”的简称,是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规范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而颁布的法律。

2.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简称,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颁布的法律。

第8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8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③ 建设资金与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来源是否已经落实。
3)合同订立过程的审查:如审查招标人是否有规避招标行为和隐瞒工程真实情况的现象 :投标人是否有串通作弊、哄抬标价或以行贿的手段谋求中标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是 否有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 他任何形式规避招标。依法应当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合同无效。
4)合同条款号及内容。审查表中的条款号必须与被审查合同条款号相同。被 审查合同相应条款的内容是合同分析研究的对象,可从被审查合同中直接摘 录该被审查合同条款到合同审查表中来。
5)条款说明。这是对该合同条款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分析研究。主要是具 体客观地评价该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及将给合同当事人带来的风险。这是合 同审查中最核心的问题,分析的结果是否正确、完备将直接影响到以后的合 同谈判、签订,乃至合同履行时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和利益。因此,合同当事人 对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3)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及风险,为合同谈判和签订提供决策依 据。
4)通过审查还可以发现: ① 合同条款之间的矛盾。
② 不公平条款,如过于苛刻、责权力不平衡、单方面约束性条款等。 ③ 隐含着较大风险的条款。
④ 内容含糊、概念不清或未能完全理解的条款。
对于一些重大工程或合同关系与合同文本很复杂的工程,合同审查的结果应经律 师或合同法律专家核对评价,或在其指导下进行审查,以减少合同风险,减少合同 谈判和签订中的失误。
1)谈判目的。这是必须明确的首要问题,因为不同的谈判目的决定了谈判方式与 最终谈判结果,一切具体的谈判行为方式和技巧都是为谈判的目的服务的。因此, 首先必须确定自己的谈判目的,同时要分析揣摩对方谈判的真实意图,从而有针对 性地进行准备并采取相应的谈判方式和谈判策略。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全套教材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全套教材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全套教材第一章: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概述1.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概念和作用1.2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发展历史1.3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1.4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目标和要求第二章: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1 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概念和意义2.2 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原则2.3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2.4 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法和步骤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进度管理3.1 建设工程施工进度管理的概念和作用3.2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3.3 施工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手段3.4 施工进度管理的注意事项第四章: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4.1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概念和意义4.2 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4.3 施工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手段4.4 施工质量管理的注意事项第五章: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5.1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概念和作用5.2 施工安全计划的编制5.3 施工安全控制的方法和手段5.4 施工安全管理的注意事项第六章:建设工程施工成本管理6.1 建设工程施工成本管理的概念和意义6.2 施工成本预算的编制6.3 施工成本控制的方法和手段6.4 施工成本管理的注意事项第七章: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7.1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的概念和作用7.2 施工图纸管理7.3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7.4 施工档案管理第八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8.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和意义8.2 施工合同的签订8.3 施工合同变更管理8.4 施工合同索赔管理第九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9.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概念和作用9.2 施工组织管理9.3 施工协调管理9.4 施工安排管理第十章:建设工程施工人员管理10.1 建设工程施工人员管理的概念和意义10.2 施工人员配备10.3 施工人员培训10.4 施工人员考核第十一章: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11.1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概念和作用11.2 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方法11.3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要求11.4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的注意事项第十二章: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案例分析12.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案例分析12.2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典型问题与对策12.3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成功经验与启示以上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全套教材》的内容概要。

建设工程施工条例全文

建设工程施工条例全文

建设工程施工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

第四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建设工程施工。

第五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施工许可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第三章施工合同第九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施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内容;(二)施工工期;(三)质量标准;(四)安全防护措施;(五)工程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六)违约责任;(七)其他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内容。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四章施工质量管理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标准工艺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五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工程施工管理条例

工程施工管理条例

工程施工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活动,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工程施工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工程施工许可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建设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第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三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规定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四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施工场地安全、整洁、有序。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第五章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第十七条施工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第三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

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资金、施工力量和良好的信誉。

第二章工程施工合同第五条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中标后工程施工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工程部正负经理、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建设方洽谈,并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六条合同的主要条款商定后,由公司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文本,交由公司总理、工程部经理审核,保证合同的公平公证性。

第七条施工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交公司工程部一份进行备案。

第三章内部合同的签订第八条在总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公司工程部经理、经营部经理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洽谈:公司管理费总额、如何交纳。

第九条内部合同的签订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为有效。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与跟踪第十条承发包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按照合同约定实现。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如发生争议,要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做到不卑不亢、坚持原则、有理有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修缮等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水利、电力、交通、通信、矿产、冶金等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相关单位(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本条例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安全生产,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第五条职工有权拒绝违反本条例安全生产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活动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工作。

建设单位应当保障职工依法行使这一权利,对拒绝违反本条例安全生产规定的作业活动不应进行处分。

第二章建设工程规划和设计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划设计阶段,对建设工程的危险性进行评估和分析,构思相应的安全措施,根据危险物质和重点技术工艺要求,进行专项安全防护设计,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设计单位应当依据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安全分析和设计。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危险性和安全要求,确定相应的技术措施,防范和控制安全风险。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当编制设计文件,并在安全生产专章中明确安全生产措施、技术要求和安全保障措施。

对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技术规范并纳入设计文件。

第十条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进行合理审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问题,要进行反复检查和改正。

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组织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施工单位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措施保证书,明确施工任务和安全生产措施,保证施工过程中主管部门和职工的安全。

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的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行政法规。

全文共分为八章,包括总则、施工许可、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安全防护、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合同管理和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的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建筑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活动应当遵循质量第一、安全第一、进度合理、投资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不得进行施工。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施工许可第六条施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二)有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三)有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四)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有相应的施工设备和施工资金。

第七条施工许可的申请、审查和批准,依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施工许可有效期为一年,过期应当重新办理。

第三章施工质量管理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第十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检验,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设计施工。

第四章施工安全防护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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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在形式上有时较为相似,如有的总价合同的 招标文件中也有工程量清单,也要求承包商提出各分项工程的报价, 但两者的实质性区别是: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根据 合同总价签订合同并进行结算。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及其应用
成本加酬金合同,也称为成本补偿合同或成本加成合同,即工程 施工的最终合同价格将按照工程的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 算,管理费和利润等均包含在酬金中。在合同签订时,由于工程实际 成本难以确定,一般只能确定酬金的取值比例或者计算原则。
一、单价合同及其应用
(一)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和可变单价两种情况: (1)固定单价合同
即单价固定不变,即便发生实际影响价格的情况也不对合同中约 定的单价进行调整,因而对承包商而言存在较大的报价风险。固定单 价更合于工期较短、工作内容和工程量变化幅度不大的项目。 (2)可变单价合同
即单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范围的调整,如可以约定当实 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市场价格变动或遇到影响价格的新政时, 可以据此对单价进行调整,并约定调整的规则和方法。相对于固定单 价合同,可变单价合同条件下承包商承担价格的风险较小。
二、总价合同及其应用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能使业主在合同签订时就可以基本确定项目的 总投资额,有利于投资控制;通过把不可预见因素和可能的工程变更 风险分配给承包商,使业主承担的风险较小。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在工作范围较之合同规定发生变 化、工程变更超过一定幅度等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设计图纸完整详细,工程范围和任务明 确,承包商了解现场条件、能准确确定工程量及施工计划,施工期较 短、价格波动不大的项目。
二、总价合同及其应用
(二)变动总价合同
变动总价合同又称为可调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 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Current Price)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 程任务和内容的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市场价格波动等 原因而使工程所使用的人员设备材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一般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 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市场价格变动等 风险由业主承担,较之固定总价合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承包商的风 险,但对业主而言,突破合同既定价格的风险有所增大。
二、总价合同及其应用
总价合同(Lump Sum Contract),也称为总价包干合同,是指合 同就约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要求,规定一个确定的总价作为业主支付 给承包商的款额。总价合同分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
(一)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为基础,工程
工作范围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在此基础上约定一个 固定的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一般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作范围内工程量 的增减而变化。在该模式下,承包商几乎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 变动的风险,如项目漏报、工作量计算错误、人员设备材料费价格上 涨等,因此,承包商在报价时应对价格变动因素以及不可预见因素做 充分的估计。
第八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使用教材:赵振宇编著《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9
学习目标
本章要求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单价、总价和成本加酬金等不同合同类型、适 用条件及特点。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容组成,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熟悉订立合同需明确的内容,掌握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准备 阶段、施工阶段、竣工收尾阶段的主要义务、职责和风险,掌握施工进度管理、 质量管理、支付管理、安全管理、变更管理、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索赔管理、 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管理、最终结清等条款的主要内容和运作要点。
在招标时,工程量清单把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其相应工 程实体数量全部列出,为投标人提供拟建工程的基本内容、实体数量 和质量要求等信息。这使得所有投标人报价的范围、报价的对象是相 同的,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自主确定填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 单价与合价。为投标人的投标竞争提供了一个平等、共同、可比较的 基础。
本章目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价类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概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 施工准备阶段合同管理 施工阶段合同管理 竣工收尾阶段合同管理
一、单价合同及其应用
(一)单价合同
所谓单价合同(Unit Price Contract),即根据计划工程内容 和估算工程量,在合同中明确每项工作内容的单位价格,实际支付时 则根据每项工作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该项工作的单位价格计算该项工 作的应付工程款。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多适应于施工发包的 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尚不能明确确定的情况。
二、总价合同及其应用
(二)变动总价合同
在工程施工承包招标时,施工期限一年左右的项目一般可实行固 定总价合同,通常不考虑价格调整问题,以签订合同时的单价和总价 为准,物价上涨的风险全部由承包商承担。但是对建设周期一年半以 上的工程项目,则应考虑施工期间市场价格的变化、通货膨胀等,采 用可调总价合同。
一、单价合同及其应用
(二)工程量清单合同
所谓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工 程量清单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 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实质上也属于单 价合同。这类合同对工程“量”和“价”风险分摊较为公平合理,并 鼓励承包商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控制成本,适用范围广。
由于单价合同是根据工程量实际发生的多少而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发生的多则多支付,发生的少则少支付,这使得在施工工程“价”和 “量”方面的风险分配对合同双方而言均显公平。
采用单价合同,发包单位可以在设计工作尚未完成、工程量清单 尚未确定、工作内容无需完整详尽约定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招标,投 标人只需对所列工程内容报出单价,从而缩短招标准备时间和投标时 间,及早开工。但采用单价合同,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协调工作内容、 确认变更、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此外,实际应付工程款可能超过 估算,控制投资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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